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权

  • 我国金融收益权的理论构建及立法建议
    资产的类型中,收益权已经成为我国金融行业交易中经常涉及的类型。特别是在信托、基金等资管行业和金交所等资管证券化领域中,以收益权为金融资产而开展的业务已经占到整个市场的相当份额。按照依法金融的要求,收益权作一项重要的财产性权利,以系统调整民事权利为目标的民事立法应该给予其明确的评价及规范。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如此重要的金融资产类型仅在一个司法解释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7条规定:以公路、桥梁、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

    邯郸学院学报 2022年4期2023-01-04

  • 控股股东利用金融衍生品减持的路径研究 ——以N公司为例
    通过名下限售股收益权互换、可交换债换股等方式,来规避限售期不得减持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套现损害中小股东事件频发的背景下,N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金融创新的减持行为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N公司由其创始人创立于2000年,其主营业务为打印机业务及耗材业务,是国内知名的打印机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N公司的控股股东为M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本文主要以N公司为例,介绍如何通过收益权互换及可交换债换股的形式规避上市公司限售股的问题。目前理论研究主

    环球市场 2022年29期2022-10-26

  • 资产收益权交易的法律构造 ——基于最高人民法院与高级人民法院41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近年来,“资产收益权”这一概念产生且活跃于商业领域,实践中屡屡出现资产收益权信托、资产收益权转让、回购等交易模式。资产收益权在商业领域的广泛运用使之步入了法律人的视野。尽管有关部门针对资产收益权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学界也有不少关于资产收益权的性质、资产收益权信托等问题的研究,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在实证法上存在不足。第一,术语使用不统一。包含“资产收益权”一词的规范性文件共27部①分别是:法律1部、行政法规4部、司法解释2部、部门规章20部。,但在不同的

    现代法学 2022年4期2022-09-20

  • 私募基金投资限售期股票收益权风险控制
    王瑞川一、股票收益权转让业务缘起股票收益权转让的兴起源于“股东权利不得分离”原则的突破。长期以来,股权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民法中物权、债权、人格权的权利类型,被认为属于一种基于出资而产生的综合性权利,这种权利包含了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属性,例如以表决权、参与治理权、知情权、监督权为主的人身性权利,以及以收益权、参与公司利润分配权、配股、转让处置、清算清偿为主的财产性权利,这些权利都是基于股东身份而言,因此历史上一直默示为不可分离的综合性权利。然而随着金融业的不

    经济师 2022年9期2022-09-14

  •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限售期股票收益权合规性分析
    方面分析:股票收益权、股票收益权转让的法律性质和实践(一)股票收益权为股权的一项权能股票收益权作为新兴投资标的,无明确的界定、缺乏法律规制,因此作为本文的研究核心和出发点,先进行分析:首先,收益权概念早已有之,收益权是权利主体基于对资产的权属,能够获得可预期收入的权利,于会计概念而言,所有资产未来均能够带来预期收入的流入,以此推论那所有资产都可以成为收益权的基础资产(或称底层资产),收益权需依附于其基础资产,收益权的内涵与价值取决于基础资产,基础资产不同,

    经济师 2022年8期2022-08-08

  • 在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下的阻塞收益权分配机制
    场环境下的阻塞收益权分配机制,以解决阻塞盈余的分配问题,满足阻塞管理的要求。1 国外阻塞管理办法1.1 金融输电权针对输电阻塞带来的阻塞管理问题,大多数国外采用节点电价机制的电力市场会利用金融输电权来解决[7],本文以美国PJM作为典型例子进行展开阐述。金融输电权的主要目的有两个,首先是把基于节点电价机制收取的阻塞费用返回给用户;其次是支持双边合约和远期市场,确保输电网络的有效利用[22]。PJM的金融输电权市场采用双重分配方式,即金融输电权的分配与拍卖分

    南方电网技术 2022年5期2022-06-09

  • 信托财产确定性松绑 ——以“世欣荣和诉长安信托案”为分析视角
    产确定性、股票收益权等问题,故选择此案例进行分析。本案当事人,原告(上诉人)为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世欣荣和”),被告(被上诉人)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信托”)、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简称“鼎晖一期”)、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简称“鼎晖元博”)、天津鼎晖股份投资管理中心(简称“鼎晖投资”),原审第三人为天津东方高圣诚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简称“东方高圣”)。 判决思路概述(一)案件简况世欣荣和(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为东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2期2022-05-20

