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提戈涅是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在其创作的同名作品《安提戈涅》中的一个重要悲剧人物。该作品具有很高的可读性和艺术性。文章运用英国语言学家利奇( Leech) 提出的礼貌原则对围绕悲剧人物安提戈涅的人物话语进行分析。通过一些违反礼貌原则的例析,论证了礼貌原则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作用, 及其对话语交际成败的重要影响。
关键词: 礼貌原则;安提戈涅;话语交际
作者简介:翁丽娜(1990.8.5-),汉族,江苏无锡,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中图分类号]:H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18--02
一、引言
《安提戈涅》是古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作品,主要讲述主人公安提戈涅的悲剧人生。黑格尔曾对《安提戈涅》有过相当高的评价,称其“不仅是曾经创作出的最出色的悲剧,而且是历史上最卓越的艺术品(伊格尔顿 2007:25)”。
导致安提戈涅死亡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包括律法、利益等等。但是在剧情展开的过程中,剧中人物的对话方式也是不能忽视的致其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不恰当的语言交流方式不仅会造成交际双方的矛盾和误会,更有可能造成致命的可怕后果。本文将运用语用学中的礼貌原则分析《安提戈涅》中部分人物话语,通过一些违反礼貌原则的例子,论证不礼貌的言语行为对安提戈涅最终悲剧命运的影响。
二、礼貌原则简介
在人际交往中,人们通过对话来达到沟通交流的目的。当一个想法在人脑中形成后,它需要语言这一个载体将其表达出来。得体的语言表达可以促进交际者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反之则会有负面效果。“礼貌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条重要准绳。作为一种社会活动,语言活动也同样受到这条准绳的约束”(何兆熊,1999:211)。因此在话语交际的过程中,交际者需要遵循一些原则,确保交际的顺利进行,礼貌原则就是其中之一。礼貌原则( Politeness Principle) 是英国语言学家利奇(Leech ) 于1983年在美国哲学家格莱斯(Grice) 的合作原则的基础上提出的。他试图弥补或拯救合作原则难以解释有时候人们使用间接表达方式的倾向,从而完善了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利奇的礼貌原则如下所述:1得体准则(Tact Maxim): 减少表达有损于他人的观点。尽量少让别人吃亏;尽量多使别人收益。2慷慨准则(Generosity Maxim): 减少表达利己的观点。尽量少使自己受益;尽量多让自己吃亏。3赞誉准则(Approbation Maxim): 减少表达对他人的贬损。尽量少贬低别人;尽量多赞誉别人。4谦逊准则(Modesty Maxim): 减少对自己的表扬。尽量少赞誉自己;尽量多贬低自己。5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 减少自己与别人在观点上的不一致。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尽量增加双方的一致。6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 减少自己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何自然,1987:87-88)
从上述六个准则不难看出,在交际过程中尽量要让对方多获益一点,而己方则少获益一点。这样交际双方都能获得应有的好感,从而确保了交流的顺利进行。
三、基于悲剧人物安提戈涅的话语分析
作品《安提戈涅》以人物对话的方式开展剧情。通过对话和交谈,矛盾在安提戈涅和其他人物之间不断升级激化,最终因矛盾的不可调和而导致安提戈涅的悲剧命运。在该剧中导致矛盾产生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而不礼貌不合理的交际话语是催化矛盾升级的重要因素。该论文将以《古希腊悲剧喜剧集(第2卷)》(张竹明译,2007)为主要的参考译本,选取对话文本中违反礼貌原则的例子,并对这些实例进行分析,揭示不礼貌的话语交际行为对于安提戈涅悲剧结局的影响和作用。利奇提出的礼貌原则统共有六条准则,但是“小说的世界不是预先计划好的世界”(王卫新,2012),戏剧也是如此,所以《安提戈涅》中所违反的礼貌原则的准则的数量不一定能够与利奇提出的准则数目相一致,因此本文将主要针对文本中一些违反一致准则、赞誉准则或者同情准则的例子进行分析论证。
1. 违反一致准则的例析
安提戈涅:你考虑一下,是不是愿意和我一起吃苦合作。
伊斯墨涅:我们必须记住,首先,我们生为女人,不是和男人搏斗的;其次我们是在掌权者的统治下,必须服从这命令,甚至更难受的命令。因此我求地下的鬼神原谅,由于我这件事情上受到强制压迫,我将服从当权者,因为做力所不能及的事是完全不明智的。
安提戈涅:我不再劝说你了,即使你以后愿意,我也不欢迎你帮忙了。你愿意怎么做人,随你的便,我可是要埋葬他的。为做这事而死,我以为死得其所。(2007:247-248)
从上述这段对话可以看出,伊斯墨涅在与其姐在交谈的过程中未遵循礼貌原则中的一致准则。由于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安提戈涅和伊斯墨涅在关于是否安葬兄长的事件上处于不同的立场。“古希腊人朴素地认为灵魂和肉体是不分离的,如果任尸体在地面上腐臭而不埋入土中,灵魂就不能到达冥界”(李玄伯译,2005:3)。为了兄长的幸福,安提戈涅极其重视他的葬礼,这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看出安提戈涅维护的是自己家族的利益或者说是神律。与之相反,伊斯墨涅则坚持的是城邦的利益先于其他利益,所以她选择遵从当权者的决策。因此在回答安提戈涅提出的建议时,伊斯墨涅运用非常直接的字眼“我们生为女人”“不是和男人搏斗的”道出了自己的社会处境,表达了她“将服从当权者”的态度。这与安提戈涅“我可是要埋葬他的”“我以为死得其所”的态度截然相反。没有委婉的修饰词,也没有半分的赞成意味,这难免会让一心想要安葬兄长,渴望得到现今唯一亲人支持的安提戈涅产生类似于愤怒、反感的抵触情绪。语言文字虽然是思想的载体,但是在表达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现实情境。当安提戈涅的大脑充斥着愤怒的情绪时,作为她的妹妹在劝谏姐姐的时候应该首先考虑一下姐姐的动机和立场,体谅姐姐的处境,对于姐姐的决定予以理解,然后委婉地给出不同意见,劝导姐姐接受这些意见。然而伊斯墨涅的言语不仅否定了安提戈涅的建议,还直白地指出女性处于弱势地位的现状。这些话语虽然原意为好意的劝解,但是因未合理遵循一致的准则而起到了完全相反的效果。安提戈涅不仅没有体味出伊斯墨涅的好意,反而还对她产生了厌恶的情绪。姐妹俩之间的矛盾也由此展开,这为后来姐妹关系的恶化埋下了伏笔。
2.违反赞赏准则的例析.
