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生的网络伦理困惑及其消解策略

2009-06-29 05:25张庆胜
职教论坛 2009年15期
关键词:困惑

摘要:坚持“吃力不讨好”的技术创新还是投机取巧直达主题;恪守传统道德的规范还是追求道德相对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快感;守望客观中立的理性还是做江湖好汉式的“网络侠客”等网络伦理困惑高职生。消除高职学生的网络伦理困惑,高职教育应加强技术伦理教育,以健康的网络伦理,培养高职生人文操守。国家应加强网络监管,提倡互联网行业自律。

关键词:网络伦理;困惑;消解策略

基金项目:2008年浙江省社科联课题“高职应用性人才的技术伦理素质及其养成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8N151-G)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张庆胜(1965-),男,江西新余人,江西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新闻业务和新媒体伦理。

中图分类号:G719.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9)15-0054-04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地发展,时代的步伐大大加快。在世界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科技打破了世界传统的思维方法和运行方式。高度发达的技术在给人类带来便捷的实惠和期望的胜景的同时,也对传统的观念和道德进行着新型的考验,对现有的伦理规则进行着严峻的拷问。在新时代的挑战前,传统的伦理显出了其迷惑茫然及需要完善升级的方面。高职院校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学生的实际技能,因而学校教育应加入技术伦理教育内容,培养学生在技术操作中正确的伦理观,帮助他们化解技术伦理带来的困惑,引导他们运用自己的技术优势为社会提供有益健康的服务。

从社会存在系统看,高职教育是教育发展趋势中的一支数量巨大的队伍。高职学生将在社会体系里承担着大量而重要的操作性工作,其中技术性工作是高职毕业生的主要任务。在这个意义上,一切人类的技术伦理问题,高职毕业生都可能遇到,为了集中论述问题,我们仅对高职生的网络伦理困惑进行分析。笔者以为以下三种网络伦理困惑是当前高职生迫切需要解决的。

困惑之一:坚持“吃力不讨好”的技术创新还是投机取巧直达主题

这在传统的思想和教育中几乎不是问题。从我国的文化精神而言,中华民族历来讲究自强不息,奋发有为,从来都唾弃不劳而获的偷盗行为和懒惰思想。我国在技术创新方面,对世界有重大贡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许多投机取巧的行为越来越有市场,这就在无形中给即将走向职场的高职生不良的心理暗示和消极的示例作用。再从技术发展看,互联网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的便利时,也为投机者窃取别人的成果打开了方便之门。比如从网上免费下载音乐和应用软件,利用复制和剪贴等手段将网上的知识成果稍加改编而成自己的论文或设计,将学术伦理统统抛之于脑后。未经授权下载各种音乐、应用程序和游戏软件的行为,在大学生中似乎天经地义,他们甚至省去了购买廉价盗版光盘的微小的支出,这种淡薄的知识产权观念实际上就是对法律的违背,对公民基本伦理的冲击。对于复杂的编程、设计等创造性活动,不少学生往往借助拷贝加剪辑完成。甚至还有成绩佼佼者,不是做正当的工作为社会谋福祉,而是急功近利,靠帮别人做作业、搞设计、写论文赚钱,这不仅践踏了学术伦理,也助长了不正的社会风气。在这种情况下,坚持技术创新,显然难以立竿见影,不如投机取巧那样容易直达主题,这必然在高职生中造成思想认识的混乱,我们必须给予高度的关注。

