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100732)
“自我”与“他人”
——萨特的人际关系异化论及其启示
陈慧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100732)
“他人是自我的地狱”贯穿于萨特思想发展过程的始终。在后期的著作《辩证理性批判》中,萨特把匮乏作为人际关系异化的物质起源,把意识的投射性作为人际关系异化的心理基础,对“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异化关系做了进一步的分析,并企图通过“第三者”的设定来超越“他人即地狱”的困境。虽然这一“超越设定”本身存在问题,但萨特的人际关系异化论有其深刻之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萨特;自我;他人;辩证理性批判;人际关系异化
存在主义关注个体人的感受和生存境况,早期的萨特认为每一个“自我”都是孤立而神秘的实体,是不可通约的存在,但是“自我”在世界中却总是受制于外部环境,总是要同“他人”打交道,并在这一过程中或多或少地丧失个性的独立和尊严,遭遇异化的命运,对“自我”来说,“他人”即地狱。到了后期,萨特的思想有所转变,他试图接受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并把目光从“自我”转向了群体,希望通过群体的实践获得个体的解放。
神圣的“自我”为什么不能总是被当做目的?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不能总是友爱、团结?人际关系为什么总是会被“异化”?萨特在《辩证理性批判》中对这些问题的追问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存在主义的语境,而是上升到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语境中。他认识到,人际关系的异化是在物质实践中发生的:其一,物质实践的发端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外部环境,对有意志的人来说,这本身就具有异化的性质;其二,人在实践过程中必然要从事对象化活动,要根据工具的特点组织人力,这同样会导致人的某种“不由自主”的异化;其三,人从事实践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质产品,而从历史上看,人类的物质产品总是匮乏的,即不能完全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这就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性异化关系。这三层关系层层递进,从最直接的基础上看,可以说匮乏是人际关系的物质起源。
在《辩证理性批判》中,萨特提及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异化”之不同:“马克思主义含义的异化是同剥削一起开始的,黑格尔把异化变成任何对象化的固定特点。我们是否要回到黑格尔?既要又不要。必须认识到,作为整体化的实践同作为惰性物的原初关系,迫使人在非自身的环境中对象化,并把一种无机的整体展现为对象化的实在……毫无疑问,人只要不是作为生命的简单再现,而是作为不断活动的生命体,他就会在对象化的世界中被异化;被作为惰性、被对象化,并因惰性而存在,实际上,他是一个非人(non-homme),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反人(contre-homme)。”[1]227可以看出,萨特是在广义上使用异化,在论述人与人的关系时,他回到了黑格尔,把异化理解成为人际关系的普遍形式。按照萨特的观点,人只要不是像动物一样简单地再现自身的生命,人的实践只要受制于物质环境,是在物质环境中的对象化活动,在实践中形成的人际关系就必然要遭受异化的命运,因为异化会通过物而传递到人。通过物而传递到人的异化以匮乏为作用机制。世界由无数个人组成,从每个人的角度看,世界是为他存在,但世界上的自然资源和产品(物质的、精神的)并不是均匀地分给每个人,“不平等”在外观上成为人类持续不断的实践的特征。物的匮乏带来了人与人关系的排斥性,每个个体都是潜在的被敌视对象。“每个人的自然存在被匮乏界定为同时对另一个人甚至对每一个人经常性非存在的威胁。”[1]129匮乏决定了人不可能完全从“人性”出发对待他人。抽象的人性并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认知建立在社会认知的基础上,人与人的多元依附关系在一种胶质状态中保持为一个“社会”,并贯穿着异化特征。萨特指出,人们为了充当操纵者而先操纵自己。起初操纵只是对待“他人”的技术,最后变成了自身异化的普遍规律。总之,为了应付环境,需要人与人的团结与合作,但根本性的匮乏又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存在着非人性的异化。在萨特看来,所谓异化关系就是不由人自主的外在性关系,人与人之间必然处于外在性关系中,因为“匮乏作为所有人同物质的单一关系,最终变成物质环境的一种客观社会结构。而每个人都使这种结构内在化,他同他人的关系由于来自物质,所以是一种外在性关系。”[1]131
