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字五种定义的适用性与局限性*

2010-08-15 00:42连登岗
关键词:文字学符号文字

连登岗

(南通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通 200219)

论文字五种定义的适用性与局限性*

连登岗

(南通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通 200219)

“文字”这个术语,蕴含着五种不同的概念:一、泛文字概念。文字是指所有的人为了用来帮助人们进行认识、记录、交际和管理的视觉符号。二、一般概念文字概念。文字是指代表语言的视觉书写符号。三、广文字概念。文字不仅包括一般的文字,而且包括书面语中那些不标音,只单纯表意的视觉图符。四、片面文字概念,文字是指字形。五、超文字概念。文字涵盖人类所有的认知、体验表达的方式乃至实践对象本身。这些不同的概念,各有各的产生背景,各有各的适用场合,在使用中,应该对它们明确界定,正确使用,避免概念混淆。

文字;定义;适用性;局限性

关于文字的定义,古今中外的众多学者做出了不同的界说。一般认为,文字具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狭义派认为,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广义派大致认为,人们用来传递信息的、表示一定意义的图画和符号,都可以称为文字。”。[1](P1)其实这是一种比较粗梳的划分,如果细致地划分,那么,“文字”大致有五种不同的定义:第一,文字是指人为的用来帮助人们进行认识、记录、交际和管理的各种视觉符号。这是在探讨文字起源时所提出的概念,这个概念是从视觉符号的角度对文字做出的界说,它强调的是文字的视觉性。其涵盖对象比较宽泛,我们称之为泛文字概念。第二,文字是指代表语言的视觉书写符号。这是从语言学的角度对文字所下的定义,它强调的是文字的语言功能。这是一般的语言文字学家所采取的概念,我们称之为一般概念。第三,文字不仅包括一般的文字,而且包括书面语中那些不表音,只单纯表意的视觉图符。这是从书面语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概念,它所称的文字比一般文字概念要广一些,我们称之为广义文字概念。第四,文字只包含字形。这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我国部分学者在区分文字与语言的界限时,对文字作出的界定,它强调的是文字的形与语言的音意的对立。由于这个概念只包含了文字的部分要素,所以我们称之为片面文字概念。第五,一些哲学家还赋予了“文字”这个名称涵盖认知主体与客体的内涵,这个概念是探讨哲学问题时借用了“文字”这个术语。它已经远远超出了语言文字学科所称“文字”的范围,所以,我们称之为超文字概念。这些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适用对象,也存在着各自的局限。

一、泛文字概念

(一)泛文字概念的内容

泛文字概念认为,文字包括人为的用来帮助人们进行认知、记忆、交流和事物管理的各种视觉符号。这种概念最早来自中国古代学者。许慎说:

“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箸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2](P314)

