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
- 常见Web 应用越权漏洞分析与防范研究*
、文件包含漏洞、越权访问漏洞等[2-3]。Web 应用漏洞无法杜绝,目前最有效的防范办法是采用Web 漏洞扫描技术尽可能发现潜在漏洞并进行处理[4]。对于SQL注入、XSS、CSRF等Web漏洞,业界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检测和防范方法[5],基于Fuzzing 技术的漏洞挖掘近年也被广泛应用于Web应用的漏洞检测中[6]。Web 越权漏洞是一种常见的逻辑漏洞,是指未对通过身份验证的用户实施恰当的访问控制,攻击者利用这一漏洞,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泄露、修改或销
通信技术 2023年9期2023-10-21
- 公司越权担保行为中相对人善意的认定标准
311800一、越权担保效力与相对人善意(一)越权担保合同的效力关于公司越权担保行为的效力,学术界存在不同的观点,就越权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形成了多种学说,从对内对外的角度而言,可以分为“内外区分说”以及“外部效力说”。同时,在司法实务中也存在差异,不同法院在不同时期,对于越权担保合同效力的裁判,是在不断变化的。以前主要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来进行审理,而现在开始以多元化的视角,加入《民法典》中合同编的内容以及担保相关规定,来对越权担保合同的效力进行认
法制博览 2023年6期2023-04-05
- 企业组织内员工越权行为:概念、前因与后效
讨组织管理中员工越权行为的概念及特征。研究结果表明,员工的越权行为是员工在工作中超越本职位的权力及其限度而作出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工作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分为向上越权和平级越权;越权行为包含两个重要特征:一是超越职权范围,二是擅自做决定。本文从积极的视角探讨员工越权行为的内涵,丰富了越权行为的相关研究。一、问题提出“昔者韩昭侯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于君之上,觉寝而说,问左右曰:‘谁加衣者?’左右对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其罪典衣,以为
经济与管理研究 2022年11期2022-12-20
- 《民法典》视域下有色企业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探究
问题的引出“公司越权担保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其他人员超越其职责权限,且未经决策机构作出有效决议,而以公司名义为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提供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
世界有色金属 2022年2期2022-11-26
- 《民法典》框架下公司代表越权担保裁判规则的解释论
际意义,应立足于越权担保规则确定担保行为的法律效果;第四种观点认为,该条调整的是公司内部法律关系,其本质上是公司内部的决策形成机制或者公司意思形成机制,不能直接成为认定公司担保合同效力的裁判依据,只是基于行为人的越权行为而对公司担保合同的效力产生了间接影响。显然,上述观点中,早期观点基本上都是立足于《公司法》第16条规范性质的区分,而对公司代表越权担保的法律效力作截然不同的判断;后期观点不以《公司法》第16条规范性质的判断为中心,而立足于越权担保作法律效力
法学论坛 2022年5期2022-11-06
- 外观主义下公司越权担保效力认定的裁判进路
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担保合同(以下简称“越权担保”)的效力问题一直是司法实务界和理论学界讨论的焦点。直至2019 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明确法院对越权担保合同进行裁判的一般规则:一是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第16 条对外越权担保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0 条表见代表规则进行处理;二是越权担保合同的债权人负有形式审查的义务。这种裁判思路也体现在《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于遏制商事越
北方经贸 2022年7期2022-11-05
- 基于渗透测试的HTML5漏洞检测技术的探讨
属于中危漏洞,而越权访问就属于高危漏洞。认证授权类是WEB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漏洞,也是WEB渗透测试人员测试中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这种测试主要包含对未授权的访问、暴力攻击、用户名可枚举、越权访问、弱口令和文件上传漏洞的测试。(1)未授权的访问是指攻击者在没有获取到登陆权限或者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访问和操作;(2)暴力攻击,即暴力破解,是在某一范围内对所有可能的情况进行逐一验证,直到所有情况都验证完毕为止,主要是对登陆口令的大批量尝试;(3)用户名可枚举,主要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3期2022-07-29
-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责任承担
提出法定代表人的越权代表行为在实践中屡见不鲜,理论和实务界关于越权代表行为的效力认定和责任承担存在诸多分歧。《民法通则》第43条曾将法人对其工作人员承担责任的范围限缩在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内,《合同法》第50条则明确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时,原则上代表行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61条第2款,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行为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人承担,第3款同时规定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权限的制约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由此,越权代表行为原则上对法人发生效力这一点已由立法确认,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22年6期2022-02-28
-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问题探析
