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

  • 看守所民警在宿舍开“超市”赚差价
    教民警递给一在押人员一碗扣肉。“桌上这几包烟也是给你的,拿去省着点抽,记得喊你老婆及时预交‘生活费。”管教指着桌上的香烟说。这是发生在四川广安市看守所某办公室的一幕,看守所管教民警黄永均正在给在押人员蔡某违规“改善生活”。8月29日,四川广安市纪委监委公布这一典型案例。据介绍,作为广安市看守所警务技术三级主管,黄永均负责4个监室的管理工作。自2020年10月起,他一直做着“赚差价”的“生意”,收取在押人员亲友预缴的“生活费”,利用职务便利,将市场价20元、

    文萃报·周二版 2023年36期2023-09-10

  • 看守所管教的赚差价“买卖”
    民警递给一名在押人员一碗扣肉。“桌上这几包烟也是给你的,拿去省着点抽,记得喊你老婆及时预交‘生活费。”管教指着桌上的香烟说。这不是拍电视剧,而是发生在广安市看守所某办公室的一幕,看守所管教民警黄永均正在给在押人员蔡某违规“改善生活”。作为广安市看守所警务技术三级主管,黄永均负责4个监室的管理工作。自2020年10月起,他一直做着“赚差价”的“生意”,收取在押人员亲友预缴的“生活费”,利用职务便利,将市场价20元、50元的香烟、扣肉等物品,以120元、250

    廉政瞭望 2023年8期2023-08-23

  • 未决在押人员亲属会见权保障问题探析
    出发,对未决在押人员亲属会见权的保障问题进行探讨。一、问题的提出——法律圈怪现象之“生活律师”根据《律师法》第28条的规定,律师是专门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者(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8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5期2022-04-08

  • 驻所检察的日常
    况后,马上对在押人员张某的判决书内容进行了核實,查阅了相关资料。李志坚与同事在北京市房山区第一医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和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察官在房山区第一看守所门外换上防护服,疫情期间看守所要求所有人员穿防护服进入监区。检察官与看守所狱警正在进行巡视。在看守所仓库,检察官对相关物资、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021年1月初,北京市房山区第一看守所管教向房山区检察院第三部驻所检察官王金茹反映,一名在押人员张某将于1月25日刑满释放,但判决信息显示其无

    方圆 2021年5期2021-04-16

  • 济南市某看守所在押人员童年创伤经历与自杀意念的关系
    50014)在押人员是一个特殊且容易被忽视的群体,其自杀风险要比普通人群高[1-2],因此降低和预防在押人员自杀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既往研究发现[3-6],童年创伤经历与个体产生自杀意念及自杀行为有关。然而,这些研究多是在普通人群中进行的。目前国内尚未发现关于在押人员童年创伤经历对其自杀意念影响的研究报道。本文将深入了解在押人员各类型童年创伤经历与其自杀意念之间的关系,便于早期发现在押人员的自杀风险,及时开展教育管理和心理干预工作,也为未来对在押人员的研究提

    济宁医学院学报 2021年1期2021-03-13

  • 济南市在押人员心理韧性与心理健康的关系
    重视。当前,在押人员普遍存在心理健康问题,严重者甚至出现自杀行为,自杀风险明显高于普通人群[1,2]。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心理健康状况的统计数据预测,到2020年心理健康问题将占全球疾病负担的15%[3]。有研究显示[4],异常的心理健康状况还会增加在押人员再次犯罪的风险,因此提高在押人员心理健康水平,有助于保障在押人员平安度过羁押期和降低犯罪率。心理韧性(又称复原力)是积极克服压力或逆境及对环境风险的相对抵抗力,与心理健康之间密切相关[5~7]。心理韧性对

    精神医学杂志 2020年6期2020-03-27

  • 在押人员心理健康运动干预探索
      要:针对在押人员心理或多或少存在着焦虑、恐惧及抑郁,对在押人员心理健康带来的消极影响,本文主要通过积极有效的运动干预研究探索,其对在押人员心理健康方面的积极效应,通过研究系统的运动干预加教育等对在押人员的心理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效缓解了在押人员的心理焦虑、恐惧及抑郁状态。通过相关实验研究证实本套“心灵体操”适合于在看守所推广,以期为在提升在押人员心理健康的有效途径方面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关键词:在押人员  心理健康  “心灵”体操中图分类号:G8

