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全民 贾玉芳 陈向新
(1.黄河水利委员会陕西黄河河务局 陕西 渭南 714000;2.韩城黄河河务局 陕西 韩城 715400)
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位于黄河中游,是晋陕两省的界河,全长132.5 k m,简称“黄河禹潼河段”或称“黄河小北干流”。1985年,黄河水利委员会成立了黄河小北干流陕西河务局(以下简称陕西河务局),负责陕西黄河禹潼段的河道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下设韩城、合阳、大荔、潼关四个县级河务局。1968年以来,黄河陕西段共修建护岸、控导工程14处,68.67 k m。这些工程的修建,对控制黄河主流变化,防止滩岸坍塌,保护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沿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确保工程出险时,及时控制险情,恢复工程防洪能力,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十分必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黄河河务部门作为所在地的地方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分工,主要负责辖区内已建河道防洪工程的维修养护及水毁工程修复任务;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的管理、补充和调配;为防汛指挥部门提供相关汛情信息,进行防汛抢险技术指导等。因此,黄河河务部门防汛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国家防汛物资储备管理、黄河水毁工程抢险修复,特别是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已成为各级黄河河务部门一项重要的防汛工作职责。
黄河防总在陕西省未设立防汛物资储无可替代的作用,是防汛工作重要的基础保障。
备中心仓库。现有防汛物资均存放于各防洪工程所在河务段(有的称工区)的管护房内,物资数量通常按该工程往年抢险所需要的用量储存,有多有少,没有统一标准。其中,经常靠河、易出险的工程点储放的防汛物资数量较多。这些河务段地处黄河滩区,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由于各防洪工程修建于不同时期,其河务段也有着不同的建设规模和特点,大多数河务段占地面积在2亩~5亩之间,管护房标准不一,结构各异。大多数工程管护房和储存防汛物资的仓库,地墙盐碱潮湿、门窗设施简陋。受诸多因素影响,这些河务段在改建、新建规划中,未能充分考虑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的需求。目前除石料分散储备在护岸、控导工程附近外,其余物资基本上都集中存放在河务段1间~3间管护房内,铅丝笼网片、木桩、冲锋舟等体积较大的物资均堆积于河务段院内简单搭建的工蓬内。防汛物资的储备环境和管理水平达不到国家对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条件的要求,常常造成常备物资储备达不到定额,超期储备物资报废浪费等现象。
陕西黄河防汛物资储备的种类分为主要物资和常用工器具两大类别。其中主要物资有备防石料、铅丝、麻料、袋类、、冲锋舟、发电机组等十三种,常用工器具有铁锨、手锤、断线钳、木工斧等三十余种。目前,陕西各级黄河务部门共储存石料13.5万 m3、铅丝 32 t、麻料 28 t、袋类 6.3万条、冲锋舟10艘、发电机组37台343 k W、木桩2.2万根等,防汛物资总价值2200余万元。
实践证明,这些防汛物资在防洪工程屡次发生险情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运抵现场,并迅速投入使用,及时有效地控制了险情发展,在工程抢险和救灾中发挥了
(1)存放地点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和调配。
目前黄河陕西段共有15个防汛物资存放点,仓库点多量少,距离分散,维护管理费用高,调运与管理难度大。
一般情况下,各工程仓库点均有一名工程运行观测人员兼作仓库保管员,平常只作一些简单的物资出入库记录。黄河小北干流主流摆动频繁,防洪工程出险和抢险较多,使用防汛物料次数频繁,仓库物资储量变化较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常常不能够直接掌握各仓库点物料储存的动态信息,难以统一管理和调配。
由于护岸、控导工程均位于偏僻的黄河滩区,工程首尾不相连,滩区内交通道路条件又差,雨天路面泥泞,车辆无法通行。因此,当其他工程出险,所存物资不能满足抢险所需时,便要从另外一处工程仓库点调运物资。受天气变化、交通道路、车辆状况、运输距离以及人为因素等影响,常常因抢险物资不能及时到位,贻误抢险时机。
(2)存放条件简陋,难以满足防汛物资储存的要求。
存放物料的仓库多为简易平房或临时工蓬,条件简陋,消防设施不达标,没有监控设施,存在防火防盗安全隐患。河务段仓库面积不一,最小15 m2,最大150 m2。部分库房地基沉降,墙体裂缝,地面潮湿,门窗破损,屋顶漏雨,年久失修,室内通风和防潮条件达不到物料管理要求。受仓储空间制约,防汛物资不能分类存放,铅丝笼网片、木桩、冲锋舟等部分体积较大的料物和设备只能在室外放置,极易造成物料的锈蚀、腐化、老化变形。
受存储条件、工作水平、管理态度等影响,一些防汛物资,如麻料、编织袋、蓬布等,往往不能按照防汛物资管理规定对其进行检查、通风、晾晒,造成部分物资不到规定报废年限,已丧失使用功能,受财政等因素影响正常报废的料物又不能及时报废和更新。
(3)管理主体不明确,不利于物资调度与管理。