许慎这里主要是从起源的角度来谈论文字的,其中谈到的文字种类有:八卦卦象、绳结、书契、文、字、书,它们是处于不同阶段,具有不同形态的“文字”。

1、卦象。卦象是一种抽象的视觉符号,以阳爻与阴爻为基本元素构成的符号系统可以构成八卦,即乾、坤、坎、离、艮、震、巽、兑八种卦象,也可以重叠成六十四重卦,它们是用一些线条构成的图形符号,没有读音,也不表示任何具体的意义,而是如同代数符号那样的抽象符号。把卦象看作文字的一种,是历代许多学者的看法。孔安国《尚书序》:“古者伏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这里把八卦与书契看成同一事物,即都是文字。晋·潘岳:“粤有生民,伏羲始君。结绳阐化,八象成文。”①《文选·潘岳〈为贾谧作赠陆机〉》。《文选》六臣注:“八象 ,八卦也。言伏羲始为君,结绳阐化,后画八卦以成文字。”宋范仲淹《乾为金赋》:“八卦成文,百代为宪。”②《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北宋建隆至靖康·范文正集·别集》卷二。宋理宗《御制御书道统十三赞并序》:“八卦成文,三坟不传。”③《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都会郡县之属·咸淳临安志》卷十一。宋许洞《祭八神文》:“两仪设象,八卦成文。”④《四库全书·子部·兵家类·虎钤经》卷二十。清黄宗炎说:“是卦画者,文字之根原;文字者,卦画之支流也。八卦者,六书之指事象形;六十四卦者,六书之声意转借也。”⑤《四库全书·经部·易类·周易象辞·图学辩惑》。他还说:“陈图南曰,画即文字也。”。⑥《四库全书·经部·易类·周易象辞·周易寻门余论》卷下。清胡煦说:“试看文字之始,原止有伏羲四图。”⑦《四库全书·经部·易类·周易函书约存·周易函书别集》卷十一。近代学者,也有把八卦视为文字者。梁启超:“八卦是古代的象形文字却很可信。我们看‘坎’、‘离’二卦便知道。”[3](P881)刘师培说:“八卦为字之鼻祖,乾坤坎离之卦形,即天地水火之字形。”(《文学教科书》)”黄侃说:“八卦为有限之符号,文字则为无限之符号,以八卦为文字起源,似也。”[4](P1)

2、结绳。结绳就是用绳子打成结,这是一种记事方式。中国古代使用过结绳记事,但具体方法缺乏详细的记载,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九家易》说:“古者无文字,其有约誓之事,事大,大其绳;事小,小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各执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可以略见一斑。在国外,结绳记事的方式曾被许多国家的不同民族使用过,有的绳结甚至可以发挥书籍谱牒那样的作用。⑧参见摩尔根《古代社会》,林惠祥《文化人类学》等书。把绳子打成结,是一种实物,但更是一种视觉符号。许慎在叙述文字产生发展过程时说:“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显然,是把它也看作文字或文字的前身的。

3、书契。书契本指刻划在某些实物上的符号。⑨《周易·系辞下》:“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郑玄注:“书之于木,刻其侧为契,各持其一,后以相考合。”可见书契是先写后刻的符号。因之,刻有这种符号的实物亦谓之书契,也指契约之类的文书凭证。《周礼·地官·质人》:“掌稽市,制书契。”郑玄注:“书契,取予市场之券也。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也。”《周礼·天官·小宰》:“听取予以书契。”孙诒让正义:“凡以文书为要约,或书于符券,或载于簿书,并谓之书契。”书契即刻有符号的实物凭证。书契作为一种符号,具有表意记事功能,却没有读音,但是许慎仍然把它列为文字之一种。

4、文。文是对客观事物的形象描摹所得的图符,这个名称主要是从文字的起源的角度命名的。“文”,甲骨文、金文形体像人纹身的花纹,引申为一般的花纹、纹理等,后来用来指称文字,许慎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可见,把文字称为“文”,是从文字的起源的角度说的,它是人类对于客观事物的形象的摹写,因而称之为“文”。这种“文”起初仅是形义结合物,而当它一旦与语言的一定单位结合起来,就不仅有形,而且获得了确切的意义与读音。

5、字。字是以“文”为基础所繁衍出来的图符,这个名称主要是从发展的角度来给文字起的名称。“字”的本义是抚育小孩的意思,引申为孳乳,后来用来指称文字,许慎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可见,“字”的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是视觉符号与听觉符合的结合物:“形声相益”,即视觉图形与声音符号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它成了语言的符号。其次“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就是说,文字是不断地繁衍的。○10

6、书。书主要是从书写的角度来给文字命名的。许慎说:“箸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

八卦卦象、绳结、书契、文、字、书这些事物,用今天的语言文字学理论衡量,它们应该属于不同的种类:“文”与“字”可以算作文字,而八卦的卦象、绳结、书契等则很难算作文字,但是,它们却有一些共同的特点,这就是它们都是视觉符号,而且它们都是人们创造的用以帮助认知、记忆、交际和治理事物的工具。这是中国最早关于文字的界说,它是从文字起源与发展的角度来讨论问题的,其着眼点是文字的视觉性,没有把文字与非语言的视觉图符加以区分,因而可以看作泛文字的概念。

