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逸《楚辞章句》所见“忠”字考

2010-08-15 00:46
关键词:李善王逸招魂

李 庆

王逸《楚辞章句》所见“忠”字考

李 庆

(金泽大学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日本金泽)

本文是作者有关楚辞研究的论文之一。对楚辞中屈原作品里出现的“忠”字,今传本王逸《楚辞章句》中所见的“忠”字,宋代洪兴祖《补注》本中所见的“忠”字,进行了搜罗分析,对《楚辞章句》中所见“忠”的观念的发展演变作了探讨,指出,对屈原的“忠”,不同时代楚辞读者的理解是不同的,这反映了社会思潮、人物思想,随着时代在不断变化。为楚辞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楚辞章句;忠;屈原;王逸;洪兴祖

本文拟对王逸《楚辞章句》中所见的“忠”的观念,进行一些探讨。之所以研究这一问题,是因为屈原在历史上长期被作为“忠贞”的典型,所以,要准确地认识屈原,探明他思想中“忠”的内涵,自然非常重要。而王逸的《楚辞章句》是现存关于屈原的主要资料,王逸对屈原的“忠”进行了相当的阐释。不搞清楚《楚辞章句》中的“忠”就无法理解屈原。另一个原因是笔者曾写过一篇关于《楚辞招魂序》文本的文章①参见李庆《王逸〈招魂章句〉考辨》,《中国诗学第11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又载《中国中世文学研究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对今传本《楚辞章句》的《招魂序》和日本现存残抄本《文选集注》中所见文本的异同及有关问题,包括“忠”字的内涵,作了些论说。力之先生对此有不同看法:有“忠而斥弃”的《楚辞章句》本《招魂序》和没有此四字的《文选集注》本,“本质上没有差异”。这两种文本所表现出来的关于屈原的“忠”的观念是“一样”的,都是表现了对于“楚怀王”的忠诚②参见力之《〈王逸〈招魂章句〉考辨〉商兑》,《中国诗学第13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以下参考力之先生引文概出此文。。对《楚辞章句》中“忠”的理解和认识,以及关于这两种王逸《招魂序》的文本问题,笔者已经在《再谈王逸的〈招魂章句〉——论〈招魂序〉的文本兼答力之先生》③参见李庆《再谈王逸的〈招魂章句〉——论〈招魂序〉的文本兼答力之先生》,预定载《中国诗学第15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版)。中作了探讨。而关于《楚辞章句》中所见屈原的“忠”的探讨则尚未具体展开,故拟再做些分析。

要研究《楚辞章句》中屈原的“忠”,离不开宋代洪兴祖所撰的《楚辞补注》。所以,本文就一并对它们加以讨论,或可供同好者参考批判。

一、研究的前提

探讨《楚辞章句》中所见屈原的“忠”的观念,实际上就要对屈原的思想进行探讨④《楚辞章句》是汉代王逸对屈原思想的阐释。屈原的思想不仅表现在文学作品中,也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关于屈原的生平,因文献无征,相当不清楚。但是,作品中的观念,也是他思想的体现。所以,通过对王逸《章句》中观念的分析,可以揭示其思想的一些重要内涵。。而要研究屈原的思想意识,笔者认为必须注意如下一些前提条件。

(一)关于研究对象

1.在楚辞中究竟有哪些是屈原的作品

众所周知,学界对此多有不同看法。比较有共识的是《离骚》、《九歌》、《天问》、《九章》(对于其中的《昔诵》、《思美人》、《惜往日》、《悲回风》,也有以为不是屈原所作的)等篇章。有异议的是《远游》、《卜居》、《渔父》、《招魂》等篇章。对于作品的不同认定决定了研究对象的不同,所以,不同的研究者对这些作品中“忠”的观念也就会有不同看法。比如,认为《昔诵》不是屈原所作的人和认为这是他所作的人,自然就会意见相左⑤参见郭沫若等主编《楚辞研究论文集》(北京:作家出版社,1957年版);又见,湖北社科院文学所编《楚辞论文集》(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又见,崔富章等主编《楚辞学文库》(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2.被认为是屈原的作品究竟是在何时写的

屈原的思想不是固定的,我们必须从发展变化的角度去把握。因此,认为《离骚》作于怀王时的学者所做的评价,和认为作于顷襄王时的学者所做的评价就不会一样①马茂元先生认为《离骚》作于怀王末期,屈原四十多岁。蒋天枢先生认为《离骚》作于顷襄王二十八年。分别参见马茂元《楚辞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3页)、蒋天枢《楚辞论文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81页)。。

3.屈原的生平至今还是议论纷纭

屈原的生卒年至今尚未见定论。如有的认为他死于顷襄王十年或十一年,有的认为死于顷襄王二十年前后,有的则认为死于顷襄王三十余年②参见王夫之《楚辞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5年版),朱东润《古典文学作品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蒋天枢《楚辞论文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有关的不同看法甚多,不一一详列。。还有,他到底被放逐了多少年,是一次还是两次,等等。这就关系到作品的时代背景,在不同背景中,即使是同样的话语,其内涵也不会相同。

