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鹰 郭志涛
(河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郑州 450052)
高质量的教学需要一个完整、高效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教学水平的提高需要质量管理与质量监控这2个互为依托的管理模块,教学督导是高校教学质量管理的常用手段。随着高校近年来的扩招,生源质量、专业和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形式和手段等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传统的校级教学督导在保障教学质量方面已不适应高校规模化发展的需要。因此,分设校级和院级两级教学督导已成为众多高校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迫切需要。
院级教学督导工作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环节,在监控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提高教学工作水平、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保障教学质量等方面起着日益显著的作用。但是,由于高校院级教学督导受成立时间、工作环境、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作用的发挥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院级教学督导是指高校中学院级别的教学督导团队对学院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是人员组织系统、标准规范系统、工作机制的复合体;其基本职能是督管、督学、督教和督察,工作的客体是学院的全部教学过程,工作的依据是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为了厘清院级教学督导的角色和责任,笔者对校级教学督导与院级教学督导的特性进行了进一步的比较分析。
首先,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的目标都是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提高大学的教育质量;其次,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的建立都是依据学校统一的相关规章制度;第三,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采用的督导方法有相同之处,都是通过“听”“看”“评”“析”等具体手段实现对教学质量和水平的监督。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的不同之处包括以下方面:
1.从定位的角度来看,校级教学督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全校的教学水平,而院级教学督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学院的教学质量。
2.从影响范围来看,校级教学督导不仅能影响到教学人员,而且对教务处、学工部等学校职能部门也有较大的影响力;而院级教学督导更多的着眼于本院教师的教学水平,一般不对教学和学生管理职能部门进行评价。
3.从评价范围和程度来看,院级教学督导的专业性较强,在评价教学水平高低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教学内容方面考察教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从而保证学生学有所用,这是校级教学督导无法替代的。
4.从督促和激励的角度来看,院级教学督导更加具有亲和性,因为督导者与被督导者处于同一个学院且专业相近,所以被督导教师更加容易接受来自院级督导者的观点;反之,由于校级督导者与被督导者平时见面机会甚少,且在专业上容易有较大的差异,所以易使被督导者产生抵触心理。
5.从采集、分析信息和建言的角度来看,由于院级教学督导者长期处于教学一线,更加了解本学院存在的教学问题和症结所在,所以提出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更加具有可行性,这也是校级督导难以比及的。
6.从行为和态度示范的角度来看,被督导者更容易被身边那些教学阅历丰富、教学水平高的长者(校级督导者)所同化,在教学督导过程中被督导者有更多的机会在教学、科研方面向他们取经,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对提高被督导者的教学水平十分重要。而这一点是院级教学督导所无法做到的。
在总结学院督导专家的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高校教育的本质,借鉴高等教育的相关理论,笔者认为院级教学督导的角色与责任应包括以下方面。
高等教育的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各个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高等学校的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独特的知识技能体系,其教学的专业性体现在3个方面:首先是专业理论知识,教师必须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并能够把握学科的方向和前沿问题;第二是学科素养,这是通过教师的学科观念、学科意识、思维方式等反映出来的基本素质;第三是学科能力,包括学科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在教学督导过程中,概念的准确性、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内容的前沿性是监控的重点,教师所表现出的学科素养、学科能力是督导的核心。这就要求院级教学督导人员必须是学科专业知识深厚、教学研究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专业相通或相近是院级教学督导的特点和优势[1]。院级教学督导人员的专业修养和专业教学经验使其对课程教学的专业内涵以及教师在教学中所表现出的专业素养有足够的敏感,能够准确做出有说服力的评价和判断。
学校和学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分别负责协调、组织、运作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校级教学督导组对院级教学督导组在工作上有指导关系,但不具有上下级领导关系。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专家分别由学校与各院系聘请和管理,并按各自的方式开展工作、行使职能。院级教学督导组的工作重点是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指导评价;校级教学督导人员一般来自不同的学科和专业,对课堂教学的专业水平进行指导评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所以教学督导的主要内容集中在教师的板书、教学用语、教态以及教学程序等方面。因此,院级教学督导是校级教学督导的辅助和补充者。两级教学督导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的咨询、参谋作用和院系教学督导专家在学科专业针对性方面的优势,从而促进院级教学督导工作与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的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各院系的自我监控职能,逐步形成学校与各院系齐抓共管、各有侧重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局面。
