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正园
(成都铁路局 成都车务段,四川 成都 610081)
(1)随着铁路运输市场地位的转化,保价优势正逐步减弱。近年来,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不同运输方式竞争日趋激烈,货物运输对铁路的依赖程度逐渐降低,铁路运输所占市场份额逐渐减少,保价运输面临新的挑战。
(2)铁路保价运输品牌竞争力不强。2006年铁道部推出全路统一的铁路保价运输品牌形象后,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但与保险相比,媒体传播不足,社会认知度不高,客户对铁路保价运输缺乏深入的了解,铁路保价运输产品与服务还无法形成强有力的品牌竞争力。
(3)货运保价事故赔款逐年减少,客户保价运输积极性降低。近年来,铁路电气化通车里程不断增加,高速、快速铁路迅速发展,货运安全设施投入加大,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铁路沿线治安秩序逐年好转,货运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货主参加铁路保价的积极性有所降低。
(4)客户关系管理理念亟待树立。在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保持核心竞争力的焦点是抓住客户。目前,铁路在这方面还没有形成及建立系统的概念和制度,从而造成保价运输营销工作的被动。
(5)保价理赔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保价事故赔付不及时、拒赔和理赔质量差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客户对保价理赔服务的评价不高。
铁路货运市场主要表现为服务性产业市场的性质,绝大多数客户都是有重复需求的。因此建立、培养和加强客户关系、提高服务管理的效率、改善服务效果尤其重要。
(1)建立保价客户定期恳谈会机制。各级保价运输主要负责人每季度或年度召开保价客户恳谈会,听取客户服务专题汇报,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客户对保价运输的意见及建议。
(2)建立实施保价大客户管理制度。以客户的货物发送量及保价费缴纳为计算基础,按年度确定保价大客户。保价大客户可享受运输优先、理赔绿色通道、客户俱乐部活动等服务。
(3)强化专业培训,增强客户关系管理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保价营销及事故处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与客户的沟通能力,在业务交往中注重情感交流,培养稳固关系。如在客户未足额保价造成赔款少于实际损失时,应对其进行耐心的解释,使客户充分理解,赢得客户的信任与支持,从而巩固和拓展保价业务,建立可持续的合作关系。
目前,在铁路货运事故理赔上,客户需要多次往返车站才能得到赔偿,特别是外地客户索赔成本较大。因此,铁路应不断优化理赔服务程序,建立快捷的赔付机制,着力解决因铁路内部事故责任不清而影响对外赔付的问题。2010 年,成都铁路局制定下发的《成都铁路局货运事故处理及保价理赔补充规定(试行)》执行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缩短了理赔时间,客户反应良好。
(1)简化报赔手续。对保价金额与货物实际价格基本相符或未足额保价的一般货运事故,按保额比例进行赔付时,只需凭货运记录、货物运单和货票即受理赔偿,不再要求客户提供货物发票或其他价格证明。属承运人责任的一般货运事故,车站受理客户赔偿要求后,先行办理赔付,再划分责任。
(2)实行“三压缩”。一是压缩赔付时间,站段赔付时间由 10 d 压缩为 5 d,铁路局赔付时间由 30 d压缩为 10 d;对赔款金额在 1000 元以下的赔款案件,站段在收到电子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赔偿。二是压缩结案时间,发到站均为成都铁路局管内的,不超过 10 d;到站为外局且责任为成都铁路局管内装车站的,不超过 30 d;其他货运事故结案期限不超过60 d。三是压缩划款时间,《货运事故赔款通知书》填发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财务部门,财务划款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发站办理赔偿,方便货主索赔。发站在接到货运记录或收到事故信息后及时向有关车站答复,属自站责任的,主动通知托运人可在发站办理赔偿。
(4)建立大客户理赔绿色通道。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大客户的赔付服务工作;二是大客户发运的货物发生事故,车站在收到事故信息的当日告知;三是优先办理大客户赔付,实行即到即办;四是受理赔偿要求后,当日上报赔偿材料,站段于3个工作日、铁路局于5个工作日内填发《货运事故赔款通知书》;财务部门接到大客户的《货运事故赔款通知书》后,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到银行办理划款,并于当日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将付款日期、赔付金额等事项通知大客户。
2010 年5—12月,成都车务段事故调查时间 22 d(发、到站均属不同铁路局),较 1—4 月压缩了35 d;结案时间 62 d,较 1—4 月压缩了 19 d;办理赔偿至付款平均时间 3 d,较1—4月压缩 6 d 左右。
保价理赔服务质量是考核运输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把监督考核作为提高理赔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考核,可进一步增强职工的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不断提高货主满意度和忠诚度。
(1)建立铁路保价运输服务质量指标体系。以铁道部《铁路货运事故处理作业》及《成都铁路局货运事故处理及保价理赔补充规定(试行)》为蓝本,借鉴保险行业机动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经验,建立铁路保价运输服务质量指标体系。保价运输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大致包括合理定损、结案周期、赔付周期及投诉率4项内容。通过指标体系的建立,为保价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有力保证,引导和规范保价理赔服务。同时建立配套的激励机制,把保价服务质量纳入达标升级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评比,以充分调动职工对保价工作的热情。
(2)设置客户投诉处理专岗。按铁道部、铁路局及站段三级机构,设置客户投诉处理专岗 (可设在客户服务中心)。利用网络、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接受客户咨询、处理客户投诉,解决理赔纠纷,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3)设置保价运输专兼职监察人员。落实保价监察制度,对保价费用的核收、使用、事故现场查勘、赔偿办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保价运输各项措施的实施。
(1)进一步强化“先赔付,后划责”,压缩赔付周期。《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程》及《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中对“先对外赔付,后划分铁路内部责任”的规定及具体流程都有明确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执行不到位。为切实提高保价理赔质量,首先要完善保价赔付保障机制,解决缩短赔付周期问题。施行“先行赔付”后,不但明确保障了索赔客户的相关权益,还可进一步取得客户的信赖,建立诚信和谐的合作环境。因此,可将“先赔付,后划责”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纳入考核评价中。
(2)开发建立铁路保价客户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实现网上理赔动态查询。客户在取得“货运记录”后,可通过货运记录号查询案件状态、定损情况、赔款金额、赔款通知书号、立案及结案时间。对客户而言,实现透明化查询理赔情况,能清楚了解理赔进展,享受公开透明的理赔服务,得到较为完善的赔付保障。
(3)以理赔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为依托,建立投诉受理和赔付保障的联动机制,保证赔付工作无缝隙。铁路保价客户服务中心接到客户理赔投诉后,立即转相关部门、单位调查,督促公正、合理、及时赔付,将赔付保障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