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广瀛
(河北省沧州市传染病医院,河北沧州061001)
2001年9月,中共中央向全国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首次以执政党的名义提出“公民道德建设”问题,并特别指出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深化和拓展,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近年来,在《纲要》精神的指引下,全国各地纷纷开展了本区域的道德“好人”评选活动。这些活动很好地践行了《纲要》的基本精神,极大地提升了公民道德的建设水平。“沧州好人”评选活动就是公民道德建设活动中非常典型的案例。为此,本文尝试以河北省“沧州好人”评选活动的实践为例,梳理“沧州好人”的评选过程及其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对“沧州好人”评选活动的公民道德建设意义进行思考。
2007年4月,河北省沧州市在全国率先启动“沧州好人”评选活动,到2012年4月,已成功举办了五届,共评选出“沧州好人”70个(包括个人和群体),提名奖获得者171人。同时,有121名“沧州好人”荣登“中国好人榜”,上榜人数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名。2011年,“沧州好人”评选活动因此被中宣部作为十大公民道德建设典型经验推广全国,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十几家国家新闻媒体竞相报道。“沧州好人”评选活动的成功有许多值得汲取的经验,其中最重要的经验有两个方面。
1.制度上,保障有力。为了组织好“沧州好人”的评选活动,“沧州好人”评选组委会制定了如下三个强有力的保障制度:一是好人发现推荐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通过年度考核、行业评比表彰活动等渠道发现推荐;广大新闻工作者在编采过程中注意发现推荐;倡导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发现和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二是好人考察储备制度。开设好人典型资料档案库,将好人信息进行分类汇总,收录其中,择优向市直新闻媒体推介,重大好人典型向省和中央推荐。三是好人宣传表彰制度。年初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根据形势和任务,结合节庆日、纪念日和主题活动,适时推出相关的好人典型。对宣传过的好人典型定期组织评选表彰。
2.程序上,公开透明。“沧州好人”评选采取“海选直推”的办法。“海选”是指举荐范围的广泛性。被举荐的对象,既可以是社会影响较大的重要典型,也可以是平凡之中凸现道德精神的好人好事;既可以是个人典型,也可以是群体典型;既可以是在沧州生活的外地人,也可以是在外地工作的沧州人。“直推”则是指举荐形式的直接性。既可以填报正式推荐表,也可以采取普通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进行推荐。对推荐的每一个典型线索,组委会按照真实性、先进性、典型性、群众性等标准筛选候选人,并就其遵纪守法、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情况征求近20个部门的意见,再后,则将好人推荐名单及事迹向社会发布,由全市公民投票选举。
所谓公民道德,是指一个国家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和履行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它具有普遍性、平等性、个体性和法律认可性等特性。公民道德是我国道德体系乃至整个思想道德体系的基础。[1]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价值观教育,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其主体思想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公民的全面发展。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社会上频繁地出现一些有悖于良好公民道德的现象。这些现象在理论上被称为道德失范。正是由于道德失范现象的存在,2001年中共中央向全国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纲要》指明了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方向与目标:全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要大力提倡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同时,也指出了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路径: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每个公民既是道德建设过程的参与者,也是道德建设成果的直接受益者。“沧州好人”评选活动正是践行和弘扬公民道德的最好载体,也是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成功实践。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用“好人”、“坏人”作为价值尺度评判一个人。这是一种典型的道德定性判断。“为什么叫‘沧州好人’,一方面是因为这些道德模范行善事,就是好人;另一方面,我们沧州人‘好’。‘沧州好人’的叫法既符合地域特征,又代表沧州人的思想内涵。”“好人”之所以“好”,是因为他做了“好事”。沧州被赞誉为“好人之城”,是因为沧州“好人”、“好事”多。这些“好人”、“好事”真实可信、可触或摸,平凡而高尚。既具有公民道德建设的标杆意义,又契合了当下国家倡导的公民道德建设精神。从“沧州好人”评选的实践上来看,其公民道德建设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沧州好人”的评选过程,既是发现“好人”的过程,也是树立道德标杆的过程。“好人”都是身边的人,“好事”都是身边的事。这些“沧州好人”既有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干部,也有基层普通劳动者;既有个人,也有群体;既有在本地生活的外地人,也有在外地工作的本地人。诸多的“好人”感动着身边的人们,成为人们竞相学习的道德模范。正如学者夏学銮所言:“现代社会需要道德榜样的引领,需要有示范性的人物和事件,成为道德标杆,宣扬正义、公平等诸多道德力量。”
第二,“沧州好人”的评选过程,既是唤醒公民道德建设意识的过程,也是提升公民道德建设水平的过程。沧州市坚持把“沧州好人”典型宣传纳入社会宣传、文艺宣传、道德实践和文明创建之中,通过制作、播出“好人”事迹电视专题片,编创巡演“沧州好人”文艺节目,编辑出版《德馨狮城——“沧州好人”典型事迹集萃》丛书,开展“学楷模、做好人、讲奉献”、“学好人找差距”、“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大讨论、“好人事迹激励我”有奖征文暨演讲比赛、先进事迹报告会等系列活动,使好人事迹得以传播,让好人精神得以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