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民本观

2009-04-16 08:26周桂钿
中国德育 2009年3期
关键词:统治者民主意见

儒家的民本观是中国传统的民主观念,也是民主的实质内容。这个内容有其优秀的传统。与现代西方民主相比,各有优长,可以互补。许多人以为民主高于民本,是由于不了解民本主义的具体内容。因此有必要详细介绍民本的具体内容及其发展过程,以及在历史上的贡献。脱离实际,仅从理论上探讨问题,容易失于空疏。

(一)民惟邦本

《尚书•皋陶谟》:“在知人,在安民……知人则哲,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又说:“天命有德。”“天罚有罪。”“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这都是把民与天联系起来,借天的权威,强调民的重要性。《尚书•五子之歌》:“述大禹之戒以作歌。其一曰: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予临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为人上者,奈何不敬?”皇祖指大禹。大禹认为民可以接近,不可歧视。本指树根。国家像一棵树,民是树根。树根稳固,树才能正常生长。本固指人民安居乐业,邦宁指国家稳定安宁。民是国家的根本。面对民众,治理人民,就像用腐朽的绳子驾驭六匹马拉的车那样危险,作为统治者,怎么能不敬?这个“敬”,是专心致志、认真负责的意思。孔氏传:“能敬则不骄,在上不骄,则高而不危。”社会管理者对于自己所管理的范围,要专心致志,要认真负责,才能做好。只要专心致志、认真负责,就不可能骄傲,只要不骄傲,虽居上层,也不会有危险。现在升官而有危险,多是由于骄傲,自以为官大智慧就高,目空一切,刚愎自用,导致失败。以民为本,是大禹的遗教,对后代统治者的警示作用,不可低估。稍有懈怠,紧跟着就是民灾国难,再下去,就是国破家亡,身败名裂。民本,是中国数千年来,政治哲学的中心,也是传统的核心价值观。

(二)齐天主神

西周时代,明智的统治者就提出天命论,认为天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又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上》引《泰誓》语),认为人民的视听与天的视听是一致的,所以统治者要以“敬天保民”作为执政的理念,在民面前作威作福,就是得罪了上天。“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昭公元年引《泰誓》语)人民有什么愿望、要求,天会努力使它得到实现。这些事情做的如何,就决定了自己的地位是否巩固。因此,他们又从理论上概括:“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引《周书》语)德,指使人民得到好处。天没有亲戚,它只辅助能给人民带来好处的有德者。他们把民抬到与天并列的崇高地位,说明他们极端重视人民的作用。因此,敬天保民成为他们的政治纲领。

春秋时代,敬神与保民作为社会风气同时流行。有的统治者重视神,祭神特别隆重,从人民那里刮来很多财富,准备祭品,作为敬神的物质条件。同时,他们每有大小事都向神请示,非常相信神,凡事都按神的意志办。另外一些思想家把民放在比神还重要的位置上,要求统治者先把人民的事情办好了,然后再去向神表示敬意和感谢。例如,季梁说,治国之道就是“忠于民而信于神”。忠于民,就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要经常想着如何才对人民有好处,就是“上思利民”。他又说:“夫民,神之主也。”在古代,蜡烛的芯,叫做主。民为神主,大意是说:神的情绪随着人民的意愿而产生变化。人民高兴,神也高兴。人民不高兴,神也会不高兴的。所以,圣王先办完人民的事情,然后才花一点时间去敬神。“民和而神降之福”(《左传》桓公六年),人民安居乐业了,神才会降福,统治者办事才会成功。“民不和神不享”(《左传》僖公五年),人民生活不好,神就不会享受统治者给它的祭品,当然也不会给他们降福。

无论是将民与天并列,还是主张民为神主,都说明西周以后开明的思想家已经有了重民的思想。当时普遍的观念还是天与神有崇高的地位,风俗是畏天敬神的。天、神的地位都在最高统治者天子之上,如果民与天、神并列,那么,很显然,民的地位应该在天子之上。

(三)民贵君轻

君与民的关系,是一切关系的基础。君是天子,民与天齐,那么,民的地位自然要比君高。按道理说,民是君的叔叔或伯父,天子只是民的侄儿。一些县级芝麻官却被称为人民的“父母官”,这不是乱伦吗?乱了秩序。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就是“民贵君轻”思想,孟子还作了详细的论证。战国时代,社会等级是天子、诸侯、大夫。孟子说:“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孟子•尽心下》)得出结论是:得到人民真心拥护的人才能当天子,统治天下。这就是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是得天下的决定因素,也可以说是民心主宰天下,主宰历史,或者叫民心决定论,民心史观。民心史观虽然不是唯物史观,其合理性、进步性却是非常明显的,与唯物史观在重视人民大众方面则是高度一致的。