中国现代学者也有把一些非语言的视觉图符当作文字来研究的。例如,饶宗颐的《符号·初文·与字母——汉字树》在研究汉字的起源时,就是以一些原始的视觉图形符号为主要对象的。黄亚平研究汉字时,也把一些非语言的视觉图形符号列为对象,他说:“我们主张把汉字的研究纳入符号学的范围,

……我们只需要注视符号的表达手法和汉字符号体系的形成就行了。”[5](P51-51)所以,他的《汉字符号学》,不仅研究代表语言的符号,而且研究史前刻绘图形符号。

外国学者,也有持泛文字概念者,法国语言学家海然热说:“文字一词可以有多种理解。例如,旧石器时代前期描绘狩猎场面神话岩刻就可以说是一种文字。就其最通行的意义来说,文字可以理解为一种在某种可保存的依托上留下显示话语的痕迹的技术。”[6](P82)德国学者白瑞斯说:“当代西方学界对于‘文字’的理解,主要从口头语言的角度出发,首先把‘文字’看作是一种‘视觉交流系统’,书写在纸张或者其他可视性载体之上,其中也包括一些非语言性的符号,如道路交通的示意符号(Hunter1978)等。”[7]

(二)泛文字概念的适用范围及局限性

泛文字概念有其适用性。首先,在探讨文字的根本属性时,需要这个概念。文字最根本的属性在于它首先是一种视觉图形符号。如果取掉视觉图形,就无文字可言。泛文字概念抓住了这一点,它对于人们摆脱语言学文字观的局限,拓宽文字研究的视野,帮助人们从根本上理解文字无疑是有作用的。其次,泛文字的概念是文字发生学绕不过去的话题。因为,文字是视觉图形符号与听觉语音符号结合的产物,在文字产生之前,视觉图形符号就出现了,它们是文字的前身,○11○参见连登岗《汉字理论与实践》第9-10页,甘肃教育出版社2000年5月版。又见连登岗《关于汉字起因的再认识》,载向光忠主编《文字学论丛》第四辑。因而是研究文字起源时必须涉及的对象。白瑞斯说:“狭义的文字定义虽然在近几十年来越来越成为文字研究的中心概念,但很多研究者还是非常关注那些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视为文字的符号体系,比如中美洲米须特克人的‘文字’(表意性图符)。这方面的研究对于了解一种真正的文字系统的起源和发展过程是非常有意义的。”[7]倡导广义文字学研究的黄亚平说:“广义文字学是与狭义的文字研究相对的文字学研究,也是发生学意义上的以文字为核心的综合性研究。……广义文字学研究还应具有符号学的眼光。在文明发生期,文字是直接表情达意的符号。”[8]这种研究,就得涉及泛文字。再次,单纯的视觉图符,可以超越语言,起到表意、记载和交际的作用,白瑞斯说:“非语言性的符号系统也有它们的长处:正因为它们不受任何语言的限制,所以它们才能在国际上得到通用。”[7]

但是,这种概念未能划清一般的文字,即能够代表语言的视觉符号与非文字即一般的视觉符号的界限。对于一般文字与非文字总得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看这种符号是否与语言有关。一般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记录语言是它最重要的任务,这是文字这种事物本质性的特征之一,这一点必须得到确认,否则,就无从区分一般文字与非文字的区别——一旦消除了文字的语言要素,那么,这种符号就不再是文字,而是一般的或其他符号了。因而,泛文字概念,只能适用于一定的场合,而不是到处都适用的。

二、一般文字概念

(一)一般文字概念的内容

一般文字概念认为,文字是指代表语言的视觉书写符号,也就是说,文字必须能够代表语音,否则就不是文字,因为语言的根本要素就是语音。文字是代表语言的视觉书写符号,这是古今中外许多学者一贯的观点,因而是关于文字的一般的概念。