须重视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问题。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审查义务准则在担保合同签订前,必须充分发挥相关责任人的审查义务。想要实现准确的审查就必须制定良好的审查标准。在履行审查责任的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明确具体的审查内容,同时也要明确相关审查程度。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对外担保所签订的合同需要进行特殊的担保授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认定债权人存在明知现象那么就会否认越权担保行为。从学术角度来说,在开展债权人的审查义务过程中,对具体的审查标准包括实质审查与形式审
经济师 2022年6期2022-02-08
- 越权担保情形下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效力
公司对外担保属于越权担保,其效力如何存在争议。本文主要研究越权担保情形下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法律效力问题。上市公司的越权对外担保行为,主要是指公司超越自身权限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如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而进行的对外担保行为;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担保数额超过规定限额的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规定权限的对外担保行为等。一、上市公司越权对外担保法律效力的争议分析(一)无效说《民法典》第143
法制与经济 2021年1期2021-12-06
-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阐论
的提出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问题是公司法领域中备受争议的热点问题之一。由于《公司法》第16条并未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私法效果,学界普遍认为,这一规定存在漏洞,亟待填补[1]。但自2005年《公司法》修正以来,学界和实务界在“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之担保合同的效力状态为何”以及“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之担保合同的效力如果不及于公司,其规范依据为何”的问题上始终未达致共识,以致司法实践中类案异判的现象十分普遍。《公司法》第16条非但未能尽善实现定分止争之功能,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2021-11-29
-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合同有效性研究
因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合同效力难认定问题带来的各种纠纷。而同案不同判情况的屡屡出现,不利于立法的可裁化与精准化发展,因此需要理顺有关法律逻辑,尽可能统一裁判思维,推动立法制度的创新发展。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合同效力裁判观点在商事经营中,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经常发生,为避免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力对外提供担保行为,导致公司及股东利益受损,在《公司法》第十六条中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相关规定存在漏洞,裁判出现了分歧,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越
法制博览 2021年14期2021-11-25
-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在《民法典》中的具体研究
司法定代表人发生越权担保的案例不在少数,部分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被判定为合同有效,部分案件中则被判定为合同无效。那么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署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呢?答案得视具体情况而定。2021年3月31日《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公布。《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中关于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合同是否有效并未明确规定,但却以问题为指导,规定了不同情形下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限额,并解释了关于合同效力认定有效与
法制博览 2021年22期2021-11-24
-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效力判断解析
——以新《担保制度解释》第7条为中心
出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问题纷争不止,关于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的判断路径主要有“规范性质识别路径”“代表权限制路径”和“内部管理规范路径”三种,不同的路径选择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同案不同判现象易破坏法治营商环境。2019年发布的《九民纪要》采取“代表权限制路径”,认为《公司法》第16条实质上是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担保行为不是法定代表人所能单独决定的事项,”法定代表人违反该规定构成越权代表,从而引入《合同法》第50条(《民法典》第504条),以
时代经贸 2021年8期2021-11-23
- 公司越权担保效力的裁判路径及裁判转向
——兼论“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的相关规定
学 韩星一、公司越权担保效力的裁判回溯本文结合《公司法》16条司法实践状况以及学术上的理论纷争,探讨司法裁判中公司越权对外担保效力判定路径及裁判转向问题。(一)公司越权担保的案例研究为了更好地理解与适用《公司法》16条的规定,笔者在北大法宝检索平台检索了自2016年至2019年四年的法院裁判案例,统计了57个公司做出越权担保的案例。法院对于担保合同效力的判定有效比重大致逐年递增,见表1。表1 法院运用<>16条裁判案件概览(2016年至2019年)根据公司
