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韩非子》为例试论法家对中国社会内部的整合作用

2012-08-15 00:47蔡银强
焦作大学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分封制韩非子法家

蔡银强

(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重庆400715)

以《韩非子》为例试论法家对中国社会内部的整合作用

蔡银强

(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重庆400715)

法家流派在汉武帝时期就消失了,但是法家思想在我国传统文化里占有重要的地位。《韩非子》集法家之大成,是我们认识法家思想和主张最重要的典籍。认识法家有利于我们更深刻地了解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有利于了解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可以说法家思想在西汉初期由台前退居幕后,经过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的渗透,已深入到我们传统文化的机理里。

法家;韩非子;传统文化

《韩非子》是先秦法家的集大成之作,它为以君主为核心的专制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秦国正是以法家思想立国,才能国富兵强,最后横扫六国,一统天下,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制的封建王朝。虽然秦朝国祚甚短,但是秦以法家思想为基础所开创的制度却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时期得到了大体的贯彻。正如有论者指出的那样,“韩非的思想不仅主宰了有秦一代,而且也实际主宰了秦到清的整个封建时代。”“应该说,自汉至清的中国政治思想都是王霸杂糅、外儒内法的,历代的封建统治者都以孔孟之道来润色政治,而真正用来支持政治的仍然是韩非的思想。”[1]本文试以《韩非子》为例探究法家通过政治体制、经济政策、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理论主张对中国社会内部的整合作用。

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法、术、势。法是国家的法律。法家强调法律的地位,主张除君主外的所有人都要遵守,如《五蠹》中提出“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强调法律的尊严和地位。术是指君主治国理政、驾驭群臣的手段,目的是为了维护君主的地位,防止谋朝篡位的事情发生。势是指君主的权威、权势。韩非说“民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强调君主的地位不容侵犯。法、术、势都是着眼于君主的绝对权力的实现而提出的,这也是法家的共同主张。这些主张固然是建立以君主为核心的专制主义集权体制的理论,但是对大一统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也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法家思想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它主张奖励耕战,反对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建立地主阶级的政治体制。西周政治上实行的是分封制,分封的贵族享有世袭的特权。到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群雄并起,周天子对诸侯已经失去了约束力,分封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也受到了挑战。《八经》说“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显学》说“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问田》说“不试于毛伯,不关乎州部,故有失政亡国之患。”可见韩非主张国家官员和军事将帅的任用注重从基层选拔,而反对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

秦灭六国以后采用了法家关于国家结构的政治主张,在全国废除分封制而实行郡县制。秦以后的中国虽然分封制有所恢复,比如西汉初年就是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魏晋时期分封制也有所发展,以及明代朱元璋的封王措施,但是历朝历代,郡县制都是国家结构的主体。因为分封制并不利于君主专制,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实现,更不利于国家、民族的整合。如汉初实行分封制,刘邦本意是想通过分封同姓诸王来加强对地方的统治,但是随着诸侯王势力的膨胀,他们逐渐有了离心力。这些诸侯王名义上受汉朝中央政府的节制,其实享有独立的军事、行政、司法权,并且他们在经济上也具有独立性,俨然独立王国。分封制在中国封建时期产生了不小的消极影响。汉代的吴楚七国之乱、西晋的八王之乱以及明代燕王朱棣的靖难之役,可以说都是分封制的恶果。

郡县制的实行,流官制度的推广,有利于从国家制度层面抑制封建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这一政治思想贯穿于自秦至清的整个封建时期。虽然各个朝代都有封王现象,但是封王而不裂土越来越成为封建君主的共识。所以,法家主张废除世袭的分封制而采用流官的郡县制,为封建大一统的中国的建立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

法家的经济思想主要体现在奖励农桑方面,重农抑商是历朝历代封建统治者的共同国策。小农经济是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在激烈的兼并战争时代,农业经济在为战争提供稳定而充足的物资保障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法家主张的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也是造成中国封建时期各个朝代的商业经济虽然都有繁盛的表现,但是始终过渡不到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去的主要原因。法家这样的经济思想贯穿于整个封建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杀伐不断,各路诸侯都想通过兼并战争来扩大自己的土地、充实自己的人口、壮大自己的实力。《五蠹》“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2]。各诸侯国想要在群雄逐鹿中生存下来,就必须适应当时形势而推行变法,“奖励耕战”是各国变法的中心。西周所实行的井田制在春秋时期已经走到了尽头。鲁国的初税亩,齐国的相地而衰征,都是基于私有制而进行的土地制度的改革。著名的商鞅变法,通过重农商、奖军功的措施,使秦国的经济得到不断发展,为以后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韩非子继承了商鞅‘利出一孔’的思想,正式提出了‘农本商末’的理念,给古代中国的经济文化带来深远的影响。”[3]法家经济思想的出发点都在于富国强兵。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获得最大限度的产出。强化国家对国家物质资源的控制,从而充实国家的经济实力,使君主能最大限度地支配国家财富。在春秋战国时代,这样高度集中的经济政策为兼并战争的胜利提供了物质保障。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经济思想,不仅贯穿于有秦一代,更为后世统治者提供了借鉴。国家统一的和平时期如此,战乱的易代之际更是如此。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一直为后来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并坚决贯彻。封建统治者为维护统治的稳定,通过百姓对土地的依赖,将人口紧紧束缚在土地上。这样的经济政策造成商业经济无法发展到资本主义经济,使小农经济得以维持数千年,是中国封建制度得以延续的经济基础。