在西方,这一观点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柏拉图认为:“活生生的话语,它是更加本原的,而书面文字只不过是它的影象。”[9](P199)亚里士多德:“口语是心灵的经验的符号,书面语言是口语的符号。”[10](P55)18世纪法国学者卢梭说:“创造语言是为了言说,文字不过是言语的替补。……要通过言语来分析思想,通过文字来分析言语;语言通过约定俗成的符号来再现思想,文字以同样的方式再现言语。因此,文字技巧不过是思想的间接再现,至少在元音构成的语言中,即在我们使用的独一无二的语言中就是如此。”[11]瑞典语言学家索绪尔说:“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存在的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12转引自潘文国《字本位与汉语研究》第26页,华东师范大学2002年11月版。](P357)美国语言学布龙菲尔德说:“在语言学家看来,除去某些细微的枝节以外,文字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设计,就好像利用录音机一样,借以保存了过去语言的某些特点供给我们观察。”[13](P42-44)文字是语言的符号,即是说,文字是语言的代表。

在中国,从唐代开始,也出现了类似观点。唐孔颖达:“言者义之声,书者言之记。”(《尚书正义·序》宋·戴侗说:“夫文生于声者也,有声而后形之以文。

……夫文,声之象也。声,气之鸣也。有其气,则有其声。有其声,则有其文。……凡六书,皆以形人声而已矣。”[14P10-15]清钱塘《与王无言书》:“文者,所以饰声也;声者,所以达意也。声在文之先,意在声之先,至制为文,则声具而意显。”[15](P339)程瑶田:“声随形命,字依声立,屡变其物而不易其名,屡易其文而弗离其声。”[16]陈澧《说文声表》序:“上古之世,未有文字,人之语言,以声达意。声者肖乎意而生者。文字既作,义与声皆附焉。”[17]黄承吉:“盖语原自性生,而字本从言起。”[18](P77)

现代中国学者,多把文字看作语言的符号。魏建功:“留形的符号本是把留声的符号由嘴里写到纸上已。所以文字原本是将语言记到纸上的东西。文字简直是符号的符号。”○12梁东汉说:“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体系。”[19](P3)高名凯、石安石:“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的系统,是最重要的辅助与扩大语言的实际作用的工具。”[20](P185)王振昆:“文字是记录

○1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是把语言的听觉符号变为视觉的书写符号。”[21](P262)胡明扬:“文字是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22](P240)黄伯荣、廖序东:“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是最重要的辅助性交际工具。”[23](P162)徐通锵:“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不管文字的形体如何变化,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这种性质是不会改变的。”[24](P372-373)裘锡圭采用“狭义派”的文字概念,即:“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1](P3)王宁:“汉字是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25](P1)一些权威性工具书,如《现代汉语词典》、《大辞海》等对于“文字”也做出了诸如此类的解释。

把文字定义为语言的符号,这就把一些非语言的视觉符号排除在文字之外了。从这个定义出发,按照文字所含的构成成分,则所有个体文字可以分为两类:1.包含形音义三种成分的视觉符号:例如汉字。2.包含形和音二种成分的视觉符号:例如拼音文字。