4.楚辞中作品的性质差异

楚辞毕竟不是中国传统意义上正式的历史记载,所以,学界对作品性质的认定也多有歧义。比如有些研究者认为楚辞中带有比较多真实历史的内容③参见谭介甫《屈赋新编》(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版)。,有些学者则更倾向于说那是一种神话或带想象色彩的作品④参见(日本)小南一郎《楚辞及其注释者》(京都:朋友书店,2003年版),(日本)石川三佐男《楚辞新研究》(东京:汲古书院,2002年版)。。有些内容是和屈原自己的现实生活有关的,有些则带有其他性质。如《天问》主要是对于世界和人生问题的思考,《九歌》主要是根据当时楚国的风俗创作的,反映了楚国祭祀的情况,《大招》、《招魂》更和当时楚国的风俗有关⑤参见萧兵《楚辞的文化破译》(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这些不同性质的作品在研究屈原思想时所占的分量不应该是一样的。

(二)关于所据的资料

现存《楚辞章句》中所见的“忠”,其实是不一样的。至少包括如下几个不同层次。

1.《章句》所收屈原作品中显现出来的屈原自身所说的“忠”。

2.《章句》中反映出来的王逸对屈原“忠”的认识和阐述,也就是王逸观念中的“忠”。与此相关,则有王逸《章句》的文本问题。

3.现在所见的《章句》主要依据宋代洪兴祖的《楚辞章句补注》,该本是在对各种不同的本子校订整理基础上形成的。

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些“忠”,按其不同时代加以区分后才能分别探求。可见,要探讨屈原的“忠”,还多有未定的因素,肯定是见仁见智、见解多歧。如果说两千年前的司马迁时期已经感到有文献无征之苦,以致有些问题争论延续了两千多年,那么,在如今这样的情况下进行的研究则必然更带有局限性,得出的结论也只能是相对的。

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思考,由于在现在的楚辞研究中,关于屈原的作品、屈原大致的生平状况以及屈原所处的时代已经有了一定的共识,这就使楚辞研究在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了相当的确定性。所以,我们也不妨在尽可能考虑到上述各种不同意见的前提下进行一些探讨。

二、屈原作品中所见的“忠”

无论是哪一个时代,无论对楚辞研究有怎样不同见解,人们对于屈原的“忠贞”大概没有异议。但是要具体论说时却又要面对一大堆问题:屈原的“忠”,内涵究竟是什么呢?是对自己的国家——楚国,还是只对于君主?在君主中是只对于楚怀王,还是包括怀王也包括顷襄王和其他王?屈原的“忠”的观念,是一成不变的,还是有变化的?怎样变化?在屈原的整个思想意识中,“忠”占据着怎样的位置,是全部,还是一部分?至于后代对于屈原的“忠”的不同诠释,那就更是各有其说。

(一)屈原的作品及其作品中的“忠”

以现在学界的一般认识而言,和屈原生平、思想比较直接有关的作品主要是《离骚》和《九章》。(《远游》、《卜居》、《渔父》,虽也有叙说,但或文风不一,或作者有疑,有较多争议,且其中涉及“忠”的观念不多,姑且置之。)下面主要依据这两部分的作品来探讨⑥本文所用的文本是白化文等整理的《楚辞补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此文写完后,收到黄灵庚先生惠赐的《楚辞集注》。有关楚辞的文字,该书多有校订。学者可再参核。。

真是有点意外,在被公认为屈原代表作的《离骚》中竟未见一个“忠”字。据粗略统计,在被公认为是屈原所作的楚辞作品中出现的“忠”字总共仅有10处。在《九章》的9篇作品中共出现9次,其中说到最多的是《昔诵》,有5处:“所作忠而言之兮,指苍天以为正。”(此处有不同文本。)“竭忠诚以事君兮,反离群而赘尤。”“思君其莫我忠兮,忽忘身之贱贫。”(此处或也有不同文本。)“忠何罪以遇罚兮,亦非余心之所志。”“吾闻作忠以造怨兮,忽谓之过言。”《涉江》有1处:“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哀郢》有1处:“忠湛湛而愿进兮,妒被离而鄣之。”《惜往日》有2处:“介子忠而立枯兮,文君寤而追求。”“或忠信而死节兮,或讠也谩而不疑。”此外,《卜居》有1处:“竭知尽忠。”它在这里的含义是客观论说,和上面所引略有不同。

(二)屈原作品中所持的“忠”的观念

1.词语的表述形态:屈原作品中的“忠”多为一个字,只有极少数是由两个字组成的词。与之相关联的概念还有“贤”、“信”、“忠信”、“忠诚”,它们主要是表现内在的人格品行。