    当代体育科技 2019年27期2019-11-27

  • 监所羁押涉黑恶人员对策简论
    欺压凌辱其他在押人员,侵害其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破坏监管秩序,成为对抗监所管理和执法的新的黑恶势力,给公安监所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和监管压力。研究涉黑恶在押人员反监管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对涉黑恶在押人员的监管措施和手段,对于防范化解监管安全风险,维护监管秩序,保证监所安全,保障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涉黑恶在押人员对抗监管行为特点分析涉黑恶分子有别于一般在押人员,他们违法犯罪恶习深,行事胆大妄为

    政法学刊 2019年3期2019-01-26

  • 看守所在押人员实施逮捕后拘禁心理与管教对策研究
    研究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拘禁心理差异,深入比较各个维度下在押人员的心理状况,为监管民警对在看守所内的羁押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教育,为实施管教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拘禁心理问卷测量,对244名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测试。结果①看守所男性在押人员的暴力、独立、谎言、偏执、妄想指数要高于女性在押人员。②不同在押时间的在押人员在独立和偏执方面存在显著性差异。③不同学历的在押人员在波动、冲动、谎言、外倾方面存在显著性差异。关键词:在押人员;拘禁心理;管教对策一、引

    犯罪研究 2018年3期2018-12-28

  • 看守所检察对羁押人员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与挑战,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被日益重视,在实践操作中,看守所检察中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根据实际工作将遇到的各种问题加以汇总,并探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关键词 看守所检察 在押人员 合法权益作者简介:李鑫、赵凯,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2.2102016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5期2018-12-27

  • 看守所检察中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和对策
    与挑战,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被日益重视,在实践操作中,看守所检察中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根据实际工作将遇到的各种问题加以汇总,并探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关键词 看守所检察 在押人员 合法权益作者简介:李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0252016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1期2018-12-24

  • “陈妈妈”:重庆江北区看守所的“心灵鸡汤”
    “陈妈妈”为在押人员庆生陈瑛,51岁,江北区看守所民警。8年来,她默默“扎根”于此,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万般柔情,帮教感化着每一位在押人员。在江北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都管陈瑛叫“陈妈妈”,她们由衷地告诉记者:“陈妈妈就是我们这些在押人员的‘心灵鸡汤’。”刘英的不舍经过几道戒备森严的门禁,靠里的建筑就是在押人员的监区,右边女监区的尽头就是陈瑛工作的地方。2018年9月19日,是刘英(化名)在这里关押的最后一天,她因贩卖毒品失去了自由。此刻,在陈瑛的办公室,刘英正

    21世纪 2018年11期2018-12-06

  • 在押人员权利保障探究
    要 看守所内在押人员权利保障问题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在押人员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但实践中在押人员权利保障存在重形式轻实质、超期羁押、民警执法不规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不足等问题,本文针对问题提出加强羁押期限管控、严禁刑讯逼供、加强检察监督等对策建议。关键词 在押人员 权利保障 检察监督作者简介:王芳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四部检察官,研究方向:刑诉法;郑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检察官,研究方向:刑法。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2期2018-11-30

  • 铁路看守所在押人员个体心理干预研究
    古科技大学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干预时,采用个别干预途径完成。个别干预有四个阶段,分别是投入阶段、问题确定阶段、转变阶段、结束阶段。个别干预有较好的抗干扰性,而且个别化空间可以使民警更好的满足在押人员的个人需求,在包头铁路公安处看守所设有专门的在押人员心理咨询室,管教民警在日常管理中,会耐心的听取在押人员的合理诉求,通过长时间、多次的沟通,逐渐提高对在押人员信息的获取能力。从而有针对性的采用心理干预方式进行心理干预。而在押人员会用言语的和非言语的方式来表达自己

    长江丛刊 2018年7期2018-11-15

  • 管教与在押人员在水房窃窃私语
    着蓝色马甲的在押人员正在窃窃私语……二人看到走过来的韩广利,立即停止交谈。他们特殊的身份和反常的举动立即引起了韩广利的注意,他上前询问道:“你们干什么呢?”“找在押人员谈话。”吴发回答。韩广利带着疑惑问:“谈话为什么不去谈话室?”“啊,谈话室太热了。”吴发迟疑着说。韩广利随后问:“在押人员姓名。”“报告,我叫张辉。”简短的问话,闪烁其词的回答,触发了韩广利的职业敏感。回到办公室,他马上登录在押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张辉涉嫌犯罪的情况。系统信息显示,张辉涉嫌

