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实习生 陈晶)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其中4条刑法解释,涉及单位犯罪、虚假出资、骗取社保和食用珍贵野生动物。另外3条解释则关于刑事诉讼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称,从法律解释的角度讲,刑法规定了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而明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而买来吃或者买来用的,在性质上与非法收购是相同的。因此本次立法解释对刑法第341条、第312条的解释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非法收购行为。对组织者、埋单者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现行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条款,此次解释规定对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本次立法解释还包括骗取社会保险(放心保)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内容,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同时解释也规定了刑法第158条、第159条规定只适用于注册实缴登记公司,认缴登记公司虚假出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这次公布立法解释,是2013年实施新刑诉法以来的首次,包括关于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予以逮捕的解释;关于被害人对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收监程序的解释。
“附条件不起诉”是2012年修改刑诉法时的新增条款,旨在保护涉嫌刑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但在司法实践中,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被害人能否自行再向法院起诉,处理并不统一。
李寿伟对此问题表示:“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保护被害人的权利有一个平衡,明确被害人对这类案件不能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充分保护被害人的权利,解释中又重申了无论是前面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还是后面的不起诉决定,都要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还要充分保障被害人的申诉权。”
【本刊讯】4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此前,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在4月15日通过微博实名举报宋林包养情妇,并涉嫌贪腐。早在2013年7月17日,王文志曾发布长微博,实名举报宋林等高管在收购山西金业资产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国资流失。
现年51岁的宋林是山东乳山人,1985年进入华润集团,历任香港华润石化经理、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华润集团董事、企发部总经理,华润投资开发公司董事长,华润集团总经理等职务。
【本刊讯】4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毛小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现年49岁的毛小兵是湖南常德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局长,青海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2011年12月任现职。
【本刊讯】4月24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同时公布四起暴力伤医犯罪典型案例。
该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严肃追究、坚决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惩处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建立完善矛盾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处理医疗纠纷。
上述六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医疗机构及其公共开放区域采取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的行为;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行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行为;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