2.“忠”的内在含义:屈原作品中的“忠”多带有对于昏君和当时政治的批判。如“离群而赘尤”、“忠何罪以遇罚兮”、“作忠以造怨兮”(《昔诵》),“忠湛湛而愿进兮,妒被离而鄣之”(《哀郢》),“夫惟党人鄙固兮,羌不知余之所臧”(《怀沙》)等等。这些都不是单纯的自我表白式地表述“忠”,而是更多地站在楚国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对于危害这种利益的君主以及党人的批判。

3.“忠”在屈原人格中的位置:“忠”不是屈原强调的自身唯一的观念和品行。在谈到“忠”的同时,屈原还多次谈到自己其他的“内美”。“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与之相关的“内美”还有“贤”、“信”、“直”、“文才”等等,如“苟余心其端直兮,虽僻远之何伤!”(《涉江》)这是“直”;“何灵魂之信直兮,人之心不与吾心同!”(《抽思》)这是“直”、“信”;“文质疏内兮,众不知余之异采”、“材朴委积兮,莫知余之所有”(《怀沙》),这是文才和质朴等等。也就是说,“忠”是屈原整个“内美”——或称之为人格品质“德”的一个组成部分,而非全部。

4.词语的情感色彩:这些“忠”多为不被认知的个人孤独和苦闷的氛围所笼罩。如“吾不能变心而从俗兮,固将愁苦而终穷”(《涉江》),“信非吾罪而弃逐兮,何日夜而忘之?”(《哀郢》)“世混浊莫吾知,人心不可谓兮”(《怀沙》),“终长夜之曼曼兮,掩此哀而不去”、“吾怨往昔之所冀兮,悼来者之惕惕”(《悲回风》)。也就是说,楚辞中屈原的“忠”并非后世所见的“怒发冲冠凭栏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或“我自横刀向天笑”式的“忠”,并非怒目横对、激越飞扬的豪情喷发,而是一种哀切、委柔、细腻的情感流荡。这也是屈原独立人格特性的显现。

5.“忠”的观念的变化:如果再具体地对包含“忠”的作品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忠”的内容有着时期上的变化。以上出现的10次“忠”字共有5次集中在《昔诵》中,而《离骚》中则没有1次直接说到“忠”字。从两篇作品反映出来的思想看,《昔诵》有曰:“疾亲君而无他兮,有招祸之道也。”即使如此,屈原还抱有某种希望,“恐情质之不信兮,故重著以自明”。而《离骚》则对君主昏聩的批判更为严厉,对现实的君主表现出更多的失望感。屈原变得悲愤,想要远行以脱离那浑浊的官场。

笔者认为这一现象包括两种可能。其一,《昔诵》非屈原所作。“忠”字的使用与否,可作为一种证据,由此推断《昔诵》不一定是屈原的作品。因为它和确定为屈原所作的《离骚》,在风格上有着那么多的差异。当然,对这一看法,笔者并不赞成,可进一步研究。其二,如仍按现在的署名,将《昔诵》视为屈原之作,那么,可以推测“忠”的观念在屈原思想中所占地位有变化。越到后期的作品,它出现的次数越少。

《昔诵》和《离骚》这两篇作品不太可能是同一时期所作,否则很难解说这两者之间文字风格、思想意识的巨大差异。而从一般思想发展变化的规律看,《昔诵》当在《离骚》之前,蒋骥《山带阁注楚辞》卷四:“《昔诵》盖二十五篇之首也。”“《昔诵》当作于《离骚》之前。”

所以,从思想发展的角度来看,屈原对楚国现实政治的期待渐渐淡化了,“忠”的观念越来越少。同时,他的观念也渐渐升华——从对现实的政治应对,升华到从更广阔的角度来审视和思考人生、国家与历史。反过来说,如果有学者认为《昔诵》后于《离骚》,那么对屈原思想发展的认识,就会和上述不同,但屈原思想是发展变化的这一结论依然成立。

(三)综上所述,这些篇章中屈原所说的“忠”实际包含着如下几个侧面

1.屈原的“忠”,是对自己国家的热爱和忠贞。他不再完全是神灵的没有任何主动性的奴仆,而是一个有相对独立思想感情的个体。

2.屈原的“忠”,是对楚王所作所为的不满和批判。“骤谏君而不听兮,重任石之何益!”(《悲回风》)他的批判对象既有对以前的王,也有对现世的王,他们并不是一个特定的人物。

3.屈原的“忠”,也是对自己“内美”的颂扬,即对直抒己见的坦诚自信、不同流合污的洁身自好的颂扬和对世俗卑劣的斥责和批判。“何灵魂之信直兮,人之心不与吾心同!”(《抽思》)“夫惟党人鄙固兮,羌不知余之所臧。”(《怀沙》)

4.屈原的“忠”的周边,也流淌着一种先知者被贬斥、被流放时不被理解的孤独感。“何离心之可同兮?吾将远逝以自疏”,“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离骚》)

如果说《昔诵》中比较多的是上述第1、2方面的内容,那么,《离骚》中则增多了第3、4方面的内容。所以,谈到楚辞中屈原的“忠”,我们应该全面把握,至少应考虑上述的几种内涵。他没有表现出只从个人关系的角度,对于某一个君主特别的献身性的“忠”。同时还应该看到,在不同篇章中,其倾向性也不同,这或许是屈原在人生不同时期的思想的反映。