困惑之二:恪守传统道德的规范还是追求道德相对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快感

传统道德规范在不断地淘汰封建保守的意识内容,加入具有时代感的新鲜血液,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良好风范。勤劳、勇敢、敬业、仁义、尊重他人、团结友爱、重情达理、讲究秩序、文明礼貌、克己守法等美德,至今仍是我们社会所倡导和遵循的主流文化。但是,网络文化产生,西方文明的渗透,也冲击了中华民族传统的伦理道德。后现代主义的道德相对主义就认为,不同社群不同个体的道德价值和道德观点是相对的,它们是各种各样的,而不是绝对统一的。由于不同社群不同个体所作所为乃至其一切信仰所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千差万别的,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和错,也不存在客观的是非标准。道德相对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对传统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造成一定的冲击与挑战。青年学生处于人生观和道德观形成定型的关键时期,网络文化的强势影响,加上学生辨别力的不完善以及人性中本能的追求快乐原则,很容易使学生走入只求快感而忽视传统的迷途。比如,网络的开放性强调自由的沟通,网络的虚拟性使人没有了把关人的顾忌,这就助长了道德相对主义鼓励的追求“真实”与张扬“个性”。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大学生所特有的叛逆心理。美国学者莱维总结黑客伦理的主要信条有:(1)通往电脑的路不只一条,进入(访问)计算机应该是不受限制的和绝对的,总是服从于手指的命令;(2)一切信息都应该是免费的;(3)怀疑权威,促进分权;(4)应该以作为黑客的高超技术水平来评价黑客,而非用什么正式组织的或者他们的不恰当的标准来判断;(5)任何一个人都能在计算机上创造艺术和美;(6)计算机能够使生活变得更美好。[1]按照这种伦理信条,一些比较精通计算机的高职生崇拜和模仿黑客,恶作剧式的获取他人的隐私与资料,甚至有意制造计算机病毒危害信息安全,而其目的可能只是为了体现自己的“能力”,缓解一下紧张而枯燥学习带来的身心疲劳,发泄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不顺心的烦恼。如此作为,不能不令人担忧。

还有一种漠视传统的做法是沉溺于网络的“声色犬马”,具体表现为:网络游戏、网络聊天、网络交友、上情色网、网络恋爱等等。不可否认,这些网络的新事物有其存在的理由,其中不乏积极的因素,也有的直接成就了一些网络佳话。同时,事情的一分为二,也提醒我们建立网络伦理已经十分迫切和必要,因为网络世界的虚拟性使学生丧失了现实世界的身份感,一个不受约束的个体和其负载的人性在虚拟世界可以得到充分的展示,网上交流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极为自由的精神倾诉和情感发泄的空间。自然,不良情绪也找到了发泄的渠道。网络的交往、游戏、情色与恋爱是如此的“精彩”,虚拟的世界里充满了现实世界所没有的刺激和诱惑,不知不觉中,学生的传统伦理道德被抛弃,数字化生存的负面效应可能就导致了他们人格的扭曲和异化。这其实是个社会问题。对于部分涉世未深、文化素质尚不坚实并且时间充裕的高职生来说,在汹涌的网络大潮中,是恪守传统道德的规范还是追求道德相对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快感?实在是困惑,有的人难以自我审视,准确定位,把握方向。学校教育必然面临新的伦理教育课题。

困惑之三:守望客观中立的理性还是做江湖好汉式的“网络侠客”

理性,是正常社会机器运转之所需。客观中立,是理性修养的外在表现形式。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也许我们不必拘泥于现实生活的温良恭谦让,可以舒展精神,可以大胆创新,可以放言宏论,可以有些过头的举动,放纵一下情绪。而所有这些,都应有一个度。古语云:过犹不及。网络的过度放纵,实际是踩在道德、伦理甚而法律的危险的高压线上。比如,江湖好汉式的网络发泄,非理性的斥骂,无限制的披露别人的隐私,对发帖人或许充溢着发泄的痛快淋漓,对接受者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笔者在研究网络伦理前,曾有意浏览了百度上的一些学生建立的贴吧,其中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都有。笔者发现,总有一些学生在考后不是认真反思自己的失误,而是指责教师失职、无能、苛刻、变态,等等。文雅者,用文明的语言“指点”教师。不文明者,粗言恶语,绝对不像一个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所为。应该说,在日常学习环境,这种情况是极少的。网络的匿名性、虚拟性在无形中为这种不良的行为提供了“温湿的土壤”。