    方圆 2018年4期2018-03-09

  • “心灵”体操对看守所在押人员身心健康影响的实验研究
    体操对看守所在押人员身心健康影响的实验研究郭占久1马志君1徐国章2王明利2本文以黑龙江省部分在押人员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症状自评量表(SCL-90)对实验对象进行“心灵”体操实验,并对实验前后测试结果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心灵”体操对在押人员的身心健康,特别是焦虑、抑郁、敌意、恐惧等心理因素影响很大,适合在看守所开展。“心灵”体操 在押人员 身心健康近年来,随着法制的健全,警务的公开,政府投入的加大,监所修建步伐的加快,廉洁、高效、文明、美观的社会主

    长江丛刊 2017年26期2017-12-21

  • 浅析对涉恐在押人员的深挖犯罪技巧与对策
    涉恐人员 在押人员 深挖犯罪中图分类号:D631.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7.10.074Abstract At present, terrorist crimes seriously affect social stability and national security, and the situation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complex. The prison

    科教导刊 2017年28期2017-11-22

  • 浅析对涉恐在押人员的深挖犯罪技巧与对策
    涉恐人员 在押人员 深挖犯罪中图分类号:D631.7 文献标识码:A1心理特征分析对在押的涉恐人员进行深挖犯罪,其心理特征是工作开展的首要切入点。目前,没有确切的研究证据表明恐怖活动人员具有统一的心理特征,但作为一个具有特殊信仰,信奉恐怖主义的群体,其心理必然具有某种共性的特征。在具有共性的基础上,针对个体特征加以分析,因人制宜采取不同深挖技巧,从而获得案件线索。1.1涉恐人员共性心理特征恐怖活动人员之间自然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产生群体性的心理特征,个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7年19期2017-08-31

  • 吉林通化:“三举措”确保在押人员合法权利
    施,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生活、劳动、休息、就医等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内整合部门资源,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沟通联系、信息交流、协作配合,明确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形成工作合力;对外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审查合力,及时掌握案件情况、诉讼阶段,沟通处理意见,达成共识,共同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针对审查逮捕部门逮捕质量较高的情况,重点审查逮捕时没有达成赔偿和解可能判

    方圆 2017年13期2017-07-19

  • 维护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护问题与对策
    化。如何维护在押人员诉讼权利的具体问题上,有些论者的习惯思路是修改法律,然而法律的频繁修改不利于法律权威的构建,应该着眼于现实环境,维护在押人员诉讼权利。关键词: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将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法的基本任务。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进一步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6期2017-06-03

  • 浅谈如何与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
    0浅谈如何与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蒋红专 黄 亮上海铁路公安局杭州公安处看守所,浙江 杭州 310000与在押人员的谈话教育是监管教育中的重要手段,是管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就是了解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稳定在押人员情绪,为监所安全提供保障,为最终实现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的监管方针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押人员;谈话;教育人是有社会属性的,彼此之间需要通过语言进行情感交流和沟通。人和人之间通过语言交流的形式就是谈话,谈话一般分为三种。1.两个人或许多人在一起

    法制博览 2017年30期2017-01-27

  • 维护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护问题与对策 ——以广西灌阳县检察院为例
    灌阳)维护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护问题与对策 ——以广西灌阳县检察院为例苏菊花(541600 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人民检察院 广西 灌阳)维护押人员诉讼权利是新形势下,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在更高的层次上达到新的动态平衡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作为司法机关工作的基本原则,并将其任务和基本原则在具体章节中予以细化、形成体系,使保障力度得到了空前的强化。如何维护在押人员诉讼权利的具体问题上,有些论者的习惯思路是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2期2017-01-26

  •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理解及适用 ——以破解审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为视角
    振/文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理解及适用 ——以破解审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为视角●卢 振*/文从交付执行衔接中违法司法工作人员刑事责任承担的角度切入,侧重对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构成及性质认定进行论证,通过强化相关司法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意识,督促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交付执行工作人员需尽职履责,遇到看守所、监狱拒收在押人员时要尽全力设法解决,而不能听之任之,一放了之。私放在押人员 特殊情形 性质认定关于未羁押罪犯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实践中的一大难题,“两院”“两部”

