论我国民办高校的信息公开问题——基于百所民办高校官网的分析

2015-01-21 11:41杜志宏
关键词:民办高校办学信息

杜志宏

(浙江树人大学基础部,浙江 杭州 310015)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教育部颁布,并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4年7月25日,教育部又颁布《办法》的实施细则——《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办法》和《清单》旨在保障教师、学生(家长)、政府等利益相关者依法获取高校信息,从而加强对高校的监督,促进高校依法治校。如今,全国绝大多数公办高校都已按照《办法》的要求,在学校官网设置了专门的信息公开专栏和搜索引擎,将《清单》要求的和高校认为学生、家长及政府等利益相关体感兴趣的内容都纳入信息公开目录中。

截至2015年1月,我国共有727所民办高校,占我国普通高校总数的25%,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①根据华禹教育网整理得来,网址为http://huaue.com/gxmd.htm。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的信息公开显得更为重要:一方面,民办高校的学生缴纳高额学费上学,对学校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要求更高;另一方面,社会媒体对民办高校负面报道相对较多,甚至存在一些因为偏见导致的误解。所以,民办高校的信息公开对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民办高校、提升民办高校的社会声誉、加强民办高校的内部治理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通过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笔者共检索到136篇研究高校信息公开问题的文章,②检索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其中没有一篇研究民办高校信息公开问题。由此,笔者通过对100所民办高校的官网进行分析、对部分民办高校管理者开展访谈等方式,深入调查民办高校的信息公开问题,并据此提出改进民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民办高校官网信息公开的现状

通过对100所民办高校(不包括独立学院)的官网进行分析,获得信息公开的相关资料。从地域分布看,这些民办高校分布在北京(10所)、福建(16所)、安徽(14所)、东北三省(10所)、四川(10所)、广东(7所)、浙江(7所)、西安(6所)、湖北(6所)、河南(5所)、河北(5所)和上海(4所),涵盖我国东、中、西部的大部分省份。从办学层次看,这些民办高校有82所本科高校、18所高职院校,包含了本科、专科办学类型。

调查发现,与公办高校官网相比,民办高校官网有一些鲜明的个性特征:在学校概况栏都有举办单位或举办者(董事长)的基本情况介绍;都非常重视招生工作,有专门的招生网页,甚至有近20%的民办高校官网首页会弹出“招生咨询”的窗口,上有电话咨询和QQ咨询两种联系方式;都重视形象宣传,有72%的民办高校不仅有传统的新闻宣传,而且还运用媒体关注、官方微博、图片新闻和视频新闻等传播手段,生动形象、图文并茂地宣传学校。

不过,对照学生及其家长、政府、社会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来看,民办高校的信息公开仍存有不少问题。

(一)重视不足,大多未设立信息公开专栏

在100所民办高校中,除上海杉达学院以外,其他民办高校都没有设置信息公开专栏,说明民办高校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普遍不足。现有信息的公开也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没有搜索引擎,使得政府、学生及其家长等利益相关者想要搜索有效信息却无处查询。例如:多数民办高校每年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编制《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但在面向社会公开的官网中却很难找到。而一些信息公开做得较好的公办高校,一般都将这两份报告纳入信息公开目录,并对公开范围、公开途径、公开时限和单位责任部门等进行详细规定,为学生及其家长选择高校提供了客观的参考依据。

一些民办高校在信息公开上显得比较被动,并经常以人员精简、工作任务重为由,把信息公开作为一种额外的负担,而不是把它当做一种应该履行的义务,因而往往不主动公开有关信息,而是抱着能少公开就尽量少公开的想法。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会导致在招生期来临之前,二级学院在学校督促下突击发布相关信息的奇怪现象。这些仓促挂上官网的信息,往往在系统性和关联性上存有逻辑问题。所以,民办高校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很有必要,应该及时公布准确、全面的信息,并建立专门的搜索引擎,将学生(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政府关注的教学质量和就业等信息集中在专栏中,便于查询。

(二)实时动态信息多,阶段总结信息少

调查发现,民办高校官网上实时动态信息较多,阶段性总结信息较少。例如,民办高校深知家长和社会重视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所以对就业工作都非常重视。受调查的100所民办高校均设有就业网,并开设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用人单位招聘服务等专栏。如北京吉利学院还创设就业数字图书馆,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但只有8所民办高校能在其官网上找到面向全社会公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实时动态信息供给的不对称,会影响考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作出准确的判断。

又如,100所民办高校均建有招生网页,且均有分数查询和招生动态等专栏,但只有20所民办高校能在招生网上查询到历年录取的最低分、最高分。历年录取分数相关信息的不健全,会导致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缺乏关键性参考数据。而像浙江大学等信息公开做得较好的公办高校,其历年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均公布在官网上,能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据可循。

