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泽欣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智慧的象征,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是民族精神的化身,它承载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族群文化生命的密码。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之一的土家族,其土家文化不仅种类繁多,内容丰富,而且形式多样,风格独特,她如同雕刻着土家人智慧结晶的活化石,在祖国的传统文化中闪耀着自己的光芒。但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下,土家族文化正面临着衰退,甚至消失的严峻形势,因此必须要加以保护,使其更好地传承发展。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土家文化现状 传承与保护
为了更好地发掘和传承民间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宣传保护民族文化的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工作中来,笔者利用假期深入湖北省宜昌市的长阳县、五峰县,通过寻访传承人、亲身体验、采访文保部门、开办成果展会等多种形式,对土家族的物态文化、风俗习惯、文学艺术、文物古迹以及当地对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方法、类型和效应进行了调查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土家族文化保护的现状,提炼了经验,为长阳、五峰乃至土家地区下一步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提出了建议,同时也为同类地区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提供参考。
史地沿革
五峰与长阳都是清江流域中下游的土家族自治县,均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属全省十个少数民族县级自治区域之一。五峰少数民族人口比率为87.7%,居全省第一;长阳少数民族人口比率约为51%。追溯历史沿革,1735年改土归流前,五峰有石梁司、长茂司、水尽司等四处直属容土司美疆域。两县均处于土家族汇聚地从长江边缘向鄂西山地收缩的边际区域,与汉族聚居地保持着许多绵延相接、勾连交汇的接触,保存至今的竹桥和漂水岩两块汉土疆界碑都在今五峰境内,它证明自古以来两县同属土汉杂居地,土民与汉民自由通婚,礼尚往来。就自然地理而言,两县山势相连,水脉续接,可谓牵衣联袂,一衣带水。五峰西部的采花、傅家堰两个乡镇的绝大部分村落本属长阳,是后来在行政区划变更中直接从长阳地理版图上划归五峰管辖的。就两县文化特质的共有性而言,都属于典型的巴土文化类群,巴巫文化大系的胎痕与印迹素来较为浓厚,山歌、撒叶儿嗬、南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两县都有一定的活态存续量。
文化现状
土家族民族服饰制作工艺、银饰制作工艺、纺织工艺、印染工艺、木雕工艺基本失传。熟知并会表演巴山舞、哭嫁歌等民族歌舞的人已经寥寥无几。土家族的一些传统节日,如赶毛九、娘娘会、女儿会、向王节等传统节日只有一些年长老人在过,年轻人基本不过这些节日。土家族的一些民间戏剧和一些比较复杂的仪式,由于对传承人素质要求高、时间长,效益低,后学者很少。对待土家族的巴山舞、哭嫁歌、竹枝词等传统文化的存在价值大家都充分肯定。但传统的摆手舞、跳丧舞被改造成广场舞,产生了变异。土家族婚嫁中以歌择友、姑娘用哭嫁的方式来表达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对姐妹同床之情的怀念,对丈夫缠绵爱情的向往和寄托的形式,随着现代文化的浸染,加之人口外流,导致这种文化无人继承,几近中断。民众普遍认为政府在土家族文化保护工作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对传承人的补贴奖励政策少,宣传方式少及力度小,资金投入不足。民间组织如文化协会、文化研究所和民间博物馆等,在土家族文化保护中的作用仍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文化事业投资主体单一,土家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还急需更多的主体参与进来。
感悟体会
一是文化发展要以经济发展作为先导和后盾,先解决好温饱再享受文化大餐,这是从物质决定意识中派生出来的道理。在国家扶贫政策支持下,只有把财政脱贫做得更好,民族文化事业才会获取更多的力量之源。二是无论什么时候,只有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发展,这个地方的文化才会跟着沾上幸运之光,一方水土养育出来的文化人才能得到应有的激励和足够的尊重,才会更加奋发有为。三是民族自治地区的文化发展,除了需要有国家文化政策层面的扶持之外,还必然要依靠地方自治政策、办法和配套法规予以保障和推动,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机制,持之以恒地倾注较大力度的投入,才可能收到蓬勃发展的显效。四是一个地方的文化工作者务必明确自己肩负的守土之责。文化发展得好不好,文化人无论如何都应有着一份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假若老祖宗箱底里压着许多拿得出手的好东西,但是火炬传到自己手里,自己却荒逸怠惰,坚守不住,捧不出来,传不下去,让星星之火悄然熄灭,那就羞见先人,愧对来者。
反思建议
