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芳亮
近年来,通过“质量工程”项目的开展,在全国范围内先后评审出了一批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这些建设项目都是各高校的强势或特色之处。然而,这些项目还只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一个 “亮点”、一个局部,单靠这几个“亮点”项目还不可能全面提升学校教学的整体质量。就教育部“质量工程”重点建设的六个方面来看,它是一种“面”的建设,涉及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如教育教学理念、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环节和教学管理等全方位的改革。有些高校在“质量工程”建设中出现了目标偏差,他们孤立看待“质量工程”,把它等同于只抓立项项目,因而将“兴奋点”集中到着力打造优势和特色项目上,不知不觉中将“以点带面”的主旨变成了“以点代面”的结果,却疏忽了分析自身在人才培养要素和教学环节等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偏离了“质量工程”建设的本意。
部分学校在“质量工程”申报过程中存在急功近利思想,千方百计集中优势资源做文章,而一旦立项后往往疏于建设和管理,缺乏有效的检查与监督机制。对于“质量工程”项目完成质量及应用效果如何,在多大程度和范围内发挥了引导、示范作用,是否促进了教学改革或提高了教学质量反倒并不重视。这就意味着立项环节是关键,需要付出大部分的努力去做项目申报和批准有关的工作,而只需拿出小部分的努力去完成项目即可,正所谓“只有立不了的项,没有结不了的题”。现实中,重条件评价、轻成果评价的不合理做法,也滋生了一些不良现象:有的人成了“课题专业户”,课题抓了一大把却没有时间做,草草了事,根本无法保证项目质量;有的人拉关系、跑课题,败坏了学术风气。由于“质量工程”没有落在实处,单纯为了申报而申报,缺乏持续有效的建设和管理,有的项目获得立项后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缺少优势资源的二次开发与利用,必然导致冲击更高一级项目的后劲不足,也使得资金投入得不到有效回报,“质量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表面工程、虚假工程。
教学质量提高是一项系统工程,而“质量工程”只是一个手段或载体,利用项目的开展引导教师重视教学、投身教学和研究教学,加强教学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但部分“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孤立于教学之外,重点抓科研成果,忽视了教学成果的形成和学生学习利益的提高。有些教学团队立项评选在某种程度上更多的是比较科研实力,因而更像是“优秀科研团队“[1]。我们在“质量工程”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中发现,各类项目所呈现的建设成果基本上是大量的科研成果,比如成功申报了多少国家级(省级或校级)科研教改项目、出版了多少专著、发表了多少论文等。而这些成绩本质上不是“质量工程”建设所追求的目标,它们仅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手段与载体。再如,对于精品课程建设,往往过分夸大网络和课件的重要性,追求教学形式上的现代科技含量,却忽视了人才培养主渠道——课堂教学,忽视了课程建设对教学实际效果的提高,没有真正发挥其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作用。
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而根本原因之一则是缺少一种与崇尚学术相匹配的治理文化,以及部分教师责任意识的淡漠和敬业精神的蜕变[2]。正如伯格所言:“质量保证不仅仅是系统和技术,也不仅仅是数字和计算机,一个大学教员的严肃认真的态度及高水准或许比 《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上令人愉快的排名,比一套华而不实的TQM系统及绩效指标报告有更直接有力的影响……要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及生产力,大学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日常行为所显示的正直诚实及敬业水平或许与我们涉及质量保证体系的能力同等重要……必须注意教职员工及管理者日常行动所显示的制度之外的原则及标准。”[3]因此,通过“质量工程”建设,引导一种工作精神和价值取向,强调教职员工内心的自觉与自律,形成一种对教育质量的责任意识和态度,营造一种追求质量至上的文化,才是“质量工程”真正建设目标所指。否则,如将提高教学质量的初衷异化为上述建设项目的数量目标上,漠视自己在提高大学教学质量上应该担当的责任,忽略敬业精神和“质量”意识的树立,那么投入再多的资金也无济于事,反而会助长“拜金主义”思想的日益膨胀。
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仅把“亮点”做好是远远不够的,要提高教学的整体质量,还必须正确处理好“亮点”与“全局”的关系,也即“点”与“面”关系。“亮点”工作的成效对其他的工作会产生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而“面”上工作的全面推进有利于“亮点”工作上新水平[4]。只有这样,才能推动高校“质量工程”建设螺旋式发展,实现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我们要依托“亮点”项目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对涉及人才培养的“面”上的各项工作加以积极推进,才能形成“质量工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整体效力。
“质量工程”的初衷是以基础性、引导性项目的立项建设为切入点,加大教学投入、推进教学改革,从而把提高教学质量工作落到实处。然而,国家级、省级项目毕竟有限,学校可根据“质量工程”六项建设内容,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和实际情况,重视面广量大的校级项目建设,构建“质量工程”项目类型不断丰富、完善的补充机制,开展突出本校特色的项目活动,加强校本研究和实践,切实解决自身教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本校“质量工程”的全面展开,整体推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为推动“质量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高校应完善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建立过程绩效测量指标和过程监督控制管理程序,形成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质量管理运行机制。
1.设立项目建设责任制,实行分级分层管理
