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坤
(农工党广西北海市委,广西北海536000)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其本质属性就是“团结、民主、和谐”。因此,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就在于和谐的政党关系,贯彻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精神就是践行“同心”思想。换言之,我国的和谐政党关系是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表现出来的,其根本点,就在于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同心”。
“同心”思想是对多党合作历史经验的总结升华,也是对政党关系和谐本质要求的深刻揭示。一方面,“同心”思想深刻揭示了政党关系和谐的本质特性;另一方面,政党关系和谐体现“同心”思想的基本理念并为之奠定重要基础。
从历史经验看,不同政党能否形成和谐的政党关系,最根本的就在于政治追求、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上能否做到“同心”。鸦片战争后,我国成立了一大批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但他们相互之间的党际关系并不和谐,其根本原因就是革命还是改良等政策目标不同心。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国共两党有两次合作:首次合作源自国民党确定的新三民主义与共产党反帝、反封建的政治纲领的方向是基本一致的,国共合作关系得以形成;第二次国共合作源自两党抵抗外侮、实现民族独立的共同的政治追求。中国民主党派成立时的纲领都是反帝爱国、追求民主,这与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纲领是一致的,因此自然具备与共产党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建国后,《共同纲领》成为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和共同遵守的政治准则。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各政党在坚持共产党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根本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上保持了一致。由此可知,政党“同心”是政党关系和谐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从现实发展看,和谐的政党关系是相互促进的政党关系,政党关系的和谐能促进政党“同心”。在我国政党关系中,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也存在着不少“差异”,如在性质上、纲领上、社会基础及其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地位和作用等方面。这种“差异”在不同历史时期表现出来的内容、特点和方式也各不相同,如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就会存在转化甚至矛盾激化的可能。我国政党制度所追求的目标要求政党关系的和谐,它在政治上、制度上和环境上为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证。因此,在当今我国的政党生态中,就是要以和谐的政党关系带动和谐的社会关系,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来消弱这些差异可能带来的消极面,促进政党“同心”。
中国多党合作的形成历史也是中国各政党关系和谐发展的历史。在我国多党合作实践中,“同心”思想始终是和谐政党关系发展的根基所在、标准所依、力量所系。
“同心”思想是当今政党关系和谐的牢固基石,“同心同德”在和谐政党关系中的体现表现在:以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为根基,以实现共同的目标和利益为目的,以共同的行动团结奋斗为过程。政党关系和谐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即政党关系和谐的共识,共识的最高境界即“同心”、“同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旗帜,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这种政治共识的形成,源自深厚的历史底蕴、稳定的制度保障和鲜明的中国特色。当前,政党合作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因此,要用“同心同德”来强化政治共识,不断夯实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充分体现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和谐政党关系。
“同心”思想是政党关系和谐的评判标准,“同心同向”是引领政党关系和谐发展的目标要求。政党关系和谐是政治和社会和谐的基础,我国的参政党,目标追求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共同致力于理想信念的实践。保持我国政党关系的长期和谐,最根本的就是要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始终保持政治目标和发展方向的一致,即“同心同向”。现阶段,目标上“同心同向”,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共同奋斗。
“同心”思想为推动政党关系和谐凝聚力量,“同心同行”是引领政党关系和谐发展的光辉指南。同心同行对政党关系的和谐来说是一种政治责任,在“同心同行”实践中,各政党要着眼“同心”思想的目标追求,最大限度地团结和引导各自的力量,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动实践。参政党践行“同心思想”,就是要以共识坚定立场,以目标引领方向,以实践推动发展,把坚持、实现执政党决策确定的政策目标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
促进政党关系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保证。它体现了“同心”思想的基本理念,并为之价值目标的实现奠定历史依据、理论源泉和现实基础。
