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
摘要: 忠孝矛盾的抒写是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主题之一。《琵琶记》中,高明虽高扬“全忠全孝”,而实际上在忠与孝的较量之中,“忠”却体现出了一定程度的变质与隐退的倾向。变质主要表现为尽忠为表象而功名为内核;隐退主要表现为尽孝成了蔡伯喈尽忠的前提和基础,而当二者矛盾到达顶峰时,蔡伯喈毫不犹豫地舍忠就孝。造成《琵琶记》中“忠”的变质与隐退的原因则主要在于科举制度对“忠”的扭曲、异族统治的社会背景及元代家庭伦理关系松动而造成的重孝轻忠。
关键词: 《琵琶记》忠孝矛盾“忠”变质隐退
《琵琶记》开篇①有云“全忠全孝蔡伯喈”,而我们从文本出发,看到的却是儒家文化内部矛盾所导致的忠孝难以两全的固有矛盾,也正是这种存在于儒家文化内部的固有矛盾,导致蔡伯喈既未全忠、亦未全孝的悖反。而《琵琶记》中忠孝矛盾的表现,较前代有所缓和,在忠与孝的较量之中,“孝”则始终占据更高、更有利的位置,“忠”尽管还是带有一贯的“强制性”色彩,但其程度则有一定下降,而体现出一种变质与隐退的倾向。
一、一般意义的忠孝矛盾及其在《琵琶记》中的体现
(一)忠孝矛盾
在以儒家文化为基础的中国古代传统伦理文化之中,“全忠全孝”无疑正是被标榜的完美人格理想,儒家文化的内部矛盾导致的忠孝矛盾却使得这一完美人格的理想在实际运作中难以实现。“忠”“孝”双方都因自身的价值合理性而势均力敌,正如黑格尔所说:“冲突中对立的双方各有它那一方面的辩护理由,而同时每一方拿来作为自己所坚持的那种目的和性格的真正内容却只能是把同样有辩护理由的对方否定掉或破坏掉。因此,双方都在维护伦理理想之中而且就通过实现这种伦理理想而陷入罪过。”[1](P286)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对于忠孝矛盾的表现可上溯至《诗经》时代,钱钟书认为《小雅·四牡》一诗,可视作书写“忠孝不能两全”这一主题的源头。诗中的主人公,因“王事靡盬”而“不遑将父”、“不遑将母”,怀归之情无所派遣,故而“是用作歌,将母来谂”。《毛传》云:“思归者,私恩也。靡盬者,公义也。伤悲者,情思也”[2](P560)。而《郑笺》云:“无私恩,非孝子也。无公义,非忠臣也。君子不以私害公,不以家辞王事。”[2](P560)
《韩诗外传》中所载忠孝难以两全之矛盾冲突,则较《小雅·四牡》一诗而言更尖锐,更难以调和。如石奢之父杀人,石奢难寻“私其父”与“行君法”之两全之道,不得已而自尽以期全其忠孝。《后汉书·独行传》赵苞亦谓其母云:“昔为母子,今为王臣,义不得顾私恩,毁忠节。”《世说新语·言语》:“桓公入峡,绝壁天悬,腾波迅急,叹云:既为忠臣,不得为孝子,如何!”
可见,在忠孝矛盾早期显露之时,二者可以说是势均力敌,而主流倾向甚至是偏向忠的一方,是“不以私害公,不以家辞王事”。同时,随着二者矛盾在实际运作中的日益突出,忠孝之道的提倡者就采取了一种折中的做法,那就是“移孝于忠”,《孝经》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即把孝道由一家扩展至一国,以君为父,君成为封建社会这个大家庭中的大家长,以概念上的偷换来解决忠孝矛盾,而实际上养亲与事君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只是在形式上被偷换了。
(二)《琵琶记》的忠孝矛盾
《小雅·四牡》中的抒情主人公的现实处境是与《琵琶记》中的蔡伯喈十分相似的:思归养亲之“孝”、尽心王事之“忠”,由忠孝的纠葛矛盾所导致的现实困境。而蔡伯喈对于这种“移孝于忠”的概念偷换,显然是并不十分认同的。从最初其自言“幼儿学壮而行,虽望青云之万里;入则孝出则弟,怎离白发之双亲”、“一家安乐值钱多”,到蔡伯、张大公以“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来苦劝其赴试,希望以尽忠实际也是全其孝道来说服蔡伯喈赴试应考,蔡伯喈仍不认同,并有着自己的顾虑:“只恐衣锦归故里,双亲的怕不见儿”,仍是出于尽孝的考虑而不愿有所退让,即便最终无奈蔡伯相逼而同意赴考,也是不愿违背父亲之命,也是为尽孝而作出的让步,并非出于主观上渴望为国尽忠、为君主效力的动机。而当蔡伯喈终于黄榜高中,一朝成名之后,他的种种表现亦是无心于尽忠,所思唯有返乡奉养双亲,只是无奈皇帝、牛相权势相逼而难以付诸实践。可以说,《琵琶记》中所展现的忠孝的较量已与前代有所不同,忠不再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孝也不再是一味地作出让步,甚至“忠”已经落了下风而处于一种无力的地位,并且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变质。
