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抒丹
摘 要:本文通过多年的教学经验和艺术实践总结归纳了声乐教学中应遵循的九大教学原则:教学整体性、启发创造性、理论联系实际、教学有序性、师生教与学的协同性、积累与熟练、反馈调节、因材施教、教学最优化等原则,阐明了声乐教学与演唱的艺术规律和特点、声乐教师与学生的教学相长等教学作用,以及演唱与教学所应达到的最高艺术境界和标准,有利于更好地进行有效的声乐教学,共同培养合格的艺术人才和教育工作者。
关键词:整体性 有序性 奥尔夫教学法 铃木教学法 柯达伊教学法
我们知道,声乐教学和其他学科教学共同之处,是通过教师一定的教学形式和手段,把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的“教”与“学”的双边活动。这里包含两方面:如何“教”与如何“学”。无论哪一门学科的教学都不能完全认为教师的任务就是“教”,学生的任务就是“学”,学生应在教师的调动和启发下,在知识的海样里更多地汲取丰富的“营养”。因此,为了培养出具有高素质、全面发展型的人才,我们声乐教师应在自已的岗位中严格把握以下几项教学原则:
一、教学整体性原则:
首先,声乐教学要求教师与学生的主动积极配合,发挥教师是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作用,整体进行教学活动,因为声乐教学活动本身具有整体性,所以它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多、更全面,除了教师要有一定的声乐歌唱理论支持,还有有唱、弹、讲、实践等多种技能,以及组织,调动学生积极参与的能力,并且要有较强的教学技巧和讲授方法,使学生在演唱中身心、艺术、技术都得到全面提高和修养,不但调动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还不断提高掌握和运用知识的实践能力。其次,教师应使声乐作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与科学的演唱方法相统一,使德育、美育于教学中,不仅使学生的身心发展与教学整体性得到了统一,而且使教学方法的科学性与演唱作品的思想性也得到了统一,从而实现了传授知识与发展学生的智能以及培养非认知因素的相统一。
二、启发创造性原则:
“对于一个教师来讲,把自己的音乐处理强加给他所有的学生是个巨大的错误。从学生发展的早期起,在不断提高学生的理解力、不断改进学生的趣味和风格感的同时,教师就要鼓励学生个人的创造性”。(伊万·加拉米安语)。这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目的之一:“为创造性而教”。声乐教师应不放过每一次教学机会,积极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使学生在歌唱实践中得到新的知识,并在实践中使知识技能得到巩固、提高和升华,因此在全面规划每个课堂所应完成了教学任务中,启发诱导和鼓励学生积极思考,把作品认真细致地进行艺术处理,创设艺术情境,完美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并在全身心演唱中获得心灵的净化和美的享受。例如,国际上运用较广的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铃木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等,都是寓教于乐的教学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大胆推陈出新。
三、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再完美的艺术表现仍离不开基本的理论指导,要重视加强基本理论知识的教与学,据声乐教学的内容和任务,积极发挥学生的优势,扬长避短,为学生创造艺术实践机会,发挥学生独特的演唱风格、特点和艺术实践能力。在走出课堂、走进社会、为人民服务的艺术宗旨下,还要把学会的知识和能力用在传播艺术、提高人们欣赏艺术的能力上,采取多种有效的传播方式和运用知识的实践能力,在不断提高、完善学生的文化修养、艺术修养、音乐与情感的表达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学生的审美观念和创美能力。
四、教学有序性原则:
首先,要把握好教学内容的序,循序渐进地教与学。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地进行。其次,要把握好教学过程的序。声乐教学大纲和教材具有系统性和连贯性,让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方法在实践中逐步提高和不断充实。再次,要把握好学生学习的序。严禁教学中拔高现象,学生往往凭兴趣和爱好的学习,教师需要耐心说服教育,从教学规律和基础出发,不断积累大量风格各异的作品,还重视要求演唱的质量,把握作品精髓,使达到的艺术效果更具有感染力和表现力。
五、师生教与学的协同性原则:
第一、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但教书还要育人,应多关心学生,了解他们的情感和身心变化,建立亲如手足、情如父母的新型师生关系。对于那些贪玩、自主性差的学生,教师不应持听之任之,应多耐心劝导,帮助学生明辨是非,树立远大理想,珍惜学习条件和机会多掌握几门技能,为将来储备资源和能力。第二,教给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帮助学生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安排时间和练习方法,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第三,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课堂气氛,教学相长,建立活泼、生动的声乐教学双边活动,改进教学内容和形式,创立无权威性的学习环境,教师克服主观、武断、生硬、居高临下的教学态度,尽可能地多让学生积极参与,允许不同想法和艺术处理,鼓励学生大胆提问和设想。第四,教师是为学生而存在的,教师应加强师德修养,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成为学生所期待的良师益友,学生也应该养成讲文明、懂礼貌的习惯,尊重教师的劳动。改变“填鸭式”教学模式,变老师“要我学”为自觉的“我要学”。教师要有很好的资源储备和舞台实践阅历,以灵活多样的手段和方法,使学生在整体教学过程中注意力集中,情绪高涨,气氛活跃,积极地投入到教学活动中来,要不断出“新”,引起学生们的兴奋点和求知欲。