区域治理 2021年31期2021-10-17
- 基于机器学习的越权漏洞检测方法
t 余弦相似度 越权逻辑漏洞1 引言随着社会经济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及“互联网+”概念的提出,车联网全面提速发展,车联网行业网络业务不断扩大,Web、App应用在成为支撑车联网业务重要方式的同时,其应用安全问题也与日俱增。Web、App应用已经成为被攻击的的主要目标,由此引发的各种安全问题值得我们重视。在众多攻击漏洞中,业务越权逻辑漏洞攻击逐年增长,给互联网厂商和使用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目前针对Web和App应用的业务越权逻辑漏洞研究主要集中在人工检测、半自
中国安全防范技术与应用 2021年2期2021-06-11
- 一种面向Hadoop平台的自适应授权机制
下。1.1 用户越权访问越权行为可分为横向越权、纵向越权和交叉越权。横向越权指异常用户试图访问或更改其他用户所拥有的数据资源,如用户A和用户B都拥有普通用户权限,但用户A试图更改用户B的数据资源;纵向越权指低权限者试图访问高权限者的数据资源,即有风险用户试图访问高敏感的资源,如新用户试图删除专职管理人员才可操作的系统数据资源;交叉越权指某一用户既有横向越权行为,又有纵向越权行为。无论哪种越权方式,均说明用户账户存在被恶意访问或被盗用的可能性,使得存储在Ha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1期2021-04-09
- 《民法典》中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越权原则的反思
郭富青越权原则是对自然人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超越权限实施的行为,如何评价其效力的准则?在不同国家的立法中,该原则的内涵、适用范围和效力判定规则均存在差异,并始终处于变革之中。尽管不同国家立法现代化的进程不同步,但是,总体的发展轨迹和趋势是:从越权绝对无效,到越权相对无效,再到最终废除越权原则。我国的越权原则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扩大也呈现出基本相同的演变轨迹,然而,现有涉及越权原则的多部法律的规定却不尽相同,尤其是《合同法》的规定尚处在越权相对无效阶段,而《公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21年1期2021-01-28
- 越权交易效力规则的公司法体系性表达
、问题的提出公司越权交易效力在本质上依然属于合同问题,其效力判断应适用合同效力规则,这在司法实务①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审理的“中福实业公司担保上诉案”、2012年审理的“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担保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156 号民事判决书),是关于公司越权担保效力判断的两则标准型案例。在中福实业公司担保案中,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均未援引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作为裁判依据。而在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担保案中,法官直接确定该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在该案后,法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21年2期2021-01-28
- 公司非关联性越权担保合同效力的判断规则
——基于《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条文的反思
设立担保,就构成越权担保。公司越权担保可分为关联性和非关联性越权担保。公司非关联性越权担保指的是 公司为与其没有 关联关系 的相对人提供的越权担保[2]。基于条文的体系解释①,“没有关联关系的相对人”指的是除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②之外的第三人。非关联性担保相对人 与关联性相对人区别之 处 在 于 前 者 具有推定“善意”的可能,而后者囿于与公司的紧密利害关系,在越权担保的语境下,往往难以被推定为“善意”。本文仅以公司非关联性越权担保合同的私法效果为研究对象
天津法学 2021年4期2021-01-07
- 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效力与责任承担
——《民法典》第61条第2、3款解释论
颖关于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效力问题,始终都是立法、司法和学界最具争议的核心问题之一。立法大致经历了越权行为有效到原则上无效再到原则上有效的发展过程。〔1〕《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按照该规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越权行为亦应承担责任,不利于法人利益之维护。为限定法人的责任范围,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发布《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1993〕8号,已废止,以下简称《
清华法学 2021年4期2021-01-02
- 论越权担保行为的法律效力
01120)一、越权担保行为中相对人善意的判断标准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构成越权代表。 越权担保行为的法律效力取决于相对人的主观状态, 相对人善意时越权担保行为有效,由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相对人恶意且公司拒绝追认时越权担保行为无效,原则上由公司承担担保无效的损害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相对人善意的判断是越权担保行为法律效力认定的关键。 但我国司法实践中未能对越权担保行为中相对人善意的判断标准形成统一的认识。 通过查询北大法宝,以2016 年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4期2020-12-26
-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之规范路径研究
