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状抽样调查

2009-01-16 08:15徐英俊
职教论坛 2009年36期
关键词:双师型高职院校教师

摘要: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民办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比例偏低;硕士以上学位占“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双师型”教师中从事专业理论课教学的人数偏多,从事实习实训课教学的人数偏少;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具有行业特许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较少。

关键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抽样调查

基金项目:全国高等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状抽样调查及对策研究》(06AIJ0010067),主持人:徐英俊。

作者简介:徐英俊(1955-),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职教研究所所长、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教师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1-7518(2009)36-0056-03

一、抽样调查的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状抽样调查及对策研究》(06AIJ0010067)的课题研究方案,北京和黑龙江子课题组分别对北京市和黑龙江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状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共调查了23所高职院校,其中,北京市12所,占全市21所[1]高职院校的57.14%;黑龙江省11所,占全省38所[2]高职院校的28.95%,其中,公办院校17所,民办院校6所。各项数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年底。

二、抽样院校“双师型”教师基本情况统计与分析

表1显示:北京市和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比例分别为48.66%和66.06%,北京市这一比例略低于教育部规定的50%的合格标准③,距70%的优秀标准④还有较大差距。比例偏低的原因是新成立的高职院校比较多,且多数为民办院校。而黑龙江省这一比例明显高于合格标准,距优秀标准仅相差4%。

在“双师型”教师构成上,一类“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最高,北京市为77.31%,黑龙江省为60.97%,这说明两省市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大部分是通过取得本专业技术职称和行业资格证书而获得“双师型”教师称号的;二类“双师型”教师占的比例次之,北京市为16.28%,黑龙江省为24.28%;三、四类“双师型”教师占的比例很低,北京市分别为3.72%和2.69%,黑龙江省分别为3.84%和10.91%,这表明在“双师型”教师中,能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技术研发和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等工作的高水平的人才数量明显不足。

表2显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来源仍以学校毕业直接任教的教师为主体,北京市这一比例为52.05%,黑龙江省则为61.66%。而直接从企业引进的具有较强实践经验和能力的人才偏少,北京市这一比例仅占17.31%,黑龙江省则为31.21%。这说明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双师型”教师仍然是主渠道,这也说明缺乏从企业一线引进人才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配套政策。目前两省市“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仍采取校内职后培养为主、校外引进企事业一线人才为辅的培养方式。

实际调查表明,从学校毕业后直接任教的“双师型”教师中的多数是在教学实践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少数是在学校上学期间获得“双证书”的。由此看来,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双师型”教师仍然是主渠道,加强职后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但近些年来,高职院校也确实加大了引进“双师型”人才的力度,如北京市抽样院校从企业和社会引进的“双师型”人才占“双师型”教师总数的比重平均为47.95%,已接近一半,这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表3显示:两省市抽样院校青年“双师型”教师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中的主体。其中北京市抽样院校40岁以下的“双师型”教师数量占“双师型”教师总数的63.97%,黑龙江省抽样院校的这一比例为54.25%。这表明青年“双师型”教师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中的骨干力量,在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说明两省市高职院校加强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年轻化建设,在这方面,北京市高职院校表现得更加突出。

北京市抽样院校41岁以上的“双师型”教师占“双师型”教师的36.03%,黑龙江省抽样院校的这一比例为45.75%。这部分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技能,但是由于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日益更新,学习、掌握、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的任务显得十分突出,加强在职进修学习和定期到企业实践看来是十分必要的。

表4显示:两省市抽样院校中“双师型”教师绝大多数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北京市抽样院校为94.87%,黑龙江省抽样院校为98.66%。北京市和黑龙江省分别有5.13%和0.55%的“双师型”教师未能达到本科学历。北京市抽样院校“双师型”教师硕士以上学历者占42.69%,超过了教育部提出的要求[3],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而黑龙江省抽样院校这一比例为21.61%,与教育部提出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提高“双师型”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尤其是博士学位所占的比例,将是高职院校今后提高学历层次的一项重要任务,应通过在职培养和采取积极引进的方式加以解决。

表5显示:两省市抽样院校“双师型”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到40%至50%,中级职称教师占50%至60%,职称结构总体上看是比较合理的。在实际调研中发现,两省市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中比较缺乏具有正高职称或具备博士学位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如两省市抽样院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中具备正高职称的教师所占比例均在6%左右,而具备博士学位教师所占比例,北京市为3.21%,黑龙江省仅为0.55%。

表6显示:两省市抽样院校“双师型”教师中,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比例,北京市为51.8%,黑龙江省为40.95%,其中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较少,北京市为20.90%,黑龙江省为18.93%。具有专业资格系列的人次占“双师型”教师人数的比例,北京市为41.67%,黑龙江省为33.88%,其中具有行业特许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较少,北京市分别为20.90%和20.77%;黑龙江省仅为15.43%和18.45%。

为此,应加大提高“双师型”教师高级技术职称和行业特许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教师的比例,这将更加有利于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从企业调入的教师数量较少,还没有形成从企业引进工程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以上数据说明,两省市相比较,北京市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的取得更加规范化,在取得资质的质量上优于黑龙江省。

表7显示:两省市抽样院校的“双师型”教师中,所抽样调查各项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例如,北京市单独从事专业理论课教学的“双师型”教师占18.33%,而黑龙江省则高出北京市十个百分点。显然,“双师型”教师中从事专业理论课教学的人数偏多,这与我国高职院校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设置比例关系有关,致使专业理论课教师所占比例较高。两省市单独从事实习实训课教学工作的“双师型”教师人数偏少,黑龙江省为16.67%,而北京市低至5.26%。

由此看来,既能从事专业理论课教学又能从事实习实训课教学的“一体化”教师是“双师型”教师中的主体。两省市中,北京市抽样院校“双师型”教师中“一体化”教师所占比重为76.41%,高于黑龙江省抽样院校二十一个百分点,这说明北京市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更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比较而言,黑龙江省提高此类教师的比例应是高职院校的重要任务。

注释:

①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②③④题中的“双师型”教师是根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16号文件中的规定确定的。其中一类“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二类“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三类“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四类“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参考文献:

[1][2]中国教育报[N].2006-4-26(10).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号.

责任编辑葛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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