汉字是包含形音义三种成分的视觉符号,这是历代学者一致的意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坤》字注:“故文字之始作也,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音必先乎形。”《广雅疏证序》:“圣人之制字,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学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义。”他还说:“谊兼字义、字形、字音而言。”(《说文解字·叙》“厥谊不昭”“谊”字注。)黄侃:“小学分形、音、义三部。晁公武曰:‘文字之学,凡有三:其一、体制,谓点画有纵横曲直之殊;其二、训诂,谓称谓有古今雅俗之异;其三、音韵,谓呼吸有清浊高下之不同’自注《郡斋读书志》案三者虽分,其实同依一体:视而可察者,形也;闻而可知者,声也;思而可得者,义也。”[4](P93)王力先生说:“汉字有字形、字音和字义。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的。”[26](P62)高明凯:“无论哪种文字,都是以不同的形体去记录语言中的各个成分(即记录它的发音和意义)的,因而任何文字都具有字形、字音和字义三个方面。”[20](P185)此外,刘伶等人主编的《语言学概要》,徐通锵的《基础语言学教程》也都持这种说法。拼音文字,不论是音素文字还是音节文字,都是标音符号,都只包含形与音两种成分,此乃常识,无庸赘述。总起来看,诚如吕叔湘所,说世界上的文字:“汉字以外的文字都是形和音的结合,只有汉字是形、音、义三结合。” ○13[27](P142)

一些外国学者,也认为只有与语言联系起来、能够代表语言的视觉符号才是文字。伊斯特林介绍到,俄国有些专家认为“所谓文字不应该是任何一种借助图形符号或图形来表达言语的方式,只有反映语言形式的表达法才可称之为文字。例如,根据N.M季亚诺夫的意见:‘真正的文字之产生在这样的场合:言语中的每个词和词与词之间的全部语法关系用图形符号表现出来,从而不仅再现信息的意思,而且再现其逐字逐句的内容。’另外一些作者走得更远,它们只承认那些不仅反映把信息切分为词与词之间的语法关系,而且反映语音的图形符号体系才是‘真正的文字’。”[28](p9)德国学者白瑞斯说:“当代西方学界对于‘文字’的理解,主要从口头语言的角度出发,……为了确立一个更加精确的文字定义,人们在认定一个交流系统的同时,也把它和一定的自然语言联系在一起,只有二者兼备才可算作‘文字’。这样就可以把国际通用的交通标志排除在外,从而使文字的定义比较容易把握。虽然交通标志也是一个相互区别、自成体系的符号系统,而且它们也是视觉性的,并被书写在坚固的载体之上,但它们与语言没有直接的关联,所以不能被看作文字。”[7]

综上所述,可见这种概念对文字的界定,标准的关键在于是否表音:能够表音,就是文字,不能表音,就不是文字。其中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所谓表意文字,汉字是其代表,它具有形音义三要素;一种是所谓表音文字,它是形音的统一体。

(二)一般文字概念的适用范围及局限性

一般文字的概念是从语言的角度出发对文字作出的界说。这种概念对于语言学是必要的,因为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文字是语言的书面载体,它在书面中代表语言,而所有语言都是有声音的,没有语音就不会有语言,因此,在书面语言中,要能代表语言,就必须表音,如果不能表音就无法代表语言。可见,这一概念对于语言学是很适合的。这个概念对于一般文字学也是适用的,虽然严格地说来,文字是一种多功能的符号,但是,其主要功能却是记录和代表语言,○14因而,大多数文字学家,对于文字也采用了它的一般概念。

然而,这个概念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这就是,它只肯定了文字的语言属性,而忽略了文字的其他属性,○15因而在某些场合,例如在探讨文字起源、文字的视觉效果、文字艺术、字形结构等问题时,这个定义就显得不敷使用了。

三、广文字概念

(一)广文字概念的内容

广文字概念认为,文字不仅包括书面语中代表语言的符号,而且还包括仅能表意不能表音的视觉符号。这个概念包含了一般文字概念所不包含的书面语言中那些不表音的表意符号,我们称之为“广文字概念”。黄亚平早在2004年就提出了“广义文字学”的概念,其“广义文字”大致与本文的“泛文字”相当。本文的“广文字”概念主要是从前苏联著名文字学家伊斯特林的论述中提取的。