  • 不良资产证券化与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的比较分析
    券化及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作为两种创新型不良资产化解模式,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对这两种模式的比较研究发现,二者虽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在交易结构、审批、自持比例、出表方式、信息披露等方面差异较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通过上述两种模式化解不良资产时,应结合自身需求,综合考量周期、成本及信息披露等因素进行灵活选择。关键词:不良资产证券化 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息披露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一般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信贷资产出现不能正常收回或已收不回的贷

    债券 2021年9期2021-10-04

  • 关于切实化解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权难题的实践与思考
    份经济合作社;收益权;发展权;股权激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依照政策规定,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说明这一改革的重点是解决持股农民的收益权问题。但要使持股农民获得更多更大的收益分配数额,必须不断规范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机制,大力化解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权这一根本性的难题。一、大力树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权新理念的重要意义和核心所在树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权理念,壮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16期2021-07-11

  • 资产收益权信托法理结构解析
    [提要]“资产收益权”信托是较为常见的业务类型,该种信托在委托人与信托公司之间涉及多重法律关系,结构较为复杂。本文结合信托业实践案例,剖析“资产收益权”的法理结构。分析认为,资产收益权既涉及物权关系的内容,又具有债权关系的内容,还具有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所不能涵盖的内容,实现对既有法律制度的整合与超越,能够根据信托目的对既有权利形态进行聚合和重新划分,充分挖掘和发挥财产权利的效用。一、资产收益权的法理属性争议在目前信托业实践中,“资产收益权”信托是较为常见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1期2021-01-13

  • 收益权信托及其确定性探究
    衷。本文通过对收益权的确定性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成为信托财产的理论基础,证明以该类信托财产成立信托的有效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关键词:收益权信托、确定性一、探究收益权信托“确定性”之意义1.1探究“确定性”的作用合同的有效并不等于信托法律关系的成立,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判断信托合同的效力,但是信托合同的有效并不能代表信托法律关系的必然成立,设立信托,必须符合《信托法》的相关规定才能有效成立。设立信托,最不可或缺的便是信托财产,从我国《信托法》第七条及第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23期2020-10-21

  • 家庭承包经营收益分配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下农户享有完整收益权的规定,以维护农户土地利益和提升农地经营效率为目标。集体所有权的价值功能在于为集体成员提供平等的土地保障,但是,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使得农户分享土地利益代际代内不均等;集体不得参与家庭经营收益分配,加剧集体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足和家庭承包经营的低效率。从集体所有权的成员受益权能有效实现的视角出发,需要更新立法理念和制度设计,确认农民集体基于农户公平分享集体土地利益而行使的农地利益调节权,以及农民集体基于农户共享集体公共服务利益而行使的必要收益

    商业研究 2020年4期2020-10-20

  • 收益权之争落定? 通道业务不担责? ——评南昌农商行诉内蒙古银行一案
    债券/资管计划收益权的合法性与收益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作出分析,网络评价本案对资管计划收益权的性质认定有指导意义,本案同时明确了“通道不担责”。市场对判决结果的理解准确吗? 我们该如何理解与评价最高院的裁判呢?一、案情梳理①参见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2016) 最高法民终215 号民事判决书。(一) 交易经过2013 年6 月,华珠鞋业通过信达证券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发行华珠私募债

    金融法苑 2020年2期2020-10-19

  • 资产收益权信托的可转让性分析
    0088)一、收益权信托模式归类在我国信托实践中,学者一般把收益权信托归类为两种模式,一类是资产收益权为信托财产直接设立信托,在实务中又被称为“资产收益权财产权信托”,代表案件为“昆山纯高案”①;第二类是资产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投资交易的对象,在实务中又被称为“资产收益权资金信托”,代表案件是“世欣荣和案”。这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可以分别归类为信托模式的效益之争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争。(一)资产收益权信托。第一类案件,资产收益权财产权信托,是一种“融资人信托”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18期2020-10-15