“忠”并不是屈原人格的全部。

三、王逸《楚辞章句》中所见的“忠”

接下来看王逸《楚辞章句》中的“忠”。

(一)《楚辞章句》的文本问题

1.关于《楚辞章句》的序和注释是否可以全部视为王逸所撰,是有争议的①参见蒋天枢《楚辞论文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由于至今还没有决定性的证据,可以解决蒋天枢先生等学者提出的质疑,为了便于研究,暂且如此处置而已。所以,即使姑且把今传《楚辞章句》都视为王逸所作,也应当有着保留性的前提。

2.笔者不认为今传本《楚辞章句》完全保存着王逸原著的本来面貌。

关于《楚辞章句》的文本,笔者在《王逸〈招魂章句〉考辨》中,以《招魂》篇为重点,对今传《楚辞章句》和《文选集注》所引的文本作了论说,认为《文选集注》中所见的王逸《招魂序》比较可靠,而今传《楚辞章句》则多有改动变易的痕迹。

力之先生对此提出不同意见:“今传本王逸《楚辞章句》与洪兴祖《楚辞补注》的十九篇序均王逸所作,且除个别文字在流传过程中出现问题外,还完整地保存着,其完整程度与其所序作品无异。”力之先生把楚辞中《离骚》、《招魂》篇的王逸注与《文选集注》本进行了对照,认为两者之间“除个别文字有异外,内容完全相同”。笔者已在《再谈王逸的〈招魂章句〉——论王逸〈招魂序〉的文本兼答力之先生》中作了进一步探讨和回答。鉴于上述两文重点谈的是《招魂》的文本,而这里讨论的是《楚辞章句》,所以,需对该书的文本再费点笔墨。

3.要全面探讨《楚辞章句》的文本,不是比较一两篇文章便可解决的。好在已经有学者进行了这方面的工作,国内有白化文等的标点本《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黄灵庚的《楚辞章句疏证》(中华书局,2007年);国外则有日本小尾郊一等的《文选李善注引书考证》(研文出版,1992年),富永一登的《文选李善注研究》(研文出版,1999年)。这些著作对此都有所涉及和论说,在此不一一引述。

(1)《文选集注》、《李善注》引用的楚辞包括王逸的《楚辞章句》(李善注作“王逸注”)和今传本《楚辞章句》,文本并不相同。

作为楚辞文献的常识,《文选》李善注第32、33两卷对于所收楚辞的篇目没有加注,只是照录了王逸的注释。所以,两者从理论上说应该是完全一致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文选集注》、《李善注》所引的王逸《楚辞章句》(也包括《序》)和今传的《楚辞章句》就是完全同一的文本。

首先,《文选集注》卷六十六所收的《离骚》和今传本《楚辞章句》并非完全相同①关于两者的对照,参见小尾郊一等《文选李善注引书考证下卷》(东京:研文出版,1992年版第26-28页)。。其次,今传本《李善注》和残抄本《文选集注》中的李善注也都有出入②关于这一点《,文选李善注研究》中列有详细的对比表。可参照富永一登《文选李善注研究》(东京:研文出版,1996年版第158-202页)。。再次,《文选》李善注引用的王逸注,不仅在32、33两卷,而且在全书其他许多卷中都可以看到,有关文字也有异同。如《渔父》中“沧浪之水清兮”,它被《文选李善注》张平子《归田赋》的注释中所引,其中就没有“兮”字,“沧浪之水浊”之“浊”,作“淥”。

(2)除了上引《文选集注》、《李善注》所引的《楚辞章句》与今传本不同以外,在现行标点本《楚辞章句》中,也可以看到《文选注》和洪兴祖所据的《楚辞章句》本的不同。

今传本中多有“五臣云”以及“李善注”的内容。中华书局本的校点者白化文先生等认为:“这些究为何人所补,除所补外是否悉为王逸注原文,尚待考证。”③参照前引《楚辞补注》的《重印出版说明》第4页。这当是在洪兴祖以前,或洪兴祖本人列出的。

(3)《文选集注》、《文选李善注》和今传本《楚辞章句》文本是否相同,不能仅看“注”,还要看引用的王逸的“《序》”,不仅要看一两篇,还看其他所有各篇的情况。

今传本《楚辞章句》和《文选集注》、《文选李善注》等《文选》注本所引的楚辞,文本不同,这是明摆的事实。力之文章中所举仅是《离骚》、《招魂》这两篇中的某些注释部分。如果不把个别篇章放到整个文本系统中加以分析对比,便认为两者“内容完全相同”,那未免把文本研究看得过于简单了。

