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稳
(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 陕西 安康 715000)
目前,汉滨区已建成小型水库62座,约占水库总数的96.88%,小型水库总库容约2477.18万m3,兴利总库容1735.05万m3,设计灌溉面积6.2574万亩,占汉滨区水库总设计灌溉面积的45.85%。全区拥有小型病险水库38座,约占小型水库总数的61.29%;病险水库总库容1730.48万m3,约占全区小型水库总库容的69.86%;设计灌溉总面积3.785万亩,约占全区水库设计灌溉总面积的27.73%。这些水库是区内农业用水水源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汉滨区小型水库工程均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受历史条件限制,缺乏资金、技术和物质基础的有力支撑,设计防洪标准偏低,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设施配套也不尽完善,经过多年运行使用,水库设施老化失修,水库病险得不到有效处理,不仅难以发挥正常效益,更是严重威胁着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近年来,由于气候环境的恶化,极端天气频繁出现,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已引起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5年以来,汉滨区有4座小(Ⅰ)型病险水库被列入了国家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现已全部完成项目施工;另有2座小(Ⅱ)型水库被列入省级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目前正处于实施阶段。其他32座病险水库正在进行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
(1)汉滨区境内小型病险水库为数众多,区域分布较广,形成因素复杂。水库病险类型主要是库区淤积、坝基或坝体渗漏、放水设施老化损毁、溢洪道防洪不达标、安全监测与通讯设施缺失、坝体变形及岸坡滑塌等问题。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安全管理的任务非常艰巨。.
(2)资金来源不足。由于小型水库经济效益低下,经济收入难以维持管理人员工资,更无资金投入工程改造。虽然地方财政每年都投入一定资金对部分病险水库加固维修,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一批在建或已竣工的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另有一批急需加固治理的病险水库,均因前期费用得不到落实,水库安全鉴定及勘测设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导致除险加固立项申报工作严重滞后。
(3)前期工作粗放,资料搜集不全面。水库管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历史档案资料、历年运行管理及安全监测资料缺乏详实的分析整理,地质勘察不详细,水库安全鉴定简单草率,未能全面掌握水库病害成因和准确位置,导致设计方案不能“对症下药”,造成方案变更增多或投资浪费。
(4)水库除险加固没有把水库增容、综合开发利用纳入总体规划。许多水库只需要投入很少资金可增加较大库容,或者增加一些很简单的辅助设施,便可使库区开发价值倍增。只从水库安全角度单方面考虑除险加固问题,而忽略水库扩容增效发展循环经济,对延长水库使用寿命极为不利。
(5)小型水库绝大多数地处偏远地区,当地经济相对贫困,群众思想意识落后,受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利益的冲击,在除险加固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因土地征用、青苗及林木损毁赔偿、水库承包经营损失补偿及交通道路使用等问题,寻衅滋事,阻挠施工,造成工期拖延和补偿费用成倍超支。
(6)除险加固建设管理不符合程序要求。
汉滨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通常是由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担当项目法人责任单位,水利部门负责行政监督和技术指导。由于乡镇缺乏专职、专业化法定代表人,没有高级资质技术人员胜任项目总工。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项目法人单位未履行职责。建设管理机制不健全,缺少专职人员从事建设管理,管理制度严重缺失,分工不明确,责权未落实。没有严格按照建设法规和相关合同规定,对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监管和约束。许多法人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未能进行有效控制,使除险加固工程发生质量缺陷、进度拖延、工程款支付不合程序等违规现象。有些项目不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不及时组织施分部工程验收,甚至工程技术资料残缺不全。
工程建设监理制未得到有效制落实。监理单位资质偏低,现场人员专业结构和综合素质不高,持证率较低,难以胜任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工作。监理工作不规范,未能按监理规范编制监理规划或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总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时间短,一般都是总监代表代行总监职责,因此现场控制和全面协调不力。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许多监理公司往往低价中标,派驻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数量有限,不能坚持履行持久旁站监控、平行抽检质量等职责。
施工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有些施工企业不履行合同承诺,工程项目部经理、总工、安全员等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现场,造成施工现场组织混乱、施工质量及进度不能按计划落实。许多施工企业质量意识差,不认真落实“三检制”,不按程序申请工序报验和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或半成品抽检数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少数施工单位有违规挂靠、分包、转包行为,这些商家大多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实力,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存在许多问题。
(1)应着手组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机构,抽调一批专业技术骨干,对小型病险水库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治理总体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应作为项目法人主体,全权负责全汉滨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工程项目招标,以及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负责,全过程管理。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从根本上解决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资金不足问题。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资补贴;另一方面可通过经营权转让、入股开发或产权拍卖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采取国家扶持一部分、地方财政补贴一部分、招商引资一部分的方式,将传统的公共投资模式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探索出一条恢复小型水库调节功能,促进水利经济循环发展的新思路。
(3)全面做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