安提戈涅:如果不是胆怯封住了大家的嘴,他们都会承认自己赞成我的行为。可是,国王有权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做什么做什么,且不说许多别的特权。
克瑞昂:忒拜人中只有你有这种看法。
安提戈涅:他们也有这种看法,只是在你面前不说。
克瑞昂:但是,行动脱离大家,你不觉得羞耻吗?
安提戈涅:礼敬自己的兄弟,没什么可耻。
克瑞昂:如果你一定要爱,那你就到地下去爱他们吧;至于我,只要我还活着,决不让女人做主人。(2007:275-277)
赞誉准则要求说话者减少对他人的贬损,然而安提戈涅在与克瑞昂对话的过程中,直言不讳地指出“国王有权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做什么做什么,且不说许多别的特权”,这对克瑞昂而言可以算作是对他王权的公然挑衅。而此处安提戈涅指责克瑞昂的行为明显忽视了对方的身份是国王,作为臣子必须礼敬国王这一事实,更何况克瑞昂除了是一个城邦的国王之外,更是一位男性,所以安提戈涅的话语对他而言更是一种对其男性地位和尊严的蔑视,因此克瑞昂才会有“只要我还活着,决不让女人做主人”的愤怒回应。除此之外交际是要看对象的“对象不同,所关心的问题不同”(李瑞华,1994:26)。安提戈涅所关心的是兄长的体面的葬礼,作为国王的克瑞昂关心的则是城邦的利益以及自己的王权。原本安提戈涅只是单纯地想要维护自己或者说自己家族的利益,但是在你来我往的针锋相对中,由于双方社会地位的不同、关心的问题不同,因此意见不一、矛盾升级,导致原本单纯的意图上升为对王者权力的挑衅和对男性尊严的蔑视。剧情发张到这一步,基本上已经预示着安提戈涅将要走向悲剧命运。
3.违反同情准则的例析
克瑞昂:(向安提戈涅)我要你懂得,太高傲的性格最容易受压抑;最坚固的铁经过淬火变硬又容易被折断和击成碎片。我还知道一枚小小的嚼铁能使烈马驯服,做了别人的奴隶就不能自大自尊。
安提戈涅:那你还拖拉什么?你的话我一句也不爱听,但愿我永远不爱听;同样,我的话你也一定不爱听。安葬自己的哥哥是我的光荣,我还能从哪里赢得更大的光荣?(2007:273-274)
礼貌原则中的同情准则要求说话者减少自己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克瑞昂不仅没有站在安提戈涅的立场上考虑过一个女孩子刚刚失去双亲和一双兄长的难过心情,而且还将她的这种想要安葬亲人的行为看做是一种“自大自尊”的表现。“受压抑”“折断”“击成碎片”“奴隶”等字眼无疑深深打击到了安提戈涅的自尊心,这让一个身处悲伤、绝望情绪中的人如何不愤怒,如何不用语言来反抗?此时的安提戈涅只能用“不爱听”来表达自己的反感情绪。
四、结语
安提戈涅的悲剧给予现实中的人们重要的启示,在对话的过程中要注重说话的礼貌性和得体行,否则不仅不能起到信息交流的作用达到成功交际的目的,还有可能引发不可调和的矛盾。“现代礼貌的社会功能随着社会等级差别的消失,已经转到保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与和谐,消除抵触,促成合作上来”(顾曰国,1992:11)。日常生活中,对话、交际随时随地都在发生,人作为对话交际的最重要参与者,需要根据时间、地点以及对话者的具体社会身份地位,采取积极、礼貌、得体的话语,让礼貌服务于交际合作,这不但可以促进交际的顺利进行,还可以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
参考文献:
[1]顾曰国. (1992). 礼貌、语用与文化. 外语教学与研究,4,10-17.
[2]何兆熊. (1999). 新编语用学概要.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3]何自然. (1987). 语用学概论. 湖南:湖南教育出版社.
[4]李瑞华. (1994). 语用的最高原则——得体. 外国语,3,25-27.
[5]李玄伯,译(2005). 古郎士. 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6]王卫新. (2012). 暴力的“礼貌原则”——福尔斯《可怜的Koko》的文学语用学解读. 外语研究, 6,85-88.
[7]伊格尔顿. (2007). 甜蜜的暴力——悲剧的观念.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8]张竹明&王焕生,译(2007). 埃斯库罗斯等著. 古希腊悲剧喜剧全集(2). 南京: 译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