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丹
(江苏师范大学,江苏 徐州 221000)
美国犹太小说家亨利·罗斯以他早年所完成的小说《就说是睡着了》而蜚声文坛。这部诞生于1934年的小说采用意识流等现代主义手法撰写了一个从东欧移民到新大陆的小男孩戴维·斯凯瑞痛苦而又迷茫的成长历程。本文试图用拉康三界理论之一的象征界来阐释戴维在犹太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中欲望自我与主体建构的过程,以揭示主人公在他者文化中寻找自我的不可能性。
在拉康的“三界”理论中,象征界由外部的能指网络构成。拉康认为“只有能指与能指之间的关联才提供了意义研究的标准”。[1]这个能指网络是大他者,是语言,同时也是社会文化,包括准则、习俗和禁令。统治象征界的正是母亲的缺乏和欲望之所在,菲勒斯,或称为父名。拉康所言指的父名是一个能指:“菲勒斯是这个标志的优先的能指,在这个标志中逻各斯的部分与欲望的出现结合到了一起”。[1]也就是说,一方面父名禁止了主体同母亲乱伦的欲望;另一方面,它又把这种欲望抛到了遥远的,似乎可以够到的远方。禁止和欲望是共存的。正是因为禁止的存在提醒主体欲望存在的可能性。然而“菲勒斯只有被遮掩了后才能起它的作用[…],它以其消隐而引出扬弃”。[1]父名只是一个在象征界占据位置的能指,却不具有任何所指的意义。主体对此一无所知。他选择认同父法,从而将自己登记在象征界,在能指链展开自己的欲望追求,开始了主体在象征界分裂的过程。
小说中戴维一直困惑于他到底是犹太父亲的儿子还是母亲与她的基督徒情人所生。而母亲的欲望就是父亲的名字。瑾雅对于现实中的犹太丈夫是恭顺但冷漠厌恶的,而对于过去的基督徒情人回忆起来却是深情的。欲望着母亲的欲望,戴维在这两种文化中自我定位也截然不同。对于犹太文化,他表现出心理上的恐惧,宗教上的质疑和最终对于犹太身份的逃离。戴维心理上的恐惧来自于父亲对他“有罪”的判定和依据“罪行”而进行的惩罚。事实上戴维和父亲的关系正是典型的犹太人与上帝的关系的缩影。在犹太文化中,自亚当和夏娃告别伊甸园之后,他们以及后代都具有“原罪”。人生而有罪,只有虔诚地信仰上帝,遵守律法才能赎罪。而罪的最高惩罚就是死亡。自犹太人的第二圣殿被毁而流离失所的1800多年时间里,犹太人丧失家园,受尽歧视,时刻面临着死亡的威胁。这一切在犹太文化中被认为是忤逆上帝所遭受的惩罚。“生而有罪”是每个犹太人的宿命,也是戴维的命运。在犹太传统中,父亲的形象通常与上帝紧紧联系在一起。小说中阿尔伯特高举锤子杀人的画面一再地出现在戴维的幻觉中,每每令他不寒而栗。戴维的叛逆性在于他不仅竭力地想要逃脱黑暗、不道德的性关系等一切和“罪性”相关联的事物,而且他对于这种预设和安排提出了质疑。戴维在犹太学校学习时旁听到拉比为一位犹太少年的成人礼准备的一段圣经。这段话出自《旧约·以赛亚书》,讲述的是天使用煤来清洁以赛亚不洁的嘴唇而使他变得洁净的事迹。这暗示了犹太人必须用痛苦来赎罪的宿命。戴维听后大为不解,他针对这段话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希望我能够问问他为什么犹太人是脏的?他们做了什么[…] 为什么天使要这样做?[…] 他说,你干净了。但是煤块只会制造烟雾,使人痛苦,怎么会使人变干净呢?[…] ”。[2]在这一连串的发问中,戴维质疑了“生而有罪”的正确性以及“以痛赎罪”的可能性。他急切地想要询问拉比,甚至上帝。然而他注定是得不到任何答案的。正如拉康所说菲勒斯“只有被遮掩了后才能起到它的作用[…],它以其消隐而引出扬弃”。[1]上帝之光是“不会出现在美国车道上出现的”。[2]他只有在看不见的地方才能发挥父法的威力。现在戴维挑战了这个父法,他拒绝作为“罪”的能指而存在。如果说这种宗教上的质疑体现了戴维在精神上对于犹太文化的叛逆,那么他在逾越节这一天的遭遇则使他最终选择逃离做一个犹太人。逾越节是为了庆祝犹太人在上帝的帮助下出埃及获得自由,并纪念上帝与犹太人立约而设立的节日。这一节日的意义在于强调犹太人只有信仰上帝、遵守律法才能获得自由。当戴维在这一天按照父亲的要求来到河边完成了燃烧“秫米孜”任务之后,他感到了短暂的轻松与惬意。他向上帝询问:“没有‘秫米孜’了,他想。‘都烧黑了。看,上帝,我好吗?’”。[2]拉康认为在欲望的辩证法中,主体不仅欲望着他者的欲望,而且希望自身被他者欲望。对于戴维来说,燃烧‘秫米孜’犹如一次赎罪的过程。他履行了犹太人的义务,遵守了律法,所以他渴望得到上帝的承认,在上帝那里确定自我,安放一颗饱受恐惧折磨的灵魂。