①加强大坝安全鉴定。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对水库大坝安全类别的科学评价,也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前期工作的重要阶段。因此,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开展各项工作。项目主管机构应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安全鉴定领导小组,管理单位要为大坝安全鉴定提供详实的工程档案资料、历年运行管理记录及安全监测整编成果和分析报告。由管理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勘察、科研单位承担大坝坝体及坝基的物理力学指标检测实验;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洪水复核、抗震稳定复核、结构稳定复核以及大坝稳定论证等。围绕水库大坝、输水建筑、泄洪建筑等重要设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专项检查和分项分析评价,实事求是地确定水库的安全类别,客观真实的确认水库病险类型、险情分布状况及危害程度等。从科学、经济和简而易行的角度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固措施和建议。
②强化除险加固地质勘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地质勘察工作不同于未建枢纽地质勘察,它具有险情因素隐蔽、隐患组成复杂、勘察任务双重、工作责任重大等特点。因此,必须委托资质较高的专业单位来承担勘查工作,勘探前应详细参阅现有地质资料,并与设计单位密切沟通,要有所选择突出重点的开展工作。对已经出现了险情或可能存在隐患的部位(某一段坝基、存在质疑的建筑物地基、影响工程安全的岸坡等)实施重点勘察,这就包括查明这些部位的工程地质条件,界定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析评价问题的性质和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提出地质建议参数和处理措施的建议;其余未出现险情不存在隐患的部位不必全面勘察。
坝基渗漏问题的勘察,首先应对坝基按问题分段分类,分出有问题坝基段和没有问题坝基段;其次是针对有问题坝基段实施重点勘察,在垂直方向上还应分出覆盖层渗漏、基岩渗漏和接触带渗漏,查明渗漏区岩土体的透水性质和相对不透水边界,分析渗漏原因,估算渗漏量,评价产生渗透破坏的可能性;最后应根据渗漏性质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坝肩渗漏问题的评价,应根据库水位、降雨量和渗漏量之间的观测资料,结合岸坡地形地质条件认真分析论证后准确地得出结论。
对于坝体质量检测评价,宜分类进行,存在坝坡稳定问题的应针对“问题”区取原状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试验;存在渗漏问题的应针对渗漏区取原状样进行室内渗透系数测试。以上试验资料还应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工程类比,提出坝体土物理力学建议参数和相应渗漏区坝体土的渗透系数建议值,供设计选用。不存在以上稳定问题和渗漏问题的坝体区不必全面取样试验。
泄洪建筑物主要是冲刷水流导致冲刷区岩土体失稳问题。地质上一是要做出溢洪道边坡稳定问题的地质评价;二是要预测泄洪水流对周围地质环境的改变所带来的次生环境地质问题;三是应建议防冲刷护坡工程措施。
③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开展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程设计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核心,在设计方案选择上,一定要本着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标准规范的原则。重点安排挡水建筑、输水建筑、泄洪建筑、基础及两岸坝肩的加固处理,以及与运行安全有关的闸门、启闭设备等设施改造,适当安排必要的安全监测、通讯报警和管理用房等设施。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应以大坝安全鉴定及复核意见为依据,针对水库现状存在的病险问题进行全面的除险加固设计。设计时除险加固方案及工程措施要注意比选,所采用的工程方案和措施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要注重节约,并要与工程所在地的施工条件和施工水平相适应。在初步设计中,要防止小病大治,杜绝“小问题,大设计”,造成投资浪费。
④水库除险加固与综合开发利用同步规划。在确保防汛安全和农业用水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合理增加水库使用辅助功能。如:发展库区水产养殖、开发库区休闲旅游、城镇供水、水力发电等。开展综合开发利用,发展多种经济。
(4)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程序化管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一般都是以公共投资为主,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制度,推行项目管理。项目法人依法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进行招标。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负责,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负总责。
项目法人在与参建各方签订相关合同后,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务必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和合同承诺履行职责。项目法人单位必须向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法人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对参建各方进行监督、约束和管理。
勘测设计单位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文件;委派设计代表,负责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等设计服务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工作。
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控制与协调;首先要编制完整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制订具有可操作的监理实施细则,会同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坚持履行旁站监控、平行抽检质量、现场审核签证等职责。
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进入现场,严格按施工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建立健全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完整详实的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及时呈报工程测量、工序检测、单元质量评定、隐蔽工程验收、工程月报等技术文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5)加强小型水库管理机制建设。目前汉滨区境内小型水库产权虚置、管理不善、责任不落实的现象较普遍。项目主管部门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初期,应把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与管理体制统筹结合,按照投资多元化、产权明晰化、水力资源商品化的思路,本着“谁投资谁经营、谁经营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构建责、权、利集中统一的新型水库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防汛指挥调度网络系统、通信预警系统、水文水情测报自动化系统、大坝监测自动化系统等管理设施配套,积极培养懂专业、会经营的复合人才,使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早日走向科学规范的轨道。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制度,推行项目管理。在项目管理上要形成以项目法人为主体,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项目实施成功。此外,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还应与管理机制建设齐头并进,建立责、权、利集中统一的新型管理体制,确保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良性发展。陕西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