我国的多党合作历史表明,政党关系的和谐状况直接决定着政党“同心”的程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处理好与各党派的关系,实现了从争取民主党派与之同心到领导民主党派与之同心;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保持好与中国共产党的良好合作格局,与其同心奋斗,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纵观历史,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经历了曲折历程,政党“同心”的程度也随之变化。从1949年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开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这段时期,中国共产党以高度的政治智慧和政治远见确立了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在这种格局下,政党关系和谐融洽。在“文革”时期,和谐的政党关系被严重破坏,政党“同心”失去基本的政治环境和政治保障。改革开放后,新的党的领导集体与时俱进地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为政党关系和谐创造了有力条件和可靠保障,政党之间又恢复了“同心”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同心”思想是我国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的理论创新和丰富发展,但“同心”思想追根溯源,其理论源泉来自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为特征的和谐政党关系的形成史和发展史。
在建立、保持和发展和谐政党关系的途径中,“同心”思想的理论得以不断丰富和发展。如中共提出“三三制”的实践,是争取民主人士“同心”的光辉典范;“五一口号”的提出,最大限度地争取到了民主党派与之同心同德;《共同纲领》出台,成为夯实多党合作思想上同心同德的政治基础;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了多党合作的十六字方针,完善了“同心”思想的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奠定了“同心”思想的理论基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明确指出,必须最大限度地“促进政党关系的和谐”,这体现了“同心”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
和谐政党关系发展的现实基础是: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参政党,都是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同心同德;都是为了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同心同向;都是为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五个文明建设而同心同行。
我国多党合作的最大政治共识就是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也是践行“同心”思想的现实基础。在政党关系和谐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同舟共济,共同分担风险机制。执政的共产党提出重要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一起通过政治协商,共同决定重大问题和作出重大决策,这样就会减少决策失误的风险。
“同心”思想是对中国党际关系实践的新概括。新时期,从总结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着眼现实需求出发,需要认真探索如何以“同心”思想指导和推进政党和谐关系的基本途径。
坚持政治目标和发展方向的一致是我国政党关系的长期和谐的根本保证。这种“一致性”应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要经受社会历史的发展的检验。新的历史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多党合作的奋斗目标和政治方向。坚持以“同心”思想作为政党关系和谐建设的方向指引,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团结和引导政党力量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对于参政党来说,就是要把坚持、贯彻执政党就国家事务作出的决策作为自己的政治立场,把执政党决策所确定的政策作为自己的政治方向,把执政党决策确定的政策目标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
“同心”思想体现了党际关系在共同利益上具有一体性,即共同性。政党通过强化共同理想、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汇聚各自成员的智慧和力量,为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正确处理政党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差异,就构成了和谐政党关系的基本内涵。以“同心”思想体现政党根本利益的共同性,就要求执政党要把照顾同盟者的利益、为同盟者提供发挥作用的空间作为自己的政治利益。通过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保障同盟者的政治、经济、精神利益的实现。特别是在培养选拔非中共干部、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在人大中的作用、加大党外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中的比例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同心”思想揭示了我国党际关系的实质是合作,而不是对立。平等是党际关系和谐的基石。我国政治制度中,有居于领导和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和接受其领导的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在这种情况下,政党关系和谐的建立、促进和实现,党际关系的平等性尤为重要。以“同心”思想维护政党党际关系的平等性,就是倡导政党之间的包容性,在求同存异中弥合分歧、在民主协商中扩大共识、在和谐共赢中深化合作。在实践中,就要求执政党要把维护参政党组织的政治独立性作为自身的政治准则,把接受政党间的相互监督作为自身的政治义务。
“同心”思想揭示了党际关系存在的基础是承认、尊重差异。我国政党关系是同和异的统一体:“同”表现在政治方向、根本利益上,“异”表现在思想认识和自身利益上,这也构成了我国政党关系的基本矛盾和运动方式。确立“同心”思想这个科学的思想理念,就能辩证地处理“同”和“异”的关系,满足建立和谐政党关系的基本要求。以“同心”思想的指引下,保持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的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互利共赢,进一步规范政党基本理念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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