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朝安,王春雅,钱澄澄,刘素颖(徐州勤务学院 图书馆,江苏 徐州221002)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 军事大类至今仍难说尽善尽美。究其原因,等级列举式分类语言固有的缺陷多被论及。例如它不可能无穷尽罗列主题,类目设置前瞻性不足,层累制难以适应现代科学技术交叉渗透的发展趋势等。现代军事科学的发展特点体现在研究主体、客体、方法等多个方面,但军事理论体系的多样性、军事编制体制的差异性、现代战法演进的快速性、军事技术装备的复杂性以及军事文献产生分布的封闭性等往往直接对《中图法》军事大类(即E大类)的修订造成一定的困难。如果对这些特点、因素认识不清或把握不准,《中图法》军事大类的修订就会事倍功半甚至出现失误。
体系分类语言的重要特点是文献分类以科学分类为基础。军事科学的整体结构和层次,学科的设置和分类,以及学科之间的关系直接决定了军事大类的类目结构。中国军事科学体系是一个动态开放的体系。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叶剑英元帅提出军事科学由军事思想、军事学术和军事技术组成,即所谓“三分法”。到了八十年代,一些学者又相继提出“五分法”“七分法”“多分法”的体系构想。[1]目前,我国军事理论存在四个体系:一是本世纪初由中央军委批准印发的《中国军事科学体系》,该体系由14个一级学科74个二级学科组成;二是本世纪初确立的《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第2版编纂体系,包括15个知识门类101个学科单元;三是上世纪末期通过的中国军事学研究生教育学科体系,共设置了8个一级学科19个二级学科;四是上世纪末期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把军事科学划分为13门一级学科48门二级学科。四个体系各有特点,差异较大。理论体系的多样性让《中图法》E大类的修订者感到迷茫困惑,并因此造成大类整体结构和类目编排出现失误。例如,原本应属于上下位类目的“E0军事理论”与“E8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至今仍是同级类目;[2]《中图法》第4版曾把本属同级类目的“军事管理学”与“军制学”“军事教育学”等学科编排成上下位类目;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法学、军事技术学等骨干学科至今在分类表中难觅踪影。
理论体系的多样性反映了理论流派的分歧。军事科学历史悠久,但一些基本的研究范畴和术语体系至今难于统一。军事学术是军事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其研究范畴国内军事理论界有三种观点:一种将军事学术视作军事思想之外的军事理论的统称,可视为广义说;一种认为,军事学术是研究指导战争、战役、战斗的方法,它包括战略学、战役学和战术学,可视为狭义说;第三种介乎前二者之间,将军事学术的研究范围界定在作战指导与军事建设方面,包括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军队指挥学、军事情报学、军事运筹学、军制学、战争动员学、军事训练学、国防经济学、军事法学等11个学科。[3]在军事科学分支学科的命名上,军队管理学还是军事管理学?军事指挥学还是军队指挥学?军事经济学还是国防经济学?理论界竟然莫衷一是。在E大类的类目设置和编排定位上自然引起混乱。例如,《中图法》军事大类的研究者曾认为:军事学术还应包括军事思想、军事历史、古代兵法等范畴,《中图法》第3版甚至把“军事经济学”(见“E0-054”) 和“国防经济学”(见“F063.3”) 作为两个学科分散到不同大类。[4]
军队体制编成是保证军队人员和武器装备有机结合,使军队形成整体作战力量的关键。它主要涉及军队领导指挥制度、武装力量建设以及军兵种合成等方面。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多有差异。西方国家大多由国防部负责军队管理指挥,而我军在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履行相关职能。反映在E大类类目编排上,“E2中国军事”与“E1世界军事”“E3/7各国军事”不可能完全对应。例如,在“E1世界军事”和“E3/7各国军事”中“干部制度、人事管理”(见5版“E123”和E3/7专类复分表“23”) 置于“军事制度”之下。如果把我军干部工作也仿照E1和E3/7那样列类,虽然提高了类目类号的助记性,却割裂了我军政治机关工作的系统性,也不符合军内人员检索利用相关文献的习惯,因为我军干部工作是政治机关的重要职能。实际上,我军干部工作相关类目在《中图法》第2版中曾列入“政治工作”之下(见2版“E226”),但是自第3版至今调整入“军事制度”之下(见“E263”)。现在看来,我军干部工作在“E22政治工作”之下设立交替类目或许更为合适。
