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学生成长过程中家校关系的调适

2013-03-27 16:15周春艳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3年9期
关键词:学生家长家长孩子

周春艳

(韶关市第十五中学,广东韶关512026)

古语有云:“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意思是说“生养孩子却不加教育,这是父亲的过错。教育学生不严格要求,这就是做老师的懒惰了。”从这句话来看,家长和教师作为两个不同的社会角色,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要把学生(孩子)培养成才这一共同价值追求走到了一起。这决定了从一般意义上而言两者在根本利益和教育目标上的一致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两者之间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大量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有家长埋怨教师没有尽到做老师的责任,导致自己的孩子学习成绩不太好,甚至厌学;另一方面,也有个别教师怪家长没把孩子管理好,导致学生在学习上态度不端正,行为习惯上修养差。

一 家校双方矛盾冲突存在的原因

(一)双方不能冷静面对教育困难和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家长往往有这样的想法:学校是专门教育人的地方,教师是专门教育人的人,所以我把孩子送到学校让你们教师教育,孩子被教育得不好就是教师的责任。因此,有的家长把很大一份责任就放在了教师身上。尤其是一些学习、行为表现较差的学生的家长更是当起了甩手掌柜,觉得自己的孩子自己无法管理,便把教育管理孩子的责任全部放在了教师身上。家长们也往往把自己孩子成绩的好坏当成衡量教师水平和工作责任心的标准,在心理上有较强的依赖性,有时还会对教师提出脱离实际的要求,不理解教师工作的辛苦和艰难以及教育过程的复杂性[1]。对应于家长的这种想法和态度,教师也常常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同样是在一个班上,为什么我对有的学生稍加教育就能明显奏效而对有的学生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却很难见效呢?这也许就是家庭教育的失误和家长素质不高所导致的。因此,有的教师也简单地把学生各方面素质的高低视为衡量家庭教育好坏和家长素质高低的标准。由于教师与学生家长两者各自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种依赖心理,一旦教育效果不能令人满意时,双方就会相互抱怨,使得两者之间的矛盾一触即发。

(二)双方缺乏必要的沟通

教师和家长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角色,两者之间存在不同的教育水平和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是很自然的事,差异自然就蕴涵着矛盾冲突的可能性。当然,如果教师和学生家长能够经常交流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逐渐缩小双方的差异并达成共识,两者之间就不至于发生矛盾和冲突。但如果双方缺乏必要的沟通甚至对对方的思想和方法持否定的态度,那么,当对学生的教育过程发生困难时,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就是不可避免的了。现实中,学生怕老师打电话给家长,家长其实也怕接教师的电话,他们潜意识里认为教师打电话就是向家长告状的,这类电话接了会让人尴尬。事实上,无特殊情况,教师比较少打电话给家长,但当学生在校犯事时,教师就会打电话给家长,进行所谓的投诉。因此,当碰到这种情况时,如果双方缺乏真诚的沟通,很容易引起教师和学生家长的矛盾。

(三)双方社会角色不同

父母和教师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角色。对家长而言,一对夫妇只有一个孩子,在孩子身上不仅寄托了父母未竟的理想和梦想,也寄托着父母的希望,许多父母甚至把晚年的幸福与子女目前的发展状况自然地联系在一起[2]。家长对自己孩子的学习状况更是有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关切,以至于孩子在学习上的任何波动都会牵动家长脆弱而敏感的神经。家长对子女的这种心理和期望,便决定他们希望教师也能如此关注自己的孩子,像自己一样看重孩子的学习。但是客观地说,教师的工作是一种公务性的劳动,要求教师像家长对待子女那样对待所有学生,在客观上是不现实的,也是难以做到的。当教师对学生的关切程度不如家长之愿时,家长就可能认为教师对自己的子女不关心而心存怨意。

二 认清家校关系,是解决矛盾的关键

(一)家校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

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教师和学生家长才扮演了不同的社会角色,承担着不同的岗位责任。尽管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有很大的差别,但都是社会的建设者,都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另一方面,教师教书育人的目的,是为国家培养人才,输送人才。家长培养孩子的目的,既是为了自己晚年有个依托,更多的是让孩子能成为一个有能力的人,并且让孩子的能力能得到很好的发挥,进而为国家做贡献。因此,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在培养孩子,使之成才并且成为社会的建设者这方面是一致的。

(二)家校在教育目标上的一致性

1.在思想品德培养上的一致性。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不是先天固有的,也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综合影响下,通过学生个人的实践活动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教师和学生家长都殷切期望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成长为一个思想健康、品德高尚的人。他们共同负有教育的责任,根据社会的需要向学生灌输正确的思想意识,用高尚的道德情操熏陶他们,防止和克服社会上不良思想和行为的影响。

2.在知识才能培养上的一致性。通过学校教学和社会实践锻炼,使学生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必要的基本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能力,是教师和学生家长共同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教师和学生家长都希望学生成绩优秀、知识丰富、本领高强,并且均以此为荣。

