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朝
[摘要]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病人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外的心理机能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1]。特别是随着我国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护士管理方法》的出台,对护理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护理人员素质的培训和提高是保障护理安全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护理人员;医院;人员素质;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8650(2009)10-131-01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病人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外的心理机能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1]。近年来,随着人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医疗护理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在临床工作中如何规范护理服务行为,强化质量意识,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安全第一。护理人员是健康教育者,护理实践者,每天与病人接触的时间最长,担负着重大的风险。因此,护理人员的素质对护理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现将影响分析及对策总结如下:
1 护理人员素质对护理安全的影响分析
1.1 政治素质
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工作责任感是做好护理工作的前提。护理人员每天面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担负着救死扶伤的使命。如果护理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修养,不遵循医德规范,在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执行医嘱和治疗中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由于工作繁忙忽视记录或回顾性记录,这些都易造成护理不安全,引发护患纠纷。
1.2 业务素质
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是保障护理安全的重要基础。由于病种多,病情复杂,护士应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技术操作水平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做到及时、准确的护理。由于一些护理人员知识结构的局限、知识相对贫乏,又缺乏批判性思维,故导致盲目和被动执行医嘱,对于患者的病情变化也无法及时预料和发现,造成延误抢救和失去治疗的良好时机,给患者带来不应有的损害,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也给护理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有些护士还缺乏沟通的技巧,造成护患间沟通不良,引起患者与家属的不满。
1.3 法律知识
护理安全与法律法规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护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忽视病人的权益,如进行治疗护理前未做好解释工作,征得患者同意,在治疗护理过程中不经意地泄露病人的隐私等,这些都侵犯了患者的权利,为医疗护理纠纷埋下了隐患。
1.4 身体、心理素质
护理安全还与护理人员的身体状况和心理因素密切相关。目前很多医院存在着护理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行业管理严格,人际关系矛盾,角色冲突,使护士身心疲惫,产生厌烦心理,有畏难情绪,造成工作中责任心不强,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波动大[2]。一旦不能很好地应对,即严重影响护理安全。
2 对策
2.1 加强责任感,提高服务意识
护理人员高尚的职业道德是护理服务的首要前提。护理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护理活动绝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有着科学严谨的规律和规程,医院要利用报告会、政治学习、观看录像等各种形式对护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加强工作责任感,转变服务理念,做到“五心”:即对待病人要热心,接受意见要虚心,解释工作要耐心,护理操作要细心,一视同仁,出以公心。
2.2 加强知识的灌输,提高护理人员业务素质
护理人员良好的业务素质是保障护理安全的基础。对各级护理人员有目的、有计划地加强系统化的业务培训,鼓励护士参加继续教育,获得国内新知识、新观念、新动态。注重“三基”训练和考核,并将“三基”考核成绩列入科室管理分和与个人考核晋升相结合。对新毕业的护士加强岗前培训,做好带教工作,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还要学习了解心理、人文等知识,提高沟通技巧和能力,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2.3 建立有效的法制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医院应采取多种方法,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组织系列讲座,加强安全教育,出现安全隐患,及时加强防范教育。定时进行差错事故讨论分析,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地以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意识,还要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4 合理配置护理人员,提高护理质量
护理人员配备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护理人员编制、配备应以满足临床需要,保证病人安全为前提,护理管理者要根据每个科室的具体情况,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保证临床一线护士的数量和素质,并注意结合学历、职称、年资及实际能力,对护士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多层次使用护士,倡导弹性排班。定期为护士进行体检,对护士身心健康提供保障,以健康的身体、稳定的情绪面对病人,才能保证护理安全。
参考文献:
[1] 潘绍山,孙方敏,费始振.现代护理管理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4:349.
[2] 阎成美,翁庐英,李妮.护理不安全因素分析与管理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3,38(7):547.
(收稿日期200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