在武装力量建设制度中,各国军兵种的设立以及名称也多有差别。中国人民解放军由陆、海、空军以及第二炮兵组成;俄罗斯军队由陆、海、空军和战略火箭军组成;日本军队主要由陆上、海上和航空自卫队组成。随着现代战争领域向外层空间拓展,“天军”的崛起是大势所趋。美国和俄罗斯已经成立了航天部队司令部。航天部队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军种或兵种,或者是作为空军下属的一个兵种,各国情况差别较大。随着电磁战和网络战的兴起,信息战部队、电子对抗部队、网络战部队的编制定位各国也在探索之中。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其军兵种建设也在不断变化。例如,我军陆军在成立陆军航空兵(见5版“E271.8”)、陆军导弹兵等兵种的同时,下属的骑兵(见5版“E271.2”) 早已退出编制系列,铁道兵、基本建设工程兵(见“E271.9”类目注释)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精简整编中撤销。随着军队合成化程度的提升,有的兵种已经不再隶属于单一军种。如雷达兵(见5版“E274.4”),我军陆军、海军、空军都编有雷达部队,《中图法》一直将其列入“E274空军”之下未必妥当,通信兵、防空兵、电子对抗兵等兵种,陆军有,空军也有。《中图法》E大类的修订要及时准确地反映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军队体制编成的差异性确实颇费周章。
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见《中图法》E8)是军事学术的核心,但是其研究对象战略、战役、战术并无明确的界限,其划分标准主要依据作战的时空范围和作战力量的规模大小。美国军事理论界长期缺乏战役这个中间层次。国内学术界最近提出了将战役学、战术学合并为作战学的观点。[5]现代战争攻防转换快,空间范围大,接触时间短,战略、战役和战斗三个层次相互重叠,三者间的纵向层次界限趋于模糊,战斗、战役的结局很可能就是战争的结局,通过几次甚至一次作战对重要目标的摧毁性打击即可达成战役甚至战略目的。即使是战争的组织指挥者都很难把握战略、战役、战斗之间的明确界限,何况是文献分类专家呢?例如,《中图法》E8类目自第3版起将“闪击战”(见“E838”)作为“E83战术学”的子类列出未必科学。[6]所谓闪击战,是利用军事力量上的优势发动突然袭击,迅速瓦解对方的作战样式,是“二战”期间德国希特勒承袭歼灭战、总体战和机械化战争理论而采取的一种进攻速决战略。如果在“E81战略学”之下的“E812速决战与持久战”类目增加注释“闪击战入此”则更为科学。
克劳塞维茨说过,“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战争样式”。现代战争形态已经由机械化战争向信息化战争转变,战争领域扩展到陆、海、空、天、电、网等有形和无形空间。信息化战争既涉及战略层面的制信息权,又涉及战役、战术层面的信息进攻作战和信息防御作战,已经成为一种常规化的作战形态。随着“制天权”理论的提出,太空信息战、反卫星战、太空反导战等新型作战样式应运而生;为了争夺“制电磁权”,电磁频谱战、电子进攻战、电子防御战、光电对抗等新战法层出不穷;随着计算机网络对抗的升级,网络空间战、网络中心战、计算机病毒战等让人目不暇给;现代战争呈现“非接触、非线性、非对称”特点,涌现出心理战、法律战、舆论战、精确战、一体化作战等全新的作战样式;军队担负非战争军事行动如抢险救灾、反恐维和、“处突维稳”越来越多。现代战争样式的快速演变使得E大类的修订者不知所措。例如,《中图法》E8类目把“信息战”(见5版“E866”类目注释)列入“E86非常规战争”之下值得商榷;“离子体战争”(见5版“E866”类目注释)的提法让人匪夷所思,估计源于等离子体武器的发展;“制信息权”、“制天权”、“制电磁权”战略以及上述系列新战法新主题均缺乏相应类目以予反映,给相关文献的标引和检索造成不便。
现代军事斗争对技术的依赖性超出了其他任何社会活动领域。武器装备是军事技术的物化形态,是军事技术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新型武器装备的出现对军事理论、军队编制和战争形态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在现代战争中,武器装备应用范围之广,数量型号之多,更新换代之快,分类标准之复杂,对文献分类专家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中图法》第3版曾把“飞行坦克”作为武装直升机的类目名称(见3版“E923.17”) 并列入“E923装甲兵武器”之下,[7]多少有贻笑大方之嫌;本应属于海军武器的“舰载飞机”(见E926.392) 至今仍属“空军武器”(见E926)之下位类,则在于武器装备之分类标准选择失当。雷达在军事上广泛应用于警戒、引导、武器控制、侦察、测量、航行保障、敌我识别和气象观测等方面,第2版将其列入“防空武器”之下(见2版“E926.44”),第5版只在E9类目下设“E933.6火控雷达”,均不足以反映军用雷达应用之全貌。作为一种重要的军用电子技术装备,电子对抗装备的设计、制造、测试、储运文献可入“TN97电子对抗”类目,但是关于其使用、操作、保养、技能训练文献在“E9军事技术”中却无类可入。
