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我国未成年人道德需要存在的偏差及校正

2010-04-04 09:41黄明理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0年12期
关键词:公德道德教育道德

周 晶,黄明理

(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科学系,南京 211170;2.河海大学 哲学系,南京 210098)

道德需要是人们基于道德于人生存和发展的意义的认识而产生的对于一定的道德环境、道德规范、道德行为和自觉完善自我道德人格的心理意愿。需要是行为的根本动因,道德需要是人的道德实践的内在动力,道德建设的成就大小取决于人们对道德的需要程度。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从社会视角看,未成年人的道德需要状况,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从个人的视角看,未成年人道德需要状况决定着他们未来事业与幸福。总体上看,我国当代未成年人道德需要状况是好的,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同样令人担忧,未成年人道德需要或被严重忽视,或被空洞的道德灌输所困惑,正视未成年人道德需要存在的问题是完善对其科学教育和促进其道德品质提升的前提。

一、未成年人道德需要存在的偏差

早在改革开放前就有“身体不好是废品,学习不好是次品,品德不好是危险品”的警示,这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合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可是,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制造“危险品”的现象不仅未能杜绝,反而有越演越烈之虞。2004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从学生到家长直至各级教育领导,都被考试压弯了腰,兼之世俗工具理性恶性膨胀之影响,教育者无暇关注未成年人的道德问题。

诚如《意见》所说:“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是当代中国未成年人精神世界的主流。”然而,未成年人道德需要存在一些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不足或瑕疵。

第一,缺乏理想或理想过于世俗而缺乏崇高性。人的成就与其道德理想的崇高程度和道德需要的强烈程度成正比关系,所谓境界决定眼界,境界愈崇高,眼界就愈开阔,事业追求愈远大。可是,有不少未成年人要么得过且过,缺乏“仰望星空”的远大理想;要么就很功利很世俗,缺乏精神超越性。

一些未成年人在对待自我和价值观选择上,重享受、轻付出;重眼前、轻未来;重物质、轻精神。艰苦奋斗、积极进取的精神和毅力极为缺乏,倒退性的道德信仰危机、理想失落在他们身上有不同程度地表现。

第二,自我中心主义较为严重。自我中心主义是个人主义的自发形态和源流,它在未成年人身上表现为处理自我与他人关系时,轻则缺乏对他人需要的理解能力,缺乏尊重和满足他人需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重则一味向他人索取而不知回报,寄生性强。

未成年人在处理个人与社会集体利益关系时轻公益重私利,它突出地表现在:一是公德意识淡薄,如不爱护公共财物,环保意识不强,规则意识淡漠;二是民族情感淡化,对国情了解甚少,民族自尊心、自爱心和民族的忧患意识、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

第三,受挫力较差,由此导致未成年人道德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市场经济带来的竞争气氛自上幼儿园时起就已经开始了,如果某个孩子学习成绩一直处于后位状态,他必然灰心丧气,从小就将自己定格为无能的失败者,失去了对未来的信心;而一个学业优秀的孩子,当他进入更优秀的群体后,同样难免产生失落感,在他们看来,不是第一就意味着失败。他们对竞争的心态是既爱又恨,爱的是,有了竞争才有自己出人头地的机会;恨的是,也正是因为有了竞争,才使自己产生危机感和失败感。一旦他们在竞争中受挫(其显象表现是成绩不佳而被批评),就会垂头丧气,甚至走极端(如伤害比自己优秀的同学、寻短见等)。

二、未成年人道德需要偏差产生的原因

由于未成年人是被教育者,他们处于客体的、被塑造的地位,所以,未成年人身上的道德问题与其说是他们自身的问题,不如说是我们的大环境和教育者的教育思想观、教育方式的问题。

第一,社会不良的道德氛围是导致未成年人道德需要偏差形成的社会环境。正如《意见》所指出的:“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活动有所蔓延”。在人类整个道德体系中,诚信是道德之基和为人之本,因此,所有道德危机中,诚信危机对内在道德律尤其是人格的摧毁是毁灭性的。

在诚信成为稀缺资源的大环境中,很难让未成年人信奉真诚;而整个社会如果一旦失却了诚信的根基,基于其上的其它道德要求便无从谈起。此外,一些成年人价值观被严重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官能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绝。这些不良道德现象对于缺乏鉴别力、批判力和特别具有模仿力的未成年人的消极影响力异常巨大。

第二,学校教育理念的扭曲是导致未成年人道德需要偏差形成的不良土壤。中国当代的教育存在着理想与现实的严重分裂,理论上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蜕变为实践中唯分数决定论。除考试分数外,其它重要的品质要素常被边缘化,甚至被轻视和藐视。自幼儿园到高中唯分数论的评价标准一是扼杀了多样化的人才成长;二是导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家长之间的恶性竞争;三是使受教育者对分数产生厌恶与恐惧。教育理念在实践中扭曲的直接原因是教育资源的稀缺和由此带来的教育资源的垄断和分配不公。

第三,父母的眼界不够开阔与境界较为低俗是未成年人道德需要偏差形成的直接原因。未成年人自我中心和唯我独尊心态的形成主要是父母教育理念的偏差,他们把爱护与严格教育对立起来,缺乏原则的爱护就是在溺爱和放纵的缺点。中国父母向来被尊为“伟大的父母”,似乎“伟大”的父母永远是义务的主体,孩子永远是权利的主体。殊不知,这种权利与义务的长期分离,必然在不自觉中养成孩子任性、自私的品德缺陷;同时也不利于培养父母与子女之间正常的道德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品质缺陷已经逐渐积淀为文化价值理念而影响其未来生活,如,到了大学阶段,有同学居然把自由理解为“主体的放纵”。显然,这不是从任何著作中能够找到的界定,而是其在未成年时代家庭生活的真实体验。在家庭生活中,独生子女们又有多少不是过着以自我为中心和任性放纵的生活呢?