    中国检察官 2017年17期2017-01-25

  • 公诉案件和解制度的实证研究
    实证研究,从在押人员的角度考察、了解公诉案件和解制度的实际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并提出一些合理、可行的解决思路,使该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关键词〕公诉案件和解制度;在押人员;实证分析;公诉案件和解程序〔中图分类号〕DF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6)04-0095-06〔基金项目〕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基地2015年度一般项目“纠纷解决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2015DJKT20)〔作者简介〕刘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

    社会科学研究 2016年4期2016-11-21

  • 服刑人员防暑降温 检察干警在行动
    对天气炎热,在押人员容易出现浮躁、情绪波动,容易引发安全隐患的特点,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驻河南省三门峡监狱检察室深入监区劳动场所、生活场所、医疗场所进行安全检察,积极与监狱方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押人员安全度暑,确保监狱监管场所安全稳定。通过对重点人员谈话,对思想不稳定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在押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确保在押人员心理稳定;通过对生产车间、仓库、厕所、监狱门窗、车辆出入、外协人员、监控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检察,确保不发生安全隐患;通过对食堂卫生

    方圆 2016年15期2016-09-14

  • 浅议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人权保障
    摘 要 女性在押人员作为看守所内的一个特殊群体,其人权保障状况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但在具体实践中,侵犯女性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却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本文旨在针对这些现象,结合女性在押人员的特点,具体分析现阶段女性在押人员人权保障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积极的建议。关键词 女性 在押人员 人权 看守所法中图分类号:D926.7 文献标识码:A我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在第二个专题“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中,单独设置“被羁押人的权利”一个章节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6期2016-04-19

  • 对看守所开展节前巡视检察
    组实地考察了在押人员食堂、监区、视频监控中心,听取了看守所对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及在押人员的生活、生产、学习情况汇报,并在两个看守所随机抽查了四个监室64名在押人员,详细询问了身体状况,羁押期限和伙食情况。随后,将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向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反馈,要求即刻整改,特别要注意雨雪冰冻天气的防寒保暖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指出,看守所在节前要做好警力部署、值班安排,认真开展清监,杜绝危险物品,确保物防、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危顽人员的

    方圆 2016年3期2016-02-25

  • 浅议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人权司法保障──以黄岩区看守所为例
    浅议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人权司法保障──以黄岩区看守所为例□王楚江,成德君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区分局,浙江台州318020)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完善,依法、科学、文明管理是对监管场所管理在押人员的基本要求,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也是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监所人权司法保障在实务中存在权利保障意识淡薄、居住环境质量不高和管教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其原因有历史渊源和文化背景的长期侵蚀、执法主体和在押人员的素质缺陷两方面。结合黄岩区看守所人权司法保障实践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1期2016-02-11

  • 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的实践分析
    ,探索建立了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的制度化体系。该制度化体系操作性、应用性强,自2008年运行以来,该县看守所监管秩序大变样,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有了更充分的体现,在推动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还有效发挥了刑事法律的教化功能。现就对该院探索建立的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的制度化体系进行深入剖析,从制度体系建立的现实需要、具体构建及效果评估等三方面加以解读,以资借鉴。一、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的必要性近些年媒体曝光了“躲猫猫”、“洗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9期2015-11-17

  • 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心理互助小组模式构建与应用 ——以台州市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为例
    )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心理互助小组模式构建与应用 ——以台州市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为例□夏莹,张佳丽(台州市看守所,浙江台州318000)在女性在押人员中建立心理互助小组,不仅能消除女性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遇到的情绪问题,还有利于管教民警全面深入掌握情况,保证监所的有序和安全。根据现代心理学理论以及女性在押人员心理状况和特征,女性在押人员心理互助小组模式建构应包括:.做好前期准备;严密组织架构;制定活动流程;明确活动原则;学习施助方法等。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心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6期2015-10-10

  • 深圳市福田地区在押人员精神障碍调查及护理对策
    管理的加强,在押人员有逐年增多趋势,这些人的心理健康已成为当前较为严重的一个社会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1]。服刑人员的心理因素是导致其违法犯罪的主要因素,据美国调查研究显示,囚犯的精神障碍发病率高达16%,且75%的有精神障碍的囚犯出狱后会再次违法,这种现象与在押期间的经历和心理体验有着密切的关系[2]。本研究调查了在押人员的精神障碍发生情况,并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进行护理,旨在为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教育管理的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对后续的管理教育提供心理依据有着