纵观中国漫长的封建历史,小农经济在每次易代之际的劫难之后都能很快地恢复过来,顽强地存在,但是城市商业经济却处于不断的毁灭和繁荣的循环之中。在这样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之上孕育不出类似西方的影响深远而广泛的文艺复兴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同样,小农经济也是我们这个国家在漫长的封建时期虽屡遭战乱却仍然能维持其一贯政治体制的经济原因所在。“可以说:中国历来不缺乏伟大的思想,也不缺乏卓越的思想家,但是缺乏新思想结合、扎根的土壤。”[4]封建国家以国家机器为后盾,通过这样的经济政策极大地实现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小农经济正是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的经济原因。客观上这一政策也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的一体化。

法家极端强调思想专制,主张用法家的思想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惟一准则,以禁锢人们的思想。如韩非子在《五蠹》中说到:“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既畜王资而承敌国之舋,超五帝,俟三王者,必此法也。”《显学》中说到“自愚诬之学、杂反之辞争,而人主俱听之,故海内之士,言无定术,行无常议。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今兼听杂学缪行、同异之辞,安得无乱乎?听行如此,其于治人又必然矣。”《说疑》中更明白地说:“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作为集大成者的韩非,同样也是从实际功事的角度来论述“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重要性。

韩非的以法家一统天下为特征的思想专制,主要着眼点在于保障国家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君主王霸大业的实现。这一主张在秦朝通过李斯得以实行,即著名的焚书坑儒。由于法家这一主张太过严苛,杀伐不断的争霸战争时期,有利于国家生产的恢复,社会秩序的稳定,故而深得君主的青睐。但是随着秦汉大一统国家的形成,这一太过严苛的举措难以维持社会正常的运转。汉初以黄老之术治国,除秦苛法,但是董仲舒吸收法家思想改造儒家,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这一主张得到汉武帝的支持。从此,儒家思想便成为封建社会官方正统哲学,统治中国社会两千年之久。与此同时,法家思想并没有消失,而是从台前退到了幕后。“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5]由此可见,“外儒内法”才是两汉的治国之道,也是中国两千多年统治者所遵循的治国原则。法家思想专制的精神通过儒家的外衣得以实施。汉以后,以至清朝,统治者信奉的无不是王霸杂用的治国之道,法家思想才是封建统治思想的精髓和根本。正是儒家通过吸收法家主张的思想专制,才使中国社会包括上至宰辅大臣、下至平民百姓的所有阶层,都有浓厚的忠君思想。

封建统治者利用法家的思想专制主义主张制造了大量骇人听闻的事件,其中以清朝的文字狱为甚。制造这些事件的目的都是为了钳制人们的思想。统治者思想专制的政策是极其严厉的,对人们思想的束缚是很严重的,这并不利于社会的持续发展。作为社会精英的文人只知饱读诗书而毫无实际功事的能力,这样的经济政策也阻滞了科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法家这一思想主张的落后性和保守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一思想却使社会确立了一个较为可行的标准,是与封建小农经济和政治结构相适应的思想意识形态。社会形成了一元的思想体系,君主居于顶端和核心,从而在思想上抑制了封建割据的形成,保证了国家的统一、稳定、有序。

韩非子的主张人性自利的观点,通过他的法家著作体现了出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家的主张是要把人性纳入到一个规范的制度之中,从而实现社会的有序和安定,这也是先秦诸子的共同目标,只是他们的主张各异罢了。从秦朝开始,历朝历代的封建王朝都大体延续了秦制,国家的主体结构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这一制度保证了中国大一统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也深深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模式。而这一切的背后无不舞动着法家的幽灵,可以说法家思想才是根植于我们灵魂深处的思想。认识法家思想才能深入分析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封建性,才更有利于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并摒弃其糟粕,才能更清楚地了解身处于大一统国家中的我们自己。

[1] 陈奇猷,张觉.《韩非子》导读[M].成都:巴蜀书社,1990.123.

[2] 陈奇猷,张觉.《韩非子》导读[M].成都:巴蜀书社,1990.526.

[3] 刘志扬.儒家与法家经济思想的比较[J].山东经济,2000,(4).

[4] 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M].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2.169.

[5] 班固.汉书(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62.277.

(责任编辑 孔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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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5

蔡银强(1986-),男,四川岳池人,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研究生,主要从事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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