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社会中的行为规范

2009-04-29 00:44王孝哲
关键词:法律规范行为规范道德规范

王孝哲

[摘要]人类社会是由人们通过相互交往而形成的相互联系、关系的集合体。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这种网络状集合体之中。人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希望维持社会存在,保持社会稳定,这在客观上就要求有一些行为规范来普遍地指导和约束所有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以维护、调控人们结成的相互联系和关系,使得社会可以按照一定的秩序顺利运行。于是,各种指导和约束人们社会行为的行为规范便应运而生。人类社会中基本的行为规范,主要有道德规范、法律规范、行政规范、技术规范和职业规范等。

[关键词]行为规范;道德规范;法律规范;行政规范;技术规范;职业规范

[中图分类号]C91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11X(2009)04-0011-04

人们“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联系。”人类社会就是由人们通过相互交往而形成的相互联系、关系的集合体,“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每一个人都是生活在这个联系、关系的网络状集合体之中,依赖于这个集合体即人们的相互联系而形成人的根本属性,进行人所独有的能动活动。所以,人是不能离开社会的,是必然希望社会能够维持存在、保持稳定的。那么,怎样才能维持社会存在、保持社会稳定?客观上显然就要求有一种社会力量能够维护、调控人们结成的相互联系和关系。而为了维护、调控人们结成的相互联系和关系,客观上显然又要求有一些行为规范来普遍地指导和约束所有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使每一个有着主体性的人都自觉遵循这些行为规范来进行自己的社会活动。正由于此,所以社会中就必然地产生了指导和约束人们社会行为的各种行为规范。依赖于这些行为规范,促使人们的行为循规蹈矩,从而使得社会可以按照一定的秩序顺利运行。人类社会中基本的行为规范,主要有道德规范、法律规范、行政规范、技术规范和职业规范等。

一、道德规范

道德规范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任何社会中都有的、对于任何人都起指导和约束作用的最普遍的行为规范。

道德是什么?就是以善、公正、人道、仁爱、诚信等观念,调节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的灵魂是善的价值观念,道德的存在形式或者表现形式就是指导和约束人们具体行为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所规范的只是人的社会行为,即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而不包括其他的个人行为。这种行为规范的宗旨是求善,即为了实现人们所结成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融洽和睦,以有利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调节人的行为,并通过调节人的行为来调节社会关系,是道德最突出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功能。可见,道德规范就是针对人们所结成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而产生和发挥积极作用的。

道德规范产生的根源,一是人们所结成的社会的需要,二是社会中人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在于,因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于人们发生的相互联系和关系所结成的网络状的整体,社会的稳定依赖于人们相互联系和关系的相对稳定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社会的发展依赖于人们相互联系和关系的动态和谐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行,所以人类社会就必然需要有某些行为规范,来指导和约束人们恰当地处理社会联系和彼此关系,让人们知道其社会行为应该如何。人的需要在于,因为所有人都是生活于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之中的,任何人都不可能离群索居,独自孤立地生存和活动,每个人都不得不经常地处理跟别人的关系,协调同别人的联系,所以,每个人都有必要了解并自觉遵循社会上通行的、被大家所认可的处理社会联系和彼此关系的行为规范,明白自己的社会行为应该怎样和不应该怎样,以指导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达到正确妥当而“不逾矩”,从而可以为自己营造出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正是基于社会的需要和人的需要,所以道德就在人类社会中应运而生。道德以“应该”怎样的行为准则为调节尺度,以舆论褒贬、沟通疏导、自我指导等方式,指导和约束人们处理社会关系的行为。

道德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在古猿转变成为人的时候,猿群就转变成为社会。在社会这种人们相互联系和关系的集合体中,人们之间的相互联系远比猿群中个体之间的相互联系更频繁、更复杂、更密切。正是在较为频繁、复杂、密切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关系中,人们才产生了语言和意识,并能够自觉地分工协作进行改造自然界的生产劳动。也正是在较为频繁、复杂、密切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关系中,有意识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和社会的存在,就感到需要有行为规范来指导和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他们根据自己的切身体验,悟出了什么样的行为是应该的,什么样的行为是不应该的。他们相互协商,就制定出了某些行为规范。这些就是人类社会中最早的道德规范。

