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析教育主体间性理论指导下的化学教学有效实施

2012-04-29 00:44黄姗姗
化学教与学 2012年4期
关键词:有效实施化学教学

黄姗姗

摘要:以《物质结构 元素周期律》教学设计为例,试图将教育主体间性理论应用于中学化学教学设计思路的解释,以期最大程度地发挥中学化学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性。

关键词:教育主体间性理论;化学教学;有效实施

文章编号:1008-0546(2012)04-0017-03中图分类号:G633.8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8-0546.2012.04.007

新课程改革以来,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注重学生能力的发展和个性化发展,让学生成为课堂的真正主人,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与此同时,新课程标准又强调:为化学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和研究提供更多的机会,在课程改革的实践中引导教师不断反思,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1]。然而,如何协调好教师与学生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化学课堂教学中给予教师与学生恰当的定位?如何最大程度地发挥教师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教材在教学过程中又扮演怎样的角色?为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引入教育主体间性理论,结合人教版化学2模块中《物质结构 元素周期表》一节教学设计,例析了教育主体间性理论在化学课堂教学中的实现过程。

一、教育主体间性理论及其引入化学教学中的意义

主体性是指个人把自己以外的一切客体化、对象化,通过对客体和对象的认识、征服、掠夺,达到占有的目的,进而确认自己的价值,实现自我的“自由”[2]。主体性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交往过程中主客体的对立分离,以至于出现个人的自我中心化,缺乏宽容、平等、关爱以及合作的意识。为了解决以上问题,20世纪德国哲学家胡塞尔(Hussel)提出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概念。胡塞尔认为主体间性是主体间的互识与共识,即交往过程中多个主体之间互相理解、互相认识与对同一事物达成相同理解,使主体之间的交往摆脱“自我论”与“为我论”,通过移情与同感实现“自我”与“他我”的沟通。

教育主体间性理论是在主体间性理论的基础上,将教育理解为交往对话行为,从交往对话的角度重新审视教育中的师生关系。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氛围中,教师(主体)与学生(主体)以教育资源(中介化客体)为中介(图1),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对话,为教育过程中师生之间主体关系难以界定提供了解决方法——教育主体间性理论认为,教师与学生均为教学活动的主体,这样的理解方式有利于维持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教师的主动性,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创造性的发挥提供了适宜的土壤。

化学教学中引入教育主体间性理论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的:对于学生来说,我们强调学生的主体性作用,把课堂交给学生,多给予学生进行自主探究的机会,多给予学生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让学生自主学习化学反应的原理、合作学习化学实验的操作技能,在化学学习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和科学思维方法;对于教师来说,如何组织课堂教学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学生的主动探究兴趣,培养学生的主动探究能力,如何迅速成长成为一名专家型教师等问题又对教师的主体性提出要求;此外,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教育资源作为一个被“交往主体”认识的对象,它已经己经不是一种纯粹的客体,因为它肩负着沟通教学活动中另外两个基本要素(教师和学生)的重要使命。

二、教育主体间性理论在化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以《物质结构 元素周期律》教学设计为例

在《物质结构 元素周期律》一章教学设计中,教育主体间性主要体现在教材重组、学案导学和实验探究三个方面。

1.教材重组,体现教育主体间性

在本章教学过程中,化学教师以教材为中介,从学生的学习需要出发,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有效接受方式进行考虑,对教材进行了重组。教师和学生通过教材这一中介化客体的作用,進行了有效的对话。

人教版化学必修2《物质结构 元素周期律》一章,教材由浅入深、由易至难,知识的逻辑性顺序非常强。但是笔者认为,如果将本章内容进行如下重新的组合,可以更好地增强本节内容的系统性,也更符合学生的认知顺序:

化学2专题1元素周期表第一部分阐述了有关原子序数和核外电子、质子数、核电荷数的关系,第三部分阐述了核素的概念,而专题2元素周期表律第一部分又介绍了原子核外电子的排布方面的知识。因为原子序数决定了该元素在元素周期表中的位置,决定了其所在周期,元素的核外电子数(质子数)决定了其在元素周期表中的所在主族。所以笔者认为上述三点可以作为一个专题来学习。而专题1中第二部分有关碱金属元素、卤族元素的结构和性质则可以作为实例来加强学生对周期、主族概念的理解。专题1元素周期表第二部分向我们呈现了碱金属元素、卤族元素两个知识点,我们可以得出同主族元素的性质递变规律;而专题2元素周期律通过比较Na、Mg、Al性质和比较Si、P、S、Cl性质,向我们介绍了同周期元素性质的递变规律。所以笔者在教学设计中,将上述二者放在一起讲解(见图2)。最后,结合元素周期表师生共同总结出元素周期律,并为后面的专题3化学键的学习做好知识准备。

2.学案导学,体现教育主体间性

“学案”是教师在备课准备教案的同时,根据本节课教学内容的特点、教学目的、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化学认知规律,设计编写供教学之用的导学材料。[3]在学案导学教学模式中,学案是化学教师的思想和智慧的体现,也是一堂化学课进行的主线。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看,教师则起到了主体的作用;而学案的设计的依据是学生的实际学情,同时学案导学法重在学生的自学能力的培养,所以,学生又必定是主体;学案在此处则起到中介化客体的作用,学案将教师、学生二主体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体现了教育主体间性理论。

学案案例(部分):

元素周期律学案

一、课前准备——问题引导复习预习

复习化学必修1《第三章 金属及其化合物》、《第四章 非金属及其化合物》,预习化学必修2《第二章 第二节 元素周期律》并回答以下问题:

1.钠、镁、铝在元素周期表中的位置?核外电子排布情况如何?