3.在身体素质和良好生活习惯培养上的一致性。青少年学生正处于生理发育逐步成熟的过程之中,是否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体魄,既关系他们能否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也关系他们今后能否担负起国家建设的重任。因此,保证学生有足够的营养和卫生保健设施、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生活条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也是教师和学生家长共同的心愿。

4.在审美情趣培养上的一致性。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鉴赏能力,是全面发展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即体现了这一点。另一方面,学生家长也希望自己的的孩子谈吐优雅、整体素质高,得到别人和社会的认可。

三 如何调适家校矛盾

既然教师和学生家长在学生成长过程中有诸多可通之处,那么让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协调起来,无疑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调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呢?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教师应尊重学生家长

在与人交往中尊重对方,这是对所有社会成员普遍的、起码的要求。学生家长作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合作者,教师必须给予其应有的尊重。这既是社会对教师的一般要求,也是教育伦理基于教育劳动的特点而对教师提出的特殊要求。

要求教师给学生家长以应有的尊重,关键在于教师必须将学生家长当成平等的主体对待。诚然,在师生关系中,教师占据主导地位,是学生的教育者和管理者,但教师却不能将自己与学生的主从关系延伸到同学生家长的关系上,从而发生不尊重学生家长的言行。更何况,即便师生关系是一种主从关系,教师对学生也应该给予其应有的尊重。

一般来说,当对学生的教育活动比较顺利时,教师与学生家长发生矛盾的可能比较小,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一般较少发生不尊重学生家长的事。而当学生发错误时,特别是学生反复犯同一错误、教育过程很不顺利时,教师如果不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很容易发生不尊重家长的言行,从而导致家长对教师心存怨意,甚至导致两者的直接矛盾和冲突。遇到这种情况时,教师必须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由于自己对学生家长的不尊重造成两者之间的不愉快。

(二)教师要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

由于家长与孩子朝夕相处,即使孩子上中学也有2/3的时间是在家里度过的,家长对孩子的爱好、兴趣、性格、脾气均了如指掌。俗话说,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而孩子的言谈举止在家长面前表现得最自然和真切,一般而言家长能真实反映学生在校外的情况,因此,教师应当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其次,当今的学生家长在知识层次上不断提高,加上他们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并注重对教育学知识的汲取,所以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往往能提出一些很到位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更不乏真知灼见。教师如能虚心听取,对于学校教育肯定是大有裨益的。

(三)教师必须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位家长

教育公正要求教师必须爱所有的学生,不仅要爱那些学习成绩优秀、听从老师教导的学生,更要爱那些学习成绩差、喜欢调皮捣蛋的学生,并竭尽全力做好转化工作。教育公正不仅应体现在师生关系的相处上,同时也需要延伸到教师和学生家长相处时的一视同仁。其次,教师还要意识到,正像不能随意淘汰差生一样,教师也无权拒绝同任何一位家长进行合作。所以,教师不仅不应该拒绝与学生家长的合作,而且还应该主动协调好同他们的关系,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学生的活动中的作用和积极性。

一般而言,教师对优秀学生的家长和素质比较高的家长都比较尊重,事实上,同这样的家长也比较容易沟通。但是,对那些暂时处于后进状态学生的家长和素质不是很高的学生家长却往往缺乏应有的尊重,也缺乏主动沟通的意识。这是不符合教育道德要求的。

(四)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之中不应该掺杂功利色彩

按理讲,教师与学生家长的交往是一种“君子之交”,不应掺杂任何功利主义色彩。但是,就目前教育界教师与学生家长的交往情况来看,其功利色彩越来越浓[3]。目前我们的社会正处于社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确立走向不断完善的阶段,市场经济的特点之一即是利益经济,追求利益是市场经济行为首要的也是唯一的目的。教育领域也受到了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和利益原则的严重影响。有些学生家长出于对教师的感激之情向教师表示某些馈赠,作为当事人的教师认为自己已经为他们的孩子付出了,因而便心安理得地加以接受;有的家长为了达到自己不合理的要求而对教师做物质上的表示,作为当事人的教师便倾其全力加以满足,哪怕是违反原则也毫不在乎;有的教师不顾教育者应有的人格尊严还暗示家长应向自己有所表示,甚至公开向家长索要财物;更有教师根据学生家长对自己有无物质利益表示及其多寡来确定对其子女持何种态度等等。

教师在与家长交往中,维护自己形象的同时也是维护教育者整体的人格形象,无论学生家长是出于真情还是出于其他目的对自己的馈赠,都应该坚持不接受。当教师与学生家长的交往完全处于功利目的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将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当成了可以待价而沽的商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的价值即等同于从家长那里获得的财物的价值,甚至还会在家长的心目中变得一钱不值。

四 结语

诚然,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家长还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只要两者都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我们都在为国家培养人才,给社会建设培养后备力量”,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必能将两者之间的关系调适好,给学生的成长创造一个完好的环境!

[1]李镇西.做最好的班主任[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2]魏书生.家教漫谈[M].桂林:漓江出版社,2002.

[3]钱焕琦.教育伦理学[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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