人类社会在人们世代繁衍的过程中越来越发展,社会中人们结成的相互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化、频繁化、密切化。社会中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社会群体,于是又产生了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个人与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样,每一个人所要面对的、必须经常处理的社会关系也就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了。于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道德也必然不断发展,用以规范人们社会行为的道德规范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道德规范,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比如总的道德原则和各种具体的道德规则;也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比如社会公共生活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家庭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等等。通过这些道德规范广泛地发挥指导和调节人们社会行为的积极作用,社会才得以保持稳定和不断发展。而随着不同社会时代社会关系的变化,道德规范也必然发生有增有减的变化以及某些继续存在的道德规范之内涵的变化。因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结底总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的”,比如,在社会发展史上,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道德规范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包括总的道德原则也发生了变化;在当代社会,随着网络虚拟社会关系的产生,社会中就应该产生、也已经实际产生了新的网络道德规范;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家庭道德虽然仍旧保留着传统的子女对于父母孝顺的道德规范,但与长期封建社会所说的孝顺在内涵上显然已经有所区别。新产生的道德规范,有些是人们在新的社会生活中约定而成的,但大部分是社会统治者或者社会中一定群体的管理者根据处理某种社会关系的客观需要和自己的价值取向而制定的。就当今我国社会而言,道德在整体性质上是社会主义道德,用以指导和调节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关系。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就依赖于社会主义道德发挥协调人们社会关系的积极作用。

二、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阶级社会中重要的行为规范,是任

何具体阶级社会中都有的、明确规定国家内部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禁止和惩罚人们某些严重不良行为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是一种具有稳定性、强制性的行为规范。

法律规范产生和存在于阶级社会。在没有阶级的原始社会,指导和约束人们社会行为的行为规范,只有道德规范,没有法律规范。人类社会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水平逐渐提高、社会物质财富逐渐增加,出现了财产私有现象和贫富差别。一无所有的穷人为了生存而不得不依附富人、为富人劳动,于是社会上的人们就开始分裂为在根本利益上相互对立的不同社会集团即不同的阶级。这标志着人类社会开始由无阶级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伴随着阶级的产生,国家也开始产生了。伴随着国家的产生,法律规范也开始产生了,因为单靠软性的道德规范已不能有效地调节阶级对抗关系,不能有力地制止破坏现有社会秩序的暴力行为。“法律就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法律规范就是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者制定的,用以规定国家内部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禁止和惩罚他们认为严重不良行为的行为规范。

各个阶级社会中占有较多生产资料的阶级,为了维护自己优越的经济地位,就会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建立或者夺取国家机器,实行对全社会的政治统治。这样,占有较多生产资料的阶级就又由经济上的剥削阶级而再成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在国内社会中优越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必然希望当时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能够稳定,禁止有人破坏当时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了稳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国家统治者必然利用所掌握的政治权力,制定某些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国家内部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禁止有人以某些实际行为破坏现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统治者还会采用强制手段来维护这些行为规范的实施。为了让全社会的人们都了解并遵守法律规范,任何国家的统治者都会把法律规范表述成为语言简洁、明确的具体条款,向全社会公布。不同性质的国家会制定出不同性质的法律条款,要求国内民众普遍懂法和守法。

历史上任何国家的统治者都会实行某种程度上的依法治国,即采取强硬的法律手段来保护他们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虽然在早期的阶级社会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具体国家中都有一个“金口玉言”的最高统治者——君主或者皇帝,主要实行的是“人治”即最高统治者的绝对统治,但是,在那些社会中仍是都有法律的,只不过法律乃是秉承最高统治者的个人意志制定的,是掌握在最高统治者手中的统治臣民的工具,最高统治者的权力是大于法律的。人类社会发展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时代,资本主义国家制定的法律更加丰富完善了,国家的最高统治者都是依法通过选举产生,开始实行真正的依法治国。在人类社会由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社会主义时期仍有国家,于是也仍有法律,要实行法治。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通过社会革命而上升为统治阶级所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制定和实施体现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意志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健全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严格执法,以维护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三、行政规范