首先,要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应最大限度地保障项目负责人的责、权和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潜能,并强化其责任意识。其次,要强化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学校要将项目管理的重心下移,增强教学单位在实施“质量工程”方面的责任和主体意识,由院(系)负责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建设、检查及经费使用审批管理。院(系)通过定期组织自评、阶段检查和评估,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尽可能给项目开展创造条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再者,要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学校应成立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建设实行宏观指导、协调与监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立项、年度检查、项目验收、推广应用四个阶段实行目标管理,促进全校项目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通过项目建设的校院(系)二级管理,形成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相互协调、运行有效的过程管理长效机制。
2.制定分类分阶段评价指标,健全项目检查评价机制
评价和检查对项目建设起着导向和质量监控的作用。定期对“质量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和效果进行分类评价、分类指导,这不但有利于项目的有效管理,在评价中不断改进和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更可以切实保证项目的建设方向。首先,要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这包括项目立项时的入选指标、中期检查指标、项目验收指标。要从影响人才培养的各个具体环节出发,确立系统、全面的校级“质量工程”遴选和建设标准。在项目实施效果的检查验收方面,要重点考察项目的运行对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实际作用,将学生素质能力的提高始终作为“质量工程”的最终目标和唯一的检验标准。其次,要建立公正、公平的评价程序,完善项目申报、中期检查、成果结题与鉴定的方式。在评价主体选择上,必须考虑学生的评价意见,注重学生的主体参与,因为我们的“质量工程”服务对象最终是学生。
针对“质量工程”建设中重申报轻建设、重评审轻鉴定的不合理做法,我们应将条件评价和成果评价这两种评价方式相结合。条件评价一般用于各类课题项目的评审,它本来是一种通过资格遴选和效果预测来合理配置有限学术资源、促进学术发展的评价方式。然而,衡量研究活动最根本、最终的标准是看其实际取得的学术成果的价值,而不是看其现有学术条件及预期完成目标。条件评价只是成果评价的基础,而项目建设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才是学术价值的最终体现。因此,我们不仅要重视条件评价,更要重视成果评价。实践中,应防范条件评审中种种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如马太效应、身份歧视、行政干预、暗箱操作和学术腐败等,有效保证“质量工程”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在项目经费资助方面,可以改变资助方式,将立项资助变为成果资助,或者由一次性资助变为多次资助,即立项时只资助一部分,其余由项目成果的完成情况来决定,以杜绝一些投机行为的发生。
“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的开展是为了形成研究成果,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促进教学改革。如果我们的研究变成一种纯粹的理论研究,甚至只是文字堆砌的各种报告,就失去了其应有的研究价值和意义。因此,项目研究应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围绕本校学科专业的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建设等实际问题来展开,以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研究成果不仅要固化于我们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优化中,而且要体现在人才培养的具体实践中,并能产生出明显的效益来,这样的教学研究最终才能形成优秀教学成果,也才能真正起到推动教学质量上台阶的作用。在学校层面,应通过完善项目成果的应用促进机制,积极推广和转化已通过验收项目的建设成果,示范整个学校的教学工作,切实改变目前一些为立项而建设、脱离实际应用的现象,防止“质量工程”项目只建不用或建而无用,使其逐步从重申报到重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为教学服务的功效。
质量文化是指高等学校在长期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觉形成的涉及质量空间的价值观念、规章制度、道德规范、环境意识及传统习惯等“软件”的总和[5]。它是在独特的高校文化背景下,高校群体为实现高等教育质量目标而共同遵循或认可的以质量为核心的观念体系、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质量工程”与质量文化是高校教学质量建设的有形和无形的两个方面,“质量工程”的有效实施有助于质量文化的形成,而质量文化引领着“质量工程”,影响和制约着“质量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成效。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质量工程”建设实践中,高校应通过确立质量观、质量目标、质量制度、质量标准并进行质量控制,增强对教育教学行为的导引和约束力,逐步将质量意识、敬业精神潜移默化地根植于每位教师的心中,内化为他们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使他们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始终作为自身努力的目标和责任,形成一种不断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氛围。而良好的质量文化对全体成员的质量行为具有导向、激励、制约和规范的作用,有助于教师将质量至上的价值理念内化为自觉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期行为,融入到“质量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去,有效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实效,最终实现高等教育的质量追求。
[1]李录平等.对“质量工程”建设的理性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11,(7).
[2]余承海.论高校“质量工程”建设的异化与超越[J].江苏高教,2012,(1).
[3][美]伯格(Bogue,E.G.).高等教育中的质量与问责[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4]张安富.正确处理质量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几个关系[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6).
[5]刘德仿.论高校质量文化之构建[J].盐城工学院学报,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