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泉山
[摘 要] 行政公开适应WTO对我国政府透明化的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有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加强了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提高行政机关的效率。现在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阶段,要推行法治社会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行政公开制度作为衡量国家法制化程度的一重要指标,正被专家学者认真研究。目前我国行政公开制度还有一些明显不足,比如,行政公开的范围狭窄,行政公开手段单一等问题,本文对我国行政公开推行的意义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当前行政公开的缺陷,并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 行政公开;社会主义市场;现状;完善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22. 069
[中图分类号] D63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22- 0108- 02
1 在我国推行行政公开制度的意义
在中国推行行政公开制度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何为宪政?宪政制定的权利制约、人权保障等内容,体现着依法治国的精神,使宪法在国家实际生活中得到充分地实行的明主政治体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有权利属于人民,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宪法实施的基础是行政公开。宪法授权各行政部门行政权利。行政部门代表人民行使行政权利,同时也受人民监督。人民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参与和了解行政部门实施行政权利的过程,是行政部门行为公开,为人所知,这样可以确保了行政部门真正维护人民权益,为民办事。因此行政公开是人民真正当家做主参政议政的重要保障。行政部门也通过实施行政公开保障宪法的实施落实到实处,促进宪法的建设与完善。
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可以防止腐败的产生。没有了民主和人民监督,必然会产生腐败。公开是民主的先决条件,只有公开才能保证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就是要使行政部门的行使权利的过程公开、透明,人民参与其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权利行使过程中的随意性、腐败性和不利人民的结果,这是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可以使权利授予和行使的过程公开透明,比如一些公共事业管理、干部的选拔、调配、任用等。对公共事业管理上权利的授予,要重点实施行政公开。对国家行政监察部门、国家权利部门、纪律检查部门的行政公开工作更要做好。这不仅是监督体制的内在属性的要求,也是监督机制做好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的体现。通过公开,监督机制下的腐败、堕落便难以生根。
2 中国现行的行政公开制度的欠缺
行政公开手段跟不上时代。现在行政公开的手段有很大局限性,局限于通过宣传小册子、宣传板报、工程流程表等传统媒体公开方式,还有的情况是公开范围局限于行政权利部门的内部,公众如果想知道更多的细节和详情,还需要进入到行政公开部门内部才行,这样就不利于提高行政公开的深化和效率,同时也不利于人民民主的实现。即便是有的部门推行了网上政府,网上信息公开,但很多信息更新慢、内容空乏。
行政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深度和广度也有局限,行政公开的部门还限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一些有行政管理权的大型国有企业,比如,供水、供电、电信的垄断性行业。目前政府行政公开的情况的整体情况如下:公开的形式的东西多,公开的实质的东西少;公开的结果多,公开的过程少;广大人民被动接受的多,积极参与的少。除此之外,政府公开的信息通常只公开正面的、取得进步的一面,而负面的、政府工作上的不足的、欠缺的方面,公开则很少,甚至可以掩盖美化。这些带来的结果是人民对政府失去信心。
行政公开部门的范围狭窄。因为我国在创建行政公开制度开始时,就明确指出基层政府部门是行政公开工作的重点,导致现在全国行政公开工作的开展中,大部分工作重心都放在了基层的行政部门上,主要的部门有:乡镇级的、市县级的政府部门。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基本上没有改变。同时学术界对行政公开的政府方面缺少深入的研究,研究的重心基本都放在了行政公开的义务方,对行政公开的权利一方研究很少。中国加入WTO之后要解决的行政透明度问题,伴随这个需要,一些机关单位也正在拟定政策。
3 行政公开制度的如何进一步完善
完善人事行政公开制度,提高公务员素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对政府公务人员的素质、信息管理知识水平和信息管理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对现代信息技术前沿发展及相关政府信息资源管理重要性的充分认识的基础上,才能深刻理解行政公开的要求。因此,培养复合型人才,并不断完善人事行政公开制度,把行政公开纳入行政绩效评估系列,才有可能实现行政公开法治的目标。
逐步扩大行政公开的义务主体范围。目前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主要集中在各级行政机关中。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基层行政机关。而实际上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行政机关,而且应该包括行政机关之外的其他行政主体,如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在实际推行中。对于行政主体的行政公开。可以采用先以行政机关的行政公开为龙头。取得一定经验后再行扩大到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
加强对行政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和总结新鲜经验,有利于为行政公开制度建设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规制基础。因此,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应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行政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把行政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履行好职责,加强综合协调和检查,认真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务必使行政公开从墙上走下来,落到地上,成为真正的施政制度。
4 结 语
行政公开有了数百年的历史,已经逐渐成了现在世界各国构建民主的、自由的政治环境,建设依法治国的重要的制度,这样有效地保障了国家权利的为民实行和公民合法权益,推进了国家的法治和民主进程。行政公开制度是现在世界各国实行民主制的重要方法,把国家政府权利的实施过程公开在人民的视线之下,从而保证了行政公开。所以,行政公开制度的推行和完善可以很好地预防腐败、提高公共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各工作成效。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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