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佳玳
毛佳玳/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硕士(上海200444)。
一切语言都有指示词,它是词汇和语义的基础。指示词属于指示范畴,通过手势或语言表达的方式指示来暗示某物。Fuchs[1]指出:“指示词最普遍的概念就是用来指示话语中具体的事物和感官的特性。”指示词在语言表达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指示词的基本用法可以大致分为语内用法和语外用法。其中语内用法包括回指用法、篇章指示用法、识别用法。”[2]本论文从语用角度出发,选取中英文物指空间指示词 (即:“这”“那”“this”“that”)对其基本用法进行分析,并比较了两种语言指示词基本用法的异同。
语外用法中的中文和英文指示词指示篇章以外的事物。它通常用于两种情形:“即时情况”和“较大情况”[3]。在“即时情况”下,说话者身体部位的动作起了很大作用,如点头、做手势。例如:
(1)A:你喜欢这个吗?
B:不,我喜欢那个。
(2)A:Do you want to eat this one?
B:No,thanks.I want that one.
例(1)和例(2)中,“这个”“那个”“this”“that”所指的并非上下文的内容,但是在说话的同时,说话者用身体部位做出了相应的指示,使听话者能够理解说话者所指的内容。所以身体部位的指示是“即时情况”下必不可少的因素。中英文指示词在“即时情况”下的用法大致相同。
在“较大情况”下,说话者和听话者均熟悉谈话所指的内容,这个内容一般是某个常识或某区域内人们的共识。“较大情况”下的指示词通常修饰名词,用来指示地点。比如:
(3)他不再期望这世上还有真正的爱情了。
(4)This world is polluted by human beings.
例(3)和例(4)中的“这”和“this”分别修饰名词“世界”和“world”。在“较大情况”下,英文的指示词一般不能省略,比如例(4)中的“This”。并且英文指示词所修饰的名词往往不是句中的凸显成分;而中文指示词可以省略,它所修饰的名词往往是句子的强调部分。比如例(3),将“这”删去前后的句子,并没有在语义或语法表达上有明显的差别,但是“这”对“世界”起了强调的作用。
“回指是某个单词或词组指示在前文出现过的单词或词组的过程。”[4]它可以分为直接回指和间接回指。中英文代词指示词和限定词指示词均可用于直接回指,作中心词或修饰中心词的限定词。但只有中文有间接回指,且指示词只能作限定词;英文的指示词很少用于间接回指。
直接回指中的指示词在上文有明确的先行词。例如:
(5)我们在不久前得知俄罗斯向叙利亚出口战斗直升机,这消息使我们感到担忧。
(6)他跟医生说自己没有吃早饭的习惯,医生告诉他这是错误的。
例(5)的“这”是指示限定词,用来修饰名词“消息”;例(6)中的“这”指代前文的“没有吃早饭的习惯”。
相比直接回指,间接回指中的指示词没有明确的先行词,需要通过推断才能得知指示词和所指内容的关系。并且指示词只能做修饰中心词的限定词。比如:
(7)李林最不喜欢吃荤的,特别是那些油腻腻的肥肉。
(8)小偷被警察押到公安局,走进那个房间接受审问。
例(7)中的“那些”修饰“肥肉”。“肥肉”和“荤菜”虽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肥肉”是“荤菜”的下义词,两者有着间接的联系;例(8)中的“那个”修饰“房间”。房间和公安局没有直接联系,也不是上下义关系,但因为公安局设有专门审问犯人的房间是众所周知的,所以因为这个“共识”公安局和房间就有了联系。
指示词的回指用法有几个显著的特征:1.在直接回指中,中英文指示词均可用作中心词或修饰中心词的限定词;而在间接回指中,中文指示词只能作限定词。2.要理解直接回指只需理解其所在语篇所提供的信息;而理解间接回指需要语篇以外的知识。
“篇章指示词用来指示前文中所提到的语篇。”[5]比如,某人说:“我打赌你从没有听过这个故事”,接着他开始讲故事。句子中的“这个”就是语篇指示词,接下来要讲的整个故事就是指示词所要指示的内容。
英文篇章指示词通常只有单数形式,即:“this”和“that”。Biberetal[6]指出,“this”和“that”都可以回指前文的内容。而“this”还可以后指下文的内容。
目前对英文远指指示词“that”的后指用法有两种不同的观点:Halliday&Hasan[7]认为,指示词“that”不能用于后指;而Quirk认为,指示词“that”可以后指,只是在用法上比“this”有更多的限制,它往往表达作者或说话者不满、消极的情绪。例如:
(9)It was a chilly afternoon,wearing a shabby shirt,Tom stood by the wall and he hates that.All the people in the street seemed to be impassive,and no one cared about this poor boy.
