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采用“同一性”和“差异性”这一对哲学范畴,对参政党建设和执政党建设的相互关系进行探讨,目的在于提高全社会对参政党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以改革的具体措施实实在在地支持和帮助参政党进一步推进自身建设,使之与执政党建设相得益彰,蹄疾步笃,行稳致远。
关键词:参政党建设;执政党建设;同一性;差异性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4.01.011
[中图分类号]D26;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4)01-0049-04
2013年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与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首次提出了“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重大命题。这一概念关乎民主党派所处历史方位、政党定位定性等问题,是更加完整、客观的科学论断,是我国政党理论的一次重大创新。其重要意义在于充分肯定了我国各民主党派的进步性,有利于调动各民主党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履职责任感、使命感,从而加快参政党建设步伐,开创多党合作事业新局面。2014年1月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习近平进一步明确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也要求各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各民主党派要适应时代新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奋发有为,同中国共产党一道,积极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越是处于改革攻坚期,越需要汇集众智、增强合力;越是处于发展关键期,越需要凝聚人心、众志成城。他希望各参政党积极引导成员及所联系群众,凝聚广泛共识,积聚强大力量,深入考察调研,提出真知灼见,让党(指执政党)和政府看问题更全面,作决策更科学。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部署要“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对参政党建设提出了新期待。
近年来,随着对参政党建设认识的不断深化,许多理论工作者、决策者与政策研究者对参政党建设进行了较多、较深入的研究,如中央社院参政党教研室、政党制度研究中心,湖北、浙江、江苏、重庆、云南等省市社院的参政党学术研究机构,均产生了一批富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但关于参政党建设与执政党建设二者关系的比较研究却是成果相对不足。我国的政党建设包括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二者都是中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政党关系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为了加强对参政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加强政党关系相互关系的了解,笔者采用“同一性”与“差异性”这一对哲学范畴,拟就“两个党建”的辩证关系,即参政党建设和执政党建设的同一性和差异性,作一粗浅的理论探讨。
一、参政党建设与执政党建设的同一性
参政党建设与执政党建设(以下简称“两个党建”)的同一性,是指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关系,亦称统一性或一致性。
(一)“两个党建”都要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任何政党在每一个历史时期或阶段都会设定自己不同的政治路线,政治路线是总揽全局的。政党都是在不断实现自己的政治路线中建设和发展自身的。放眼世界范围内,党的建设,任何政党都必须要密切联系各自党的政治路线,这已成为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的党建的一条基本准则。在新时期新阶段,这条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来看,就体现为八个民主党派的党建都要同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紧密相连。参政党为什么要必须坚持和贯彻执政党提出的基本路线(政治路线)呢?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基本路线代表和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基本要求,也反映了八个民主党派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所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坚持和贯彻执政党的基本路线,既是与执政党团结合作共事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参政党自身根本利益之所在。基于此,八个民主党派在各自章程中都根据执政党的基本路线制定了本党派的政治纲领。概括起来,其政纲内容大体上包括: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动员和团结本党派全体成员,发挥各自特点优势,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巩固扩大新时期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向前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样的政治纲领贯穿于参政党建设的全过程。
(二)“两个党建”存在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党建内容、形式和原则。在党建的内容和形式方面,参政党和执政党一样,都必须紧紧围绕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方面开展自身党建。在党建的原则方面,执政党的党建中关于必须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的原则,注重从思想上建党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领导原则,用制度规范党风、党纪的原则,党必须接受党员监督原则等,也都适用于参政党建设。举个例子,如民主集中制原则部分,民革章程中明确规定了“本党的组织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农工党章程中也规定有“本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1]。
我们通过研究各民主党派章程可以发现,在现实中存在着另一种隐忧,那就是参政党建设在刻意复制、模仿执政党建设的形式、原则和内容(特别是党章框架及条款的表述部分),使“两个党建”有同构性、同质化之虞。
二、参政党建设与执政党建设的差异性(即参政党建设的特殊性)
参政党建设与执政党建设的差异性,这里重点是指参政党建设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而言。这是由参政党特殊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的。
(一)“两个党建”的目标指向有所不同。党建目标,即把政党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是党建的根本问题。中国共产党作为有着8 600多万党员的全球第一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其党章中明确规定党建目标是“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领导核心”。而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推动者、维护者和捍卫者,则由于性质、宗旨,角色、地位和作用、职能不同,不可能也不应当按照执政党的形象面貌来塑造自己。各民主党派的党建目标概括起来说,就是要把各自建设成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如果说执政党党建目标的着力点在于“领导”的话,那么参政党党建目标的着力点则是放在“参加”和“参与”上。关于参政党的党建目标,各个民主党派章程中都有具体表述。例如,九三学社章程提出,自身建设的目标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素质,发挥参政党功能,把我社建设成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富有朝气和活力的参政党。