由于世界军事强国不断研发新式武器装备,武器装备的升级换代进程明显加快,新式武器装备层出不穷,对《中图法》“E9军事技术”类目设置的预见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随着太空领域竞争的加剧,军事航天技术发展迅猛,但军用卫星、航天飞机、载人航天器、军用空间站等军用航天器至今在E9类目仍属空白;隐形武器在上世纪末期的战争中大放异彩,包括隐形飞机、隐形舰船、隐形坦克、隐形导弹等,在E9类目中既没有集中反映也没有分散列类,精确制导武器既包括导弹,也包括精确制导炸弹。笔者10年前就提出军用航天器、隐形武器和精确制导武器的列类问题,[8]但至今仍未很好解决。还有正在探索和发展中的新概念武器,像激光武器、微波武器、粒子束武器、电磁武器、非致命武器、环境武器等尚在秘密试验阶段,未来发展前景难以预测。《中图法》E9类目对此反应审慎,没有单独列类,但是相关文献数量增长较快。如果归靠上位类目或并入“E939其他军用器材”,最好用类目注释方式加以说明。
军事文献是军事活动的记录和军事理论交流的媒介。军事文献保障状况是《中图法》军事大类的编修依据,对于E大类各子类的类目级别调整、扩充加细或删除停用具有参考作用。为此,《中图法》(第5版)编辑委员会对国家图书馆的书目数据库和CNKI期刊论文数据库等进行了类目标引频率统计调查。但是在E大类的修订中这种方法效果有限。我国军事理论交流主要限于军队内部,军事理论交流所涉及的观点、数据和资料极为敏感,有的甚至涉及国家和军队机密。因此,大量的军事专著、论文、报告、技术标准属于灰色文献,其编辑、出版和发行均限于军队内部,密级文献管理更为严格。少数军内刊物如《后勤学术》等尽管有ISSN刊号,却不能公开发行,因为该刊有“军内刊物,注意保存”规定。由于地方文献信息机构获取军事文献的途径受到控制,有关的书目数据库或期刊论文库收录军事文献数量有限,《中图法》编委会的分类号统计数据很难全面客观地反映军事文献的出版状况。
我国军事文献主要分布于军队院校图书馆和军内科研院所的情报资料部门。要准确统计军事文献的中图分类号使用频率,应该借助军队图书情报单位的力量。一个显著的例证是,军内图书情报单位由于收存军事文献数量较多,普遍反映E大类类目过粗过简,标引深度不够,[9]难以满足文献组织和用户检索的需要。军内收存军事文献数量最多的是军事科学院军事图书资料馆,但是该馆组织文献并不依据《中图法》,而是采用该馆自编的专业分类语言《军事图书资料分类法》。军内出版图书不少无CIP数据,因此分类标引难于规范统一;军内期刊正规化建设水平偏低,大多数期刊论文不标引中图分类号。因此,借助军内图书情报单位开发的书目数据库或军事期刊论文数据库进行类号使用频率统计也困难不小,而且也没有专家学者能沉下心来做这种细致的但却极有价值的工作。如果我们能早做文献调研工作,《中图法》第5版中像“E924.95铁道炮”“E924.96原子炮”等缺乏文献保障的类目也许在第3版就该取消了,像“E271.2骑兵”“E925.61战列舰”“E926.32截击机”等陈旧过时类目也许早就该合并了,而文献分布较多、检索频率较高的“非战争军事行动”“联合勤务保障”等主题文献也不会至今无类可归。
[1]刘继贤.军事科学创新与发展[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09.4:281互282.
[2]祝朝安,等.从军事常识看《中图法》(第3版)军事大类的几个问题[J].文献工作研究,1997(2):15互19.
[3]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委员会.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第2卷)[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7.7:1.
[4]张家雄,韩冬梅.对《中图法》中军事经济学类目设置与扩充的思考[J].文献工作研究,1991(6):49互51.
[5]刘继贤.科学调整完善军事学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 [J].军事百科,2011 (2):4互7.
[6]祝朝安,伏开兰.《中图法》第4版军事大类修订得失谈[J].山东图书馆季刊,2001(2):23互25.
[7]张富英,陈士朝.《中图法》军事类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文献工作研究,1990(2):21互24.
[8]祝朝安.《中图法》(4版) E92类目的若干问题[J].云南图书馆,2003 (1):20互21.
[9]龚烈钢.第3版《中图法》军事类简评[J].云南图书馆季刊,1994 (4):17互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