一般来讲,院级教学督导最基本的工作包括随机或抽样听课、对教学秩序的调查、对青年教师的培训、组织教学观摩活动,以及对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展开调研。其中,听课是院级教学督导的主要工作内容,督导人员要在课程内容、教师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辅助手段的应用、学生的现场反应等方面进行重点观察和记录。在教学督导过程中,院级教学督导人员应是积极的提问者和批评者,通过询问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和教学构思,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指正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消除教学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使被评估者认清自己的状态、在教学中的地位以及与教学目标的距离,并产生主动向目标靠近的动力。
同时,教学督导人员的批评和指正必须是客观的,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能带有任何偏见,不能掺杂个人的感情因素,也不能把主观意识强加于人;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对被督导教师的教学状态给与全面、真实的评价,一切用事实、数据说话。
只有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才能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效,实现教学督导工作的价值。因此,院级教学督导要处理好教学督导组与教师群体之间的关系。教学督导组应淡化“督”的角色意识,强化“导”的观念,把重点放在帮助教师改进课程教学上[2]。
大学学术自由的传统以及教师对课堂领域的独占性使教师对来自同行的监督和评价比较敏感,甚至会有抵触情绪,认为教学督导人员是校方因对教师的课程教学缺乏信任而派来的“教学警察”。因此,教学督导人员更应以谦虚、平和、商讨的心态以及平等交流的方式展开督导工作,着眼于发现问题、反馈教改信息以及为教师提供帮助和服务,而不是一副六亲不认、四处训斥的面孔;应以教师的发展和提高为本,帮助教师认识到自己的教学是需要改进和提高的、教学督导专家的工作目的与教师教学的目的是一致的,以促进教师的不断成长;要注意协调与本院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关系,充分利用院级教学督导人员现在是或曾经是学院一员的特点,缩小与被督导对象间的距离,以情感感化提高督导效能,并且把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导”上面,为提高青年教师的基本功和教学能力大力开展“帮、扶、说、教”工作。
教学督导具有信息搜集、信息处理和信息传递的功能。如果没有信息反馈,教学督导的地位将得不到确立,其作用和效应也将逐渐丧失。因此,各种督导活动必须有翔实的信息记载;而且教学督导人员据此做出相应的价值判断后,应该及时地将督导中发现的动态信息和静态信息向教学管理决策部门反馈。
院级教学督导的信息采集和分析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依托工作机制设计各种信息采集载体(表格、记录单、媒体介质等),并按照工作程序和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编写与制作。
第二,针对各专业和不同的师生群体,定期召开座谈会,深入听取师生的意见,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的看法及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师生对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看法;或者在各专业聘请一些学生作为教学督导信息员,由他们定期与教学督导人员沟通交流,反映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第三,定期编写教学督导分析报告,及时发布教学督导公报,向师生反馈教学督导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情况,逐步形成开放式的教学管理模式。
教学督导人员的权威不是仅仅靠领导的授权来建立的,他们的学识水平、治学态度、个性品德、人际关系、行为举止、督导动机等因素,必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教学督导的威信和效果。与校级教学督导相比,教师对院级教学督导人员的要求有所不同,更渴望通过院级教学督导得到的监督是中肯的、指导是有价值的、评价是准确的。
因此,必须加强院级教学督导专家队伍的自身建设。院级教学督导人员必须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素质和教学水平,尤其是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性、学术性、针对性强的优势,更加注重在学术气氛下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从而巩固和提升自己在教师心目中的形象,得到教师的信赖和尊敬;在进行教学督导时,要让教师真正感受到教学督导人员确实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所提出的问题有一定的深度、能科学地指出教学中的成绩与不足、所提出的改进方法和措施具有相当的力度和可操作性,从而使教师心服口服。
另外,由于大多数教学督导人员都是从退休的老教师中聘任的,所以在教育教学观念和督导方式上与青年教师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教学督导人员在注重自身学术和教学水平提高的同时,还应加强对现代教育的一些新观念、新思想、新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在理论上不断探索教学督导工作的意义、目的、手段和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教学督导的水平。
院级教学督导还应作为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建言者,在学校重大的教育教学决策中发挥咨询、参谋作用。由于院级教学督导人员在深入教学第一线对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跟踪督导的过程中,会发现很多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所以他们可以把所发现的带有共性的热点问题(如教师的素质问题、教风问题,学生的学风问题、考风问题等)确定为研究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从教学工作的表面现象中找到问题的实质和解决问题的应对措施,为学校领导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进行正确的决策提供理论和事实依据[3]。此外,教学督导人员还可以接受学校的委托,对在全校范围内实施的具有全局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进行专题研究,调查其对本科教学产生的实际效果,并就如何促使这些改革措施对本科教学产生积极影响提出自己的建议。
总之,院级教学督导直接担负着对本学院教学全过程的监督、指导与评估的重任,承担着教学指导专家、辅助和补充者、提问和批评者、督促和激励者、采集和分析者、行为和态度的示范者、改革与发展的建言者等角色的职能。因此,院级教学督导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地用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科学地指导工作;必须深刻认识院级教学督导的工作意义、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准确地把握其中的特点,熟悉督导工作的程序和规律,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促进高校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1]侯锐.高校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若干特点[J].中国大学教学,2007(11):67-70.
[2]曹重光.院级督导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黑龙江教育,2005(3):17-18.
[3]张兴平,汤寿珩,王海兵.二级教学督导在高校教学监控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6,20(12):17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