伊斯特林说:“对文字可以下这样的定义:它是有声语言的补充性交际手段,这种手段在语言的基础上产生,主要用来把语言传到远处、长久保持,并且借助图形符号或形象来表现;通常这些符号或形象表达某种言语要素——一个个最简单的信息、单词、词素、音节或音素。”[28](P9)从这个定义出发,伊斯特林不仅把能够表音的视觉图形符号列入文字,而且把一些没有表音功能,仅有单纯的表意功能的视觉图形符号,例如他所说的“图画字”、“古代约定符号”、“定义符号”等也纳入文字的范畴。文字还包括“现代的符号”,即“书写符号的特殊书写形式——数目字、科学符号、标点符号等等。”[28](P3)这类不表音,只表义的符号有着自己的特点,在现代交际中有着广泛的用途:“由于意词字符号的容量较大和具有各民族间通用的性质,所以它们在现代科学中也广泛使用:例如,数学符号、化学符号以及其它科学符号从起源上都是表词字符号(确切些说是术语符号)。”[28](P504)“随着科学符号变为概念符号——表意字,还产生了一个重要特点。与历史上的表词文字的符号(例如古代汉字、古代苏美尔文字等)不同,科学符号表达的话语远不是经常反映词的句法顺序和把言语分成一个个词的情形。这里具有重大意义的是:所有历史上的表词文字体系是在某一个语言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通常它们用来表达该语言;相反,科学符号体系具有国际性,它们不与某一个固定的言语相联系。”[28](P12-13)

按照一般逻辑,如果把文字界定为语言的符号,那么,文字就首先应该能够表音,如果不表音,就不能称为文字,因为语言就是以语音为载体的。但是,伊斯特林却作出了似乎违背逻辑的处理,这是与他对文字的作用的看法分不开的,他说:“文字与有声语言不同,它经常使用图形符号和图像,不是通过听觉而是通过视觉被接受的。”[28](P11)“在保持把文字理解为起源上补充有声语言的交际手段的同时,特别强调,在现代人们生活中,文字所起的作用,较之有声语言,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现代人借助文字所获得的信息比借助言语要多得多;词的书写形式现在几乎成为如同词的语音形式一样体现概念的物质外壳。根据这一情况,对科学符号的理解也作了一些改变:这些科学符号从起源上说被解释为‘术语符号’,但按其用法则解释为表意符号。”[28](P6)伊斯特林这样做,也与文字的发展有关,他说:“一般说来,如果科学符号的创制是为了在字形上表达已存在的科学术语,那么到后来随着符号的愈来愈频繁的使用,就在最初的‘概念——术语——书写符号’式联系的基础上,形成并固定第二性的、派生的‘概念——书写形式’式的联系。而结果,例如,在进行数学计算或者化学变化时,科学符号通常没有词语的形式和概念,而成为独立的物质承担者,体现直接同本身相联系的科学的、概念的内涵。因此,就起源而言,科学符号是‘术语书写符号’,即科学术语的书写符号。由于频繁使用这些符号大的结果,他们变成为‘表意符号’,即直接与概念相联系的符号。”[28](P12-13)另外,这样做,还有技术上的考虑。他说:“所有表达信息的方式,用来记录信息的图型符号和图形,虽然反映语言形式不充分,如果它们不归之于文字,那么它们应归于哪种现象的范畴呢?”[28](P12)

(二)广文字概念的适用范围及局限性

广文字的概念在书面语言中是适用的。因为,书面语尽管是自然语言的代表,但是它毕竟与自然语言有所不同。这就是,它自身本质上是一种视觉符号系统,这种视觉符号系统,除了代表语言而外,还可直接表义。也就是说,它可以是形义的结合物,中间可以不要语音。例如,伊斯特林提到的“数目字、科学符号、标点符号等等”,还有近年来泛滥的字母词、火星文(网络文字)等等,它们没有读音,不是完整的文字,但是都起着书面交际的作用。就这个意义而言,把它们看作文字不无道理。

然而,所谓纯表义文字,毕竟不能表音,从语言学的角度看,它还不是完整的文字。从交际功能看,它在书面语言中,属于一种辅助性的交际符号,而不是书面交际符号的主体。因此广义文字概念的使用,也得划定一个范围。

