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雷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北京 100875)
关于我国体育学科定位问题的思考
胡春雷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北京 100875)
体育学既是一种自成体系的系统科学,也是一门属于人学范畴的综合性学科门类,将其归入教育学学科门类有失妥当。从图书分类、高等教育史、学位制度和学科分类等变化情况上看,这一问题与来自前苏联教育的影响有直接关系。从当今体育学科发展状况和社会需求变化等情况看,体育学应作为独立的学科门类加以建设和发展。
体育学;知识系统;学科领域;学科门类
多年以来,体育学一直被定位为教育学学科门类所属的一级学科,[1]这对其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体育学科领域的拓展,这种影响已越来越显著、越来越突出。
为厘清体育学的学科归属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学科、学科门类、专业以及相互间的关系。所谓学科,是与人类知识系统相联系的、按照学术性质划分出的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2]所谓学科门类,是因人类知识系统的发展和学科领域的拓展,为方便知识的分类研究,对学科进行归类的结果。换言之,学科门类是知识系统和学科领域发展的产物,知识系统和学科领域的发展决定着学科门类的发展和调整。而所谓专业,则是高校以学科为依托、社会需要为旨归,旨在培养专门人才、发展专门性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研究系统进行设计的结果。由于体育学是以人的身体与运动能力强化问题、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问题、运动的发展和管理问题、科学与技术的应用问题、以及大量衍生问题和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系统科学,它的知识系统和学科领域不仅涉及人类知识系统中的众多学科领域和学科门类,而且与有关人学的概念和范畴甚为吻合。因此,我们认为,体育学是一门属于人学范畴的综合性学科门类。
论及人学研究的概念和范畴问题,武汉大学哲学系的汪信砚先生指出:在与人学相关的词汇中,有“人的研究”(Human Studies)、“人的科学”(Human Science)和“人文学科”(Humanities)之别。在英文词汇中,Human Studies的外延最广,泛指一切关于人的研究,包括不同学科从不同角度对人的研究,如生物学、生理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历史学、哲学等以不同方式对人的不同方面的研究。Human Sci-ence被包含在 Human Studies之中,它既包括语言学、文学、历史学和哲学等人文学科,也包括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学科,大体上相当于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包括那些实证性和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也即 17世纪意大利思想家维柯在《新科学》中宣称要创立的一种“新科学”——“人类社会的科学”。[3]相比之下,Humanities的含义最确定,范围也最窄,它只是 Human Science的一部分,仅指语言学、文学、艺术、历史学、哲学等学科或这些学科所作的“人的研究”。该词通常被译为“人文科学”,但最好的译法应该是“人文学科”。它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大体上存在着两点不同:一是主题不同。社会科学和某些自然科学虽然也研究人,但它们是把人当作一种既成的事实来研究,所要探寻的是支配人的行为或活动的社会的、文化的、心理的甚或生物学的规律;而人文学科则把人看作一种未完成的存在物,其所关注的是人的存在及其意义、人的价值及其实现,对人的研究主题主要不是“事实”而是“价值”。二是方法不同。同样以人为对象,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人被抽象为无差等的“类”,企求发现一般规律,使用的是“抽象化”或“普遍化”的方法;而人文学科所珍视的是各种个别的、独特的价值,并希冀由此发掘人的生存意义,因而使用的是“具体化”或“个别化”的方法。[4]
由上可知,体育学既是一种自成体系的系统科学,也是一门属于人学范畴的综合性学科。并且,由于体育学的知识系统和学科领域,除涉及教育学科领域外,还涉及哲学、史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学、物理学、医学等诸多学科领域,因此,将体育学置于教育学学科门类之下的做法,不仅有失牵强和妥当,而且会给体育学科本身带来诸多的不便和问题,并对其长远发展大有影响。
将体育学归入教育学门类之下的原委何在?为弄清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到图书分类、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以及我们的学位制度和学科分类中去寻找答案。
早在 1876年,美国图书馆专家麦克威·杜威就发明了对世界图书分类学影响巨大的《杜威十进制图书分类法》。19世纪末,比利时专家以杜威分类法为基础,研发出被世界各地图书馆广泛应用的《通用十进制图书分类法》(又称《国际十进分类法》)。
在这两种分类法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体育和教育被列在不同的分类之中,而且可以看到西方社会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定位体育,并将体育运动视为近代休闲文化构件的认知态度。这种认知态度对于上世纪前半叶我国大陆地区图书分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927年,南京金陵大学图书馆馆长刘国钧以杜威分类法为基础,编制出曾普及全国的《中国图书分类法》。之后,赖永祥以该分类法为基础,编制出至今仍为我国台港澳地区所沿用的《赖永祥中国图书分类法》。在这两种分类法中,均设有总类、哲学类、宗教类、自然科学类、应用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史地类、语文类、艺术类共十大分类。并且,教育同样被列于社会科学类之中,而与体育有关的内容亦被列于艺术类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的大陆地区,受此影响的除图书管理界外,还有教育界。由于我国现代教育本身便是学习西方文明的产物,因而从产生之初的学习德国赫尔巴特学派传统教育学,到上世纪 20年代学习美国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学,[5]所接受的都是来自西方传统和现代教育的影响。因此,在上世纪前半叶,我国学者一直认为教育学的学科基础应包括生理学、心理学、卫生学等课程。季新益的《教育学教科书》(广智书局,1907)、蒋梦麟的《高等学术为教育之基础》(《教育杂志》1918第 10卷第 1号)。[6]由此可见,当时的学者不仅没有将体育课程纳入教育学基础课程体系,而且还从教育的基础性和实用性出发,以人的自然属性教育为思想指导,具体考虑作为教育学学科基础的课程设置问题。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高等教育工作主要是接管旧中国公立学校,不过,该阶段工作所采取的是对苏联高等教育模式进行全套照搬的方式。其结果,使得我国过去实行的按系科招生、学分制、选课制、淘汰制等在人才培养上较为灵活、有效的制度都被取消了。[7]