影响未成年人道德心理健康之源是家长的道德心理,以及家长们是否重视孩子的道德心理健康之教育。综观当今家长对孩子关心最多的是什么?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家长和孩子除了从好成绩中能够获得一点可怜的快乐外几乎没有别的快乐之源;除了孩子考试成绩不好带来的痛苦外似乎没有别的痛苦。我们很少真正以实际行动关心过孩子的道德心理发育状态。如果家长能够深刻反思,不难发现,有时我们家长自己的心理都不够健康。《扬子晚报》2001年6月29日报道了一个父亲的自述:他问儿子在幼儿园的表现,儿子自豪地说:“优!什么都是优!”他又问:“别的小朋友呢?”儿子更神气活现地回答说:“全都是优!”他一下子兴致大减,随口不屑道:“嗨,我以为就你自己是优呢。”儿子顿感迷惘不解,而他于刹那感到成人的罪孽。在孩子的幼小心灵里,大家都好,人人都好,当然要比自己一个人独好更值得高兴。可是在孩子父亲潜在的心理逻辑里,只有他儿子一个好,别的孩子都不好,才是最希望听到的消息。这个逻辑放大了,就是见不得别人好,别人的不好,才是自己愿意见到的。

三、培养未成年人健康的道德需要的路径

第一,培养专家型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马克思说过:“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1]9道德之理的彻底性就表现在要能够透彻地阐明善恶之行与人的福祸之间的必然联系。当今的道德教育理念和现实的主要不足有两个方面,其一,道德要求太高,务虚不务实。简单照搬革命时期的革命道德进行圣化教育,而不是生活道德教育,道德要求严重脱离实际,用政治型高道德标准来规范日常生活,产生的是道德焦虑和伪善;同时也容易产生严重的道德不平等:一些老实人专尽义务,一些投机者专享权利。二是忽视个体道德动力理论研究,如道德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没能让人们从小就牢固地确立“善恶报应”之信仰。道德教育要从未成年人抓起,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的道德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要求已经初步形成,但要把抽象的道德变为生动的生活实践决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所能解决的,需要教育者能够将道德精神化为自己的信仰,并善于将理论的深刻性和实践的生动性有机结合,即化理论为方法、化抽象为生动的道德生活实践,最终化理论为德性。

第二,培植感恩心理和报恩情怀。这既是善恶因果律的客观要求,又是心理学中的累积效应规律的要求——人们总是乐意重复那些能够立即带来愉快感觉的行为。知恩图报是为人之基石,最需要感激的是养育自己而无怨无悔和不求回报的父母亲人。因此,孝亲意识应当是当前道德教育的起点和基石。父母应当自觉地树立道德榜样的作用。

第三,树立公德理念。道德是有其显明层次性的,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渐进式推进是道德教育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国传统的道德教育是由高到低呈倒金字塔式的:对幼儿园小朋友进行以大公无私为特点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对中学生进行公私兼顾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而对大学生则进行以遵守基本规则为特点的公德教育。儿童是受保护的弱势对象,教育者却鼓励他去救人、去见义勇为,这不是道德而是不人道。儿童是缺乏辨别能力的群体,可是,我们教育他要对人无条件地富有爱心、热情助人,到最后却可能是招致善良被利用的恶果。中国是一个私德极其发达、公德极端缺乏的民族。而公德是社会道德的基石,是现代人文明素质展现的窗口。在公德方面,我们不存在道德滑坡,而是原来就在坡下,因为中国真正城市化的进程仅有三四十年的时间,并没有公共生活的长期经验积累,公德信仰缺乏是自然的事,因此,要历史地看我国的公德现状。因此,加强公德建设应当成为中小学德育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家长必须补上的一门必修课。

第四,培养未成年人的大幸福观。幸福是人生的目标,但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对此却未必有正确的认知。幸福不只是索取,也不只是成功和顺利,在激烈的竞争时代,教育未成年人树立大幸福观,是其增强受挫力、热爱生活和追求高尚道德的精神前提。所谓大幸福观,它包含以下内容:一是把苦难、挫折等不快乐的经验体验纳入幸福的构成要素中来。这就是要树立自觉的苦难意识,不经苦难,就不知道什么是幸福;要善于总结造成苦难的真正原因进而避免重犯同样的错误。有了自觉的苦难意识,我们就有了承受挫折与失败的能力,就能够在苦难面前不低头不灰心,并通过自己积极的努力把苦难转为走向成功的阶梯。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有时苦难也是一种财富!

二是把道德精神作为幸福的重要内容。人的追求是开放的和丰富的,需要的是人性丰富的证明和表征。无数事实证明,人只有超越个人幸福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这就是幸福的辩证法。道德是人类生存的智慧,它并不是其表面上所呈现出的利他和损己,道德的付出本质上损眼前利益保住长远利益、牺牲眼前幸福保护长远幸福。道德不仅是人们获得幸福的重要手段,更是人们获得可持续幸福的核心内容。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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