萨特认为传统哲学下的二元对立的道德观本身就是匮乏的产物,善恶对立论的“惰性道德观”包含了“一种受难的距离、一种被体验的无能,以及建立在匮乏之上的命运,总之,是惰性的物质环境对人进行的实实在在的控制”[1]134。萨特认为,从古至今,匮乏引起的冲突有两种表现方式,一种渗透于一般性的对立斗争的生活中,一种通过极端化的暴力手段来表现。人类实践中的对立已经超越了匮乏本身而成为“实体化惰性”,这种惰性已成为实践的一般结构,它始终伴随着人类,它甚至在摧毁后也能获得再生。
在物质及其匮乏的制约下,异化甚至表现在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上。人群的不同组织表面看来是人们在实践中的自觉创造,实际上它是在实践——惰性场域内、在已给定条件下的被动适应。萨特尖锐地指出,在社会生活中,独立的个体也是不存在的,除非这种独立是为社会所需的。“人仅仅在特定的环境和社会条件下才作为人而存在”[1]97-98。说到底,个人与群体的关系是物的制约的结果,为使群体的实践正常运行,就要在功能上来限制个体。功能对个体而言是限制性异化,功能一旦确定,就不可能轻易变更。
人与人的关系“异化”不能离开人的主观体验,人的实践是心理、意识伴随下的活动。在《辩证理性批判》中,萨特发挥了前期意识论哲学的长处,进一步分析了“异化”的心理基础。
意识的投射性是人际关系异化的心理基础,这首先来源于对“他人”的哲学考察。所谓人与人的关系不外乎人群中“你”、“我”、“他”的关系,对“我”而言,“你”与“他”都是异于我的“他人”。在《辩证理性批判》中,萨特有一句浓缩性的话:“人是一个通过他人为了他人的他人存在。”[1]670“他人”通过“我”的意识来折射,而折射总是相互的。没有我就没有他人,没有他人也就没有我。“我们的身体,其特性即本质上是被他人认识的:我认识的东西就是他人的身体,而我关于我的身体所知道的主要来自他人认识它的方式,就像他人用来看我的方式。”[2]我的身体的本性把我推向他人的存在和我的为他人的存在。有身体就有相应的意识:我对自己的意识是与我对他人的意识,特别是与他人对我的意识相联系的。只有认识到他人之将我认做客体,我才会真正认识到我是主体。确切地说,当且仅当我认识到我是为他人而存在的,我才在自我意识的水平上为我自己而存在。
萨特考察了胡塞尔、黑格尔和海德格尔关于他人的理论:(1)在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法则之下,他人不仅作为空间经验而显现,而且作为时间统一体的恒常条件而对这世界在场。意向性投射消解了外在的他人观。实际上,我的经验自我并不比他人的自我更可靠,然而胡塞尔在意向性理论中还是保留了一个主体,它不同于他人的自我。他人的存在和我的存在之间建立的唯一的联系,是认识的联系,而不是存在的联系。(2)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阐述的自我意识有三个环节,在最后一个环节,意识拥有一个对象,自我意识分裂为二,只有在双方相互承认的条件下,才有自我意识的运动,在这一运动中,每一方都试图消灭对方,自我意识发展到主奴关系阶段。独立的、自为的存在的一方是主人,依赖的一方是奴隶,但奴隶在他自身发展的过程中过渡到他的反面。他成为自己返回到自己的意识,并且具有了独立性。主奴关系理论的深刻之处在于:我是依赖他人的,不是“我”和“我的意识”决定了他人的存在,而是他人的存在使“我”和“我的意识”成为可能。萨特认为黑格尔的他人理论仍然存在问题,首先,黑格尔过于乐观,他认为各种意识通过他人对我的认识并通过我对他人的认识能够实现一种客观的统一,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人作为对象与我作为主体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的尺度。其次,在本体论上,黑格尔是站在大全的立场上来考察他人问题。他把自己的意识确立在所有的意识之外,但“大全视角”是不合法的、虚妄的。我和他人的关系仍然是认识与认识的关系。(3)海德格尔认识到我和他人的关系是本体论的,在《存在与时间》中他提出了“共在”的概念,指出我的此在和他人的此在之间的关系是本体论的关系,诸种“此在”在存在中互相依赖。但萨特看来,共在中的“共”是虚假的,萨特认为对“他人”的这种理解是空间的、外在的,失去了时间性与运动性,海德格尔的共在所依靠的本体论基础也和康德的抽象主体观相似,没有达到真正的本体论,共在不是静态的,它要以时间性的“朝向……”为前提,因为自为作为自在的虚无化被时间化为“向……流逝”。