(三)同质化信息多,个性化实质性信息少

多数民办高校的官网信息量充足,大到新校区的建设,小到选修课的选择,都能在网上查到,但均以学校常规性的同质化信息为主。笔者认为,更需将办学的实质性信息发到官网上,这样才能让学生(考生)、家长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全面、准确地了解民办高校。例如,大学的内部领导体制是现代大学治理机制的基础和核心,在大学的发展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民办高校基本实行理(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法人治理理论,理(董)事会是民办高校作出决策的中枢大脑,在学校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调查发现,100所民办高校的官网虽然都详细介绍了本校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正副校长和正副书记),但只有8所民办高校在官网上公开了理(董)事会成员构成。而且,大多数民办高校没有在官网上公布学校章程,这使得学生家长对学校的发展理念不了解,甚至对这学校发展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缺少判断依据。①徐绪卿、王一涛:《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促进民办高校规范管理》,《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第8页。

又如民办高校的财政问题,100所民办高校中没有一所定期公开自己的财政预算和实际支出情况,也没有将高校的投入和产出等内容置于政府和民众的公共监督视野之中。②徐敏:《高校信息公开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江苏高教》2011年第1期,第45页。2011年山东第一家因财务困难而倒闭的民办高校——烟台建文学院,前一年还在招生,并在官网上宣称自己是“全省唯一一所民航类院校”,招生简章印有“签订劳动合同,100%保证就业”等虚假宣传信息。如果能规范财务公开,类似情况可以尽量避免,千余学生和家长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就不会产生。③李涛、朱崇开:《98.1%的人认为高校应尽快实施信息公开》,《中国青年报》2009年3月24日,第4版。

(四)内容不准确,美化信息多

部分民办高校采取避实就虚的手法,在官网上故意夸大部分事实,误导社会公众和考生家长。例如,有38所民办高校介绍学校名师,但这些名师中很大一部分是从公办高校退休的知名教授,只是从事兼职工作;仅16所民办高校在二级学院网页上对所有教师进行了介绍。由此可见,大多数民办高校没有对真正的教学主体——年轻教师进行介绍,甚至有不少民办高校虚构一批“既不为所有、也不为所用的兼职教授”来“充门面”。对于民办高校来讲,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不如公办高校是客观的事实,而且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应用型,并不一定是学术型教授就能胜任,所以应该实事求是,将现有教师的优点展现出来。这样既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准确了解学校的师资状况,又有利于激励年轻教师发挥主体作用。

二、民办高校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综上,可以看到民办高校群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也可以看到存在的一些不足。若这些不足继续存在,将不利于民办高校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历史潮流;也不利于提高民办高校的社会声誉,完善民办高校的内部治理机制,涌现更多能与公办高校抗衡的优质民办高校;更不利于民办高校与政府部门建立指导与被指导、服务与被服务的新型互动关系。因此,民办高校亟须进一步重视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大数据时代的要求

在网络信息化时代,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就能成为自媒体的信息源。人们借助于网络搜索、数据挖掘等方式,就能很轻松地找到各种信息。特别是在网络信息化时代跃迁到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人们收集和分析处理数据的能力突飞猛进,这对各类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是个严峻的挑战。与其遮遮掩掩,不如准确、及时、规范地予以公开。所以,民办高校应该把握当前社会发展的趋势,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二)民办高校自身发展的要求

当前,民办高校尽管数量不少,但基本属于新建本科院校或专科院校层次,在由少数顶尖大学、“985”高校、“211”高校、老牌本科高校、新建本科高校以及其他高校组成的大学层级生态中,从办学实力、办学水平到科研实力等方面相比,民办高校都处在末端。④徐绪卿:《教学服务型大学:理论研究与制度框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63页。近年来,在政府拨款项目化、公办高校改革成效日益突显的情况下,民办高校的竞争优势不断弱化,争取资源的压力日趋加大;再加上近年来受生源减少、公办高校扩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入以及出国留学人数激增等各种压力的重重夹击,民办高校处在百舸争流、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历史洗盘期。民办高校只有通过信息公开,增强办学透明度和决策民主性,取信于学生家长和利益相关者,让受教育者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特长和兴趣平等地选择学校和专业,才能让他们放下心来选择入学。

(三)政府部门宏观管理民办高校的要求

近年来民办高校发展迅猛,但由于整体实力不如公办高校、一些民办高校办学行为不规范等原因,社会认可度不高,所以民众要求政府加强对民办高校的规范管理。但依据民办高校办学主体的特点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只承担对民办教育实施办学许可(准入)、招生、办学条件核查(年度检查)等宏观管理工作。政府对民办高校有既不放心又不便于管的尴尬,甚至由此产生疏离感,使民办高校错失一些重要的支持项目、财政扶持等。事实上,信息公开是推进规范管理的重要抓手。民办高校应通过系统、全面的信息公开,既可让政府全面了解民办高校的办学实力,也便于政府教育部门在不干涉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情况下更轻松地实现监管,从而使政府教育部门与民办高校之间真正建立起指导与被指导、服务与被服务的新型互动关系,真正促进民办高校的大发展。

