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应急管理系主任卢文刚副教授在2014年第1期《中国行政管理》上发表题为“城市内涝灾害管理的问题及对策——以广州市为例”一文,认为系统脆弱性是导致城市内涝灾害的根本原因,而这种脆弱性集中体现在承灾体、致灾因子和孕灾环境及其相互关系之上。其中,承灾体是城市排雨管渠系统,致灾因子是突发性的暴雨,孕灾环境则是城市的生态环境,包括城市的绿化和水体环境等。城市内涝是因为强降雨已超出了承灾体的适应范围,致灾因子和孕灾环境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很難加以改变,但也是城市内涝灾害发生的重要原因。
为此作者建议:一是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增加水体和可渗透面积。如在水浸黑点区域,应减少城市重要设施的建设,提高排雨系统的建设设计标准。在建设和维修时,应考虑排雨管渠与其它供应线路的位置关系,避免当某个供应线发生问题时,其它设施也因此无法运行。二是建议提高城市排雨管渠建设设计标准,完善排雨管渠管理制度。制定城市排雨管渠标准,不仅要满足城市现有需求,还须满足城市今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此外,还需要考虑城市内涝或其他城市灾害对城市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及居民生活的影响。三是建议优化城市内涝应急预案,大力开展预案演练。要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内涝应急预案体系,既要有战略级预案,又要有战术级预案和现场行动方案。城市内涝应急预案同时应包含不同等级城市、同一城市不同层级(市、县、区、街镇)内涝灾害的信息传达与报送方向、物资调配和救援队伍调配的流程与方法、抢修维护等工作应对流程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