四、片面文字的概念

(一)片面文字概念的内容

片面文字概念认为,文字只是字形。这个理论发端于唐兰先生。他于1934年在其所著的《古文字学导论》中提出,文字学应该脱离训诂学、音韵学而独立。后来,他在《中国文字学》中明确指出,文字学只包括字形。唐兰先生先对“字”和“语”(即“词”)作了区分,他说:“‘字’是书写的,一个中国字,是一个方块,也只代表一个音节。而‘语’是语言的,在语言里是一个不可分析的单位。”[29](P26)把字和词分开,这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二者本属不同的事物。把文字与语言分开,标志着文字学的独立。唐兰先生进一步推论:“文字学本来就是字形学,不应该包括训诂和声韵。一个字的音和义虽然和字形有关系,但在本质上,它们是从属于语言的。严格说起来,字义是语义的一部分,字音是语音的一部分,语义和语音是应该属于语言学的。”[29](P6)这就是说,文字只包含字形。王凤阳发挥了唐兰的这个观点,他说:“科学的文字学的建立的基础之一就是分清字与词的区别,物归原主,把被字篡夺来的‘音’和‘义’,归还给音义的结合物的词,仅仅把记词的字形留下作为文字学的专门研究对象。”[30](P31)朱振家说:“汉字是记录汉语的,是写汉语词的。从科学意义上说,汉字自身没有音和义,它的音、义是所写词赋予的。”[31](P2)按照这种观点,所谓字,就是去掉音义的字形。我们说,一个完整的字应该是形音义或者形义的结合物,而字形只是文字的一部分,不是它的全部。如果把字形当作文字,那就是以偏概全了。由于这种定义把文字的部分当作文字的整体,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所以我们称之为“片面文字概念”。

(二)片面文字概念的适用范围及局限性

片面文字概念突出了文字的主体——字形,因而它对于一些以字形为主的分支文字学还是适用的,例如,书写学与书法学,大体上是一种字形学,它主要研究字形的结构、体态等等,而对于字音字义则不去专门考察。字形学,一般研究的是字形的发展、演变;造型、结构等等。在这些学科中,片面文字的概念大致是适用的。片面文字学对于一般文字的概念是一种桥枉,但是矫枉却有些过正,这就是它忽略了文字的语言性,因而,把这个概念用于一般的语言文字学中则是不适用的,因为一般的语言文学学所研究的文字是包含形、音、义三种成分的视觉符号。

五、超文字概念

(一)超文字的概念的内容

超文字概念给“文字”这个术语赋予了新的内容,它包含了世间所有有形象的事物。明黄道周说:“圣人以天地观身,以事业观天地作用,看宇宙间万物四时,只是两部《诗》、《春秋》耳。凡世间有形象者,都是吾身文字;有文字者,都是吾身文字注脚。”○16清黄宗羲《明儒学案》采录了这种说法。○17这里“文字”指“世间凡有形象者”,那么,它就是人们认知、体验、实践的客体了。而这个文字又是“吾身文字”,那么,它又是认知、体验、实践的主体了。可见这个“文字”涵盖了主客体双方,它已经远远超出了语言文字学所用的基本概念,它不再是原来意义的文字了,因此,我们称之为“超文字概念”。