二、《琵琶记》中“忠”的变质、隐退及其原因分析
(一)《琵琶记》中“忠”的变质
忠孝矛盾就其本质而言,应是父权与君权的矛盾,而“君”作为整个封建社会的大家长,则是权力的集中体现与象征。因此,忠君也就成为所有行为的价值依归。《琵琶记》题目虽称“全忠全孝蔡伯喈”,而对于其中的唱词、念白加以分析则可以发现,实际上在《琵琶记》中所展现的“忠”的这一个侧面的性质已经变质,而不全然是尽忠君主、报效国家之义,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对于功名富贵、光耀门楣的追求,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已经是为剧作的主人公蔡伯喈、赵五娘所厌弃的。
在蔡公、蔡婆、张大公、赵五娘甚至是蔡伯喈身上都体现着“忠”的变质与异化,如果说蔡伯喈身上还有尽忠之念,因为毕竟他还曾自言“尽贞忠”,上表辞官之际,虽更重孝,却仍念及自身对于朝廷、对于国家的一份责任,但在蔡公、张大公等人的观念中,“忠”已被完全异化,而成了富贵功名、光耀显赫的代名词。剧中,由蔡公、蔡婆、张大公几人口中道出时,本为尽忠报国之“忠”,已全然变质,而倒向了对于光耀门楣、功名富贵的追求。在蔡公一出场就已经道出对于蔡伯喈的希望——“惟愿取黄卷青灯,及早换金章紫绶”。第4出“蔡公逼伯喈赴试”中,蔡公反复申说“有儿聪慧,但得他为官足矣”、“孩儿做官,改换门闾”的愿望,无非就是渴望蔡伯喈一朝高中、光耀门楣。蔡婆对待蔡伯喈赴试之事,其关注点同样也在“他若作得官时运通,我两人不怕穷”。
即便是蔡伯喈本人,对于赴试应考的态度,同样也是“此行荣贵虽可拟”。赵五娘的顾虑同样也在于“只怕十里红楼,贪着人豪富”,“奴家当初只道蔡伯喈贪名逐利,不肯回家,原来被人强留在此”。赵五娘的担心是非常实际的,她并不曾想过蔡伯喈会否因为尽忠王事而靡室靡家,而是忧其“贪着人豪富”而忘孝忘妻。可见,《琵琶记》中的“尽忠”已全然被“为官”所取代,成为光耀门楣、功名富贵的代名词。因此,在蔡伯喈稽滞难归之时,他的抱怨同样集中于此,是“名缰利锁”将其羁绊,又自叹“书,我只为你其中自有黄金屋,却教我撇却椿庭萱草堂”。剧末宣读旌表,但蔡伯喈却叹“何如免丧亲?又何须名显贵”,“可惜二亲饥寒死,博换得孩儿名利归”。所悲所叹者,唯在功名误人,却不再有孝子忠臣、不以家辞王事之进退维谷,尽忠徒有其名而已,为追求显贵、博取功名所代替,已经丧失作为一种信仰的吸引力而异化为一种束缚与枷锁。
(二)《琵琶记》中“忠”的隐退
《琵琶记》中,虽说是“全忠全孝蔡伯喈”,但在这里忠与孝的较量中,孝始终占据上风,即便是蔡伯喈为博取功名而作出的退让,也是以孝为依归的,而“忠”却成为一种陪衬,是为了实现“全孝”而随时可以被牺牲的。
“全孝”是蔡伯喈自始至终的理想,自言“人爵不如天爵贵,功名争似孝名高”,虽望青云之万里,却难离白首之双亲。所在意者,唯有一家安乐,奉养双亲,不肯“为了一领蓝袍”而“落后了戏彩斑衣”。当蔡伯喈终于屈从于蔡伯的意愿而决定赴考之时,赵五娘亦责其“功名之念一起,甘旨之心顿忘……《孝经》、《曲礼》你早忘了一半”。蔡公虽望其博取功名,其最终目的仍在于光耀门楣之大孝,而非“尽忠”。蔡伯喈的屈从父意应考,也不过是“难拒亲命”。蔡伯喈高中之后,进言皇帝希望辞官返乡奉养双亲,虽仍念及尽忠,有“若还念臣有微能,乡郡望安置”,虽然名为“衷心孝意得全美”,但仍是“忠”在为“孝”作出退让,仍是孝首而忠次。
当蔡伯喈辞官遭拒,又遭遇牛府强婚,稽滞京师,因为对“忠”的追求,或言因博取功名而为他带来一系列灾难与不如意也引发了他的抱怨与不满。“闪杀人么一封丹凤诏”“愁杀我挂名在金榜”,被功名所拘执的蔡伯喈终于明白,功名为物,不过是枷锁羁绊,“名利事叹牵绾,谩空劳珠泪涟”,不禁而发“鹭序鸳行,怎如乌鸟反哺终能养”之浩叹。“孝”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忠”却退隐弱化,而成为一种陪衬性的价值存在,并且是随时可以被牺牲、被抛弃的。
剧中高潮蔡伯喈赵五娘书馆相会,当蔡伯喈得知饥年之中双亲惨死而心痛晕倒,对于不能尽孝奉养双亲之愧之悔不言自明,醒转之后毫不犹豫便“捋却巾帽,解却衣袍”、“回乡守孝”。而蔡伯喈作出这一系列舍忠就孝的举动之后,并未被责不忠,反彰其孝。当蔡氏获得一门旌表之后,蔡伯喈却仍叹“何如免丧亲?又何须名显贵?”、“可惜二亲饥寒死,博换得孩儿名利归”,仍是对自己最初舍孝就忠的决定,最终导致无法奉养双亲,致双亲饥寒而死的悔愧,而这一切都是所谓的旌表、嘉奖所无法弥补与平复的,其中又何尝不蕴涵着蔡伯喈对已发生质变的功名之“忠”的怨恨?