例(9)中的“that”指代人们的冷漠,表达了男孩Tom憎恨的情绪。
后指“that”在语篇指示中的使用中有很大的限制。Hopper和Traugott[8]认为,这种限制源于“that”常常当作补语使用,使人们渐渐忽视了它作为后指代词指示词的作用。比如例(10)中做补语成分的“that”:
(10)We have encountered several times that our files were deleted or moved to other irrelevant folders.
从英语发展历史的角度来看,曾经在某些语篇中(如演讲、言论、观点、态度、情感),“that”做代词,在主句中做宾语,后面接一个修饰主句的从句,“that”用来指代后面从句的内容。但是随着语言的发展,“that”被语法化,逐渐由代词转变成补语成分,连接动词和从属于动词的分句,有时还可以被省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逐渐丧失了代词的功能,多数用来做补语成分。
相比英文篇章指示词,在中文的篇章指示用法中,篇章指示词“这”和“那”都有回指和后指的功能。比如:
(11)他的女朋友让他留在北京,但是他的父母想让他回老家,这让他很为难。
(12)A:要是你捡到钱,会还给失主吗?
B:那是当然。
(13)你成绩那么好,还担心这个?数学考试虽然很难,但是你一定会过的。
(14)她没有你描述的那样,长着乌黑的眉毛,笔挺的鼻梁,樱桃小嘴,一副美若天仙的样子。
例(11)和(12)中的“这”“那”分别回指上文的内容。(13)和(14)中的“这个”和“那样”后指下文的内容。
中英文篇章指示词有许多共性:无论是回指还是后指,它们都能通过指示篇章或言语来连接两个语篇片段。篇章指示词最典型的特点就是它们常常作代词,即:两种语言的篇章指示词通常作名词的限定词,并且常用单数形式。
但两种语言的篇章指示词也有不同之处。首先是句法形态的不同,中文的“这”“那”通常独立使用或者后接一个量词(如“个”或“样”);然而英语指示词通常不加量词。其次对于后指用法,英文远指指示词的语用限制比中文的多。这点就涉及到远指指示词“that”从代词转化成补语成分的过程,这个过程使“that”丧失了代词和后指的功能。
识别用法中的指示词不指代任何篇章中的言语内容,而是需要读者或听话者通过与作者或说话者共有的知识来获得所指代内容的意思。相比上文提到的其他三种基本用法,学者对识别用法的关注相对较少,这种用法的重要性相对较低。
英文识别用法与其他基本用法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英文识别指示词只有形容词形式;其次,英文识别指示词在其前文没有对应的所指。识别指示词能够激活人们共有的知识,作者或说话者通过识别指示词使读者或听话者产生所指物的概念。比如:
(15)Do you come here for this guilty man?
(16)Let’s start to talk about that accident.
例(15)中的“this”修饰名词“guilty man”,例(16)中的“that”修饰名词“accident”。指示词在文章修饰的内容在文中首次出现。指示词虽然并不指上下文出现的事物,但是因为作者或说话者知道读者或听者的脑中有关于所指内容的信息,所以虽然所指不明确,但读者或听者能够明白所指的内容。英文识别用法大多使用物指空间指示词.