针对土家族非物质文化传承与保护现状而言,建议抢救和保护工作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国家保护。确立方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政府主导,民间参与,逐步推广,合理利用”的方针。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事业投资主体单一,基本上只依赖政府,已经严重制约了文化事业的发展,影响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水准和效果。公众资助文化的热情因缺少鼓励性政策、相关法规条文不足而不高,文化的发展急需更多的主体参与进来。
建立组织。中央政府成立了“国家口头与非遗保护中心”。比照国务院的做法,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亦可先后成立相关机构,以负责对土家族等当地非遗保护工作的具体领导。
把握关键。在对土家族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中,针对“人在艺在,人走艺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和消亡的基本规律,要着重把对民间艺人的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这才是把传承保护工作真正做到了刀刃上。可以从不同方面提高民间艺人的待遇,如提高传承人的政治待遇,每年授予一些传承人如“优秀传承人”、“杰出艺人”等政治称号,在政治地位上提高其待遇,激发其传艺的积极性。还要加大对传承人的经济补助,对传承活动给予必要的津贴福利补助,缓解其经济来源方面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潜心投入到民族文艺的表演与传承中去。同时为传承人提供多种对外交流的平台,让他们拥有更多展示自己的机会,在每一次交流和展示中增强其对本民族文化的领悟能力和传承能力。
区域保护。保护本民族的文化遗产,应该是该民族文化自觉后的具体行动。任何来自外部的“越俎代庖”式的保护,都难以真正起作用。使文化多样性成为人类文化的基本范式并使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展,最终还要依靠各民族自己的觉悟和行动①。土家族地区可参照云南某些地方,设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在建设“保护区”时,必须对其价值、功能和建设目标重新定位,既不能将它“封闭”起来,变成一个脱离时代的“文化隔离带”,也不能仅仅为了经济利益而破坏它的生态平衡。应该将保护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一方面在保护的前提下促进传统文化的创新与发展②,另一方面合理开发利用,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特色文化产业,促进保护区内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素质的提高,将保护区建设成为富裕文明的新农村的新型模式③。
法律保护。用法律的形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内外普遍采取的做法。我国已经着手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法律,一些地方也制定了保护民间文化的地方性法规。土家地区也可以建立健全法律保护条规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将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到法制化轨道。
学术保护。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学术研究。目前研究的方法太过单一,难以体现土家族文化的生活气息和根本特征。专业人员应该拓展思路,丰富手段和方法,研究成果除了文字,还可以是图片、音像等多媒体的载体,以便加深、扩大土家族文化的影响力。此外有关院校、学术、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可凝聚力量,或是承担项目,或是建言献策,或是建立民间文艺之乡、民间文化保护基地、研究中心等等,提供支持。
教育保护。学校教育中,加大土家族民族文字推广工作的力度,保证土家文化的传承有载体。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解决土家文化进校园、师资队伍缺乏的问题,学校教育应编制教材,开设民族文化相关课程,保证传承工作落到实处。社会教育中,恢复土家民间文化空间,复生庙会、展览会等民间文化活动。家庭教育中,口传心授,利用收藏文物等传承文化。
产业保护。利用会展、传媒、影视、出版、游戏等传统的或现代的产业进行,依托“土家族文化周” 和民间艺术比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土家族文化,扩大当地的知名度,起到寓土家文化保护于生产、流通、消费的作用,使其不宥于学术的,社会的效益而凸显其经济的效益,也使非遗保护工作获得来自自身的经济力量。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注释
①田青:“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與未来”,《新华文摘》,2010年23期 ,第110页。
②③范道桂:“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建设与发展”,《民族艺术研究》,2009年3期 ,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