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童蒙教育对儿童道德养成教育的启示

2009-04-16 08:26许瑞芳
中国德育 2009年3期
关键词:道德教育礼仪理想

养成教育是指从小培养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品行和生活习惯,使其言行举止规范化的教育。儿童道德品质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育的养成。我国自古重视儿童的教育和品德训养,古称“童蒙教育”或“蒙养教育”,其基本目标和主要内容是对儿童进行初步的品德训练和基础文化知识的教学。早在先秦时期,《周易•蒙卦》就提出,“蒙以养正,圣之功也”。“蒙养之始,以德育为先”,强调在日常生活的教育中,通过反复陶冶,使少年儿童在无形中形成不可动摇的道德信念,并最终内化为道德品性。传统童蒙教育实践凝结的养成教育思想,将为当代儿童道德养成教育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和素材,有助于提高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效性。

一、道德养成教育应立足日常生活

传统童蒙教育以伦理道德教育为主,尤其是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核心,在“人伦日用”中达到培养人的目的。如朱熹就认为对儿童的道德教育要从日常生活的小事抓起,从小要“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

其一,以礼仪教育为基础。孔子说过:“不学礼,无以立。”传统蒙学教育特别强调礼的教育。如王守仁就提倡通过学习礼,使儿童养成威严的仪容和仪表,奠定遵守伦理规范的习惯和基本的品德修养,并指出,通过“周旋揖让”“拜起屈伸”等礼仪动作,可“动荡其血脉”“固束其筋骸”,达到锻炼身体,健壮体魄,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作用。在许多童蒙教材上对儿童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饮食起居,都有具体的礼仪规范和要求。

从道德发展的阶段来看,礼仪教育作为道德教育的起点,无疑是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礼仪是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文化修养和道德修养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当前的教育有必要汲取童蒙教育重视礼仪的教育传统,设置相应的礼仪规范,让孩子学会礼仪,成为一个有礼貌、懂礼仪的好孩子,并使之和思想品德教育类课程结合起来,让孩子们从礼仪的训练中学习与人相处、交往、合作的基本品质。

其二,以孝亲教育为重点。传统社会以宗法制度为基础,孝德对于血缘家庭的维系和巩固作用是最直接的,孝敬父母也成了最基本的道德品质。因而,“孝”的教育在童蒙教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孝经•纪孝行》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三字经》有“首孝弟,次见闻”。王守仁强调“今教童子,惟当以孝悌忠信、仁义廉耻为专务”。《弟子规》中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礼记•内则》强调说:“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将为不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果。”

孝不仅是德之本,也是一切教化之根本与起点。由孝亲启蒙,是人情陶冶、道德升华最基本的手段,也是最有效的途径。在当前的儿童道德养成教育中,借鉴古代童蒙教育重视孝亲教育的优良传统,把它作为儿童道德教育的必修课,既合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也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当然,当代的道德养成教育无疑需要扬弃传统孝德中片面强调子女的服从义务,以及刻板的礼节而造成“愚孝”“蠢孝”等与文明相悖的不良风气。

其三,以理想教育为指向。传统社会一直主张人要有志气、有理想,而志向的确立要从小开始,因此,童蒙教育要让儿童“存其心”“宣其志”,帮助儿童确立社会倡导的道德观念和树立远大理想。如《神童诗•劝学》:“自小多才学,平生志自高;别人怀宝剑,我有笔如刀。”“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小儿语》:“饱食足衣,乱说闲耍,终日昏昏,不如牛马。”这些都告诫少年儿童立志当存高远,莫等闲白了少年头。

一般来说,理想孕育于儿童时期,萌芽于少年期,形成于青年期。相关研究也表明,在小学阶段是理想的萌芽阶段,儿童的理想比较模糊,很不稳定,但儿童懵懂的理想可为他们今后道德理想、成才理想和社会理想的形成奠定一定的基础。当代社会,由于受物质主义等不良思想的误导和影响,不少儿童从小就注重物质享受的品牌化、高档化,却缺乏远大的理想、高大的志向。为此,当前的道德养成教育要汲取传统童蒙教育的营养,贯穿立志成才教育,积极引导儿童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富强联系在一起,为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做好准备。

二、道德养成教育应遵循

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道德养成教育必须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内在需求。这一点,在我国古代的童蒙教育上也得以体现。如注意从儿童实际出发,提出了以身作则、文道结合、潜移默化、防微杜渐、长善救失、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等原则和方法,可为当代儿童道德养成教育提供借鉴。

(一)以身作则、榜样示范

以身作则是童蒙教育的基本方法。以身作则即是在了解儿童天性的基础上发挥他们善于模仿的长处,通过施教者自己积极的为善为恶来引导儿童做同样的追求。孔子强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说文》里讲:“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必须以身作则,具有高尚的品德,否则“子不教”就是“父之过”了。

当前,儿童出现的许多道德失范的问题,从根本上是因为社会成年人行为的失范引起的。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以身作则始终是最具有说服力的教育方式。在儿童时期,父母是孩子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直接或间接影响孩子。就学校的老师而言,良好的教师风范会影响孩子的一生,教师是儿童学习的主要榜样,因此,教育者必须以身作则进行榜样示范,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通过自身的道德行为来感化、熏陶和启迪儿童。

(二)强调“习惯成自然”

孔子率先提出的“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的论述,对后代童蒙教育产生了经久不衰的影响。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说:“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即要求儿童在刚刚能辨别大人赞许与否的态度时,就开始进行教育,使他做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做的事。这样,便可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促进儿童智力、能力和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养成良好的习惯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乃至今后的学习生活都有很大影响,能让儿童正确、有序、科学、合理地生活,形成良好的情感和个性心理品质,为成为未来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打下扎实的基础。通过养成教育形成的良好习惯将使儿童不仅在学校,而且在社会能凭借内部需要的强大力量自动地使自己对外界刺激的反应达到高效率,为成功的人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循序渐进、因材施教

传统童蒙教育认识到一贯性的教育过程必须是渐进性的,对一个人的教育要根据他不同的人生阶段采用不同的教学内容、实施不同的教育方法。张载在《正蒙•中正》中说:“教人者,必知学之难易,知人之美恶。当知谁可传此,谁将后倦此。若洒扫应对,及幼而孙弟之事,长后教之人必倦弊。”王守仁也认为,由于人的资质是不同的,施教必须“随人分限所及”,因人而异,才能使受教育者“益精其能”。王夫之指出,“教思之无穷也,必知其人德性之长而利导之,尤必知其人气质之偏而变化之”。

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实施因材施教原则的实质是合理安排教育内容或任务的难度。教育者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估计学生的个性发展水平,而应当在“最近发展区”理念的指导下,为学生安排恰当的道德教育主题,创造道德发展的最佳条件。在儿童的道德养成教育中,尽管从教育者的角度来看,养成的目标有共同之处,但是,由于儿童的个性是存在差异的,每个人的自然禀赋也不一样,教育者应当进一步研究他们的身心发展规律,对具体德育对象的实际有透彻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实施不同的道德教育。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童蒙养成教育中关于儿童道德养成的思想是极其丰富的,在塑造儿童的道德品质方面起过积极的作用,许多有益的经验仍值得我们今人借鉴和发扬光大。但是,由于历史与阶级的局限,必须注意到传统童蒙教育中还存在着许多糟粕,需要我们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进行批判分析。

【许瑞芳,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思想政治教研室讲师,主要从事道德教育研究。上海,200241】

责任编辑/赵 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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