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情形大量存在,无讼网上与“公司法第十六条”有关的案例有7451 篇。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的“一体”关系不仅成为法定代表人超越章程限制对外提供担保合同效力认定的障碍,也从根本上阻断了公司向法定代表人主张法律救济的可能。 目前,学界多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对外提供担保合同的效力为研究重点,这一研究视角忽视了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承担及对公司的救济。 民总规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管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法人利益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忽略了非关联关系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3期2020-09-18
- 基于LSTM-AutoEncoder的水平越权漏洞检测
要:针对水平越权检测过程中,因无法识别越权场景页面带来的检测误报问题,提出了一种基于深度学习的LSTM-AutoEncoder无监督预测模型。该模型利用长短时记忆网络构建自动编码器,提取水平越权场景页面响应数据的文本特征并将其重建还原,统计还原结果与原始页面响应的误差,并根据未知页面的误差阈值判断水平越权的检测结果是否为误报。通过与One-Class SVM和AutoEncoder两种算法的比较,在真实业务数据下进行模型效果测试其有效性,为企业网络业务
现代信息科技 2020年23期2020-07-09
- 浅析Web应用中的越权访问漏洞
析Web应用中的越权访问漏洞◆赵少飞 杨 京 杨睿超 孙蕊刚(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陕西 710065)2020年伊始,新冠状病毒肆虐,在全民万众一心抗击疫情之际,不法分子利用疫情题材进行各种网络攻击行为,面对新的各类网络攻击行为如何进行有效的防范,我们需要从根本问题上进行考虑,不论怎样的网络攻击,都是利用Web应用中存在的安全漏洞或缺陷进行攻击,只有了解各类安全漏洞及缺陷的原理,就有助于我们掌握Web应用本身的安全状况,进而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本文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20年5期2020-05-11
- 民法典编撰下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研究
、我国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的理论和实践(一)司法实践表1 北大法宝筛选后相关案例年份分布表本文最终选取了100份裁判文书(以下简称“文书”)实证研究,观察可知,司法实践之中对于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行为的效力认定主要有三种路径。第一种模式,通过规范性的角度认定。其中62%的文书认为公司法第16条第2款属于管理性规范,将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和合同法司法解释2的第14条结合起来,认定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事由,故判决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不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20年1期2020-03-31
- 公司越权担保的司法认定标准及法律后果研究
名义向外部提供超越权限的担保行为,该行为是否对公司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长期以来存在争议,至今尚未达成统一,其中最主要的分歧包括越权担保合同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相对人是否存在审查义务,在司法实务当中应当如何界定其是否已经履行了审查义务等。公司越权担保的司法认定标准无法达成统一,势必会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损害。[1]基于此,最高法近年来一直在努力统一关于该问题的裁判立场。2019年底发布的《九民会议纪要》当中载明,法定代表人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5期2020-02-25
- 后端控制的Vue动态菜单实现
e;菜单;路由;越权;动态挂载一、Vue简介随着时代不断地进步,智能手机设备与PC设备越来越普及,人们对Web应用的前端体验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导致Web前端开发的代码量,开发难度在不断增加。直接操作DOM的开发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有需求,基于MVVM模式的轻量级前端框架Vue应运而生。Vue是一套渐进式前端JavaScript框架,主要用于为用户构建单页面应用。与传统前端框架有所不同,Vue采用的是自底向上,模块式增量开发的设计模式,并且Vue的核心将关注
智富时代 2019年11期2019-12-26
- 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行为的效力探讨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效力问题已经成为公司法上的一个“难题”。之所以称之为难题,一方面表现在实务界处理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以及应当如何认定由此行为引发的相关合同效力态度不一,甚至在法官之间出现了完全相反的意见;另一方面表现为学界对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效力认定的争论相持不下,具体表现为如何理解《合同法》第50条“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时代表行为的效力、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相关限制规定是效力性规范还是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10期2019-06-06
- 公司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判断
——以实证分析为视角
,解禁了过去公司越权对外担保的限制,并删除了原《公司法》第214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越权对外担保直接课以“责令取消担保”之法律效果的规定,这体现在现行《公司法》第16条。但如果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公司章程之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许可,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第16条并没有规定违反之法律后果,第148条也仅仅规定了公司的归入权,那么该越权担保合同效力如何?①该问题在学术界与实务界争论已久,但尚未达成共识,主要原因是存在两种不同的
宜宾学院学报 2019年1期2019-03-05
- 公司越权担保合同效力判定的法律适用分析
