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贝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外语系,广东 广州 510520)
正如19世纪美国诗人埃德加·爱伦·坡所描述的那样,“诗歌是融合思想的音乐”。诗歌比其他任何形式的文学都更充分运用了音乐元素。
诗歌音乐性由节奏和声音共同合作产生。当你读一首好诗,你一定会找到其中的音乐元素。正如我们所知,诗歌是由民歌派生而来,所以它共享了流行民歌的许多特性。而且诗歌的音乐性能将诗歌和由作曲家谱的歌曲区分开来。诗人想借助诗歌中的音乐性,将其视为手段来表达自己的情感[1]。如果诗歌中音乐太多而不能引导读者注意到诗的实际含义,那么此诗就不能算是好诗,因为诗的成功和永恒在于它的深层含义,不仅仅是它所提供的音乐性。
第一,叠音。与作曲家谱曲时重复动人的旋律异曲同工,诗人也以某种组合和安排重复一些音来强调最关键的意义。叠音指重复一些音。诗歌中有几种不同类型的叠音,包括相同或相似的元音在诗行中重复出现的元音叠韵;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的词尾辅音完全一致的假韵;最后的辅音和此辅音前的元音均相同或以元音结尾的单词的最后的元音完全相同的完全韵;毗邻的词的首字母的元音或辅音发音相同的头韵。
第二,叠句。除了音和音节的重复,诗人有时还会重复其他元素。诗人写诗过程中按照固定形式重复单词、短语、诗行或诗节就是叠句。
第三,节奏和格律的变体。诗歌的措词有许多变体,而这些使诗更丰富多彩。就声音而言,分为节奏和格律的变体。
节奏指震动或声音的似波浪的重现。说话中,它是语言的自然升降。所有语言都在某种程度上是有韵律的,因为所有语言都是在重读音节和非重读音节之间转换,诗歌语言也不例外。
格律是指这样一种节奏,跟着它我们会轻轻和它的步调。当我们听音乐时,总是拍手或轻敲脚来和音乐的节拍。跳舞时我们有必要遵循舞蹈音乐的节拍,否则我们跳的舞蹈会显得很尴尬。可以说任何音乐都有节拍。在有韵律的语言中重读被安排在明显平均的时间间隔里出现。有格律的语言叫诗歌,非格律的语言叫散文。实际上,不是所有诗歌都有韵律,也不是所有的有韵律语言就是诗歌。我们可用测量单位如音步、诗行和诗节来测量韵律诗。
第一种测量单位是音步,它是由一个重读音节加一个或两个非重读音节组成。为了图解诗歌,可用可视符号系统。文中使用一个短曲线来表示一个非重读音节,一个短水平横线表示一个重读音节,一个垂直横线来分割音步。基本音步种类如下所示。
第二种测量单位是诗行,通过其中音步的个数来命名。如,如果一行由五个音步组成,我们叫它五步格诗。
第三种测量单位是诗节,由一组诗行组成,且这些诗行的韵律模式在整首诗中都是重复的。为了形成一个标准诗节,格律应是相同模式。然而,格律使用可能会有变体或不规则形式,这样诗人可以避免沉闷和单调。但如果变体太多就成了散文,而不是诗歌。所以如何掌控使用格律变体的程度是诗人写诗时要面对的问题。
诗歌音乐性的表现形式有各自的功能目的,但对诗人来说真正使用他们的价值在于他们能强有力地加强意义的传达。所以,诗歌音乐性的功能是加强诗歌意义和沟通交流。为增强诗歌感染力和表现力,诗人在写诗时会通过运用各种各样的音乐手段来加强意义。拟声词是描述现实世界中相应事物产生的声音的词。如果我们在诗中读到拟声词,就能立刻理解词的意义。然而,在词汇中拟声词的数量很小,而且我们也不可能用相应的声音来描述任何事物和行为。事实上大多数单词的意义和发音都没有逻辑联系,所以拟声词在实践中很有限。诗人通过声音来加强意义的手段还包括控制诗行流速等。
明确诗歌音乐性的表现形式节奏与格律的变体之后,请欣赏英国诗人A.E. 郝斯曼的诗歌。
我们很清楚看到诗中节奏和格律的变体。其大部分诗行都用抑扬格四音步,也就是说每行有四个抑扬,但这并不严格。在前两节的第一行,都有扬抑格代替抑扬格。看看第一节的最后一行,我们发现这一行与其他行有很多不同。实际上,它不是用四步格写的,诗人是用两个扬抑格和一个扬抑抑格的三音步写的,在下面的诗行中有轻微的变体。
在这诗中有另外一种变体,如上面的句2。有些行变得不规则,因为有些单词如“seventy”隔断了两个音步的划分。其他的至少两个音节的单词如“woodland”,”threescore”,”only”,”fifty” 和“cherry”也用同样方式实现了变体。此诗中已讨论所有变体使得诗远离了它预期的节奏。实际上,每一首诗不是只有一个节奏,而是两个节奏。在这首诗中,预期的节奏是抑扬格四音步,这是本诗的基本格律,作为读者我们经常期望此节奏还将继续。然而,实际节奏即听到的节奏有时会按照这一预期的节奏,有时没能按照预期的节奏。因此,这两节奏互相配合使诗歌更具有吸引力、更有趣。
参考文献:
[1]秦秀白. 文体学概论[M]. 长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