  • 权益类资产证券化现金流分析及对比浅析
    券化;现金流;收益权1.引言我国资产证券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发行的三亚地产投资券。经过了十几年的探索,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先后发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国建设银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和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相继发行,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开始逐步推行。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采取三种实践模式:以银监会主导的信贷资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0年4期2020-09-10

  • 论金融质押担保中的新型“质权”及其实现方式
    了特许经营权之收益权能否出质及质权如何实现的问题,统一了此类案件的裁判标准。通过分析指导案例53号可以发现,收益权对传统质权制度的挑战在于,对“物权法定”原则持不同立场将对其物权法效力做出不同判断,收益权能否被法定质权客体范围涵括存疑且不宜适用法定的质权实现方式。人民法院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将新型“质权”纳入物权法制度体系,妥适选择收益权的实现方式,从而回应了金融质押担保创新带来的法律难题。【关键词】金融质押  收益权  质权实现  指导性案例  统一裁判标准

    商情 2020年15期2020-05-26

  • 林农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可得性研究*
    展了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4]。随着对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不断探索,国内学者认为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是对生态资源进行资产证券化、金融化和凭证化[5],是以合法、可持续的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村集体组织、林农等根据收益权可持续年限、金额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年公益林补偿金收入的15倍申请贷款[6];学者在总结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成效时也肯定了浙江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作用与意义[7-9],认为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将生态资源转为金融资产

    林业经济问题 2020年2期2020-03-07

  • 私募股权基金收益权转让的审计策略
    受限,私募基金收益权的交易应运而生。从实质上看,收益权转让的主要目的就是配合资金的借贷。目前,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基于鼓励市场交易和金融商品创新的角度,均认可私募股权基金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法律效力。然而,私募股权基金收益转让日渐成为金融市场的重大风险隐患,也给金融审计工作带来了挑战。一、私募股权基金收益权转让案例从以往的审计项目来看,国家审计机关对资本市场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主要集中在“内幕交易”和“老鼠仓”。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私募股权基金成为了内幕交易的

    审计月刊 2020年11期2020-03-04

  • 融资租赁公司间债权收益权转让的合规性分析
    领域,由于债权收益权与债权具有可分离性,“债权收益权转让”在银行、信托、证券等行业使用频繁,转让的基础资产包括固定收益信托计划、特定券商资管计划、小额贷款收益权、特定资产收益权等等。因为债权收益权转让操作灵活便捷,在近些年融资租赁公司实践中,成为两家融资租赁公司间资金融通的重要通路。随着融资租赁企业纳入银保监会统一监管,合规经营成为业内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对融资租赁公司间债权收益权转让的合规性进行分析具有现实性意义。二、法律视角下的债权收益权转让的效力分析虽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20年16期2020-03-02

  •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超额收益权研究 ——兼论超额收益权在国有私募股权基金的适用
    基金管理人超额收益权条款的适用已日益普遍,但却鲜有学者从法律角度对超额收益权的概念、来源、合理性、性质和效力等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对超额收益权在国有私募股权基金中的适用及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意义则研究更少。这与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本文的研究可在一定程度上丰富现有理论并指导实务,为进一步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展开研讨做铺垫。一、超额收益权之概念探析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中,超额收益权是因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其本身并不是一个法学理论上的概念,现行法律也未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20年9期2020-03-02

  • 浅析我国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进程和前景
    12)1 我国收益权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1.1 我国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的规模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有三种模式: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2005年12月-2014年底我国共发行48只企业ABS,发行金额为784.24亿元。其中以企业资产证券化形式发行的收益权类产品数为15只,占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总数的31.25%,收益权类证券发行金额为286.93亿元,占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的36.59%。以资产支持票据形式发行的收益权类产品6只,发行总额

    山东纺织经济 2020年10期2020-02-23

  • 论我国金融法体系中收益权之建构
    的法律支持的是收益权,也是最近引起争议较多的对象。收益权现状分析在标准化金融产品中较多适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文件的规定,需要就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制定规则。综合监管精神及金融行业基本共识,经过对比归纳整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银行家 2020年1期2020-02-16