同英文识别用法一样,中文识别用法也大多使用物指空间指示词。例如:
(17)拜托,你别再用这种说话方式了好吗?我受不了。
(18)我整晚没睡好,那条狗又叫了一晚上。
例(17)中的“这种”修饰“说话方式”。“说话方式”在文中首次提到,但因为说话者和听话者都知道是什么样的说话方式,所以虽然“这种”没有指代篇章里的内容,但听者仍能明白说话者的意思。同样例(18)中,说话者和听话者都知道是哪条狗,所以虽然“那”没有指代文章的内容,听者也能理解对方说话的内容。
两种语言的指示词都有四种基本用法,即:语外用法、回指用法、篇章用法、识别用法;其中语外用法是最基本的用法。语外用法分两种情况:“即时情况”和“较大情况”。在“即时情况”下,指示词所指内容并不是文章出现的内容,而是通过身体部位来指示(如点头,用手指某方向)的内容。而在“较大情况”下,所指物往往是人们所熟悉的。相比其他三种用法,语外用法的形式最不受限制,它可以使用远指指示词和近指指示词,并且可以有单复数形式。
中英文回指用法分为直接回指和间接回指。中英文代词指示词和限定词指示词均可用于直接回指,作中心词或修饰中心词的限定词;相比直接回指,间接回指的指示词只能修饰中心词,而且没有明确的先行词,需要通过推断才能得知指示词和所指内容的关系。
在篇章用法中,两种语言的指示词常常作代词,可以指示指示词前面和指示词后面出现的短语、句子或篇章,且常用单数形式。
中英文指示词的识别用法与其他三种基本用法不同,语外指示词、回指指示词、篇章指示词在上下文有相应的所指内容,而识别指示词不指代任何篇章中的言语内容,而是需要读者或听话者通过与作者或说话者共有的知识来理解所指代内容的意思;并且所指代的内容通常不是表达的重点。两种语言对语外指示词、回指指示词、篇章指示词的句法形态都没有很大的限制;而对识别指示词有句法形态的限制:它只有形容词形式。
在中英文指示词中,只有篇章指示词同时有回指和后指功能;回指指示词只能有回指功能;语外指示词和识别指示词既没有回指功能也没有后指功能。
两种语言的指示词也存在差异。首先在语外用法的“较大情况”下,英文的指示词不能省略,且修饰的名词往往不是句中的凸显成分;而中文指示词可以省略,它所修饰的名词往往是句子的强调部分。其次,在回指用法中,中英文代词指示词和限定词指示词均可用于直接回指,作中心词或修饰中心词的限定词。但只有中文有间接回指,且指示词只能作限定词;英文的指示词很少用于间接回指。再者,两种语言的篇章指示词也有不同之处:1.句法形态的不同,中文篇章指示词后通常接一个量词;而英语指示词一般不加量词。2.对于后指用法,英文远指指示词的语用限制比中文的多。英文远指指示词“that”很少后指,除非用来表示某种情感;而中文里远指指示词经常用来后指下文的内容。3.英文篇章指示词只能用单数形式;而中文篇章指示词没有如此限制。
通过上文的分析,笔者发现中英文指示词基本用法存在很大的相似性。虽然两者具有差异,但它们的相同点明显多于不同点。这个结果证明了指示词在人类语言使用中的普遍性,同时也说明拥有不同语言的人,其表达思想的方式的相似性。
[1]Fuchs,E.2003.Origo,pointing,and conceptualization-what gestures reveal about the nature of the origo in face-to-face interaction.In Lenz,F.(ed.)Deictic conceptualization of space.Time and Person:69-93
[2]Diessel,H.1999a.Demonstratives:from,function and grammaticalization.Amsterdam: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
[3]Quirk,R.et al.1985.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London:Longman.
[4]刘润清,文旭.新编语言学教程[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145
[5]Diessel,H.1999b.The morphosyntax of demonstratives in synchrony and dischrony.Linguistic typology 3:1-49.
[6]Biber,D.et al.1999.Longman Grammar of Spoken and Written English.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
[7]Halliday,M.A.K.&R.Hasan.1976.Cohesion in English.London:Longman.
[8]Hopper,P.J.&E.C.Traugott.1993.Grammaticalizati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