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岐山
李维汉同志作为“我们党建党时期的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德高望重的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工作方面的著名理论家和卓越领导人。他“为中国人民统一战线的发展和壮大,……做出了卓越的贡献”[1]。他统一战线思想中的精髓理念与深刻内涵,是统战工作的宝贵财富。
李维汉同志通过将马列主义统一战线思想与统一战线工作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极大地提升和丰富了我们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体系,他创造性地参与制定并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创新和发展了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1.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是我们党的重要法宝,核心在于在统一战线坚持党的领导。李维汉同志曾经郑重而严肃地指出:“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实行坚强正确的领导,是中国统一战线的最根本的特点,也是中国统一战线得以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最基本的保证。”“我们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是以各民主党派承认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为目标的。”“中国共产党是统一战线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统一战线中的其他阶级、阶层、政党、人民团体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领导,在一定的共同目标下结成的政治联盟,而不是他们之间自发地相互结成的联盟。”[2]
2.“三三制”政权的独创性。“三三制”政权是实现党的领导与民主集中制相结合的经典范例。通过学习李维汉同志的统战思想,李维汉认为自己在思想上、理论上和政策上,对“三三制”政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理解。
首先是关于“三三制”政权内涵的认识。陕甘宁边区建立的三三制政权是一个有机的体系,其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普选。边区、县、乡三级参议会都是人们直接无记名选举产生,三级政府有参议会选举产生。二是政权结构。政权结构由三部分组成,即民意机关(人民代表机关),设边区、县、乡三级参议会。政府机关,设边区、县、乡三级参议会政府委员会。边区设高等法院,分区设高等法院分庭,县设审批员,后改为县法院。三是领导权。“共产党必须不是以党员数量和强制办法,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党员的模范工作,去团结和争取党外人士尤其是中间分子,既要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保证党的领导权,又要使他们有职有权,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二者是不可分离的。”四是作风问题。“作风问题是党的建设,也是政权建设的根本问题之一”。五是司法工作。
其次是对“三三制”思想的认识。关于社会各阶级在政权中的地位问题。有的主张“纯粹的无阶级差别的民权”,李维汉对此指出:这实际是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关于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有的“主张议、行并列,县与边区两级参议会与政府并列,与一般民主制度国家相同。”李维汉则主张“边区的政权构成应是立法、司法、行政统一的一元化的民主集中制,议、行并列的参议会制应改为符合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只有这样才能使用于边区,便利于人民。立法、司法、行政是政权的三种职能,但决不能三权鼎立。三权鼎立就是三元论,在我们边区是完全不适用的”。关于在“三三制”政权中如何实现党的领导问题。李维汉指出:“一般说,三分之一的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容易接受党的政策领导,主要是三分之一的中间分子,即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
第三是对“三三制”政权理论根源的理解。李维汉同志对“三三制”政权给予了理论上的阐释。他指出:“抗日战争时期边区‘三三制’政权建设,是我们党在这一时期政权建设的一个创造,也是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新民主主义政治的一个试点。‘三三制’政权是联合政府的一种形式,实质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形式。”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更为重要。正是正确解决了这一问题,才使我们党取得了胜利。李维汉在工作实践中,较好地实践了这一方法。
一是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李维汉指出:“无产阶级的革命理论、方针和政策,不是任何个人主观臆想的产物,归根到底是来源于实践,是千百万群众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并且要经过实践的检验不断得到补充、修正,而日臻完善成熟。”为完成1945年边区第三次普选,他做了充分的准备,为了弄懂马列主义在代议制或代表制问题上的理论,他专门学习了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一书。