4.关于今传本《楚辞章句》是否“完整地保存着”原来的旧观,还可以与《艺文类聚》中所见的楚辞加以比较。《艺文类聚》卷四十一“乐部”有:“《楚辞》曰:陈锺案鼓造新歌,涉江采菱发阳阿,二八齐容起郑舞,衽若交竿抚案下,竽瑟狂会填鸣鼓,宫庭震惊发激楚。”这是《招魂》中的句子,其中今本中“陈”作“敶”,“填鸣鼓”作“搷鳴鼓”,这是文字的不同。又,各句后都少了“些”字。卷四十一“乐部”,引《楚辞大招》句:“代奏郑卫鸣竽张,伏戏驾辨楚劳商。”今本《楚辞章句》“代奏”作“代秦”,各句后都有“只”字。

这些文本的异同是否无关紧要呢?意义姑且不论。第一,“些”、“只”被有的研究者视为反映了“楚国方言”的象征性语气词,研究者中颇有关注者。第二,从句型来看,有“些”字的句子或可断为“四字”“四字”的句型,而无“些”字的则成“七字”句型。难道这些异同,按照力之先生的说法,都只是“个别”的?都没有“实质区别”?

5.所以,笔者认为,力之先生在《商兑》一文中所主张的王逸《楚辞章句》“除个别文字在流传过程中出现问题外,还完整地保存着”,以及今传本《楚辞章句》《招魂》篇的王逸注和《文选集注》本“没有实质之差异”的看法,和事实颇有出入。

此外,单就论说而言,恕我无能,无法完全理解力之先生如下文字的意思。他说,王逸的《楚辞章句》“除个别文字在流传过程中出现问题外,还完整地保存着”,“完整程度与其所序作品无异”。“文字出现了问题”——不论是“个别”,还是不“个别”的——文本怎么“还完整地保存”?更何况,各种文本中“出现问题”的文字根本就不是“个别”(当然,“个别”是个难以确定数量的词,比如,在十个字中有一二个,或一百个字中有十几个不同,这算不算“个别”呢?不同人或有不同的结论)的。

还有,“完整程度与其所序作品无异”。今传本王逸《楚辞章句》与洪兴祖《楚辞补注》的19篇的“完整程度”是多少?其所序的作品(如果笔者理解不错的话,当是指《楚辞章句》中的19篇作品),这些作品的“完整程度”又是如何界定的?二者“无异”是怎样研究得出的?

6.笔者认为,《楚辞章句》和《文选集注》、《文选李善注》等文本,在有些地方的区别还是“有实质之差异”的(借用力之先生语)。这种实质上的区别之一就是在洪兴祖《楚辞章句补注》本的王逸《楚辞章句》中,所见的“忠”的色彩比《文选注》(包括《李善注》、《集注》)中所见的王逸《楚辞章句》更多、更浓厚。至于洪兴祖《楚辞章句补注》就更有自己的特点。我们将在下文讨论。

(二)今传本王逸《楚辞章句》中所见的“忠”

为了便于和前述《楚辞》屈原作品中的“忠”的观念对照,下面仍以《离骚》《九章》(尤其是《昔诵》)为主要对象。

1.根据笔者粗略统计,在王逸的《离骚》注和序中,《章句》共有44处使用了“忠”字。由于文长,不再一一录出原文,只列出有关“忠”的主要部分,分三类加以探讨。

(1)关于屈原本身的品质的表述:“执履忠贞”,“配以忠贞”,“不察我忠信之情”,“言己知忠言謇謇谏君之过,必为身患,然中心不能自止不言也”,“言己修行忠信”,“执持忠信貌也”,“言我忠信謇謇”,“言己所行忠信”,“言己履行忠信”,“言君所以废弃己者,以余带佩众香,忠正之故也”,“好修忠信,以为常行”,“言我怀忠信之情,不得发用”,“言己内行忠信,外佩众香”,“执守忠信,以自娱乐”,“膺忠贞之质”。

(2)关于客观历史事件或向楚王的表述:“以忠辅楚”,“竭其忠诚,君不肯纳”,“欲进忠信,以辅事君”,“言己尽忠,近于危殆”,“竭其忠信,则被罪过”,“以楚国无有贤人知我忠信之故”,“言己将陈忠策”,“忠言难通”,“嘉忠正,怀有德也”。

(3)被小人朋党迫害时,客观人物的评价:“嫉妒忠直”,“君不思虑,则忠臣被诛”,“士有伏清白之志,以死忠直之节者”,“忠直之士孤特独”,“足以观察万民忠佞之谋”,“龙逄比干,执持忠直”,“嫉妒忠信”,“忠臣而就明君”(灵氛言),“憎远忠直而不肯近”,“群下好蔽忠正之士”,“使忠直之士蒙罪过也”,“言楚国之人,不尚忠信之行”,“以言君子更为小人,忠信更为佞伪”,“上不好用忠正之人”,“履忠被谮”,“人臣之义,以忠正为高”。