黄河防汛物资管理体制是多年来逐步建立的。在计划经济时期,黄委是防汛物资的主管部门,承担着黄河防汛物资的计划、定购、分配等工作,黄委下属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和黄委内部机构的调整,原防汛物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2003年,陕西河务局制定了《防汛物资管理办法》(黄陕财 [2003]137号),规定“局财务部门是陕西河务局防汛物资的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的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防汛物资的主管部门”。这样的规定对于各基层单位在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上,造成了部门之间管理交叉,职责不清的现象。
由于各单位财务人员有限,在各河务段不可能设立财务物料专管人员。水管体制改革前,基层单位防汛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实际上是在河务段或工务科,水管体制改革后,各河务段基本上均为运行观测科人员,防汛仓库的管理也就只能由运行观测科人员兼职。目前,各县局机关对防汛物料的管理又有着不同的部门,有的是财务科,有的是防汛办,还有的是工管科。为了备汛工作的需要,各级防汛部门每月都要对防汛物料进行统计上报,而数据主要来源于基层河务段,省局和县局机关财务部门并不掌握各工程点物料的详细信息。这样的运行管理体系,不利于防汛物资的调度管理和使用。
(4)管理手段落后,不利于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化。
一是规章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如物资数量没有标注或标注数量与实际存放量不符、不同种类的料物混放在一起、应该报废的物资没有及时报废、通风晾晒不及时、消防安全设施缺失或不达标。二是出入库手续不规范,仓库现场仅存一些物料出库证明和流水式出入库记录,没有规范统一的账表。三是物料的调运装卸,只能靠人工搬运,劳动强度大,用时长,影响抢险效率。因此,防汛抢险物资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5)物资种类不齐全不利于当前防汛抢险工作的需要。
历年黄河防汛抢险的实践表明,大型抢险机械可极大地提高抢险效率,较快地控制险情的发展。在河道工程抢险中,铅丝、木桩等物资从仓库到抢险现场的运输,土方的挖、装、运、碾,石方的装卸转运及抛投等工作环节都需要机械设备来完成。在防汛物资的配置上,各级黄河河务部门目前还都没有配备相应的防汛抢险机械设备。工程出险后,都是租用社会上的车辆和挖装机械,台时费用高,时效性差,而机械操作人员抢险技术不熟练,也直接影响着险情的抢护速度。
(1)建立规范化的防汛物资储备中心仓库。
建议在陕西省建立一处黄河防汛物资储备中心仓库,储备一些主要防汛物资和必要的机械抢险设备,如铅丝、麻料、救生器材、冲锋舟、挖掘装载机械等。在特殊情况下,根据黄河防总的要求,也可支援其他省份或者其他流域的抢险救灾,实现统一调度、反应迅速、一次装车、快速起运的目标。除中心仓库外,沿黄各县河务局也可分别设立一处应急库,存放一些抢险常用工器具和少量抢险物资,如撬杠、小锤、钳子、铁锨及部分铅丝笼网片等,以备应急所用。
(2)完善防汛物料管理体系。
水管体制改革后,在新的形势下,黄委会应进一步理顺委属单位各级财务部门与防汛部门在防汛物料管理上的工作职责。建议防汛物资和机械设备以省局为单位,实行统一采购和调配。省局财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实物管理则由各级防汛部门负责。
(3)加强仓储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仓储管理是防汛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仓储物资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提高仓储管理水平,节约仓储管理费用,降低仓储消耗,对确保防汛物资的数量、质量、运输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加强对仓储管理人员的工作培训和指导,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使防汛物资管理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4)配置大型机械抢险设备。
2010年,黄委批复陕西黄河河务局成立一支黄河防汛机动抢险队,但一直没有配置相关的机械抢险设备,机动抢险队工作难以开展,工程险情的抢护,仍然需要租用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根据黄河小北干流河段洪水及工程险情特点,建议尽快给机动抢险队配置一些常用的大型土石方机械设备和相应的运输车辆。这些机械设备与防汛物资一起管理和调度使用,确保在工程出险时,人员、物料和抢险机械能够统一调度,及时到位,迅速投入抢险。
近期,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晋、陕、豫、鲁四省黄河河务局抓紧开展黄河防汛物资仓库建设的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同意陕西黄河河务局设立一处防汛物资仓库,投资控制在3000万元以下。由陕西黄河河务局按照国家防办《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 L 298-2004)》测算防汛物资储备规模,选择中心仓库建设地点,黄河设计公司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实施后,陕西黄河防汛仓库的管理将达到科技化先进水平,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的数量更多、种类更全,物料的管理和使用调度更加规范化。陕西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