在曾任前苏联教育科学院院长、教育部部长、苏共中央候补委员的伊·阿·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中,德育、体育和美育等被纳入第三部分德育论 (教育论)之中。这样,本应作为对自然人进行全面教育所需而设置的体育和美育等基础课程,在凯洛夫的《教育学》中,变成了需要从德育的角度,突出其中政治价值的教育工具和手段。以此为指导,借助教育行政体制对于教育资源的巨大调控力,教育思想和观念发生了转变。其中,就“体育”而言,最为突出的转变,即是从原来对人的自然属性教育的强调,转变成了对人的社会属性教育的强调。这种转变在影响我国现行图书分类的前提下,进而影响了后来我国体育的学科定位。
具体而言,在 1948至 1951年由苏联国立列宁图书馆完成的《苏联图书分类法》中,体育位列 21个大类中的第 16大类,即“文化、科学、教育、教育科学”类。1971至 1973年,在《苏联图书分类法》的影响下,由北京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等 36家单位共同编制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又称中图法),并于 1975、1980、1990年和 1999年分别出版了一至四版。在目前国内大陆地区通用的第四版中,体育位列 22个大类中的第7大类,即“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类,并与教育一起被纳入同一分类。同时,体育还被作为教育科学的组成之一,而纳入教育学的范畴。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研究生教育、学位制度和学科分类中体现得比较明显。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体育学科及其人才培养学位问题上经历了不断的变化。初期,高等院校体育系从旧中国延续下来。自 1952年起,我国不仅成立了国家体育委员会(现国家体育总局),而且通过借助高校体育系原有力量或合并高校体育系等方式,相继成立了中央、华东、中南和西南等 4所体育学院。1953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基本上参照苏联副博士的培养规格,招收研究生,但没有学位。因此,在“文革”以前,这些体育学院以及诸如北京师范大学体育系等高等院校体育系所培养的体育人才,无论是本科毕业生,还是研究生,均不授予学位。对此,我们经走访一些退休教师得到了证实。“文革”以后,学科专业逐渐得到恢复,至1978年,专业数已达 819种,其中体育 7种。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开始实行学位制度。从实行学位制度时起,像北京师范大学体育系(现为体育与运动学院)以及北京体育学院(现为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教育专业,所授学位均为教育学学位。
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在北京正式发布了标准号为 GB/T 13745-9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简称“学科分类与代码”),该标准于 1993年正式实施。在这部由多个国家级单位共同起草的文件中,设有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和人文与社会科学等五大门类。其中,包括体育科学和教育学在内的共 19个一级学科,被列于“人文与社会科学”门类之下。并且,在该文件发布的同时,还以同一标准号发布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手册》,附录了与人文、社会科学相关的学科代码目录表 (简称“学科代码表——国标”)。其中,体育科学被列为一级学科,并按体育专业基础课程下设 13个二级学科。由此可见,旨在对学科进行分类的这一国家标准并未将体育科学归入教育学之列,这也即是表明,体育学并不只为学校教育服务的工具性学科。
但此后的 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 (现教育部)在 1990年联合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基础上,发布了沿用至今的该目录第二版。在该版中,设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 12个学科门类、89个一级学科以及 386个二级学科。其中,体育学作为一级学科,与教育学和新增的一级学科心理学一起被归入了教育学学科门类之下,并且体育学下辖的二级学科也从1992年“国标”中按专业基础科学设置的 13个调整为现行的按学术领域设置的 4个。
1998年,教育部进一步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并于1999年开始执行。在这份目录中,为与 97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所设学科门类相一致,设立了除军事学以外的 11个学科类别,并下设二级学科 71个,专业249种。其中,体育学与教育学一样作为二级学科,被归入教育学学科类别之下,并且前者和后者分别设有5个和 4个本科专业。
通过上述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中,体育科学和教育学并列于人文与社会科学门类之下。然而,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发布以后,体育学却被归入教育学学科门类之下。至于非体育教育专业,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授予运动训练和理学、医学等学位。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其结果,不仅大大矮化了体育学的学科地位,而且大大阻碍了人们对体育学的认识,从而影响了体育学科的正常发展。
