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静
摘要:在我国职业技术教育中,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工学结合的教学方法与学习评价等在各个学校都有不同特色,存在着异同。本文从职业技术教育规律出发,探索了工学结合中的核心问题,即如何将教学与职业标准融合制定专业教学标准,课程实践教学如何与职业标准结构相一致,将知识型学历证书与技能型资历证书相互结合地进行职业技术教育。
关键词:工学结合;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
高职教育中,工学结合的目标是缩短学习与工作的距离,强调学校与企业合作,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公司化”“企业化”,实现学生到员工、学校到社会、学习到工作的三个转变,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事实上,工学结合的教育模式可以获得双赢是无可置疑的;但从职业技术教育规律出发,思考与研究工学结合的核心问题,即“如何制定专业教学标准、同时又如何与职业标准相融合,将知识型学历证书与技能型资历证书相互结合地进行职业技术教育”成为目前需要正视与不能回避的问题。
一、工学结合是职业技术教育不可逾越的必要途径
近年来,职业技术教育中的“工学结合”已经从教学理念转化为课堂实践,成为职业技术教育的模式创新。根据学校实际,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定位取向是由其自身的特征来选择“工与学”结合的类型。“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简称ISCED)将大学教育(第5级)分为以学术性为主的5A和以技术性为主的5B。以学术性为主的5A的标准是:课程在很大程度上是理论性的,目的是为进入高级研究课程和从事工程要求的职业做充分的准备;以技术性为主的5B的标准是:课程内容是面向实际的,是分具体职业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从事某个具体职业或行业或某类职业或行业所需的实际技能和知识。[1]完成这一级学业的学生一般具备进入劳务市场所需的能力和资格。我国当前的高等职业教育在层次、类型、目标、课程上与ISCED的5B相一致。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是定位于获得实际工作技能和知识、体现职业特殊性的高等教育。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社会需要高职教育培养大量的既有知识和能力、又有一定实际经验,既懂技术、又具备基础知识,既下得去、又上手快的实用型和技术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既要达到这一要求,又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工学结合”教育与办学模式能满足这两方面的实际要求。
以实践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转变,是关系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性战略举措。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以不同职业基本技能训练为教学模块与导向,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为教育目标,以提高职业技术教育对社会需求的适应能力,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反映了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2]同时,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将学生的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有机结合,将学生的学习与就业有机结合,从而在真正意义上促进学生就业,使毕业生快速实现由学生向员工的角色转换,实现学生就业和社会需求的相互适应,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三赢”。正因为如此,工学结合的教育模式,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二、工学结合是制定专业教学标准的前提与核心
工学结合将学习、教育与未来职业技能和岗位结合在一起,充分利用学校内、外不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把以课堂教学为主的学校教育和直接获取实际经验的校外工作有机结合,贯穿于学生的培养过程之中。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在校内以受教育者的身份,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参与各种以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在校外根据市场的需求以“职业人”的身份,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联的实践工作。由此,未来“职业人”的岗位要求以及技能的掌握,就成为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设置、教学设计、课程安排、实践实训课时比重等的依据,不同职业的技能要求将引导职业技术教育的路径与方向。作为工学结合教育模式推进中心环节的专业教学标准,其准确定位便是重中之重,必须与职业标准结构相一致。
(一)专业教学标准需与职业导向相吻合
专业教学标准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为教育目标,结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推动工学结合的职业技术教育。因此,专业教学标准的制定和设计必须遵循职业技术教育规律和专业课程特点。不同职业标准是依据职业岗位技能与市场就业需求规律来制定和设计的,教学标准也要以不同职业基本技能训练为教学模块、以职业标准基本内容为教学导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999年我国颁布的《职业分类大典》认为,职业标准在整个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处于龙头位置,起着导向作用。它引导着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鉴定考核、技能竞赛等活动,其举足轻重的地位现在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出来。一个统一的且符合劳动力市场目标和企业、社会发展目标的职业标准体系,对国家职业技能开发事业的发展有决定性的意义和影响。