2.王逸对《昔诵》的注释中有22处“忠”字。具体是:“言己所陈忠信之道”,“竭尽忠信,以事于君”,“贤明之君,则知己之忠也”,“相视臣下,忠之与佞”,“我所以修执忠信仁义者”,“言己专心思欲竭忠情以安于君”,“专一忠信,以事于君”,“无若己欲尽忠信之节”,“言己履行忠直,无有罪过”,“言己怀忠贞之情”,“言己怀忠不达”,“言己行忠直”,“为竭忠谋”,“言己行忠信正直”,“独己执守忠直”,“何不改忠直之节”,“我欲事君,而释忠信”,“独行忠直”,“言忠佞之志,不相援引而同也”,“为君建立忠策”,“谗佞为忠直之害”,“言己以忠信事君”。这些大多是关于屈原人格品质的解释。

3.这些注释的内容,可以归纳出如下几点。

(1)在王逸的《章句》中,“忠”字出现的频率已经明显比屈原自己作品中出现的频率多得多。在《离骚》中屈原未用一个“忠”字,而王逸的注中出现四十多处“忠”字,反映出王逸多用“忠”来阐释的倾向。文字出现的频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作者对某一概念的关注程度。也就是说,王逸已经比《离骚》的原文更关注“忠”,他比屈原自己的作品更强调“忠”。

(2)王逸的注释的用语是比较确定的。比如,在说明屈原本身的品质时,和前面所列屈原作品中的观念相似,他多用“忠信”、“忠直”、“忠正”,个别地方用“忠诚”。在涉及君王和论说客观历史事实时,他多用“忠正”、“忠策”、“忠谋”,但是却不用“忠贤”、“忠良”等词语。“忠信”等品质的反面则多以“忠佞”表示。这些都显示他很少言及屈原品质或被贬斥是单言“忠”的。所以,从今传本《楚辞章句》的《招魂序》比《文选集注》本等多出来的“忠而斥弃”等文字中可知,单单用“忠”来说明屈原品质,即使从所用词语角度来看,也是存在疑问的。

(3)这样的用词也反映了王逸对屈原“忠”的内涵的解说——应当说,还是比较切实的。他把“忠”更多地作为屈原的一种品行,一种和“信”、“直”、“正”等密切关联的个人的“德”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一种政治立场或者一种对君王个人的态度来看待。如说“我欲事君,而释忠信”,“龙逄比干,执持忠直”,而不是说“事君”便为“忠”。

他的注释比较多地使用“忠信”、“忠直”来说明屈原的“德”,相对而言,已经显现出把屈原其他的品质置于从属地位的倾向,对于屈原的“才”等“修能”的重视程度也相对下降。这一现象,笔者认为有两种可能:其一,时代的变化,他的《章句》有多采用他人之说的可能,《章句》本身就是一种讲课的讲章。其二,和王逸所作《九叹》中的思想对照,《楚辞章句》的注释倾向性略有不同,显现出矛盾性。或许,王逸接受了汉代对楚辞阐释主流的见解,思想变化了。具体是否如此可再讨论。

(4)从《章句》中阐述的屈原“忠”的内在意义上看,与其说屈原是对楚王表示要尽忠,还不如说他更多的是对楚王的批判。王逸更多地阐述了屈原的忠是奉献给楚国的。他指出在屈原看来,对无道君王的批判也是对国家的“忠”,如“相观民之计极”下注:“顾观桀纣之所以忘,足以观察万民忠佞之谋,穷其真伪也。”他对“憎远忠直而不肯近”、“群下好蔽忠正之士”、“使忠直之士蒙罪过也”等现象的批判,也就是对“忠”的赞扬。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稷为重君为轻”的前期儒家思想。

(5)就屈原的“忠”所涉及的对象而言,王逸认为绝对不仅仅是怀王,还包括襄王。比如在《离骚序》中有曰:“其子襄王,复用谗言,迁屈原于江南。”又,在《离骚》“世混浊而嫉贤兮,好蔽美而称恶”句下,王逸曰:“再言世混浊者,怀、襄二世不明,故群下好蔽忠正之士而举邪恶之人。”①关于这一点,可参见李庆《再谈王逸的〈招魂章句〉——论〈招魂序〉的文本兼答力之先生》一文。

总之,在王逸的《楚辞章句》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以“忠”为中心概念的解释和展开,可以看到“忠”的观念在整个屈原人格中所占位置越来越大的变化趋势。“忠”的内涵、“忠”的表述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可见“忠”的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王逸的注释是他所处的东汉时代观念的反映。

四、洪兴祖《补注》中所见的“忠”

再来探讨洪兴祖《补注》本中所见的《楚辞章句》中的“忠”。在此,仍选用中华书局标点本《楚辞补注》。

(一)洪兴祖《补注》中所见到的忠

洪兴祖的《楚辞章句补注》对王逸的《楚辞章句》,在文本上作了一定的考释,在内容上作了相当的补充和辨析,多有益于读者。但他的一些注释和王逸有明显的不同,如在《离骚》的序中,“离骚经”的注释中曰“古人言离骚,未有言经者,盖后世之士祖述其词,尊之为经耳,非屈原意也,逸说非也。”带有鲜明的自身阐释色彩。那么,洪兴祖的《补注》在关系到屈原的“忠”的概念注释中,又和王逸有哪些不同?又有些什么特点呢?