行政规范是指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而制定和实施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通常表现为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行政规定等。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制定下发的许多“规定”、“决定”、“规则”、“细则”、“通告”等文件,就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者。国家对于国内事务的日常管理,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都是通过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来实施的。不同性质的国家(如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就会有不同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具体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是由这个国家的性质和实行的社会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是代表这个国家来行使统治和管理该国社会生活之权力的。而一个国家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对于辖区社会事务的管理,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基本上又都是通过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社会行为来实现的。所以,任何性质的国家,其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就会根据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管理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经常制定、发布各种各样的“规定”、“决定”、“规则”、“细则”、“通告”等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来指导和约束所管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社会行为。这些行政规范对于维护国内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行政规范具有具体性和易变性。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每一份行政规范文件,基本上都是针对一个社会领域、一个方面的社会工作或者一部分人的某种情况,做出某种规定,只规范有关人员某个方面的社会行为。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某些实际情况的变化,原来制定的行政规范也可能失去实效而过时,必须予以废除,再制定出新的行政规范。比如,经济体制由计划体制转变为市场体制后,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就应及时废止针对计划经济的行政规范,制定出适合于市场经济的行政规范;针对互联网的产生和大量网吧的出现,国家文化管理机关就应及时制定出管理网络和网吧的行政规范,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和漏洞,造成人们行为的混乱。所以,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制定和实施行政规范时,必须从具体情况出发,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这样才能使行政规范发挥出合理、恰当地指导和约束有关人员的社会行为,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较好作用。

四、技术规范和职业规范

技术规范和职业规范都是由于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分工而产生形成的行为规范。技术规范一般是指某种劳动岗位的劳动者在劳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有时也指某种机器、仪表的使用者,某种新型生活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比如,操作车床有操作车床的技术规范,操作挖土机有操作挖土机的技术规范,驾驶汽车有驾驶汽车的技术规范,使用电脑有使用电脑的技术规范,使用微波炉有使用微波炉的技术规范。职业规范则是指社会中一定职业的人们所共同遵循的,而又区别于其他职业人们行为模式的行为规范。比如,医生有医生的职业规范,教师有教师的职业规范,公务员有公务员的职业规范,商人有商人的职业规范。

人类社会中的人们是分工协作的。人们的分工有劳动分工,分为不同的劳动岗位;也有社会分工,分为不同的行业。在劳动过程中,不同的劳动岗位有不同的技术要求,于是人们就会制定出针对不同岗位劳动者的不同的技术规范。大家都按照各自岗位的技术规范操作,才能分别地圆满完成自己这个劳动岗位的工作任务,最后顺利地制作出预期的劳动产品。而不同的社会行业有不同的职业要求,于是人们就会制定出针对不同行业人们不同的职业规

范。每一行业的人们共同遵守该行业的职业规范,才能为全社会人们提供合理有效的职业服务,从而为整个社会的存在发展尽到本职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做出本职业应有的社会贡献。

在人和人类社会产生伊始,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就开始作出简单的劳动分工。这是由于谁也不能一个人独自生存,整个氏族的人们必须作为一个生产集体共同活动、相互配合,才能谋取食物。而既然要相互配合,那就不能每个人各行其是,必须有所分工,各自做好自己的动作。究竟怎样才算是做好了自己的动作?这就有一定的操作要求,此即劳动分工中技术规范的起源。在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生产劳动能力越来越增强,社会生产力水平越来越提高,所进行的生产劳动越来越复杂,制作的产品越来越高级。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所结成的生产组织和分工协作状况也不断发生变化,劳动岗位越来越增多,技术要求越来越提高,于是技术规范也越来越增多。在当代社会稍微复杂一点的工业生产劳动中,如果没有那么多的具体技术规范的指导和约束,任由各个岗位的工人随意操作,那肯定会乱得一塌糊涂,绝对不能制作出合格的产品。此外,从近代以来。人们制作出了越来越多的供人们在生产劳动或者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机器、仪表、家用电器等等新产品,使用这些东西也需要遵循特定的操作要求,人们制定出来的这些操作要求也是技术规范。那些产品的说明书里,都包含着生产厂家制定的操作要求的内容。比如,如果你不懂使用电脑的技术规范,你就对神通广大的电脑束手无策,难以让它发挥作用。

在人和人类社会产生不久,社会上也开始产生了社会分工。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出现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人们的社会职业就划分为农民和手工业者。农民专门从事农业生产,为社会提供粮食、棉布、蔬菜、肉类。农民的职业活动及其与整个社会的关系,决定了农民应该有农民的行为规范,每个农民都应该遵循农民的行为规范。手工业者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为社会提供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手工业者的职业活动及其与整个社会的关系,决定了手工业者应该有手工业者的行为规范,每个手工业者都应该遵循它。这样的社会分工。有利于农民和手工业者各自相关知识、技术的丰富和行业的发展,并且都有利于社会整体的存在和发展。在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行业越来越多,因而不同行业的职业规范也越来越增多。社会要求各个职业的人们都应当遵循本职业的职业规范,做好本职业的工作。各行各业的人们各尽其职,百业兴旺,才能保障社会稳定和谐、有序运行,有力地促进社会整体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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