无独有偶,在黄道周四百多年之后,西方也有人提出了类似的观点。著名哲学家,法国的德理达说:“通过一种难以觉察的必然性,文字概念正在超越语言的范围,它不再表示一般语言的特殊形式、派生形式、附属形式(不管人们把它理解为交往、关系、表达、涵义、观念,还是理解为思维的构造等等),它不再表示表层,不再表示一种主要能指的不一致的复制品,不再表示能指的能指,文字概念开始超出语言的范围。从任何意义上说,‘文字’一词都包含语言。”[32](P8)当然,他这里所用的“文字”的概念,与一般语言学家不同:“如此认定文字概念超越并包含语言概念,当然以语言和文字的确切定义为前提。……现在我们往往用‘文字’来表示这些东西:不仅表示书面铭文(inscription)或表意文字的物质形态,而且表示指使它成为可能的东西的总体;并且,它超越了能指方面,而表示所指方面本身。因此,我们用‘文字’来表示所有产生一般铭文的东西,不管它是否是书面的东西,即使它在空间里的分布外在于言语顺序,也是如此:它不仅包括电影、舞蹈,而且包括绘画、音乐、雕塑等等‘文字’。”[32](P10-12)文字“可以指竞技文字”、“军事和政治文字”、“所有这些不仅旨在描述与这些活动发生次要联系的符号系统,而且旨在这些活动本身的本质和内容。”他认为,信息过程、控制过程的领域“也是文字的领域”。“甚至在被确定为人(具有人的一切显著特征以及它们包含的整个意指系统)或非人的特点之前,书写语言或书写符号就是这样的因素,是一种并不单纯的因素。不管把这种因素理解为媒介,还是理解为不可还原的原子,它始终是一般原始综合的因素,它属于人们不能在形式而上学的对立系统中之内加以确定的东西,属于人们不应当称之为一般经验,甚至称之为一般意义的起源的东西。”[32](P10-12)显然,这里的“文字”,不仅超越了一般的文字界限,而且超越了语言的所谓“能指”与“所指”的界限,它甚至涵盖了人类的一切认识、体验、表达形式与过程乃至人类实践的对象。这个定义远远超越了语言文字学所说的“文字”的范围,也属于“超文字概念。”

(二)超文字概念的适用范围及局限性

其实超文字概念只是哲学家们借用了“文字”之名而提出的一个哲学概念,它与语言文字学科中的“文字”并无多大关系,所以,它一般只适用于哲学。此外,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学者用德里达关于“文字”的论述,来作讨论语言文字学领域的文字时的论据,多属望文生义,把实际上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混用,自觉不自觉地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综上所述,“文字”这个术语,实际上蕴含着五种不同的概念:第一,泛文字概念。文字是指所有的人为的用来帮助人们进行认识、记录、交际和管理的视觉符号。第二,一般概念文字概念。文字是指代表语言的视觉书写符号。这是从语言学的角度对文字所下的定义,也是一般的语言文字学家所采取的概念。第三,广文字概念。文字不仅包括一般的文字,而且包括书面语中那些不标音,只单纯表意的视觉图符。第四,片面文字概念,文字是指字形。第五,超文字概念。文字涵盖人类所有的认知、体验表达的方式乃至实践对象本身。这些不同的概念,各有各的产生背景,各有各的适用场合,在使用中,应该对它们明确界定,正确使用,避免概念混淆,纠缠不清。

说到底,文字是人类创制的一种符号,它的形式与功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人们的认识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因而,关于文字定义的讨论,还得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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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terminologyCharacterhas five different definitions:First,it is an extensive character concept.Character is all the visual symbols made to help people to recognize,record,communicate and manage things.Second,it is a universal concept.Character is a visual writing symbol which represents language.Third,it is a wide concept of Character.Character includes not only common character,but also the visual icons in written language.Fourth,it is a unilateral character concept,and character is just grapheme.Fifth,it is an extra-character concept.Character contains all the expressive ways of human cognitions,experiences and the objects of practice.And of these different concepts,each has its original background and fit situation,so we should make clear their definitions and use them correctly.

Key words:Character;Definition;Applicability;Limitations

责任编辑:周延云

The Applicability and Limitations of Characters’Five Definitions

Lian Denggang
(Chinese Department of Nantong University,Nantong 200219,Jiangsu,China)

H02

A

1672-335X(2010)01-0081-08

2009-09-24

连登岗(1951- ),男,甘肃华池人,南通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文字学、汉语词汇及文化语言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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