1.在《补注》中,“忠”成了洪兴祖关注的主要思想观念。这一点在《离骚后叙》的注解中明显地反映了出来。

在《离骚》中,如前文所述,屈原自己并没有使用“忠”字来表现自己的“内美”(用现在的话语,或可称之为内在品质、内在人格),而是在表现自己内美的各种因素中包含着“忠”的因素。到了班固所做的《序》中,“忠”的因素被凸现出来,称“屈原以忠信见疑”。在王逸的《章句》中,“忠信”等“盛德”也作为重要的品质被反复强调。然而,王逸并没有将“忠”作为屈原唯一的重要品质,也讲到了屈原的“德”和才,讲到他的孤独等等②可参照被称为王逸所作的《后叙》,又见其所作《九叹》。参见前引《楚辞补注》第47-49页,281页以降。。

在以后有关屈原和《离骚》的论说中,颜之推等指责屈原“露才扬己,显暴君过”,刘知几称“怀、襄不道,其恶存于《楚赋》”,也都带有他们各自时代的色彩③转引自洪兴祖《离骚后叙》的注文‘。参见前引《楚辞补注》第50页。。虽说他们多是站在儒家观念的立场上评论屈原或楚辞的“忠”尚有不到之处,但这同时也反映出他们都看到了《离骚》(或者说指整个楚辞)有着显现屈原之“才”、表现屈原之“己”的一面。他们虽然指责屈原表现的“忠”还不够完全,期待着更纯粹、更无我的“忠君”思想,但他们也并没有把楚辞只看成是“忠君”的颂歌。

洪兴祖则进一步提升了人臣忠君的调门。在《离骚后叙》的注释中,洪兴祖曰:“忠臣之用心,自尽其爱君之诚耳。”“屈原,楚国同姓也。为人臣者,三谏不从则去之,同姓无可去之义,有死而已。”“士见危致命。况同姓,兼恩与义,而可以不死乎?”“屈原虽死,犹不死也。后读之其文,知其人如贾生者亦鲜矣。”他把前人所认为的有着各个侧面的屈原的光彩,汇聚到了他的“志”上,集中到“人臣”为“忠”而死这一聚焦点上。

他还说:“使百世之下,闻其风者,虽流放废斥,犹知爱其君,眷眷而不忘,臣子之义尽矣。”这是宋代洪兴祖对屈原“忠”的阐释、对楚辞解释的关键所在。他注释中显现的屈原形象,和我们在楚辞和王逸《章句》中所见的抱着对国家前途的担忧、对昏君痛加批判,以及兼有显现个人品质的屈原,甚至还充满孤愤、带有想要离开现实世界去上下求索的屈原,显然是不相同了。

2.在使用的词语方面,《补注》有明显的特色或者说时代特点。

洪兴祖在注释“忠”和有关的文字时,当然也使用王逸的各种用词,但是对“忠信”的使用频率显然要少。此外,他还使用“中正”来阐述王逸所说的“嫉妒忠直”“君道不明”①《离骚》"路幽昧以险隘"注。参见前引《楚辞补注》第8页。。如“恐皇舆之败绩”下注:“皇舆宜安行于大中至正之道。”这里的“中正”、“大中至正之道”云云,乃是宋儒多用之语(见曾巩《书魏郑公传》。周敦颐《太极图说》:“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闻古有尧舜也者,其道大中至正,常行之道也。”)。这样的用词,反映了时代特征。

顺便说一下,《文选》的“五臣注”中多用“忠贤”、“贤良”等词语来解释“忠”,洪兴祖也沿袭“五臣注”用语。由此可见,五臣等《文选》的注释者,也同样是要阐发“忠”的观念的,尽管所用的词语不同,但他们并没有要删除“忠”的意图。所以,笔者以为,力之先生做出李善和五臣在注释中删除了王逸《招魂序》等处有关的“忠”词语的论断是缺乏根据的。

3.《楚辞章句补注》更多地强调了作为臣下个人对于“君王”的“忠”,而不是对昏聩君王的批判,不是对祖国的“忠”。如“惟夫党人之偷乐兮,路幽昧以险隘”,王逸注:“言己念彼谗人相与朋党,嫉妒忠直,苟且偷乐,不知君道不明,国将倾危,以及其身也。”而洪兴祖曰:“小人朋党,偷为逸乐,则中正之路塞矣。”王逸明确地指出的“君道”,即为君之道“不明”,而在洪兴祖那里则被抽象化为一般性的“中正之路”。显而易见,它对于君主的批判性相对减弱了。

又如“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王逸注:“言己所以怨恨怀王者,以其用心浩荡,骄敖放恣,无有思虑,终不省察万民善恶之心,故朱紫相乱,国将倾危也。”洪兴祖曰:“屈原于怀王,其犹《小弁》之怨乎?”前引孟子曰:“《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这一点和屈原自己所说的“世幽昧以昡曜兮,孰云察余之善恶?”以及王逸注“屈原答灵氛曰;当世之君,皆暗昧惑乱,不分善恶,谁当察我之善情而用之乎?是离去之意也”的差别,也是一目了然的。