。本文讨论的公司越权担保合同,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未经有权机关决议,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的以公司财产提供担保的合同。由于《公司法》第16条只规定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模式,并未规定违反的法律后果。这使得违反该条的公司发生担保纠纷后,涉案担保合同的效力究竟如何,司法界没有统一的裁判规则和裁判标准。在实务中,法官判定公司越权担保合同效力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往往会根据自己对《公司法》第16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以及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19年2期2019-02-19
- 法教义学视角下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分析
——基于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分析
国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担保是否有效的问题,由于我国现行立法上的空白,理论中缺乏深入论证,致使在司法实践中理解适用不同,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在大量的司法判例中,此处列举骆文君与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小波等民间借贷纠纷案和许尔兵与江苏金烁置业有限公司、汪陆军等民间借贷纠纷案这两个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对于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担保效力问题进行论证分析,不仅具有理论上意义,更具有司法实践中的广泛价值。(一)案情简介在骆文君与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
新生代 2018年22期2018-11-13
-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研究
)一、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法律规制现状我国用于规范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行为的法律主要是《合同法》第50条①,该法条规定了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在交易相对人主观状态为善意的情况下,该代表行为是有效的,其效力归属于公司法人。下文将以案例的形式来分析这一法条。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反对的情况下,与B公司进行了买卖交易,将A公司所属的不动产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B公司。B公司依约定支付了购买不动产的款项,A公司却一直没有交付房产,故B公司向法院起诉了A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20期2018-04-02
- 法人代表越权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
——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为分析对象
人代表周某某系超越权限订立担保合同,取决于其是否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一审、二审与再审法院在抵押合同及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效力、债权人招行东港支行是否为善意方面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一审法院认为,2份担保合同均无效。振邦集团公司系振邦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系关联担保,需经担保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但本案中,担保人振邦股份公司并未就此召开过股东大会,其提供的《股东会担保决议》系无效决议,振邦股份公司的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6期2018-03-31
-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中的内部责任配置方式
30)一、问题:越权担保终局责任承担规则的缺失作为公司法制度设计与运行中的典型“问题束”,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问题交织萦绕了关于越权担保合同效力判定与越权担保责任承担的多重难题。关于越权担保合同效力判定问题,综合各种学说的解释路径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1)参照《合同法》第48条的无权代理规则进行解释,即除非取得公司的授权,否则合同无效[1];(2)参照《合同法》第49条的表见代理规则进行解释,即相对人能证明表见代理成立的,则合同有效[2];(3)参照《
四川轻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2018-03-16
- 公司越权担保效力浅析
——兼论《公司法》第十六条的理解与适用
制性规范;第二,越权担保决议的无效或可撤销,是否必然导致担保行为无效;第三,越权担保效力是否区分不同担保与越权类型予以认定;第四,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债权人是否负有审查义务等。上述争议引发了此类案件司法适用的不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预测功能与司法权威。故本文在分析上述几个层面的争议基础上,就公司越权担保主要类型的法律适用,提出一己管见。一、我国公司担保规则的演变过程(一)1993年、1999年《公司法》的限制性规定1993年《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对
法制博览 2018年25期2018-01-22
- 林业行政执法问题的解决对策
规定。(2)层级越权: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出现越权现象。(3)事务越权:行政机关超越了本机关的权限行为之外,并行使了相关权利。(4)地域越权:超越了有关地域范围之内并行使职权。(5)内容越权:超越了法定范围及其程度上的内容行使职权。超越职权中地域越权时常可见,例如,某市林业局在追查相关人员违法运输过程中,超越了相关辖区范围,从而导致车辆发生损毁,这是地域越权的典型事例。无论是以上哪种越权,对于林业行政执法都会造成重要影响。1.2 程序及其手续不完整林业行政机
现代园艺 2018年6期2018-01-19
- 董事越权代表公司的法律相关问题研究
