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水利系统职称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2012-04-14 17:11汤少林
陕西水利 2012年5期
关键词:职务职称政工

汤少林

(陕西省石头河水库灌溉管理局 陕西 杨凌 710002)

1986年,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审评定办法,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随着二十多年的实施,我省水利系统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逐步走上轨道,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和创造了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竞争环境,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事业的发展。但也不可否认当前的职务聘任工作中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与客观实际、发展趋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岗位供需矛盾、缺少竞争机制、聘后管理薄弱等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结合陕西水利系统职称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建议。

1 职称工作现状

(1)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问题颇多。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省水利系统共有机关、事企业单位1659个,在职在岗干部职工49030人。高级以上职称1540人,占3.1%;中级以上职称5041人,占10.1%,初级职称8039人,占16.4%。初、中、高级人员呈金字塔状分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但还存在着水利人才队伍总体水平偏低、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极其匮乏、基层领导干部专业知识薄弱、基层水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

(2)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自1986年首次职称评聘之后,评聘工作有序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价值得到了公正评价和认可。

(3)职称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在职称评聘工作中,推行了“公开、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申报推荐办法和分级负责制,营造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机制和环境。

(4)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和待遇,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全省水利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资基本能按时晋级,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大部分能够兑现,部分企业也能利用职称杠杆作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建功立业。

2 当前评聘存在的问题

(1)职称评审过程中仍有弄虚作假现象。

虽然职能部门加大了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审查力度,上级职改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越来越多,规定越来越细,单位的审核也越来越严,但要完全保证真实性是非常困难的。一是受社会不良之风影响和利益驱动,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人为了骗取职称,仍然造假业绩、买假文凭、杜撰假论文、偷袭假成果等。二是有的人为了保证能顺利通过评审,“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关系,搬来一切可以搬来的靠山”,去跑评委,走后门,或多或少对评审会产生一些不良影响。

(2)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和待遇仍然是平均主义。

“职称到手、名利双收”。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职称同经济福利待遇、政治地位、生活环境是密切相关的,不管水平如何,在同一单位,同一级别的职称,所有待遇基本是相同的。这种平均主义的工资政策,使靠弄虚作假取得职称的人员,其个人的所得报酬与实际付出不等值,严重影响了有真实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职改部门确认,是否聘任由用人单位决定,用人单位上面还有业务主管部门,所以存在着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一些责任不清问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取得职称后单位一律聘任、兑现工资待遇,即使个别人员解聘,也没有及时降低工资标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职称工资待遇也都基本得到了落实。但是,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机制还没有形成。同时,“重评审,轻管理”现象比较普遍,还存在着一聘定终身、聘约管理弱化、竞争聘任力度不够、任期考核简单等现象,竞争聘任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4)岗位设置工作进展缓慢。

科学设岗是职称评聘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因事设岗,以岗择人,但用人单位只听从于单位领导、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无法规范其设岗数量,一人多岗、多人一岗、因人设岗、相同岗位过多,甚至无岗聘用现象依然存在。如何设置岗位,牵涉行业多,技术性强,岗位设置标准难以确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一些技术、资历等条件一般的技术人员因指标富余却较早评聘了职称,一些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能受到岗位职数限制,不能及时评聘相应职称资格,这必然会给职称评聘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5)政工类职称评聘政策缺乏连续性。

目前,陕西水利系统从事政工工作的干部职工约有近千人。陕西省水利系统自2003年始,政工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停止,对于多年从事党群等政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转评其他系列职称自然处于劣势,即使能顺利转评到其他系列,晋升高一级职称也比其他同等条件人员晚了一年甚至数年,同时,也加大了他们转评其他系列高一级职称的难度,这样不可避免地将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3 改进的措施及建议

(1)改进职称评审方法,调整评审条件和标准。

要完善评审标准和条件,突出工作业绩和实际能力,并将其客观量化,能真正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就、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等情况。

(2)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要采取得力措施,在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个环节从严把关,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一是在申报、推荐环节要严格按照“公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二是继续实行对弄虚作假材料“一票否决”制度。三是不断完善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制度。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弄虚作假的人和事,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其所在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改革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模式。

区别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达到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人员合理流动、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目的。财政全供或差额供给的事业单位,在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和完成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实行“评聘分离”,即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务聘任相分离,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通过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在取得资格的人员中自主确定聘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岗位、绩效确定工资待遇,依据聘用合同进行考核、根据履行合同情况确定受聘人员续聘、解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企业一样实行“六自主”,即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比例,自主选用系列,自主评聘职务,自主确定待遇,自主聘任考核。这样,既不违反上级政策,又能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妥善处理事业单位政工人员转评职称问题。

政工人员是搞好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人才保障。制定职称政策不能想当然的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只是企业的事情,应充分考虑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和实际存在并不可或缺的广大政工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循序渐进逐步到位的原则,妥善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要么重启政工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并兑现工资待遇,要么在政工人员转评及聘任其他系列职称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倾斜,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调动政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各项事业的发展。

(5)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

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推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各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和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按岗聘用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中视具体情况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也可以不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择优用人办法,从而引入竞争机制,择优上岗,使专业技术人员各得其所,才尽其用,达到人与事的最佳组合。同时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以品德和业绩取向定升迁的“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纠正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到手、工资不愁”的思想认识,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危机感,改变过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和干好干坏照样在岗的现象,解决一些优秀的业务骨干和中青年骨干专业职务晋升难的问题,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期满后实行严格的考核。结合岗位工作目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品质、业务能力水平、业绩成果等进行客观量化考核,考核标准、程序、结果要全面公开,形成客观公正的考核结果。要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实施续聘或解聘,废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从而达到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目的。陕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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