专业教学标准是依据职业技术教育规律和专业课程特点制定和设计的,职业标准是依据职业岗位技能与市场就业需求规律来制定和设计的。两者有异,但共同点是很明显的。教学标准之一即以不同职业基本技能训练为教学模块、以职业标准基本内容为教学导向。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职业教育、培训、鉴定、考核、竞赛和表彰系统的构架和改造,实质上是一场以职业标准为导向的改革。但我国现行的职业技术教育标准很模糊,即受制于多年来普通教育运行的惯性和路径,又不同于普通教育的一般内容。多年来,尽管职业技术教育院校进行不断的探索、调整与改革,但是从总体上说仍未能摆脱旧的标准体系和理念的制约。它主要反映了知识分析法,而难以反映工作与技能的实践,难以适应实际生产、服务企业的基本要求和利益。从教育动态上看,它不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进而相应作出变动;从教育结构上看,它更多地带有学科体系的框架和特征,不符合职业体系的要求;从教育方法上看,它通常采用知识分析法,追求知识体系的完整性,而不是追求职业功能目标的实现和技术技能应用水平的先进性。这些问题导致了我国职业技术教育标准在相当严重的程度上脱离经济、生产和生产者的要求,无法适应产业、行业、职业和实际生产技术飞速发展变化的形势,难以满足企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在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理念中,开始逐步摈弃传统知识分析法,采用工作实践法,扩大了岗位技能训练和实践训练的教学内容。这是一个进步,但也还留有一系列待解决的问题。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是基于职业活动本身而言的,因此,受教育者未来的职业能力的养成、提高和评价必须基于其完成工作任务的内容和质量。受教育者在职业领域中运用的技能手段,是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和技能训练的工具。技能手段是动态的、软性的,千差万别并不断发展的,而职业的社会功能(以及与此对应的工作任务)则是相对静态的、具有同一性的。在许多情况下,技能手段的进步有可能导致其从业人员的具体操作活动(传统意义上的技能)趋于相对简单化。因此,对于任何一个职业而言,是由于其工作性质或者说社会功能具有同一性,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作为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它所直接反映受教育者掌握的基本技能水平,并能反映未来的劳动者能够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内容和质量。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职业技术教育的标准,与职业标准分不开,与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分不开,它是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坚持以职业岗位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总原则,运用职业功能分析法和技能岗位实践训练,按照模块化、层次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作为职业技术教育标准的参考坐标的教育标准体系。
(二)专业教学标准需契合职业标准结构模块化
专业教学标准结构应当摆脱传统的、学科导向性的“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模式,采用职业功能分析法指导下的职业功能模块结构。这一改革方向不仅有利于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生产和就业的紧密结合;同时也有利于建立动态和开放的职业标准体系。根据职业功能分析法,以经济管理类会计员为例,会计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结构的基本理论框架可以设计为表1。
如表1所示,会计专业主要培养在财会和金融行业第一线工作的操作型、技能型人才。按照工学结合办学模式的要求,对职业岗位进行分析,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设置课程,安排教学内容,使课程设置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同时根据高职专业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为充分体现高职教育特色,高职院校应从职业功能模块、职业技能模块、操作规范、活动领域、知识内容、证明方式、考评指导等几个方面对专业教学标准进行规划,以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大实践教学的课时比例。
三、工学结合与实现职业标准层次不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工学结合要反映职业上的不同技能,即职业标准的层次与差异。目前,职业标准体系的分层次化已经成为一个国际趋势。通过对职业标准结构与层次的完善,现代社会发展和分工细化正在创造出越来越多的职业、工种和岗位。然而,它们实质上却具有许多相通的或共同的职业功能模块和职业技能模块。
在每一个具体的职业、工种和岗位领域,都需要一定数量的职业特定技能,从总量上看,它们是宽泛的,而从适用范围看,它们是最狭窄的。对每一个行业来说,又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共同适用的技能即行业通用技能,从数量上看,它们比职业特定技能显然少得多,但是它们的适用范围涵盖整个行业领域。就更大范围而言,必定存在着一些从事任何职业或行业工作都需要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技能,这就是核心技能。在制定国家职业标准体系时,分层次确定和制定核心技能标准、行业通用技能标准和职业特定技能标准,是满足全社会职业教育培训和考核的不同需要,提高职业标准的适用性和开放性的重要方法。根据职业标准层次,以金融专业银行、证券从业人员为例,金融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层次的基本理论框架可以设计为表2。
同时,工学结合与专业教学标准、职业素质要求也是相一致的。在市场竞争中,来自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中包括表现为企业中人的因素的力量,表现为企业内多数员工的核心技能的高低。由此,职业技术教育中不同专业的教学,即在遵循职业技术教育规律的基础上,以工学结合为教学与实践平台,根据职业标准与职业特定技能的要求,制定与职业标准相融合的专业教学标准,在实践教学中普及职业通用技能,提高职业核心技能,提高主要包括“交流表达、基本运算、自我提高、与人合作、解决问题能力、信息处理、外语应用”等职业素质基本要求,推进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大发展。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这类人才的知识与技能的获得仅仅依靠在学校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应有足够的时间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学习才能获得。现代企业理念、良好行为习惯、应变能力、新的实用技能、创新能力也只有在实际工作环境中才能学到并形成。培养什么样的职业岗位人才,就应该有什么样的职业岗位教育环境。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只能在工学结合中实现。
参考文献:
[1]俞克新.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论探索与教改实践[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2-23.
[2]陈解放.基于中国国情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J].中国高教研究,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