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学音乐教学中的审美功能及其实现途径

2009-10-12 07:15
教师·下 2009年8期
关键词:中学音乐实现途径教育

李 静

摘要:受到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我国中学音乐教育与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始终存在着严重的割裂、脱节现象。此文尝试在探讨中学音乐教育审美功能内涵和要素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当前中学音乐审美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中学音乐教学中审美功能的实现途径进行初步探索。

关键词:中学音乐;教育;审美功能;实现途径

新的《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音乐是审美的教育,不再以传授音乐知识、音乐技能为主要目的,而代之以情感教育、审美教育为核心,在音乐创作、表演、欣赏等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受到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我国中学音乐教育与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始终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割裂、脱节现象,“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理念并未能够得到完全的实现。鉴于此,本文尝试在探讨中学音乐教育审美功能内涵和要素的基础上,对中学音乐教学中审美功能的实现途径进行初步探索。

一、中学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

音乐教育是通过音乐的手段来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音乐能力等文化修养的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音乐教育发展至今,教育功能日趋完善,其不仅具有其他学科所共同的认识功能,更为重要的是,音乐教育以其“直指内心”的审美功能对“人自身美的潜质进行挖掘和培养”,达到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和塑造人格的重要功能。而这些,在中学阶段的音乐教育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1)审美功能是音乐教育的首要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音乐的美感来自欣赏者的自我认识,面对同样的作品,个体受到其不同的生活阅历、文化修养,特别是音乐感受能力和欣赏水平的影响,所感受到的音乐之美是截然不同的。从这个角度看,在音乐的众多功能中,审美需求永远是本质的、第一性的,其他的功能只能从属于审美功能。

(2)中学音乐教育是提高学生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中学生正处于生理、心理发展的青少年时期,这一时期是人生成长与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个体人生观、世界观和审美观初步建立的关键时期。由于知识、思维能力的提高和想象力范围的扩大,加之情感的日趋丰富,中学生的审美心理有了飞速的发展,包括独立的审美评价、鲜明的审美感受等,都在这一时期逐步形成,可以说,中学音乐教育肩负着在特定阶段提高学生个体审美能力的重要任务。

二、当前中学音乐审美教育存在的问题

由于中学音乐教育具有独特的审美功能,这就要求中学音乐教育应“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作为其基本理念,把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放在首位。然而,由于长期受到应试教育种种弊端的影响,音乐学科作为非统考科目,被简单地从文化的整体结构中抽离出来,造成学校音乐教学对学生审美能力培养的普遍忽视,认为只要会唱几首歌曲、会跳几支舞蹈即懂得音乐。可以说,我国中学音乐教育与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之间始终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割裂、脱节现象。

首先,从教育观念上看,音乐教学中审美教育的核心地位尚未确立。在目前的中学音乐教学中,无论是歌唱、欣赏还是音乐知识方面,往往仍沿用传统机械的教学方法,教育观念陈旧,无法达到审美教学的要求。其次,中学音乐教学的“专业化”倾向,违背音乐审美教育的原则。中学音乐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素养,而非培养专业的音乐工作者。因此在中学音乐教学的过程中,音乐知识和技能的训练需要谨慎使用,不能照搬专业音乐教育的教学模式,知识和技能只能作为感受音乐的手段而非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不能本末倒置。最后,教学内容缺乏艺术性,不符合音乐的审美规律。音乐教育是艺术教育的一种类型,其教学相应地具有艺术教育的特征,应围绕“美”展开,坚持艺术化道路。当前中学的一些音乐课,从一定程度上看更像“英语课”“数学课”,更多地采用语言的方式替代音乐艺术的方式,学生接触的完全是抽象的符号,而没有音乐的体验,遑论音乐教育的艺术性、审美性。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当前既定体制的问题,也有教育者自身的原因,这些问题不仅让学生丧失学习音乐的兴趣,导致很多学生“喜欢音乐却不喜欢音乐课”,更重要的是使中学音乐教育失去了审美教育的功能。

三、中学音乐教学中审美功能的实现途径

1.音乐鉴赏教学过程中的审美实现

音乐鉴赏是人们以聆听音乐作品的方式来体验和领悟音乐的真谛,从中获得精神愉悦的过程。中学音乐鉴赏教学,是整个音乐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它对学生审美意识的发展,审美能力的提高以及学生个性心理品质的形成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充分认识音乐鉴赏中的审美感知、审美体验、审美想象等层次,逐步引导学生在鉴赏音乐的过程中实现审美价值。

首先,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感知是整个音乐鉴赏的前提条件和心理基础,教师先要培养学生具有听辨和感知音高、节奏、力度、音色等音乐基本要素的能力,加强对审美知觉对象——音乐本身的认识;其次,引导学生凭借自身的感性经验,从乐曲变化中体验出乐曲所传达给听众的某种情感,产生相应的审美体验;最后,通过调动学生的审美想象,使他们将听到的声音转化为一种客观世界的形象和意境,从中感受并丰富音乐作品的美,进而获得审美欣赏。

2.音乐歌唱教学过程中的审美实现

歌唱是人类本能的表现手段,也是中学音乐教学的基本内容之一。歌唱教学可以说是学生最易于接受和乐于参与的一种音乐教学活动,通过演唱,学生能直接感受、表现音乐,表达内心情感,享受美的愉悦,受到美的熏陶。齐唱、合唱教学还有利于培养学生协调合作的能力,培养团结向上的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需要指出的是,演唱教学还必须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要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而非局限于演唱的技术和技巧。教师要通过增强学生对演唱好歌曲的自信心,使其树立起演唱的信心和勇气。而在歌谱教学中,应该注意曲调本身所蕴涵的音乐美,不管是听唱还是视唱,都要注意乐感的培养和体现,歌谱演唱本身也是一种审美活动,必须将识谱能力的培养与审美体验结合起来。当学生基本掌握了歌曲的演唱之后,有必要进行一些艺术的加工和处理,使歌曲的表现形式更加完美,情感的表现更加深刻、动人,以使学生更深刻地体验和表达歌曲的感情,最大限度地发挥歌唱的审美潜能。

3.音乐基本知识教学过程中的审美实现

在任何音乐教育中,音乐知识和技能的掌握都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音乐知识与技能,才能更好地把握音乐表现的各种要素,更好地感受、理解音乐。然而,知识技能的学习只是为了达到音乐教育目的所采取的一种手段,而非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它真正的目的在于“培养人”,培养具有一定审美能力、审美情操的人。中学音乐教育更是如此,提高学生的音乐爱好及音乐素养是首要任务。因此应当协调好音乐知识技能训练与审美教育的关系,根据学生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合理地、适当地进行有关技巧训练,而不能以它为教学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可以说,教师的“说理”远远不及学生听觉的主动参与,音乐教学的审美性、音乐性、艺术性不能忽视。

总之,音乐是美的艺术,音乐教师作为美的传播者,有责任和义务带领学生认识美、体验美、表现美和创造美。诚然,这个过程是漫长而曲折的,也会受到一些外部因素的制约,但在中学音乐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把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实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则是必要的、可实现的,需要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 徐冬冬.培养学生审美情趣,强化音乐教学效应[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1).

[3] 任爱华.论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J].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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