再看近来流行的人肉搜索。所谓人肉搜索,指利用广大网民参与搜索来补充机器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的一种方法。通俗地说即凝聚网友力量,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这种搜索的特点是“一人提问、八方回应”,聚四方力量,完成一项信息的完整面貌。网络时代的人肉搜索有着强大的能量。人肉搜索作为新兴的网络机制,在曝光丑恶,揭露黑幕,提供信息,完善内容等方面确实起到了机器不能替代的作用。它也整合了许多力量,为社会正义的伸张和信息完整的呈现,节省了成本,提高了效率。那么,人肉搜索是否就是完美的呢?回答是否定的。人肉搜索的运用同样有个社会伦理规范的问题。比如,2008年10月29日,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酒后失态,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之事,最初被媒体曝光时,人们尚不知林的姓名和身份,只知他是“自称‘北京来的高官的中年男子”。由于他态度恶劣、出言不逊,叫嚣“我就是干了,怎么样?”、“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结果网民被激怒了,对林嘉祥进行了人肉搜索。通过广泛动员和视像比照等方式,最终确定并公布了林的真实身份。搜索公布出林的职务、工作照、任命通知、领奖照、视察照、年龄、籍贯、车牌号、手机号码、工作地点、办公室号码等多项个人信息。并且,对网民怀疑的事发时与林一同进餐的白衣女子也发起了人肉搜索。搜索的结果,是澄清了一些事实(比如,白衣女子是大连海事大学驻深机构的老师,并非林的情妇),促使主管部门对当事的责任人及早地予以处理。[2]至此,似乎问题得以完满解决。但不同的声音出现了,有人认为,网民“出于‘义愤,‘路见不平,固然是精神可嘉。但从法理上说,似乎存在僭越和违背之嫌。事件中对林诸多私人信息的挖掘超越了普通公众‘知情权范畴的内容,若从为案件处理提供确凿对象的角度出发,则‘人肉搜索对于隐私的探究和揭露已经明显带有‘侦查色彩。”[3]有人在网上认为论文作者是信口雌黄,而笔者却觉得是有道理的。人们太痛恨官员的仗势欺人,往往忽略了一个道理:即使受到党纪的处分,其大部分个人隐私仍属法律保护范围。笔者以为,正义的搜索,是公义和民心的良心,值得提倡和赞扬。而问题是:法律的界限在何处?怎样守法而不越位?谁来规范人肉搜索的范围?困惑是全社会的,还有待社会的进步来逐步解决这种困惑。

一个原则必须建立:我们不能提倡江湖好汉式的“网络民主”,因为那样往往培育出网络暴民。当法律和伦理界限模糊难以准确把握时,我们能不能多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思考问题,添一份理性,少一点躁动,多一些沉思,少一点冲动。对于高职学生而言,技术伦理的教育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否则在困惑的圈中转动,难以把握正确的航向。

2009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桂华建议,完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引导,建立起有利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制度、途径,使网络监督成为实现政治民主的有效手段。[4]人大代表从法律角度提出了网络舆论监督的问题。网络伦理则正好从另一角度补充和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机制。上述网络伦理虽难以涵盖众多的网络问题,但研究它们并由此找出某些消解策略仍是极有积极意义的。

一、在高职院校增设技术伦理教育内容,对学生进行技术伦理教育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培养的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应用技术是高职生需掌握的基本技能,而技术是工具性的,工具在不同的人手中所起的作用存在差别,这就促使我们将人文、伦理、价值等与技术结合,使之为推动历史前进服务。在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以开设专门的技术伦理课程或者专题讲座,增强学生的人文、伦理知识素养。许多学校课时紧缺,可以采用主干学科中补充技术伦理的方法。比如,在计算机程序设计课程时,既教学生编程技能,又超越教科书的科技原理层面,将可能导致灾害的程序中有关安全和可靠性的技术概念一并教给学生。然后,结合实例,阐述网络伦理问题,避免因私利和意气而导致的伦理偏差。在其他人文基础课程中,也可创设与技术有关的伦理情境,激发学生多元化、多角度地思考技术问题。

二、坚持健康的网络伦理,培养高职生的人文操守

从中国传统看,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崇尚和谐、求是务实等人本主义精神是文化主流。我们民族从来都在义和利之间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在温柔敦厚和粗暴无理之间有旗帜鲜明的取舍,在自强奋斗和消极游戏之间有泾渭分明的褒贬。这些宝贵的文化,不仅要传给高职生,更要求教师从日常点滴小事到育人言行,都为他们做出示范。只要学生坚守高尚的人文精神,在网络的世界,同样能坚决否定和批判其中的种种非人道、非人性的现象,守护心灵的圣殿,遏制人性的异化。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文活动,在活动中渗透网络伦理教育

