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振丽 唐晓姣
贫困女大学生就业困境及其对策分析
□ 吕振丽 唐晓姣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的不断扩招,以及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大学生正面临着日趋严重的就业压力,其中贫困女大学生的就业尤为困难。
贫困女大学生所面临的就业困境诸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不堪重负的求职成本是贫困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难以回避的事实。贫困女大学生需要支付的求职成本大致有以下几类:简历费、服装费、交通费、食宿费(外地应聘)、招聘会门票费、通信费等等。据笔者调查,平均而言,贫困女大学生所要承受的求职成本大致在2000元左右。这笔钱对于家庭贫困的她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贫困女大学生绝大多数来自于偏远农村地区和城市低保家庭。她们大多数没有“关系”、信息等社会资本,这是当前贫困女大学生就业时面临的又一困境。
对于贫困女大学生来说,缺乏社会关系资源意味着在就业过程中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一份对全国13所高校745名女大学生进行的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47.8%的人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遇到了很严重或比较严重的性别歧视。而来自全国妇联的近期调查发现,女大学生平均求职10次才能找到一个工作,而男生平均只需4、5次。现在性别又成为女大学生求职时的一道障碍。
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让毕业生出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由此,没有双证就意味着找不到理想工作,贫困女大学生往往与工作失之交臂,或者是仅仅谋到工资收入较低的工作。近年来,全国各地都有高校和银行扣留毕业生毕业证的现象。一些贫困女大学生因为毕业时依然欠费或者是未能按期偿还助学贷款,她们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是被扣在学校,就是被扣在银行作为抵押,这不利于她们顺利并及时求职。
贫穷和性别歧视给贫困女大学生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她们焦虑、情绪低下,有的甚至萌发轻生的念头。
与非贫困的女大学生相比,贫困女大学生在就业的过程中,特别是在遭遇就业挫折时,往往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这些压力如果得不到有效地释放,不仅不利于她们就业,也不利于她们的精神健康。
针对贫困女大学生的就业困境,笔者从家庭、政府、用人单位、学校及个人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家庭贫困是造成贫困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难以负担过重的求职成本。就业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对于贫困的家庭来说,往往是一笔不菲的费用,贫困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一般很难从家庭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援。
人脉关系的充沛度一般与家庭的富裕度成正比。贫困的家庭自然也少人情往来,其所拥有的社会关系资源一般也寥寥无几,家庭在对贫困女大学生的就业资源支援上往往无能为力。
一些地方政府对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监管不力,同时未制定针对贫困女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这就使得她们在求职时遭到不公平的待遇。而用人单位受传统思维束缚,认为女性在体力、精力及创造力上不如男性,它们在招聘时一般优先录用男性甚至不考虑女性。更为重要的是,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女大学生经验不足且很快面临结婚、生育等现实问题影响企业效益,不愿意招收女性。
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和就业是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高校在帮助贫困生就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一些高校未给贫困女大学生在就业时提供便利,主要表现在扣押未能及时上缴学费的贫困女大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另一方面,一些高校对贫困女大学生的就业培训还远远不够。尽管很多高校都建立了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也开了很多关于就业指导的讲座,但是笔者发现,这些指导机构和讲座对贫困女大学生的就业基本上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使她们在找工作时依然茫然无措。
过高的就业期望和过强的自卑心理是导致贫困女大学生产生巨大心理压力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大多数贫困女大学生认为父母含辛茹苦供自己上大学,甚至债台高筑,因此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毕业后通过就业来解决家庭中的一切问题。这样,贫困女大学生在面临就业时就不得不把薪水高、工作稳定等作为就业的首要因素。另一方面,贫困女大学生相对其他学生自卑心理普遍偏高,她们因为家庭贫困,以及面对社会的恐惧,使得她们自信心不强,缺乏应对各种就业挫折的心理准备和勇气。
家庭贫困导致贫困女大学生就业时难以承受较高的就业成本且缺乏社会关系资源,但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贫困女大学生的就业过程中无能为力。
家庭是亲情温馨的港湾,贫困女大学生在就业的过程中,最需要的就是来自家庭的支持和鼓励。一方面,贫困家庭的父母不要给贫困女大学生过多的就业期盼和过高的就业期许,这能够减轻她们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贫困家庭的父母在其子女遭遇就业挫折时,要给予更多关怀和鼓励,这是贫困女大学生走出自卑迈向自强的精神动力。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贫困大学生的就业保障制度,首先,政府应推进就业立法,制定、颁布《促进平等就业法》或《反就业歧视法》,完善《劳动法》或《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侵害女性就业权益的法律责任,完善救济程序,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管理。对女性平等就业权益给予全面、具体、详细的规定,对各种歧视女性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这些是促进贫困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的基本法律保障。其次,政府可以制定针对贫困女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比如对贫困女大学生提供就业补贴或对愿意到边远不发达地区就业的贫困女大学生提供学费减免政策等。
用人单位应摒弃性别歧视,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用人观,不以性别而以能力论英雄。传统的思维方式具有惯性,所以这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比如政府对一些招收贫困女大学生比例高的企业在税费政策上给予优惠等,这对企业摒弃性别歧视观念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高校在贫困女大学生的就业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应积极帮助贫困女大学生顺利就业。首先,对未及时上缴学费的贫困女大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提供相关毕业证明以利于贫困女大学生的就业。其次,建立专门针对贫困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系统,实施职业生涯规划讲座、就业形势和求职技巧讲座、心理素质讲座,模拟招聘、素质拓展等活动,强化她们的竞争意识,减轻贫困女大学生在就业上的压力,帮助她们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增强其承受挫折的抵抗力。
贫困女大学生应自强不息,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首先,要树立自尊、自信、自强的精神,摆脱虚荣心理、自卑心理以及依赖心理对自己的束缚,做好自我心理调适。贫困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改变贫困命运的信心和能力。其次,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各方面技能,包括工作能力和就业技巧等。这要求贫困女大学生既要学好理论知识又要注重社会实践,同时还要加强自己的就业应聘技巧方面的训练。最后,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贫困女大学生要合理确定发展目标,适当降低就业期望值,正视社会现实,勇于到基层到边远地区实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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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政治学院
责任编辑:宋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