    护理实践与研究 2015年7期2015-08-05

  • 高墙内的特殊颁奖仪式
    比赛中获奖的在押人员举行颁奖活动,并对27个监室的近300名在押人员进行了现场直播,以推动监管场所的法治建设和文明建设。据河南省滑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滑县看守所所长王新胜介绍,为进一步推动公安监管法治建设,提升公安监管工作水平,积极构建符合公安监管工作实际的思想理念、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评判尺度,滑县看守所每年的元旦、五一劳动节、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都要对全体在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举办绘画、书法比赛等文化活动。今年“七一”期间,共征集到在押人员

    下一代英才 2015年9期2015-05-30

  • 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检察监督实证研究*
    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检察监督实证研究*张勤,范向利,李燕,李艳琳(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山东菏泽274000)摘要:长期以来,“重打击轻保护”刑事政策的施行、在押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侵权行为救济渠道的不顺畅等多种因素叠加,致使看守所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经常处于被忽视或者被损害的境地。作为承担刑事执行检察职责的专门机构,监所检察部门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投诉权成为应有之义。本文在分析我国在押人员投诉现状的基础上,从检察监督的角度,提出完善在押人员投诉处理的对策建议,以期对

    菏泽学院学报 2015年1期2015-03-28

  • 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的分析与控制
    53)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的分析与控制李建军(铁道警察学院,河南郑州450053)在押人员的在押风险研究是当前风险管理理论在监所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其为看守所处理相关现象提供了理论指导。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在押风险已经成为看守所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导致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的诱因主要包括侦查人员方面、看守所方面、刑讯逼供和犯罪嫌疑人畏罪心理等。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只能控制而不可能防范甚至消灭。具体而言,控制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包括了疏通诉求表达通道,侦查人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1期2015-03-26

  • 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看守所内设立工作站
    建立,是方便在押人员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和经济困难人员,对这类群体而言,聘请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为给在押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方便,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将设专人受理在押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保证每一个援助申请都能得到及时的受理和审查。此外,工作站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法治宣传讲座,协助看守所进行对在押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在看守所每月的家属接待日里,工作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5年3期2015-03-26

  • 浅谈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445300在押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看守所内失去了自由,相对来说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的诉讼权利能否得到保障,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维护和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是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彰显人权体现法治的内在要求。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在押人员的委托辩护权不能充分行使辩护权是在押人员核心的权利,关系到在押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案件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

    法制博览 2015年15期2015-02-06

  • 公安监所多维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
    6页。。监所在押人员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羁押环境中,缺少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平时交往的人群也仅局限于同监仓的在押人员,很难从家人、朋友等处获得社会支持,因此,社会支持群体的缺失成为影响监所在押人员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所谓社会支持是指一个人通过社会联系所获得的能减轻心理应激反应,提高心理适应的影响,而这些社会联系包括来自家庭成员、亲友、同事、社会团体以及社区组织的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和帮助④肖水源:社会支持评定量表,汪向东主编《中国心理卫生》,2000年

    战略决策研究 2014年1期2014-11-27

  • 高墙内的特殊“红包”人性化管理促在押人员教育转化
    比赛中获奖的在押人员,颁发数目不等的小额度现金奖励,颁奖活动对25个监室的300余名在押人员进行了现场直播,以推动监管场所文化建设和教育转化工作。据河南省滑县看守所所长王新胜介绍,为进一步推动公安监管文化建设,提升公安监管工作水平,积极构建符合公安监管工作实际的思想理念、价值观念、规章制度、行为规范、评判尺度,推动公安监管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公安监管民警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滑县看守所每年的重大节日,都要对全体在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举办绘画、书法比赛等文

    下一代英才 2014年11期2014-11-25

  • 监所在押人员的人格因素对心理适应的影响研究
    所以为了研究在押人员人格因素和身心障碍之间的关系,我们采用了艾森克人格问卷与SCL90量表对在押人员进行了相关分析,并据此提出改善措施。一、监所在押人员的人格特征测查(一)艾森克人格问卷艾森克人格问卷 (Eysenck Personality Questionnaire,简称EPQ)是英国伦敦大学心理系和精神病研究所艾森克教授编制的。他搜集了大量有关的非认知方面的特征,通过因素分析归纳出三个互相成正交的维度,从而提出决定人格的三个基本因素:内外向性 (E)