萨特对“他人”的理解有以下几个要点:(1)“他人之在”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结构,是始源性的。(2)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是存在与存在之间(或称为本体论)的关系,而不是认识与认识(或称为认识论)的关系。(3)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双向否定,与时间性的流逝结构一致,而非空间的、静态的“共在”。在辩证运动中,他人规定(否定)我,我又规定(否定)他人。(4)他人不是我的经验中的一个经验现象,而是在根本上能够推向一切可能经验之外的现象。他人之在的本体结构决定了“我”和“他人”之间体现为对立和冲突的关系。这种对立和冲突渗透于日常生活中的人与人关系的底蕴,相互独立的意识与意识间的困扰与不适存在于一切人类关系之中。世界是一,也是多,人与人存在于一个共同的世界,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世界。在从我的视角出发,以“我”为中心的世界里,我是主体,“他人”是客体,但在从“他人”视角出发,以“他人”为中心的世界里,“他人”是主体,我是客体。视角与视角之间,或者说意识与意识之间的冲突是难免的。我不能成为他人,他人也不能成为我,出于维持自己主体性的本能,我把他人当做随自己的意向转移的对象,他人也把我当做随他的意向转移的对象,意识中的“主奴关系”结构使冲突和异化成为人际关系的本质。
外部的物质匮乏与内在的意识投射为人际关系布下了异化的罗网,这一罗网似乎无法突破。然而在社会实践中,人与人之间同时又存在着相互依存、信任、合作的一面,即使良好的人际关系总是伴随着异化的阴影,冲突和对抗从来没有退出历史的舞台,人们也仍然期盼在未来的社会中能够克服人际关系的异化,每个人都能成为自由独立的主体,人与人的交往充满着和谐的人性光辉。萨特作为一个人文知识分子,无疑更加强烈地渴望使人际关系摆脱异化,获得解放,在《辩证理性批判》中,他提出了一个“第三者”的概念,试图使这一概念发挥统一体的作用,从而以超越的方式解决“自我”与“他人”的冲突。
把“第三者”作为解决人际关系异化困境的“超越设定”,萨特的出发点实际上仍然是意识论的哲学框架。由于“自我”只能遇到“他人”,却不能随意构成他人,每一个“他人”都具有不可还原的性质,要克服“他人”之于自我的异在性,只有在第三者的注视下,“自我”与“他人”同为客体,同为客体的“自我”和“他人”事实上已经构成了一个新的共同体,他们的“同为客体”相当于“同为主体”。在第三者的注视下,“自我”与“他人”既有共同的利益,也有共同的敌人,这是确保“自我”和“他人”团结起来的两个要素。可见,第三者相当于一个意识上的超越者,由这个第三者发挥“超越之眼”的作用,在这个超越之眼的作用下,“自我”与“他人”不再作为对立的子系统,而是融合为一个大系统,相互依存。如此一来,人与人的对立和冲突也就有了缓和、协调的可能。
第三者的“超越之眼”是否是“上帝之目”?萨特多次强调第三者的统一不是先验的,第三者是群体中的每个人,第三者意识的统一发生于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发生在经验层面上。“第三者在他的实践中从物质的意义和指称出发,把关系中的每个人统一为一种达到某些目的的工具”[1]366。第三者也不是固定的某些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必然会成为第三者,在人类关系中,中介总是相互的。第三者根据自己的意识来统一外界的时候并不是作为“全知者”,而是作为“无知者”。注视和理解的基础是一种本体论的、向着未来的超越运动,我的注视是“朝向……”,他们的行为也是“朝向……”,在我的个人感知中,他们在宇宙中作为一个整体而统一起来,尽管其中的每一个与另一个存在潜在的对立结构。
发挥统一作用的第三者是对多元复合性实践过程的统一,同时也是对多元复合性实践过程的超越,因为无论注视者还是被注视者都处于不断进行的实践过程中,都受无处不在的时间和空间的制约,同时又不断超越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注视的对象是动态的、多元的,注视者也是动态的、多元的,被第三者的“眼睛”所注视的每个人都会与第三者发生关系,对于一起执行某项任务的两个人来说,每个人都根据对方的行为来改变自己的行为,每个人在将他人的身体变为自己的工具时也将自己的身体变为他人的工具,每个人都预测他人的身体动向并以此作为实践手段同自己的运动一体化。但这种相互关系依靠动态的物质环境,即工具的性质、工厂的结构、需要做的工作、要使用的物品等来决定,并由一个第三者通过客体的中介来选定。第三者的动态统一作为规则记录在实践过程中。在物的制约下,第三者就是“客体我们”中的每个人。第三者的存在也意味着群体中的人际关系不是“我”与“他人”的二元关系,而是三元关系,萨特认为“把群体看做一种二元关系,这是迄今为止许多社会学家的共同错误”[1]374。群体的每个成员都是第三者,因此第三者的关系在群体的实践环境中是中介相互性的人类关系,它既是第三者之间的群体中介,又是群体和其他第三者之间的每个第三者的中介。即使当人面对面的时候,他们的相互性关系也是通过第三者的中介而实现的,只是这种相互性在通过中介的同时立即脱离中介并关闭自身。