《荀子•大略》:“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上天确立君即统治者,是为了人民,并不是为了君。如果君不为人民做事,就是违背天命,就要被废除掉。又说:“君,舟也;庶民,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都是说民是社会的真正主人。民可以拥戴君主,也可以推翻君主。君主的上台下台,是人民决定的。这就是民本思想,这里包含深刻的民主意识。

(四)倾听民意

古代传说,尧时曾经设立“进善之旌,非(诽)谤之木,敢谏之鼓”,舜时“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尚书•舜典》)。商朝就有召集群众议论大事的习惯。如《尚书•商书•盘庚上》载“王命众悉至于庭”,讨论关于迁都的事。《尚书•商书•盘庚下》载:“朕及笃敬,恭承民命,用永地于新邑。”商末周初出现的《洪范》有“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的记载。庶人就是一般群众,区别于当官的卿士。《周礼•秋官司寇•小司寇》载:“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西周时代,有一种制度,在大事决定之前,要进行商量。一方面,国王与各大臣在朝廷上商议。另一方面,派小司寇到外朝向万民征询意见。国家大事有三件:一是国家危险的时候,外国入侵,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或者要与别国订立结盟,都要与民众商议。二是国迁即迁都,首都要迁移,也要与民众商量。三是立君,即确立新君,决定国君接班人,这也是与民众关系极大的事情。

(五)善为众主

人民群众的意见是复杂多样的,不尽合理。因此,《吕氏春秋•不二》说:“听群众人议以治国,国危无日矣。”有时也采取“投票”的方式,来看多数人的愿望,例如《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吴国进攻楚国,吴国派使者到陈国召陈怀公。陈国是小国,夹在吴、楚两大国之间。吴楚相争,陈国怎么办?陈怀公感到很为难,就向国人征询意见。国人意见分歧很大,讨论很长时间,莫衷一是。陈怀公说:“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这大概就是两千多年前的“站队”问题,也是最早划分左派和右派。站队点人数后来演变成放豆子,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再到电脑计票。民主形式可以不断发展,民主精神则是贯通的。根据人数(即票数)的多少来决定大事,不尽合理。中国古代比较明智的思想家不是根据简单多数来决定大事,而是理智地审察群众的意见,经过分析研究,作出抉择。例如,《左传》成公六年载:楚军进攻郑国,晋国栾书带兵去救援郑国。郑国与楚国已经停战。楚国退驻蔡国。千里迢迢来救援,却没有打上一仗,白跑了?有的人主张到蔡国去打驻在那里的楚军,有的人不同意。赵同、赵括等将军力主向楚军开战,一决雌雄。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不赞成,认为救郑任务已经完成,可以班师。如果开战,胜了没有什么意义,败了会遭世人耻笑。主帅栾书决定撤兵。这时主战的将军们对栾书说:“圣人与众同欲,是以济事。子盍从众?子为大政,将酌于民者也。子之佐十一人,其不欲战者,三人而已。欲战者可谓众矣。《商书》曰:‘三人占,从二人。众故也。”栾书说:“善钧从众,夫善,众之主也。三卿为主,可谓众矣,从之,不亦可乎?”群众的意见也是变化的。经过一段时间,实践证明它是好的,最后会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拥护的,会成为多数人支持的意见。

总之,先秦时代,统治者重视听取人民的意见,群众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即使有比较一致的意见,也不是一定就按群众的意见决策。统治者听取各种意见以后,再进行思考、分析,选择最佳方案。这是当时最合理的民主方式。

(六)民主观念

秦朝建立中央集权专制制度以后,虽然也有一些人提出民本的思想,但在实践中很难得到实行。例如《吕氏春秋•贵公》讲:“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天下就是天下人民的天下,不是君主一个人的天下。但是,秦二世就是将天下视为自己的私有财富,要求天下侍奉他一个人。刘邦得天下后,问父亲:“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我的事业财富与老二(秦二世)比谁更多呢?实际上就是将天下视为自己的财富。西汉贾谊在《新书•大政上》提出:“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这是民本思想的系统论述。贾谊说:“自古至于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新书•大政上》)此后,不以民为本者,比比皆是,与民为仇者,不绝于世。唐代柳宗元提出“吏为民役”,更加明确人民是主人,所有当官的都是人民用自己的税收雇佣的仆役。人民是历史的主人,不是哪一种制度规定的,而是本来如此的。

先秦时代的民本思想很丰富,进入秦汉,建立起中央集权专制制度以后,儒家又概括出适应社会政治需要的“三纲”理论。中央集权专制制度被推翻以后,中国要走向民主,民本主义重新得到发扬,可以说它就是中国式的民主思想。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民本思想还要有新的阐释,还需要创造适当的形式来保证它的实施。

【周桂钿,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100871】

责任编辑/赵 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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