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推荐B型利钠肽/N末端B型利钠肽前体(BNP/NTproBNP)用于慢性心力衰竭的诊断和鉴别诊断,NTproBNP<300 pg/ml或BNP<100 pg/ml则可排除心力衰竭,同时BNP/NT-proBNP还对评估急性失代偿性心衰患者生存率有一定预测价值;急性心衰患者与基线相比,治疗后BNP/NT-proBNP下降≥30%表明治疗有效。
②在心力衰竭药物治疗方面,将ACEI类药物提升至首选药物,其次为β受体阻滞剂、醛固酮拮抗剂、ARB类药物,特别将单纯降低心率的药物伊伐布雷定单独列为心力衰竭推荐用药,上述5类药物均可改善心力衰竭预后;而地高辛和利尿剂作为能够改善心力衰竭症状的药物则推荐强度整体较前下降。
③不能耐受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MRA)者,可考虑在ACEI基础上加ARB作为替代;伊伐布雷定用于心率≥75次/分者,也可考虑用于有β受体阻滞剂禁忌或不耐受者;
④舒张性心力衰竭的治疗要点包括利尿、降压、 控制房颤心室率、控制心肌缺血、可考虑应用β受体阻滞剂。
⑤急性心力衰竭治疗推荐新型利尿剂托伐普坦,可用于常规利尿剂效果不佳、有低钠血症者;心力衰竭加重如与β受体阻滞剂无关则不需停用或减量,出院前宜将剂量上调。
⑥难治性及终末期心力衰竭治疗如适合心脏移植,推荐置入左室辅助装置(LVAD)或双心室辅助装置(BiVAD)(Ⅰ,B)。
⑦对慢性心力衰竭合并冠心病者,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适用于左主干病变(Ⅰ,C)或双支、三支病变(Ⅰ,B),患者预期寿命应>1年;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适用于上述患者、但不宜行外科手术者;无心绞痛或无存活心肌者,不宜作血运重建术。
⑧心力衰竭整体治疗 包括运动训练和康复(Ⅰ,A)、多学科管理(Ⅰ,A)及姑息治疗。重视心力衰竭患者随访管理,包括一般性随访(1~2个月1次)、重点随访(3~6个月1次)、动态监测[利钠肽指导治疗(Ⅱb,C)]等以及患者教育。
⑨限钠对控制Ⅲ~Ⅳ级心力衰竭患者充血症状和体征有帮助;对于急性心力衰竭伴容量负荷过重者,限制钠摄入<2 g/d。严重低钠血症(血钠<130 mmol/L)者液体摄入量应<2 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