2.钠、镁、铝与氧气反应各生成什么物质?与水反应各生成什么物质?化学方程式怎样写?

3.以上三种金属与水和氧气的反应难易程度?与金属的化合价之间是否有规律可循?

4.三种金属的氧化物对应的水化物的酸碱性大小如何?有何规律?

5.硅、硫、氯在元素周期表中的位置?核外电子排布情况如何?

6.硅、硫、氯与金属反应的难易程度?生成物各是什么?(以Fe为例)

7.三种非金属元素最高价氧化物对应的水化物的酸碱性如何?有何规律?

二、教学过程——探究引导知识学习

1.参阅元素周期表,完成课本有关碱金属元素结构的表格(P5),根据自己所得出的结构,猜测该族元素性质的递变规律。并且设计探究实验验证你的猜测(以钾、钠为例)。同时,阅读碱金属元素的主要物理性质(P7),初步得出碱金属元素的性质递变规律。

2.根据卤族元素原子结构,猜测氟、氯、溴、碘化学性质的相似性、递变性,如何设计实验进行验证?写出自己所得到的结论。初步得出卤素元素的性质递变规律。

3.同周期元素之间的性质又有怎样的相似性和递变性?以第三周期元素钠、镁、铝、硅、磷、硫、氯元素为例,试设计实验或者找到化学方程式证明你的观点。

4.观看多媒体投影,看看自己所得到的碱金属元素、卤族元素的性质规律,以及第三周期元素的性质规律与正确答案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请解释为什么。

5.根据以上结论,归纳出元素周期律。

三、实验探究,体现教育主体间性

在探究实验中,教师和学生各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曾经,化学教师在实验教学中起到主要作用——教师为学生设计好实验方案,为学生准备好实验药品,甚至在实验过程中遇到和“标准答案”不一致的的结论时,教师也只是搪塞过去,或者引导学生向着自己期望的方向做下去。很明显,学生在此时所起到的作用只是将课本上的实验简单的验证一遍,而没有经过自己真正的思考,所以很大的抑制了学生能力的发展。但是如果在实验過程中,只承认学生是主体,这样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又避免不了盲目性,危险性。所以我们只有引入教育的主体间性理论才能给予教师和学生准确的定位,给予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合理的解释:教师与学生均是探究实验过程中的主体,一方面教师要发挥自己的主体性,适时适度地组织、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活动,另一方面又要避免越俎代庖,将实验的主动权、操作权交予学生,为他们留有足够的空间,让其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所以说,通过实验探究,也很好地体现了教育主体间性理论。

探究实验:比较钠、镁、铝的性质,尝试得出同周期元素元素周期律

问题提出:如何设计实验比较钠、镁、铝的性质?

问题提出后,学生经过思考,提出以下几种方案:

方案甲:通过钠、镁、铝与水的反应来验证,比较反应剧烈程度;

方案乙:通过钠、镁、铝与盐酸反应来验证,比较反应剧烈程度;

方案丙:通过钠、镁、铝与氧气反应来验证,比较何者更容易发生;

方案丁:通过单质之间的置换反应来判断钠、镁、铝的性质;

……

教师组织同学将各组实验方案进行讨论,并且分析其可行性,如果可行,则可以在下次的课上去实验室进行验证。在实验过程中要提醒学生应该注意的地方,比如方案乙,钠与酸反应的现象十分剧烈,所以建议学生不要去做该实验,如果一定要做,要注意酸的浓度应该要小,投入的钠块要小等问题。

对于方案丁,某组学生设计的实验方案如下:

将绿豆大小的钠块分别投入到MgCl2溶液,AlCl3溶液中,观察是否有沉淀生成。如果有沉淀生成,则证明了钠单质的还原性比镁单质、铝单质要强。

对于以上实验方案,教师没有当时就提出实验设计中的错误,而是让学生自己走进实验室进行验证,结果学生在实验后得到了白色沉淀,将白色沉淀洗涤后,取出一部分加入盐酸,沉淀溶解却没有气泡产生!学生惊讶之余,努力寻找实验错误的地方。最后,某学生突然恍然大悟,认为钠先与水反应,然后生成了NaOH,NaOH再与MgCl2、AlCl3反应,所以生成了Mg(OH)2,Al(OH)3白色沉淀。如何改进实验呢?学生又提出很多设想,结果认为镁和铝的性质通过置换反应就可以比较强弱,但是钠却不可以。所以适宜与前面几种方案结合进行元素周期律的验证。

以上为三种凸显教育主体间性理论的案例,而在我们教师实际中还有很多,笔者设计以上案例,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三、教育主体间性理论应用于中学化学教学的思考

在新课程理论背景下,教育主体间性理论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它不仅有利于促进学生自学能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平等民主和谐的教学情境创设,体现新课改精神。所以说,教育主体间性理论的引入,对新课程背景下化学教学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J].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2] 冯建军.主体间性与教育交往[J]. 高等教育研究,2001,(6):27~31

[3] 程凯虹.学案导学法在化学教学中的应用[J].天津教育,2003,(4):40~41

[4] 严权.论新课程改革中的教师角色转变[J].教育探索,2005,(2):1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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