二是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1953年春,李维汉同志遵照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注意调查研究的精神,率领调查组去武汉、南京、上海等地调查。他指出:“在沿途调查中,我们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系统学习了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和国家资本主义的论述,深入考察了建国后头三年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变化,总结了工业方面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经验。通过调查研究,使我们对建国后私人资本主义的变化和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及其地位、作用等重大问题,获得了明确的认识。”“经过深入的考察和总结,我们明确地认识到国家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调查结束后,李维汉同志向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报送的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报告》在详尽分析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地位、作用后,明确建议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特别是公私合营这一主要环节,实现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变革。《报告》中“提出要把资产阶级分子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的这一结论受到了中央的肯定。
学习李维汉统一战线的思想与实践,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它所包含的实践性、时代性、历史性与独创性,对当今的统战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创新性地秉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治立场,必须坚定地坚持党的领导,必须遵循统一战线基本规律,必须坚持联合与斗争的根本策略和运用民主的方法等。
如果我们从李维汉统一战线思想与实践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与中国革命的实践历程,再作进一步深入的、发展性的思考,就能发现决定和影响统一战线的还有两个因素,一是统一战线必须坚持生产力标准,即生产力是决定统一战线的根本力量;二是统一战线必须要坚持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观点,即统一战线要始终坚持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第一个因素的主要内涵是,统一战线存在的根本力量是由生产力标准决定的,它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也是由生产力标准决定的,它的最终消灭也是完全由生产力标准决定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规律,它要求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必须要尊重它、遵循它,而不能蔑视它、藐视它、无视它。这个因素只是统一战线形成的必要条件,是个应然的条件。这个因素并不能决定统一战线能否建立,能否真正建立、巩固和发展起来。决定统一战线的能够建立、巩固、壮大和发展完善的关键是第二个因素,坚持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观点。它要求统一战线必须坚持恩格斯的社会发展合力理论,要始终坚持、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了这个因素,统一战线就能够从战略上确立起来,就能够成为一定生产力发展历史时期社会实践中的战略决策和贯穿始终的构成内容,成为社会发展需要的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真实的统一战线。如果不坚持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观点,那建立起来的“统一战线”就是虚伪的、虚假的、短时期的,是权宜之计和阴谋,而称不起为真正意义上的统一战线。第一个因素是必然,第二个因素是应然,建立社会发展需要的统一战线,必须坚持两个因素相结合,两者缺一不可。在这两个因素结合中建立起来的统一战线就如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一样,是具有客观性、必然性和时间有效性的客观规律;没有实现这两个因素结合,而建立起来的“统一战线”只能被称为是一种权术,谈不到真正、真实意义的统一战线上来。
坚持统一战线的生产力标准和人民群众利益观两个因素,要求我们必须要立足理性、发挥能动性。立足理性,就是要在战略上对统一战线这一客观存在的历史性现象有着正确认识和态度,正视其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必须尊重其存在的客观性,认识其存在和发展壮大的社会作用,而不能凭主观行为来使之产生或者消灭它,而是要尊重它、遵循它、认识它、运用它,更好地为社会发展进步做贡献;要在策略上,谋划不同历史时期的统一战线的性质、结构和特征与原则,在政策上制定统一战线的内容和工作方式方法,使其发挥出历史内涵的作用。否则,如果蔑视它、藐视它、无视它,就可能会受到它的惩罚与抱负,造成社会实践的挫折与失败。
发挥能动性,就是要求我们必须在尊重规律的前提下和基础上,发挥自身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认知统一战线,对其进行科学、客观、全面地分析、研究,努力掌握其规律、运用其规律,发挥其独特的社会作用。统一战线是社会实践的一种工具,也应成为社会组织形式即政权性质和构成方式的一种原则。面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祖国的完全统一,展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统一战线使命重大而光荣。更是要求统一战线发挥出以往所没有的更加凸显的作用、做出卓越的贡献和成就。将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同中国社会实践相结合,坚定地坚持党的领导,遵循统一战线发展规律,统一战线就能够在担当好“六者”角色中更好地服务党的中心任务中,再现辉煌:一是在组织工作上当好组织者;二是在指导思想上当好主导者;三是在成员构成上当好引导者;四是在工作原则和方式方法上当好创导者;五是在宣传报道上当好唱响者;六是在发展完善上当好研发者。
[1]李维汉.回忆与研究[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1.
[2]李小宁.统一战线新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57.
[3]统一战线教学学习文献[M].北京:开明出版社,1999:135、132.
[4]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746、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