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登峰
三十年来,中国经历了广泛而又深刻的社会改革,在大家经历这一系列社会改革的时候,另外一场改革也在缓缓的展开。那就是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所熟悉的教育改革。我们不再满足所谓的“机械式学习”,不再满足“填鸭式学习”,我们向往自由,不要“题海”。于是,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就提出了旨在培养能够适应新的历史条件接班人的“素质教育”。为了实现真正的素质教育,我们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的探索。
什么是素质教育?怎样才能实现素质教育?怎么教才是素质教育的最好方法?这些问题,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在思考,都在探索。探究法,这个随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渐渐被广大教育工作者所熟悉的新名词,在教学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不管是在实际教学中还是在教学理论研究中都频频出现。下面,笔者来说说对探究式教学的看法。
《高中化学课程标准》的“实施建议”中指出:探究学习是学生学习化学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培养学生探究意识和探究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师应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学生通过实验、观察、调查、资料收集、阅读、讨论、辩论等多种方式,在提出问题、猜疑与假设、制定计划、进行实验、收集证据、解释与结论、反思与评价、表达与交流等活动中,增进对科学探究的理解,发展科学探究能力。诚然,如《高中化学课程标准》中所说,“探究学习是学生学习化学的一种重要方式”。但笔者要说,请注意,是“重要方法”而不是“主要方法”,不要把探究式教学当作包治百病的 “万金油”,似乎在新课程改革中,不用“探究”就不足以体现其“新”。
在探究式教学中,常用的探究式教学方法不外乎是学生自学探究、分组合作探究和实验操作探究等。而我们所说的探究都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模仿科学家进行科学探究的思维方式来主动建构知识、形成科学观念、领悟科学研究方法的学习方式。这种学习方式在学习内容上不但包括事实、理论等陈述性知识,还包括科学过程和方法等程序性知识。在教学策略上,教师通过创设一定的探究情景,让学生发现问题,做出猜想与假设,并通过实验、调查、查阅文献等方式搜集与处理信息,对猜想与假设进行论证,最后通过表达与交流活动对自己的探究过程进行反思与评价。
从探究法的特点来看,其指导思想基本上就是美国著名的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布鲁纳提出的“认知—发现”学说。布鲁纳认为每一门学科的学习都包含差不多同时进行的三个过程:新知识的获得、知识的转换和评价。由此,布鲁纳认为学生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积极的信息加工者。所以,他提倡发现学习,主张教学应创造条件,让学生通过参与探究活动而发现基本原理或原则。并提出发现学习的一般步骤:提出问题、激发探究欲望、提供解决问题的各种假设、搜集资料、审查资料得出结论、验证结论。布鲁纳以此为指导思想发起了一场教学改革运动,在美国产生了巨大影响,但其结局是很遗憾的。
虽然,布鲁纳教学改革的失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这也说明了认知发现学习法有其局限性。当然,这并不是说探究法就不好、没有价值。探究法和布鲁纳的认知发现学习思想有很大的进步性。比如,它更强调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强调学习的认知过程,重视学生的内在动机、独立性和积极性在学习中的作用,希望通过探究树立学生的自信心,感受发现的乐趣,体验成功的喜悦。这些都是探究法的优点,注重学生,比较人性化。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探究法的不足之处:
首先,夸大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忽视了知识学习活动的特殊性。
其次,探究法运用范围有限。
第三,耗时多,不利于集体教学活动。
就现在的高中化学新课程的实施情况和资料显示,在实际教学中,探究法的位置有些高了。使用探究法除了要强调学生的积极主动性,还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水平。学生有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能不能充分利用已有知识建构自己的学习模式,能不能在有限时间内完成一节课所设定的学习任务,这是实际教学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可能每一个在教学一线的教师都会有这样的感觉,那就是基础知识扎实、反应敏捷、学习程度较好的学生最先回答问题,最先明白老师的教学意图;而那些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固、反应稍慢的学生完成同样的学习任务所需要的时间就要相对多些,甚至在有限的时间内根本完不成。这是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差距。如果在教学中忽视这些差距,看不到这些明显的不同,只是自己主观的认为必须要用哪一种教学方法,就未免失之偏颇。所以,笔者认为,应用探究式教学首先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学习能力。总体水平比较好的班级,比如重点中学的重点班,使用探究式学习可能效果就要好。因为学生有自主学习的愿望,有强烈的学习动机,也有自主学习的能力,有足够扎实的知识储备。
再者,并不是每一章节都适用探究法。对于学生比较陌生的或完全没有接触过的知识是不适于采用探究法的,尤其是理论性较强的章节和一些概念的学习。探究法,或者说发现学习法,其最基本的理论之一就是学生必须要对所学内容进行建构。通俗地说,就是学生需要将要掌握的新知识与以往学习的旧知识之间要建立起一种联系。建立不了联系,就无法理解、掌握和应用将要学习的新知识,当然也就完不成教学中所设定的教学任务。比如,在高中化学教学中的“物质的量”概念的教学,还有“电子云”、 “电子式”等知识点。所以,选择教学方法不能想当然地主观确定,这需要看一节课的教学内容是什么,学生对此有多少了解。就是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哲学思想,也应是我们的教学思想。
当然,可能有人会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即便是新东西,只要引入适当,讲解得法,同样可以使学生理解掌握。确实,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是不是要考虑考虑有多少学生能迅速掌握,全班大部分学生掌握需要多长时间,能不能在预定的有限时间里完成教学任务,教师的付出和学生的收获成不成正比。这就是教师在选择教学方法的时候不得不考虑的时间因素以及“性价比”。
最后,套用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说过的一句话:教有法,教无定法。针对不同的课、不同的学生,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这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科学,更是每个教育工作者一生追求的目标。我们要反对的是僵化的教育方式,我们追求的是教育最优化。方法虽好也需活用!
参考文献:
[1]陈琦,刘儒德当代教育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