然而很快,这种轻松和惬意就被外部的力量所打破。在戴维回家的途中,他遭遇三个小流氓的欺负。遭遇巨大的耻辱和恐惧,他再一次不由自主地质疑他的犹太上帝:“‘如果他想,他可以向他显示’[…] ‘如果他想,他可以将之毁于手掌之中’”。[2]戴维已经按照一个犹太人的方式遵守律法与赎罪,为什么上帝依然没能出现拯救他于灾难之中?那个在上帝面前被确认的自我被现实击为碎片。犹太人所遵守的律法与犹太人实际的遭遇在逾越节这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戴维看来,上帝此时变成了一个空无。而对于上帝的质疑是痛苦的,因为这意味着戴维作为一个犹太人的自我身份的崩溃。对于犹太人来说,否定上帝就是否定自己。对于发怒的上帝的恐惧和无能为力的上帝的绝望使得戴维最终叛逃了犹太文化。
事实上戴维的犹太上帝“不会出现在美国车道上”[2]源于在当时的美国社会。犹太文化是一种被阉割、甚至被贱斥的文化,美国在本质上是以清教—新教立国的国家。从宗教方面来说,基督教文化决定着这个国家的主流价值观,圣经新约中的三位一体的神的体系具有拉康语境中父法的意味。从种族方面来说,白人基督徒,即所谓的“新教徒的盎格鲁萨克逊裔美国人”显然占据着主能指的地位。而将两者合为一体,就是所谓的白人性主能指。凯伦·科茨在她的《镜子与永无岛:拉康、欲望及儿童文学中的主体》一书中谈到白人性主能指在美国社会开启了一条能指链,这条能指链以白种人、基督教文化等等为能指串联起来,最终向主体指向了自由、快乐的方向并暗示其“高贵性”和“优越性”。[3]科茨对于美国社会“白人性主能指”的揭示意味着其他种族宗教与文化在这一主能指面前的“低劣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少数族裔融入美国社会获得自由与幸福意味着贱斥本民族的文化,投入白人性主能指所开启的能指链条中。这对于一向被视为社会边缘人而饱受歧视、虐待的犹太民族来说更是如此。对于20世纪初的美国犹太移民来说,虽然相比较欧洲国家来说,美国社会对待犹太人的态度较为宽容。但是当时美国的反犹之风仍不时甚嚣尘上。仅在亨利·罗斯从奥匈帝国的故乡移民自美国的1900年至34年后他的小说《就说是睡着了》出版这30多年期间,美国就发生过两次较大的反犹浪潮。①
在这种历史和社会文化背景下,戴维选择认同于基督教文化并期望从他者文化中寻求到他的本真自我就不难理解了。戴维企图在基督教文化中寻找自我的方式是选择认同并追随一个金发碧眼的基督徒少年列奥。在戴维眼中,孔武有力、自信胆大的列奥俨然是父法的化身。而他“像神一般的无所不能”[2]是因为脖子上佩戴了一个圣子圣母的挂饰。列奥符号性的完美存在隐去了他现实生活中失去父亲,无人关爱的悲惨事实。在象征界,比起真实事物,主体更关心的是符号的代表意义。戴维首先通过像列奥一样,贱斥犹太民族来期望获得列奥的认同。与戴维在一起时,列奥大肆嘲笑犹太人,在他眼中,犹太人这个能指包涵的涵义就是低能与卑劣。正是通过贬低犹太人,列奥方能显示出作为一个基督徒的优越性。在这样一种欲望的辩证法中,为了使自己被他人所欲望(认同),戴维只有欲望他者的欲望。他毫不留情地嘲弄犹太人的生活习俗,当他看到列奥被逗得哈哈大笑时,他感到心满意足。在小说中最能体现戴维对于犹太民族的贱斥情绪的,是他对于“肮脏的犹太女性”的感受与体会。无论是他在巴萨姨妈的杂货店看到邋遢的巴萨姨妈正在挥汗如雨地忙碌着生意,还是将他的表姐与“尿床”“小便”联系在一起,均暗示着犹太女性是不洁的。此外,戴维的两位表姐不仅被描绘成是邋遢的、肮脏的,在性格上也被描绘成野蛮的、懒惰的、愚蠢的,甚至是不知廉耻的。这种“肮脏的犹太女性”的描写首先暗示了母亲的不洁与“罪”。在象征界,主体只有切断与母亲的联系才能与象征父亲发生联系。为了获得象征父亲的认同,戴维必须将他在想象界看作“万能母亲”的母亲视为一个缺乏与不洁之物予以排除。另一方面“肮脏的犹太女性”实际上是整个犹太民族的化身。为了获得一个全新的、干净的自我,戴维必须将他“不洁的”“卑劣”自我排除。然而,戴维的贱斥真的有可能成功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戴维竭力想要否定、排除的这一“肮脏”“有罪的”形象正是他在象征界做为一个能指基督教文化对他的定义。基督教自诞生以来与犹太教一直存在宗教与文化的冲突。在新约的教义中,耶稣的被杀是因为犹大的出卖。马太福音甚至让犹太人“主动”承担了这一罪行:“众人都回答道:‘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4]自基督教文化成为欧洲主流文化,犹太人的这种“罪人”的“无耻之徒”的符号化定位在西方社会妇孺皆知。