    政法学刊 2014年2期2014-11-14

  • 多措并举争创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制,建立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谈话制度》、《驻所检察室主任接待制度》、《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与县法院、县公安共同协商制定了《在押人员羁押情况纳入量刑建议》机制,大大激发了在押人员自觉遵守监规的动力,优化了监管效果。三是人文關怀彰显公正。在日常驻所检察工作中,该院监所人员坚持定期与在押人员谈话,全面了解监内执法执纪情况。重点了解在押人员的诉讼情况,有无刑讯逼供、重大冤情、违法羁押、看守所干警违法违纪等情况。同时,及时处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的合理

    方圆 2014年22期2014-09-10

  • 比较法视野下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保障机制研究
    :当前我国对在押人员的权利保障机制建设一直处于探索之中,国外如荷兰和英国已经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制度建设,希望可以为我国在押人员权利保障机制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关键词:在押人员;保障机制;比较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权利保障状况受到社会愈来愈多的关注。由于受传统观念以及既往刑事政策等因素影响,加之看守所、监狱等监禁机构所具有的相对隔绝性,在押人员成为权利维护的“重灾区”。 2009年云南某看守所“躲猫猫

    山东青年 2014年5期2014-06-21

  • 人权视野下在押人员权利体系探究 ——以看守所在押人员为研究对象①
    )人权视野下在押人员权利体系探究 ——以看守所在押人员为研究对象①张旭昌(蚌山区人民 检察院,安徽 蚌埠 233300)2004年我国人权入宪以来,公民对权利的诉求得到极大声张,公权力对此也给与了愈来愈多的尊重与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权利要求也属于我国公民权利体系的一部分,但是囿于看守所与外界的部分隔绝性以及在押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其权利状况一直鲜为外界所知晓。从基本人权以及诉讼文明角度入手,重点研讨在押人员的法定权利内容,希望为我国当下在押人员权利研究提供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4期2014-04-09

  • 我国看守所未成年在押人员矫正与管理研究 ——基于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部分市(县)的调研
    看守所未成年在押人员矫正与管理研究 ——基于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部分市(县)的调研张学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犯罪学学院,北京 100038)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看守所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及行为特征,是对其施以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做好科学管教工作的基础及保障。通过对部分省市(县)看守所未成年在押人员的状况实地调查发现,各地针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心理评估及行为特征进行了探索和分析,初步认定未成年在押人员在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症状及焦虑症状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4年1期2014-03-08

  • 看守所教育感化在押人员的新思路 ——以湖北省荆门市看守所为例
    全文明管理、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公安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监管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随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越来越强,公安监管工作面临的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公安监管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一面也在突显。尤其近年来发生的“躲猫猫死”、“洗脸死”等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与“延寿县看守所在押人员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6期2014-02-12

  • 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探析
    王郴林徐练华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探析文◎王郴林*徐练华**为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实现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相结合的办案效果,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检察院以新刑诉法的实施为契机,通过深入总结、反复调研、多方论证,探索建立了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的制度化体系。该制度化体系操作性、应用性强,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有了充分保障,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了刑事法律的教化功能。一、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的必要性近些年媒体曝光了“躲

    中国检察官 2014年23期2014-02-03

  • 看守所在押人员权利待遇研究——以国际标准为参照对象
    部门在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权利待遇保障方面下足了功夫,通过特邀监督员巡查机制、在押人员投诉机制、权利义务告知机制、对社会开放机制、律师预约会见机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等,有效提高了在押人员的人道主义待遇。特别是一些地区推行的“一日生活制度”创新,转变了过去有罪推定的错误理念,尊重在押人员人格,取消了“坐板”、“反省”等带有歧视性色彩的生活内容,变化显著。然而,尽管在近年的看守所管理机制改革中,在押人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了史无前例的重视,就提高其生活待遇、保障人权水平

    河南社会科学 2013年2期2013-04-11

  • 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原因分析
    30)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原因分析唐兢(广东警官学院 侦查系,广东 广州510230)预防和遏制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需要正确分析其产生发展的原因。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原因十分复杂,主要有看守所监管工作疏忽的因素、客观羁押环境的影响、在押人员自身因素、刑讯逼供等其他因素。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近年来,公安看守所大力开展和谐监所建设,加强人性化监管,看守所人权保障工作有了明显的改善和长足的进步。但是,自从云南“躲猫猫”事件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11期2013-04-11