网络伦理教育不必拘泥于课堂,可以搞无课时学分的试尝。一是放手让学生去做,教师指导他们查资料,然后学生讨论案例,得出有关网络伦理方面的看法。对基础好的高职生,可以引导他们写点网络伦理的论文,或者做些网络公益事业,然后由学校计学分,并将学分带进学生的档案。这样,节省了课堂时间,也使得学生在网络伦理方面的实践和理论能力得到锤炼,弥补课堂纸上谈兵的缺憾。二是可以利用高职院校与社会密切的联系,邀请网络媒体专家和网络设计技术人员,讲授网络运用的道德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有关法律规则,介绍他们在应用网络中所体验到甜酸苦辣,遇到的网络伦理和法律问题及其化解的策略。三是可以组织学生开展网络体验、角色扮演等活动。在体验中,先设定角色,比如有人假扮林嘉祥,“上演”林的丑陋一幕,然后再分成几派,对林的身份和行为细节等展开模拟的网络人肉搜索,最后展开网络的大论争。论争中,可以聘请法律、伦理、网络、传媒等有专长的教师参与指导点评。最后,根据学生的表现由学生、教师和观摩者分别打分,区分不同权重,综合成一个最终成绩。由于是模拟网络大战,所以不会伤及真实的人,但使学生在“网络演习”里,体会到世间正义、人情冷暖、法律边界和人文关怀,为他们将来从事技术工作奠定良好的人文思想基础。

四、切实开展科学研究,杜绝投机取巧的网络盗窃行为

高职院校以培养学生的技能为主,并不意谓着不搞研究。根据各自的现实条件,学校可以开展一些浅层次的科研活动,锻炼和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理性思维。比如,与实践单位联系,请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带着学生做些基础性的研究开发工作,基础好的学生可以在网页设计和编程方面开发出具有自主创新意义的产品。同时,可以试尝让学生搞调查,在调查中学习研究的方法。再进一步,布置学年小论文,通过身体力行的查阅资料、分析论证,磨练学生理性思维的能力。论文不在于完美,主要鼓励原创。教师在指导中要花大力气,首先组成资料收集的班子,将网上类似的论文尽可能地搜罗起来,资源共享,杜绝学生从网络下载论文的念想。其次,组织讨论,集思广益,形成几种有一定独创性的观点或意见。再次,布置学生独立完成论文的撰写。最后,教师在批阅的基础上点评论文,并由优秀学生宣讲写作过程、阐述观点,起到示范的效果。鼓励和坚持原创,就是对网络窃取的打击。

五、加强网络监管,提倡互联网行业自律

这不是学校教育能解决的问题,应该依赖社会体系的规范来实现。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社团、网站经营者、网吧等互联网行业,对于学生网络伦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网络媒体应建立公信力,网络媒体管理上的不规范是不良传播行为生存的“土壤”。国家要不断健全互联网法规政策,加强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同时网络媒体要提倡行业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逐步建立和完善互联网行业的自律机制。这样,从源头切断了对学生有消极影响的不良信息,对学生建立良好的网络伦理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网络伦理是个新兴的研究课题。建立网络伦理,完善网络活动的规范,为广大网民尤其是青年学生营造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必须举全民之力,成完整系统,才能逐步达到理想的境界。我们不能指望一蹴而就,有灵丹妙药立即解决所有网络伦理问题。当然,笔者的对策也只是论及高职生网络伦理的某一方面,姑且抛砖引玉吧。

参考文献:

[1]转引自《伦理学视野里的黑客》,http://www.3800hk.com/news/w22.10691.html.

[2]交通运输部给予林嘉祥撤消党内外职务处分[EB/OL].http://news.china.com/zh-cn/news100 / 11038989 / 20081105 /15172216.

[3]施敏.从“林嘉祥事件”看网络传播伦理与法律[J].新闻记者,2009(2).

[4]邓圩,吴齐强.代表委员议国是:网络监督新尝试[EB/OL].http://www.cjr.com.cn.

责任编辑时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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