再如“民好恶其不同兮,惟此党人其独异”,王逸注:“党,乡党,谓楚国也。言天下万民之所好恶,其性不同,此楚国尤独异也。”洪兴祖曰:“党,朋党,谓椒、兰之徒也。”显然,王逸是把整个楚国,当然包括前面一句说的“当世之君”在内的整个楚国都在内。而洪兴祖则只指奸佞之臣而不包括君王,不涉及君王。

可见,在《补注》中,对于君王的批判,屈原针对君主的批判锋芒,被掩没在了一般性的“正义”和对“朋党”、“小人”的批判中,这是宋代君权进一步强化的反映。

4.《补注》更多地强调了屈原和王族的关系,特别强调了和怀王的关系。如“世混浊而嫉贤兮,好蔽美而称恶”,王逸注:“再言世混浊者,怀、襄二世不明,故群下好蔽忠正之士而举邪恶之人。”洪兴祖曰:“屈原作此,在怀王之世耳。”又如“哲王又不寤”,王逸注:“言君处宫殿之中,其闺深远,忠言难通,指语不达。”洪兴祖曰:“怀王不明而曰哲王者,以明望之也。”王逸明明说的是“君”,洪兴祖则改成了“怀王”,他认为屈原对怀王还抱有期待。在这些注释中,可以看到,洪兴祖更强调屈原和“怀王”的关系,而不是像王逸那样,把屈原更明确地放在和怀王、襄王的关系中去考察。也就是说,洪兴祖认为屈原对于怀王这样的君主还抱有期望。这和王逸注释中多有所见的对楚王的批判,不仅程度上而且在解说此时屈原的根本态度上,有着明显不同。因而他的《补注》所显现出来的屈原的“忠”的内涵和表现形态,也就和王逸《章句》有所不同了。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情况,应当和南宋时代的社会状况、和洪兴祖一家在宋代所处的地位、和中国社会在宋代以后越来越强调的“忠君”思潮有关。关于这一点,闻一多等学者已经涉及②参见闻一多《闻一多全集》第5卷(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可再专门研究,这里就不展开了。可见,洪兴祖的阐释,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

(二)关于力之先生的《商兑》一文

1.力之先生在文章中引用了《离骚序》、注释和《文选集注》中的相关文字,在进行了对照的基础上,认为两者“除个别文字有异外,内容完全相同”,因而提出质问:“据此,能说这不是一样的‘强调’了‘忠’的观念,而在对君主的‘忠’诚中,又特别强调了对‘怀王’的个人关系吗?”

2.今传《章句》本是否比《文选集注》本多了“忠”的因素?《楚辞章句》本和《文选集注》本中所见的“忠”是否有所区别?这不能仅看《招魂》《离骚》等个别篇章,还要涉及楚辞其他部分,更广泛地说,要涉及楚辞流传中“忠”的观念的变化,这包括两个层面:其一,就文本而言,《文选集注》本和现今本《楚辞章句》,两者关于“忠”的记载是否有所不同?后者是否比前者多了“忠”的因素?笔者在《再谈王逸的〈招魂章句〉——论〈招魂序〉的文本兼答力之先生》一文中曾指出,现存《文选集注》本所见的王逸《序》和《章句》本所见者不同,和今传的《章句补注》本相比,有关“忠”的文字记载多有出入。其二,后世对于楚辞“忠”的观念的接受、理解和解读有没有变化?对此,笔者在本文中已经作了说明。

3.在笔者看来,上述的“问题”本不应成为问题。即使两种文本有关文字完全相同,唐代的李善或五臣和他们之前的王逸所强调的“忠”的观念自然是不同的,和他们之后数百年洪兴祖所强调的“忠”的观念也是不同的,这正如我们现在所说的“忠”和七八百年前洪兴祖等所说的“忠”肯定不同一样。也就是说,任何一句话、一个概念,即使字面完全一样,但随着说话人的语境的变化,其内涵自然也会发生变化。在历史的展开过程中,观念以及观念存在的社会背景也都在变化,同样一个思想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包含的内涵肯定也在变化。

作为记载反映各个时期观念的文本,有些历经沧桑依然如旧,但是阅读文本、接受思想内容的人则随时代变化而完全不同。所以,他们接受、解读出的答案当然也就不同。正因为时代和接受者的差异,文本才会在流传过程中出现有意或无意的变异。文本的变化和观念的变化在历史的展开过程中互为因果,这是思想文化史和文献研究的常识,就不再作更多的说明了。

I206.2

A

1000-2359(2010)04-0170-06

李庆(1948—),男,山东蓬莱人,日本国立金泽大学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教授,复旦大学古籍研究所、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典文献学、日本汉学、明清思想和文学的研究。

20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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