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秀华
(安徽省淮南卫生学校 安徽 淮南232007)
《药物应用护理》(以下简称《药护》)是中职护理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必修课之一。它是连接解剖、生物、生理等基础课和内、外、妇、儿等临床护理专业课的桥梁,与学生实际用药护理能力、用药技能和护士执业考试紧密相联。近年来,随着《药护》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不断深入,检测课程的教学活动、监控教学过程和评价教学质量,考试仍是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探讨和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既能实现专业及课程培养目标,又能适应工作岗位需求、全面考评学生综合能力并有良好导向作用的“学考用”多元化课程考试与评价模式是一项重要课题。
传统的《药护》课程考试与评价仍采取任课教师出题的闭卷理论考试方式(期中、期末两次)。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简答题及病例分析题,注重对学生掌握知识程度的考查。但考试内容过于重视书本知识,注重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规律的测试,对记忆能力和共性知识考核较多,忽视了对学生知识运用、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考核,未能实现包括理论知识、应用能力和护理技能的全面考核。部分学校实施了实践考试,但采取的是单一操作技能考核形式,忽略了对学生沟通能力、人文素质、专业素质等综合能力的考查。评价体系也仅以考试分数(最终成绩为:期中40%+期末60%)作为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标准,使学生出现“为考而学、不考不学、就考而考”的唯分数论现象,未能实现与“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相适应的“学考用”多元化评价目的,导致学生无法将所学药理学专业知识置于给病人用药所需知识产生的情境中。
考试与评价模式既要遵循卫生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紧紧围绕中职护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又要体现为后续临床护理专业课服务并与国家护士资格考试接轨,还要确保毕业生知识、技能、能力与素质能够适应社会需求。专业考试及评价模式改革应坚持“五个有利于”。
有利于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职业教育是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目标。考试及学业评价应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对课程实施及其结果所进行的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目的在于获得反馈信息,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有利于充分发挥考试的督导功能,检测、鉴定与评价功能等多种功能 考试是教育测量的主要手段。应视考试为重要教育活动,坚持平时的形成性考核与期末的总结性、鉴定性考试并重的原则。
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 考试与评价应坚持以知识的运用、技能与能力为主,注重检测学生基本素质,培养创新意识。
有利于树立知识、技能、能力与素质全面考核的思想 应以教育思想和观念转变为先导,以技能型或实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构建考核方式方法多样化,时间与空间按需设定的综合考试与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的考试模式。
有利于适应护考,促进执业考试通过率,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岗位适应能力 考试应与国家护士资格考试接轨,以国家护士资格考试为依据,以职业活动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构建与国家护士资格考试接轨的以职业综合能力(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考核为主线、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全程考核的校内考试体系。
建立以专业培养目标为核心、课程目标为主线的考试与评价体系(《药护》学生学业成就、评价指标与方法具体实施见表1) 中职护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输送技能型专门护理人才,而《药护》是以培养学生具有按照医嘱正确给药并进行用药护理的能力为目标,考试及学业评价应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对课程实施及其结果所进行客观及主观评价。因此,建立以专业培养目标为核心、课程目标为主线的考试与评价体系是评价模式改革的基础。结合护理专业领域课程培养目标,评价体系应凸显“以能力为本”的评价内容。在构建护理专业领域学生学业成就评价体系时,必须以现代护理与健康、护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从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整体服务角度充分认识护理职业和服务实践活动对社会经济发展、个人发展的意义和价值,理解与护理对象、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互动合作的意义,使学生形成健康的工作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品质,全面提高护理人才素质。同时,评价要把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放在突出位置。为了充分体现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教育模式,在《药护》的课程目标中融入了用药心理护理、用药教育和指导等知识技能应用的内容,使课程目标与职业培养目标相一致,成为建立学生评价体系的重要机制。
表1 《药物应用护理》学生学业成就、评价指标与方法表
考试方式与评价标准 建立以体现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考核标准,考核学生的药物应用能力和用药护理能力及其综合职业素质。采用上机考试、案例分析、执行医嘱或处方、疗效和不良反应的观察及应急处理等形式,突出考核学生对药物疗效、不良反应观察和对病人进行用药护理的能力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中有关用药知识和能力。同时,注重将平时作业(包括实践报告)的成绩、学习态度和操作过程中表现出的职业素养养成列入考核范畴。考核方式上采用笔试、口试、操作、作业等多种“学考用”的考核评价方式,使开卷与闭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在考核过程中,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考核内容应参照职业技能考核的相关内容与要求。
护士既是临床药物治疗的执行者,也是用药护理程序的实施者。因此,学生在《药护》课程中学到的药物知识和用药护理技能直接关系到疗效和病人的用药安全,甚至患者的生存质量。采用“学考用”多元化的考试与评价模式能客观、全面地评价教学质量和学生掌握药护知识、能力和素质,并且通过考试评价的导向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育人质量,适应卫生护理事业的发展需求。
[1]姜安丽.我国高等护理教育改革10年实践与发展的思考[J].解放军护理杂志,2007(1):3-6.
[2]李群,余丽,史济纯,何昌华.按《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对临床医学毕业生社会评价结果的分析[J].西北医学教育,2006(2):176-178.
[3]杨英华.护理教育现状与反思[J].上海护理,2006(4).
[4]王克芳,高庆岭.《护理学基础》实验教学的思考与改革[J].护士进修杂志,2003(12).
[5]吴国平,徐国华,等.护理教育模式与护士执业考试模式的研究[J].江西医药,2006(6):416-419.
[6]栾新段,万红,刘耀华.优化药物应用护理课程设置[J].卫生职业教育,2010(1).
[7]陈双秀,李先霞,凌伯勋,周希瑜.工作过程导向在《护理药物应用》教学中的应用[J].卫生职业教育,2009(9):49-50.
[8]邹继华,王晓晶,周郁秋.护理专业课程综合考评模式的研究与应用[J].护理研究,2006(14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