,否则就代表董事越权。董事越权代表公司会涉及到公司和董事的关系,同时可以关系到第三人利益。这就需要详细规定问题,设置完整的理论体系。我国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法,设置更加便捷的法律机制,深入的研究董事越权代表公司的问题。【关键词】董事;越权;公司;法律问题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当中,不断加强了董事个人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权力,公司章程和法律等要求董事在限定范围内活动。在实践过程中董事已经超越了限制,甚至出现擅自交易的情况,严重影响到公司利益。我国缺乏明确的系统规定,无
智富时代 2018年11期2018-01-15
- 浅谈具体行政行为越权与滥用权力
的部门和人员任意越权、滥用权力,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别对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和滥用权力进行了限制和制约,对行政行为越权和权力滥用在形式、产生原因和危害做了一些浅显的分析,在如何限制行政权力膨胀,如何加强权力部门和司法部门对其进行舆论、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措施。【关键词】具体行政行为;越权;滥用权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称之为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以具体、完整的行政决定形式表
智富时代 2018年12期2018-01-12
- 浅析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处理
本文对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进行分类,探讨对法定代表人的权利限制能否对抗第三人,进而讨论越权行为的效力。关键词:法定代表人;越权;处理《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该规定从合同订立相对人的主观态度出发,对合同的效力予以规定。但在瞬息万变、错综复杂的市场经济当中,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应该如何认定,合同法并未规定。第50条之规定目的在于从一定程度上保障合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0期2017-09-23
- 107家A级景区摘牌
,其实多少有点“越权”。但换个角度来看,“越权”或许也是对地方旅游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的不满。从去年到今年,在旅游行业刮起整肃风之后,倘若地方旅游部门能够切实履行起监督管理责任,该警告的警告,该摘牌的摘牌,哪里会轮得到国家旅游局“出手”。367家A级景区之所以有今天,就是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放纵的结果。应该说,国家旅游局對旅游行业的严厉整肃,可谓正当其时,也深刻契合了公众的现实需求。但必须要看到的是,景区旅游秩序的规范,不能仅仅只依靠国家旅游局的“铁拳”,地方旅游
当代贵州 2016年47期2017-04-18
- 浅析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处理
)浅析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处理潘 登(611130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四川 成都)法定代表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本文对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进行分类,探讨对法定代表人的权利限制能否对抗第三人,进而讨论越权行为的效力。法定代表人;越权;处理《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该规定从合同订立相对人的主观态度出发,对合同的效力予以规定。但在瞬息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0期2017-01-25
- 论我国司法解释主体法定化
司法解释 主体 越权 违法作者简介:徐美玲,首都师范大学。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254-02一、 法定司法解释主体的含义和意义(一) 法定司法解释主体的含义法定司法解释主体是由立法机关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司法解释权由哪些主体享有并能够依法行使这一权力的法律问题。(二) 遵循法定司法解释主体的意义从尊重立法机关的角度来看,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司法解释权进行司法解释的过程是
法制与社会 2016年9期2016-05-14
- 行政规章的审查标准:越权无效原则的运用
生。在我国,规章越权指的是行政规章所规定的事项以及制定过程中的环节超越其权限范围和运作方式的行政违法行为。一种是程序上越权,发生在规章制定的程序环节;另一种是内容上越权。其具体表现如下:第一,行政规章超越公权;第二,行政规章超越行政权;第三,行政规章超越本土权;第四,行政规章超越职能权;第五,行政规章超越层级权。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四条规定,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该条实质上从正面对行政规章越权问题作
人大研究 2016年2期2016-02-26
- 越权担保的效力研究
公司法研究专题·越权担保的效力研究顾志伟(苏州大学 王健法学院,江苏 苏州215000)在既有的法律规范中,《公司法》第16条为认定越权担保行为的效力提供了裁判指引,就该条款的规范适用却未达成共识。传统的解释路径或侧重于其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性质,或强调公司内外行为的效力区分,或关注第三人是否尽到审查义务,法律解释多依赖于利益衡量的需要。然而,认定越权担保合同效力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在于达成合意。越权担保合同的合意瑕疵可以用表见代表制度补足,关键在于第
知与行 2016年10期2016-02-10
- 公司担保合同行为的最佳行为范式何以形成
——公司越权担保合同效力认定的逆向思维
以形成 ——公司越权担保合同效力认定的逆向思维吴飞飞(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重庆 401120)既有公司担保法律规范因为法律后果要件阙如、公司法与合同法的价值本位抵牾,若遵循“法条主义”之演绎推理解释路径,则不能获得具有解释结论唯一性与价值取向一致性的裁判结果。故而,在具体裁判环节中,法官应摒弃既有的“法条主义”之规范分析与价值分析路径,采用“后果主义”之“法律后果预测——行为评价”的逆向思维方式,承认公司担保规范存有法律漏洞与价值抵牾之客观事实,通过