我们在把握参政党党建的特殊性时,必须要看到其与执政党党建目标上的统一性,即两者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目标之下,践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如果简单放大这种特殊性、差异性,在现实中和理论上就会犯片面性错误,就会对多党合作事业造成伤害。
(二)“两个党建”在政治建设(政纲)上各有不同要求。制定科学的政治纲领,是一个政党搞好政治建设的前提。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其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最低纲领即现阶段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执政党的政纲规定了党的奋斗目标,体现了执政党的性质和地位,反映和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利益,阐明了执政的历史使命和前进方向。各民主党派则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其政治纲领与执政党的最低纲领相一致。执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所规定的奋斗目标也是各民主党派的奋斗目标。参政党由于自身性质和宗旨、地位和作用、任务和目标的制约,不可能像执政党那样提出“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来作为其最高的政治纲领。如果党建在政治建设上连最高纲领都是一样的了,那各民主党派就成了共产主义性质的政党了,也就必然会失去自身特色和存在价值了。
(三)“两个党建”在思想建设上有差异。思想建设是党建的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建立起来的工人阶级政党,马克思主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其指导思想,是全党思想集中和团结统一的理论基础,也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各民主党派虽然在各自章程中都用不同的表述提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但始终未明确规定要把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作为各自党派成员的必备条件和切实义务。这是由于各民主党派具有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各民主党派成员中固然不乏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但是不可能用共产党员的思想标准去要求全体党派成员。因此,各民主党派章程没有把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作为其成员的应尽义务,是无可非议的。当前,参政党要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条主线贯穿思想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加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顺利实现民主党派新一轮的政治交接奠定基础。另外,“两个党建”在思想政治工作手段上也要有差异。
(四)“两个党建”的组织建设范围及领域各有不同。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领导着13亿人口大国的执政党,其成员和组织遍布国土上的每个行业和领域,延伸至国家的最基层组织——农村、工厂、学校、机关、社区,等等。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上则遵循“三个为主”原则,即以协商确定的重点分工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知识分子为主。这样的范围和领域不是随意规定的,而是由各民主党派共同协商确定,也是由其性质、地位决定的,正是各民主党派的特色和优势所在。由于各民主党派的成员和组织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集中在科教文卫体和大中型国有企业,其组织建设必然会形成一些不同于执政党建设的情况和特点,组织工作的任务和方式也会有差别,从而形成参政党自身组织建设的特殊性和差异性。
(五)“两个党建”在作风建设上也有各自不同的内容特点。执政党党风建设的内容十分丰富,这里仅列举“三大作风”的例子,摘其要点而比较之。中国共产党素有“三大优良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参政党的作风建设虽然都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方式在倡导这三大作风,不过在具体内容的把握上,又显示了其特殊性。如理论联系实际,就执政党的作风建设而言,主要是强调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对参政党而言,主要是强调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等具体工作相结合。密切联系群众,就执政党来说,是联系全国各族各界人民群众;就参政党来说,所联系的则主要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及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执政党而言,更多地强调自我批评,就参政党而言,则是通过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方式更多更好地监督执政党。
(六)“两个党建”在能力建设上内容不同,各有侧重。能力建设是关乎一个政党兴衰存亡的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执政党由于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所以对执政党的能力建设要求极高。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将执政党能力建设主要概括为五大方面的能力,即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2]。也有学者以此为基础,简明提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内容主要应包括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及总揽全局的能力。参政党的能力建设则主要包括四种能力建设,即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及合作共事能力。
总之,参政党建设与执政党建设相比较,确有诸多自身的特殊性,我们在工作中必须要承认并正视这种特殊性和差异性。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这种特殊性(即差异性)与同一性的对立统一,就构成了参政党建设的“矛盾运动”,并由此形成参政党建设的特殊规律。只有把握了这种内在的本质特性和规律,我们才会更加自觉地把参政党建设提升到一个新境界,从而按照“两个党建”同一性的本质,与执政党的党建相匹配,与时俱进,尽力做到相互搀携、并驾前行。
三、“两个党建”的关系
“两个党建”虽各有侧重,但又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由于我国参政党和执政党都是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团结合作的亲密友党,不是执政党与反对党或在野党的关系,因而“两个党建”是密切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参政党和执政党可以相互监督,当然主要是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如果参政党建设搞得很好了,党的整体素质得以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就会相应增强,就可以更好地帮助和监督执政党改善领导,少犯错误,从而促进执政党党建健康持久发展。
(二)“两个党建”各有特色,各有经验,是可以互相学习借鉴的。尤其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历经90余年风雨和斗争考验后,在长期发展和执政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党建经验,有许多经验教训可供参政党学习借鉴。而相较而言,参政党建设经验还需一定时间的积累,一些党建规律现阶段总结起来还不易把握,其中理论建设和思想建设部分尤显不足,需要假以时日加以完善。当然,现阶段若能从执政党建设经验中吸取借鉴有益养分,“以党为师”,则对于参政党建设水平的提高,无疑会起到促进和倍增作用。
[参考文献]
[1]胡继堂,范前锋.科学发展在中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EB/OL].(2004-09-27)[2014-01-20].http://news.xinhuanet.com.
责任编辑:顾榕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