对 1997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稍加思考便可发现,该目录的考虑实际上忽略了一个基本问题。具体而言,在体育学的“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等四大二级学科中,只有隶属于“体育人文社会学”的三级学科“体育教育学”之下的一个专业方向,即学校体育学属于教育学的范畴,据此,将体育学中的“学校体育学”或者将整个“体育教育学”纳入教育学范畴,归入教育学学科门类,可能是妥当的。但是,如果因此而将体育学全部置于教育学学科门类,肯定有失妥当。因为,从体育学的本科专业设置上看,即使不计入诸如体育新闻与播音等新兴专业,亦有包括体育教育专业在内的 5个专业。这些专业显然不能全部被囊括进教育学之中。这一点,前文提到的体育学科除可授教育学学位外,还可授理学、医学等其他学位,即可作为证明。此外,即便我们基于“德、智、体”三育并重思想,将体育学纳入教育学学科门类,可能也有失妥当。因为近代三育并重思想主要源自夸美纽斯、约翰·洛克和让·雅克·卢梭,但无论是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洛克的《教育漫话》,还是卢梭的《爱弥儿》,都是从孩童成长需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提示教育者需注意早期教育的均衡性与全面性问题。况且在他们所生活的工业革命之前的 17-18世纪里,我们今天所见的多数体育项目尚未出现,更无体育学、体育学科、体育知识系统和学术领域等之说。因而他们所说的只是一些身体锻炼的简单方式和方法,与我们今天所说的体育并非同一概念。所以,我们不能因此而将体育学纳入教育学学科门类。因此,我们便需要对体育学进行合理定位。
体育学既是一种自成体系的系统科学,也是一门属于人学范畴的综合性学科门类。因此,我们认为,基于体育长远发展的需要,体育学应被作为独立的学科门类,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人体运动与训练学、人类健康与民族体育学等一级学科,加以建设和发展。我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基于对今日体育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要求的认识。
今天,随着人类知识系统的发展和学术领域的拓展,不仅导致了学科的延伸和专业的拓展,乃至科学体系的发展,而且需要学科门类进行相应的拓展和调整。与经历了十年浩劫、拨乱反正、恢复重建等过程之后逐步走入正轨的上世纪 80年代相比,一方面,今日的体育学不仅知识系统更加丰富,学科领域更加广泛、深入地涉足于人文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应用与电脑科学领域。而且在学科交叉的基础上,出现了许多新的学术领域、研究方向和专业课程。除目前已经出现的新专业和新课程外,还将有更多的新专业进入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更多的新课程进入体育课程与教育体系。另一方面,自 1992年国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以来,体育发展和社会需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竞技体育逐步走向政策指引、市场主导下的职业化和产业化发展道路;群众体育逐步走向以个人需要为中心、身心健康为目标、社区与社群相结合、市场与服务相结合的兴趣化、自主化、休闲化发展道路。受此影响,不仅使得大量与之相关的问题研究和学术方向应运而生,而且使得体育学知识系统更加丰富,学科领域和学术范围更加广泛。事实上,为应对这种变化,那些曾经的高师院校体育系,已经基本为功能更加齐全的体育学院所取代。面对这种局面,若我们依然固守成见,将体育学继续归在教育学学科门类之下,将会使其发展越来越陷入不伦不类的尴尬之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体育学之所以被纳入了教育学学科门类之下,与新中国成立初期教育思想和观念的转变,以及前苏联教育思想和体育认知态度对教育界的影响有直接的关系。如今,体育学知识系统和学科领域已扩展至科学系统中的多个领域,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这种局面下,为了体育长远发展的需要,体育学不宜继续留在教育学学科门类,而应作为独立的学科门类加以建设和发展。
[1]百度百科.一级学科 [EB/OL].http://baike.baidu.com/ view/483533.htm.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新华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国家技术监督局.学科分类与代码 (GB/T13745-92,国家标准)[S].1993.
[3](意)维柯.朱光潜译.新科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4]汪信砚.人学与哲学的关系辨证[J].哲学动态,2002(6).
[5]杨旭,李剑萍.凯洛夫《教育学》:学习苏联教育经验的样本[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483533.htm.
[6]侯怀银.20世纪上半叶中国学者对教育学学科独立性的研究[J].教育研究,2008(12).
[7]余立,主编.中国高等教育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Designation for the D iscipline of Physical Education in China
Hu Chun-lei(Sports and Exercise College,BeijingNormalUniversity,Beijing 100875)
The discipline of physical education forms a system of its own but it also involves other disciplines.It is inappropriate to classify it into educational disciplines. In ter ms of development in book classification,the history of higher-education,degreemanagement and disciplinary classification,this issue is directly related to education in Soviet Union.In ter msof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status and social demand of physical education,it should be constructed and developed as an independent discipline.
physical education science,knowledge system,disciplinary arena,disciplinary classification
G80-05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 D:1001—9154(2010)03—0006—04
G80-05
A
1001—9154(2010)03—0006—04
胡春雷 (1964—),男,安徽芜湖人,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体育人文社会学。
200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