在列奥看来,戴维的具体行为是不重要的,因为他只是一个表意“卑劣”与“邪恶”的能指。当戴维在列奥家看到耶稣受难的画像时,列奥直指戴维的罪恶:“当然,犹太人是杀害基督的凶手,他们把他放在那儿”。[2]戴维正是因为不堪承受犹太父亲对他“有罪”的认定带来的恐惧感而奔向基督教文化,而在基督教文化中,他依然被判定是“有罪的”。戴维不仅没能逃脱罪名,反而成为了双重罪恶者。为了逃脱这种罪恶,戴维强烈欲望着附属在列奥这个主能指上的能指:列奥的旱冰鞋和他的圣子圣母像挂件。拉康认为能指与能指之间通过转喻与换喻发生联系。而转喻“是以局部代替整体”,[5]通过转喻的效果,主体的欲望从一个能指滑动到另一个能指,最终变成了大他者的欲望。比起象征着列奥在行动上来去自如的溜冰鞋来说,戴维更痴迷于列奥的圣子圣母像挂件。这个原本普通的挂件因为具有基督教文化的转喻意进而转喻了精神上的自由与真实而变得光彩夺目。对于戴维来说,拥有它就意味着得到了一种干净的、无罪的、全新的身份。这种“拥有挂件就意味着获得了真实的、自由的自我”的想法实际上与基督教的文化精髓“因信称义”息息相关。基督教的教义认为一个人只要信仰基督,依赖基督的救赎,就能消弭自己的罪行,成为义人。抛开这一教义对于历史社会发展的有利因素不谈,它本身极易引导人对于实际罪行的掩盖与忽视,增加人一面虚伪地信奉上帝,一面大肆行恶的可能性。这在某种程度上与主体对于能指的欲望不谋而合。尽管能指只是一个存在的空无,但主体会忽视事物的真实存在与变化而去迷恋能指灿烂迷人而固着的转喻意。列奥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因信称义”的基督教徒。一方面,他严肃地制止戴维对于十字架的不经意的戏谑口吻,称:“十字架是神圣的[…],他们所有都是神圣的[…],基督,救世主,他们替所有人牺牲”。[2]对于基督的信仰使他认为自己能够得到好运。而另一方面,他的实际行为却与虔诚的信仰大相径庭。他贪婪、狡诈而又无耻。他可以一边向戴维大谈基督的神圣,一边大肆咀嚼戴维的糖果。他的狡诈和无耻集中体现在用圣子圣母的挂件引诱戴维,继而以他为饵引诱其表姐伊斯特上。当戴维决定占有这个能指时,不管他对于真实的自我的欲望是多么的强烈,他只是不由自主地投入到由列奥操纵的猎艳游戏中的一个棋子。在能指转换的过程中,他对于本真自我的欲望最终以列奥欲望的满足而收场。代表自由与幸运的手串成为一个意义的空无。渴望在他者文化中寻找本真自我的愿望不仅落空了,而且成为一场灾难。
不同于同一时代犹太作家的写实性、传统性和保守性。亨利·罗斯用他现代主义的梦幻般的笔触表现了一个犹太逆子的欲望追求。戴维挣扎在传统文化的桎梏和强势文化的压迫下,欲望着人性的解放和真实的自由。然而历史和文化从来都不允许个人逃脱它们的统治。亨利·罗斯以他独特的视角和敏锐丰富的笔触描写犹太人主体的个人分裂,欲望挣扎,可谓首开美国犹太文学之先河,其作品中揭示的个人主体的非我的异化感,寻找精神家园的西绪弗斯的宿命般的失败昭示了与现代人类普遍命运的契合,使《就说是睡着了》成为美国犹太文学史上的不朽篇章。
注释
① 石涵月.美国历史上反犹主义的宗教文化根源[J].世界民族,2005(5):42.
[1]Lacan “The Signification of the Phallus.” Ecrits, A Selection [G]. Trans. Alan Sheridan. New York: Norton, 1977: 117-222.
[2]Roth, Henry. Call It Sleep[M]. London : Penguin books, 2006:223-320.
[3]凯伦·科茨. 镜子与永无岛:拉康,欲望及儿童文学中的主体[M].赵萍,译. 合肥: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2010:105-109.
[4]圣经·新约.中文合和本(ESV 英文标准版)[Z]. 南京:中国基督教两会出版,2008:55.
[5]Lacan . “The Agency of the Letter in the Unconscious or Reason Since Freud.” Ecrits, A Selection [G] .Trans. Alan Sheridan. New York: Norton, 1977: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