因此,信息公开既是民办高校适应大数据时代和自身发展要求的顺势之举,也是赢得政府、学生(考生)家长等利益相关体认可的有力抓手。

三、改进民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

鉴于民办高校信息公开的现状,吸取公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笔者认为需从树立正确理念出发,着力构建民办高校全面的信息公开指标体系和长效保障机制。

(一)严格、规范地执行《办法》

民办高校需要转变观念,树立据实公开、把握重点和注重服务的理念,坦然应对挑战,规范、严格地进行信息公开。在官网首页上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制订并公布本校实施信息公开的办法、指南和目录,设置搜索引擎,主动公开校务信息。还应开设专门的信息公开信箱,开辟官方微信、微博和留言板等交流渠道,保证学校重大事务师生早知道,有关重大事务的反馈信息学校早清楚。

(二)建立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指标体系

根据《办法》和《清单》的要求以及民办高校自身的特殊性,笔者认为需重点公开以下三个方面的信息。

一是有关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资源方面的信息。包括:学校的基础设施情况,如教学条件、师资、学生服务等;办学思想,如办学理念、大学章程、学校定位及发展规划等;课程与教学体系,如入学标准、修学年限、专业与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和考核方法等。这部分信息指标反映了民办高校有资格获得实施高等教育的基本条件,能为受教育者的选择提供基本依据。公布信息时,需要做到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和突出亮点。尽管民办高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与公办高校相比有一定差距,但高校存在层级生态系统,学生也存在学习和能力的差异,他们可以据此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校。另外民办高校若有勇气公开信息,也就会正视差距,不断在服务和育人上做出特色。

二是有关民办高校运营流程方面的信息。包括: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情况;招生录取情况;学校管理情况;教育教学质量;学科和科研发展情况;人事调整等。运营过程要体现依法治校原则,做到规范、及时公布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定期上传预算内外经费收支,专栏公布历年各专业最低分和最高分等信息。通过高校运行过程的信息公开,使政府、社会公众、学生及家长等利益相关者及时了解该校管理水平、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和收益水平,从而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三是有关民办高校投入产出方面的信息。包括:毕业生状况,如毕业生就业和自我价值实现等;科研产出情况等。高校的服务与人才培养质量是衡量其办学水平的直接标志,是高校社会价值大小的外在表征,更是受教育者、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民办高校的核心关注点。因此,现在毕业生板块除了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等之外,还应多一些阶段性分析信息和定期跟踪积累情况,及时公布优秀校友的事迹,用真实的数据与事迹来赢得受教育者和社会各界的认同。例如,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在官网上公布该校“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通过就业质量的跟踪调研,分成就业流向、工作特点、毕业生对母校的认同度、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就业情况对学校后续教学科研影响等专题展现,为受教育者提供了全面、准确的数据信息。

(三)建设信息公开的长效保障机制

民办高校应当通过以下长效机制的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地推进。

一是信息反馈机制。根据网页板块的浏览量和学生、家长、政府、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反馈来诊断民办高校各项工作的成果和不足之处,进一步凝练出学校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例如浙江树人大学人文学院将该学院考上研究生的学生信息上传到学院网页后,在当年6月至8月的报考录取期间,浏览量达近万人。这个事例极好地说明了考生(学生)及家长的关注点和需求。可见,当前考生(学生)及家长选择学校、专业的心理日趋成熟,对高校的内涵建设越来越重视。

二是依法公开与隐私权保护相结合。民办高校作为法人单位,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和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也要遵循依法公开与隐私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保障教师、学生等内部相关主体的隐私权。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法治“救济”制度。即当信息公开请求权人获得信息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高校需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保障学生、教师在合法知情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尤其是诉讼方式,掌握应当了解的信息。①于熠:《高校信息公开与程序法定——探究保障学生权利救济机制之完善》,《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第306-307页。

四是健全信息公开的责任与激励机制,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主动化。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落实体系,首先需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其次,根据《办法》《清单》的指导,并结合学校自身的特点,制定专门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最后,建立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及监督组织,对学校二级学院等信息公开部门进行检查督导。通过设立专项奖励等手段,激发二级学院自觉公开信息的主观能动性。

猜你喜欢
民办高校办学信息
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在晋招生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梳理
在晋招生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梳理
数学建模在民办高校推广的可行性分析
中外合作办学在晋招生录取情况一览表
网络平台补短板 办学质量稳提升
民办高校会计内部控制关键因素指标体系研究
订阅信息
民办高校大学生就业焦虑研究——基于社会支持视角
展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