萨特提出的“第三者”真的能够解决人际关系的异化吗?这是令人怀疑的。按照萨特的说法,第三者只是群体的一分子,群体是制约他行为的结构,第三者与群体的这种关系决定了他不可能对群体进行真正的统一,从而也不可能对群体中的每个“自我”与“他人”进行真正统一。除了第三者的“超越之眼”是“上帝之目”,否则它的注视和统一永远存在缺口,如此一来,设定一个执行意识统一作用的第三者在逻辑上难以成立。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心理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联系。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今天,协调和改善人与人的关系更是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萨特的人际关系异化论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萨特的人际关系论有一个根本性的前提,即设定了一个“理想的人性”,并用这个理想的人性来衡量现实的人际交往状况,从而得出不同于马克思也不同于黑格尔的“异化”判断,这里包含着一个抽象的人性论。马克思强调:“对抽象的人的崇拜,即费尔巴哈的新宗教的核心,必须由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来代替。”[3]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容易陷入两种误区:其一是用抽象的人性论来观照现实,因为人际关系的阴暗面而消极悲观,玩世不恭;其二是用抽象的人性论来改造社会,凭借主观意志行事,结果往往不是改变而是加重了人际关系的异化。
异化并非一个清楚明白的概念,在这一概念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混淆的情况。从现象上看,人只能在物的制约中存在,只能从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对象化活动,如果对象化即是异化,那么,异化不是后发于人,而是与人的存在同时存在。只是这种意义上的异化已经失去了人们赋予它的价值批判意义,这就提醒我们谨慎使用“异化”,避免因词语使用不当带来的理论困境和实践误区。
萨特在《辩证理性批判》中从社会物质实践层面来探讨人际关系的状况,他从物质根源上探讨人际关系的路径是正确的,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总体上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社会需求与供给的矛盾、物质的匮乏仍然存在,这些都是人际关系不协调的现实基础。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就需要依托于科学技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通过经济体制改革释放生产力,使社会的物质财富充分涌流,为和谐的人际关系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萨特对“自我”与“他人”的意识结构的分析细微而深刻,从一个侧面说明人际关系的冲突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人的心理上。从我国的现实生活看,经济增长不仅会用某一速度改善着人们的物质福利,同时还会以更高的速度增加着人们的社会挫折感。因此有必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萨特从意识论哲学出发,设定了一个“第三者”作为解决人际冲突的方法,这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但萨特的这个“第三者”又不完全在意识论范围之内,第三者的“朝向……”的多元复合结构与时间和实践息息相关。可以说,“第三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富有时间内涵的实践性概念。如果去除萨特的意识论外壳,把“第三者”这一超越设定落实到具体实践中,那么,在哲学层面上就可以得出结论:一劳永逸的人际和谐是没有的,要用发展的方式解决前进中的问题,通过提升实践的层次和丰富实践的内涵,使人际关系的矛盾和冲突可以不断地获得动态的解决。
[1]Jean·Paul Sartre.Critique of Dialectical Reason[M].Translated by Sheridan·Smith.Wisconsin :NLB,1976.
[2]萨特.存在与虚无[M].陈宣良,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28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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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4937(2012)04-0011-04
2012-01-20
陈慧平(1969-),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副研究员,哲学博士,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科技与人文研究。
〔责任编辑:姜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