法学论坛 2015年1期2015-03-02
- 再议代表人越权对外担保的法律效力——基于公司担保法律规则的体系化解读
而言,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的效力着实可以称作法学上的难题。〔1〕所谓“对外”担保,是指为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而不包括为公司自身提供担保,与《担保法解释》第6条所涉及的“涉外担保”更不相同。尽管立法为解决这一问题进行过多次修正,其中最重要的可能当数2005年《公司法》第16条,〔2〕注意到2013年公司法修正业已生效(此次修正删除了原第29条),本文所使用的条文编号均为经调整的新编号。但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此次修正并不涉及与公司对外担保相关的
交大法学 2015年2期2015-03-01
- 论越权代表行为的效力——兼评《合同法》第50条
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该条我们通常谓之为越权代表。由于该条偏向于越权代表行为的有效性规定,因此也称表见代表。该条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带给我们的问题较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超越权限的范围。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来自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特别授权。这里的难题在于经过登记的公司章程的效力。如果因为公司章程经过登记而具有对抗外部的效力,是否还会构成表见代表?如果不能,而公司的经营范围又属于
学术论坛 2015年5期2015-02-25
- 公司对外担保与公司章程的关系
担保;公司章程;越权;善意第三人一、引论:两大缺陷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财产为其他债务人向债权人设定的担保,在该债务人未能或不能清偿债务时,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以特定的价值物清偿债务。它不同于公司为其本身提供的担保,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担保“由于可以直接获得融资,所以一般来说这种担保对公司是有利的,而对外担保则不尽如此。这种担保有时为正常交易所必须,对公司有益;有时则被滥用。”这类滥用情形的发生主要是因为立法赋予了公司章程一定的
商场现代化 2014年9期2014-07-21
- 智能调整铁水罐作业任务的开发与应用
权限;系统安全;越权中图分类号:T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4)04-0155-01新钢铁前MES系统的铁水罐作业涉及了多个部门的统一协作,在其调配过程中,一旦某个部门没有在系统中进行及时操作,将导致铁水罐在系统中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影响铁水罐作业管理,使得系统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系统通过与运输部运调系统进行信息交互,及时掌握铁水罐运输的实时位置信息、实时作业状态,并且根据获取的信息、状态实时调整铁水罐作业任务,可以极大的减轻人
新媒体研究 2014年4期2014-04-21
- 英国行政法中越权无效原则研究*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越权无效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公正原则。其中的“越权无效原则”被认为是英国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也是普通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英国行政法的所有内容都围绕着该原则展开,整个行政法体系也是建立在该原则的基础之上。一、英国越权无效原则概述(一)越权无效原则的概念越权无效,是指行政权必须依法行使,任何超越法律授权的行政行为都是无效的。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超越了法律授予的权限则该行为违法并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它承认附属机关公共权力的归属,但
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12期2014-04-17
- 英美公司法越权代表制度及其启示
张 雯英美公司法越权代表制度及其启示张 鲲 张 雯我国法律理论及实务对越权代表制度存在定位混乱、细化规则缺失的问题。英美公司法越权代表制度为我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先进经验。应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明确公司章程的有限对抗力,细化善意第三人保护的规则,允许类推适用无权代理制度,从而有效的治理公司代表权的失范现象。越权代表;章程效力;市场交易安全;善意保护规则一、英国公司法越权代表制度之述评英国公司法越权代表制度,可以大致分为两部分内容。第一类是违规越权代表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2012-08-15
- 法定代表人的越权代表行为
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相比于《民法通则》,此一规定明显将法律保护的重点转向了交易安全;相较于《合伙企业法》,它确立了可适用于一切可以其他组织相称的归属规则。本来,只要阐明了何谓“超越权限”、如何判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人”是否包括一切法人等三个问题,即不难适用第50条。然而,自《合同法》施行十余年来,学界不仅对上述问题存在争议,而且在理解越权代表的效力模式上也产生下列重大分歧:①
中外法学 2012年3期2012-01-21
- 论英国行政法的越权无效原则
刘 军摘要越权无效是英国行政法最重要的一项原则,直接源于议会主权原则,是指政府不能超越议会授予的权限,也就是说,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范围进行活动,如果政府的行为确系越权,法院可依法宣告政府越权行为无效,并责令政府就其越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关键词英国行政法越权无效中图分类号:D9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383-01越权无效表达了这样一个基本的公法理念:行政机关有权在权限范围内做任何决定,但是不得超越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期200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