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妍妍
【摘 要】2011年据国家审计署统计,私存私放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仍然存在, 82个所属单位采取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和私存私放资金4.14亿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 “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其原因是:遵纪守法意识淡薄;监管机制不健全;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内部制约不到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相关法律惩处力度不够等。
【关键词】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12-0044-01
小金库”始于何时,似乎没人能考证得明白。但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小金库”现象愈演愈烈,它的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屡禁不止,时有发生,是很多腐败现象产生的源泉,也往往容易滋生更大的腐败。
一、“小金库”的来源
“小金库”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主要来源包括:财政拨款、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出租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二、“小金库”的现状
为了彻底整治“小金库”问题,九十年代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规章,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大规模的“小金库”专项清查,共查出违纪金额40多亿元,对1万多个单位和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对130名有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中央纪委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文件中指出:“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三、“小金库”禁而不止的原因
然而,中央高层的重重禁令和三令五申,依然未能阻止“小金库”的扩张和蔓延。
一是无视法纪。抱有幻想和侥幸心理,想方设法私设“小金库”,将“小金库”化公为私、侵占私分、中饱私囊。
二是因为管理漏洞。财务管理上存在漏洞,使某些别有用心者轻而易举地截留上缴款、收钱不入帐和虚报开支,为设立“小金库”提供了条件。
三是欺上瞒下。逃避监督,将一些不合理支出的费用转移到“小金库”,增加单位可支配金额,在数据上做手脚,蒙骗上级,以完成考核指标。
四是缺乏监管,由于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会计的任免、奖惩都由单位做主,所以财会人员在发现单位有违规违纪现象时不能坚决抵制,有的甚至同流合污,制造假账,销毁“小金库”原始记录,逃避调查,设置取证障碍。
五是处罚不力。因为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大多数是行政事业单位,对“小金库”的查处通常是经济处罚(处罚单位最高5万元,对责任人可处5000—10000万元的罚款),处罚金额很少,且没有刑事处罚,因此对当事人起不了警示的作用。加之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保全自身利益,或为了不给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脸上“抹黑”,只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较大程度上又助长了一些部门和单位“顶风违纪”的不良风气,“小金库”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四、“小金库”治理的意义
“小金库”虽小,但其危害性却不小。由于“小金库”管理和支配往往掌握在党员干部手里,且普遍存在公款私存、随意进出、收支混乱无帐等现象。“小金库”已成为一些单位领导干部游山玩水、乱奖滥发、隐瞒报帐内容等非正常开支的重要渠道,严重腐蚀了党的领导干部,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现在“小金库”的数额越来越大,有的“小金库”的数额已上十几万、百万,甚至上千万,“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对企业各种收入的截留或转移,国有企业存在的“小金库”致使企业效益缩水,这给国家财产和集体利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违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出现“两本帐”、“多本帐”,甚至假帐,“小金库”的资金游离在财务、审计监督之外,扰乱了企业经营秩序,造成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企业对成本控制决策和经营管理。
五、建立健全“小金库”管理长效机制
“小金库”是个社会现象,具有普遍性、隐蔽性的特点,必须要树立长期性、艰巨性的“治理”思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小金库”的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
(一)广泛动员,深入宣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通过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加大党纪、刑法和财经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观念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二)创新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财务公开制度。严格银行账户审批管理制度,认真清理银行账户,彻底解决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堵塞容易和有可能形成“小金库”的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的产生。
(三)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完善责任追究和内控监督制度,把“小金库”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考核指标,明确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小金库”,除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还要对直接领导责任的相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通过责任追究和高压严惩,使其不敢设立“小金库”,从而斩断“小金库”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和资金来源。
(四)推行厂务公开,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确保举报事项得到及时查实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