六、积累与熟练的教学原则:
声乐教学是个逐步积累、不断成熟的教学活动,教师应在教学活动中不断充实自己的艺术积累,从不同的教学成果中总结出好的教学方法,积累更多更丰厚的教学经验,尤其是声乐教师应具有较强的舞台实践能力和一定的钢琴伴奏能力,如意大利的巴拉、吉诺·贝基、我国的沈湘、周小燕等都是集演唱与教学于一身的“双料”大师。之所谓“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具备示范歌唱能力的教师可以使“言传”与“身教”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其教学更具艺术魅力,更令人信服,好的示范作用不仅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最有力的手段,还能使教师从纯理论讲解中解放出来。学生通过聆听教师的范唱和对作品的艺术处理,可以比较直观地感受音乐,体会歌曲的艺术魅力所在,尽快掌握和演绎作品深层次的艺术内涵,使歌唱达到最高艺术境界。
七、反馈调节的教学原则:
《学记》说:“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地;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日:‘教学相长也”这是说,一方面,学生在学习和实践中知道自己的不足,从此反省自己,努力学习,教师同时要善于通过多种渠道,及时获得学生学习中的各种反馈信息,帮助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另一方面,教师通过施教而知自己尚有不明了的地方,不断充实和拓展自己的知识,同时也可以从学生那里获得反馈信息以此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发挥学生们的学习主动性,那种认为“学生只是个消极的接受者,就好象是罐子,等着教师用知识把它装满,这样的看法是绝对错误。教学是个活生生的互相起作用的事,是互相学习。”(梅纽因语)。总之,声乐教师的修养越全面、知识结构越完备,越有可能成为声乐教育家,越有可能培养出大量优秀的声乐人才和教育工作者。
八、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
“因材施教”是指对不同能力、志向、品德的人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古人云:“君子之教人,或引之,或拒之,各因其所方者成之而已”。我们声乐教学是个性化教学,更应因人而异,因人而教。针对学生不同条件、存在不同的问题,教师要有能力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解决。例如,针对个别学生平时表现较好,可到了诸如考试等关键场合就发挥不好的现象,纠其原因是心理素质较差所致,因为平时见人就腼腆,一到公共场合更是“抬不起头”。对此我们老师应多与学生谈心,开导学生,帮助学生分析问题所在、认识心理因素对声乐艺术表现的重要性,让学生放下心理包袱,大胆表现,让学生懂得“失败是成功之母”的道理,创造机会多锻炼学生的适应力。因此,针对不同学生的“病症”开不同“药方” 的因材施教是我们声乐教师必须掌握的教学原则。
九、教学最优化的原则:
我国的音乐教学大纲规定:“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有着重要的作用”决定了声乐教学中必须遵循教学最优化原则。首先,教师必须综合规划教学任务,使教学具有科学性,即一方面声乐教学中所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必须是科学的、可靠的,不允许模棱两可,更不能以缪误代替真理;另一方面教授的方法、方式和手段是科学的、有条理的,全面规划好教学内容和任务,使学生由浅入深、由简入繁地循序渐进地接受新知识。其次,全面地考虑教学中各个因素,针对不同声音条件,不同声乐程度的学生,有侧重地为学生解决不同的问题,既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又通过启发、诱导学生改正自己的错误和缺点,在不断学习中学有所得。再次,教与学的活动应紧密配合。声乐教学是思想性和艺术性最强的一种教学活动,歌曲的深刻思想内涵和鲜明的艺术形象可以在教学每一个环节中体现出来,教师应在讲解、范唱、教唱的过程中,通过歌曲的艺术形象感染学生,使思想性寓于艺术性之中,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达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北宋的二程和明代的王阳明都十分重视童子进行歌咏舞蹈的教育,认为“可以顺导其志意,调理其中性情”,潜移默化。孔子也曾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阳》)可见,寓教于乐在声乐教学活动中的重要性,它可以使教与学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共同完成好教学活动。
综上所述,教学原则是根据教学目的、任务和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规律,以及学生的年龄、特征、生理、心理特征在教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具有指导意义,它是进行教学工作的客观依据。这些教学原则互为条件、紧密联系,使教师有组织、有条理地进行教学活动,我们声乐教师要尤为重视,积极贯彻于教学活动中,培养出具有高素质、高水平、全面发展型的艺术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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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沈阳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