  • 完善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之我见
    国完善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之我见文◎李松川*李树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监所处[750001]20 10年以来,“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工作先后在安徽、浙江、宁夏等三省(区)的部分看守所开展。宁夏检察机关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在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的理论指导下,从推进依法治区出发,立足宁夏实际,厘清思想认识,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着力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和相互支持,努力促进看守所依法管理和在押人员人权保障工

    中国检察官 2013年7期2013-01-30

  • 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研究
    文◎胡胜友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研究文◎胡胜友**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41000]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推进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看守所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如何在检察监督工作中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如何对在押人员的人权予以保障,特别是对在押人员申诉权利行使等问题加以研究,在当前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8月,安徽省芜湖市被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选定为“看守所投诉处理机制项目”

    中国检察官 2013年7期2013-01-30

  • 构建中国式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
    皓构建中国式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文◎陈卫东*孙 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10008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00081]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在总则部分加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以表明对所有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的关注。而在这其中,最需要予以保障的无疑是被追诉者之人权,因为他们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身处弱势一方;而在前者之中,最需要加以呵护的则是羁押状态下被追诉者之人权。这是基于人身自由所受的剥夺,其权利所呈现的脆弱运行

    中国检察官 2013年7期2013-01-30

  • 朱某是否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当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对黄某和朱某提起公诉,笔者当然同意此种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由于负有监押在押人员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未尽职守或者未严格履行义务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的脱逃,指从羁押场所、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12年3期2012-08-06

  • 驻所检察中的谈话教育探究
    育工作,听取在押人员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检务公开宣传监所检察监督职能,拓宽监所检察监督渠道,从而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监管场所严格执法,文明管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监管场所的秩序和稳定有重要作用。但是当前驻所检察工作中普遍存在谈话教育数量不多,谈话教育笔录制作存在模板化致使内容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和区别性,谈话教育的检察监督作用挖掘不深等主要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驻所检察工作中谈话教育工作的研究,确保谈话教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7期2012-01-28

  • 监所在押人员的心理障碍研究
    制戒毒所等。在押人员是指在监所内羁押的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短期有期徒刑的己决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法规的违法人员。在监所管理过程中,在押人员存在的心理障碍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他们的心理障碍表现为哪些方面?哪些因素导致心理障碍的产生?如何调适在押人员的心理障碍,实现安全监管?这些都是对心理障碍进行研究所要解决的问题。一、心理障碍的界定心理障碍 (psychological disorders)是一个使用频度较高且理解上有很大差异的一个概念

    政法学刊 2010年6期2010-01-18

  • 心理学视野下的深挖犯罪
    罪 看守所 在押人员 深挖对象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013-02深挖犯罪是指公安机关通过对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进行管理、教育,获取犯罪线索,查明犯罪事实,甄别在逃人员的专门工作。看守所是各类犯罪人员的交汇地和中转站,是名副其实的“犯罪信息库”。在“大刑侦”的要求下,看守所已经变成打击犯罪的“第二战场”,深挖犯罪也成为其重要的职能之一。但是,由于看守所不同于侦查部门,它不能完全采用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4期2009-09-28

  • 浅议对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供给情况的检察监督
    际,对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供给的现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强对在押人员伙食给养的监督意见:明确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占财政拨付经费的比例,调整看守所经费拨付标准和机制等。关键词: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供给中图分类号:DF8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6-0259-02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同时,监管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余刑1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26期2009-07-01

  • 浅议监所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及预防管理
    量居高不下。在押人员多,工作量大,监管情况复杂的情况下,从监所检察和监管工作的角度,随时研究掌握监区动态和在押人员遵守监规,认罪服法,思想改造;对于保证监所安全和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就在押人员基本状况,心理状态和管理对策谈谈笔者的粗浅见解。一、对在押人员心理状态剖析从对在押人员情况分析来看,看守所关押着各种各样涉嫌犯罪的人员,他们人数众多,情况复杂,各个在押人员心理状态会随着诉讼阶段或其他原因的变化而随时发生变化,这给管理教育工作带来一定

    活力 2009年15期2009-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