(三)“忠”的变质与隐退的原因
“忠”的行为的变质很大程度上应归结于科举制度的实施。尽管在元代科举制度长期被废止,但科举制度自隋代确立以来,历经唐代的发展,宋代的完善与成熟已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读书人的观念,这成了寒门学子跻身仕途、改换门闾的重要途径。但与此同时,科举制度也在对原本的“忠”进行着异化。皇帝意在招取贤良、选贤与能、为国尽忠,但应试之人中虽不乏意在尽忠之人,但不可否认的是,也出现了求取功名富贵之辈,这也就导致科举制度作为一种选拔手段,其目的与结果出现不对等性。因此,也就出现“尽忠”与读书人的仕进、自身发展相脱离的情况。
《琵琶记》中所表现的这种“尽忠”与读书人自身的仕进、发展相脱离的情况可以说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在后代的传奇、小说作品中,这也成了一个被作家反复抒写的主题,《儒林外史》中的一干读书人形象,到《镜花缘》,再到《聊斋志异》中书生的异化扭曲无一不是科举制度作为一种手段其目的与结果相背离的反映。功名富贵原可抛,而奉养双亲则义不容辞,这也是为什么蔡伯喈最终听说父母双亡后能毫不犹豫地辞官返乡守孝的原因,功名富贵、光耀门楣,怎及承欢膝下、奉养终老?
同时,《琵琶记》中所表现出的“忠”这一行为的变质与隐退根本上是与高明所处的时代相关,所“忠”的对象及其性质发生了变化。高明生活于元代中后期,异族统治的社会背景之下,汉族读书人不仅丧失了科举这一进身之阶,更是为人所贬斥的“非我族类”。同样,在一般的读书人看来,蒙古君主同样“非我族类”,他们也自然是无君可忠。异族皇帝与前代的皇帝不同,他们从天王圣明的神坛跌落,不再是为读书人所膜拜的君王与圣人的统一体。
既然所“忠”之君已由天王圣明的神坛跌落,已不再是读书人心中所膜拜的圣人,被忠之“君”自身性质的改变,同样导致“忠”这一层面在《琵琶记》中的隐退,甚至是已经被作为一种陪衬性的价值观念而出现,而不再是被置于首位的“舍孝就忠”之忠,私恩超越公义,蔡伯喈几番作为皆是为私恩而弃公义,私恩一刻未忘,而“公义”随时可抛。“忠”的观念失去了其所依托的“天王圣明”,而沦为了“尽孝”的附属品与牺牲品。
此外,元代社会中家庭关系的瓦解,儒家伦理观念的松动,也导致高明创作中宣扬的“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的倾向性。而在“关风化”这一层面上的侧重,也就是更注重“孝”或言是对于家庭伦理秩序的彰显与褒扬,而本就被轻视被忽略的“忠”,又在这一层面上进一步退让。显而易见,在《琵琶记》中,“忠”无疑已经在忠孝矛盾的二者较量中宣告了退让与失败,“忠”性质的变化,也是最终导致蔡伯喈、赵五娘对于这种实为追求功名富贵而徒有虚名之“忠”的厌弃与反感的直接原因。在科举制度的腐化、异族统治的社会背景及元代家庭伦理秩序的松动这三者的共同作用之下,《琵琶记》中的忠孝矛盾呈现出与前代文学作品不同的面貌,孝道占据强势地位,而“忠”则在孝道的威逼与自身变质的共同作用之下退败,从而成为一种隐退的陪衬性存在。
注释:
①“全忠全孝蔡伯喈”凡四句前.原无“题目”二字,钱南扬据《永乐大典戏文三种》之例补.
参考文献:
[1][德]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第3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