  • 从习惯物权到法定物权 ——新《森林法》背景下的公益林收益权质权
    题之提出公益林收益权是指林地和森林被国家划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权利人因其权利受限制而享有的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由于此种经济补偿并非一次性发放,而是按面积分年度补偿,每次发放金额有限,因此权利人难以将经济补偿直接进行有效投资。针对浙江省丽水市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调查表明,60.39%林农有大额资金需求,有意通过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获得贷款[1]。为方便权利人盘活资金、满足权利人融资需求,自2016年起,浙江省、福建省、四川省等多地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支持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2020-01-09

  • 遂昌县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融资的措施及对策
    了以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作为质押的融资业务试点,初步探索出了公益林资源变资本的有效模式。为进一步推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融资模式,大力创新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管理机制,对于有效盘活农村资源,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融资渠道,助推“三农”发展,加快“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更好推进遂昌县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 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融资方式积极探索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融资方式,采取直接质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农村互助担保社担保贷款、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中国林业经济 2020年1期2020-01-08

  • 江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可质押贷款
    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中获悉,江西省5100万亩公益林将获得补偿质押权能,这不仅能有效破解林农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难题,更能唤醒这笔“沉睡”的森林资源,实现在生态保护前提下的价值利用最大化。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是指林业经营主体以合法取得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林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公益林补偿年收入的15倍。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

    农村百事通 2019年13期2019-08-06

  • 营利性独立学院财产收益权改革研究
    独立学院的财产收益权改革应坚持兼顾公益性的营利性改革理念,同时应健全相应的出资评估、亏损弥补等制度。[关键词]独立学院;营利性;公益性;收益权1 营利性独立学院的概念解析在我国,营利性民办学校从法律上正式认可始于2016年。根据201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除义务教育之

    中国市场 2019年24期2019-07-25

  • 中国金融领域收益权的立法研究
    展,各式各样的收益权已逐渐成为中国金融市场重要的交易和担保标的。然而,除少数规范性法律文件外,法律上对于收益权的规定几乎为空白。收益权的属性仍没有明确的定论,收益权究竟是债权、物权抑或其他类型权利,这不仅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收益权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概念,由于没有明确的基础性法律作为支撑,致使实践中一些具体的相关交易处于不确定法律效力之中。这不仅关涉投资者风险与利益,而且也会危及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金融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从法

    云南社会科学 2019年2期2019-03-03

  • PPP项目收益权质押的裁判及风控
    昊PPP项目收益权质押问题始终是解决PPP项目融资难的首要问题。PPP项目收益权能否质押,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2015年11月19日,最高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第53号指导性案例明确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可以质押以及质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方式。近日,江苏高院民一庭发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法律疑难问题研究》,明确提出应比照第53号指导性案例,认可PPP项目收益权质押的效力,且PPP项目收益权质押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应收账款质

    建筑 2018年19期2018-10-22

  • “绿色金融+生态补偿”让林农获得首笔生态红利
    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在肇庆高要区成功发放,该区小湘镇上围村村民吴汉兴成为全省第一个受益人。这是高要区开展“绿色金融+生态补偿”机制成功的一步。吴汉兴两年前承包了1300多亩生态公益林,每年能得到公益林补偿款3万多元。今年4月2日,他成功用自家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了7.3万元。“现在手中有更多的资金,我准备将贷款用于抚育林木并發展林下经济,预计明年收益可增加一倍。”吴汉兴说,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让林户得到实实在在好处。依据现行法律,公益林砍

    源流 2018年5期2018-09-30

  • 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相关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法
    舜一、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流程分析处理不良资产收益转让业务,通常按附图所示流程进行:附图 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基本交易结构图以下环节,是整个业务流程的关键节点:1.组建拟转让的不良资产收益权资产池。转让方与各中介机构协商确定入池资产合格标准,筛选拟转让的不良资产收益权,组建资产池。2.设立资金信托。委托人将资金信托给信托公司(“受托人”),设立资金信托(“信托”),取得信托受益权。通过银登中心受让不良资产收益权,经银登中心备案审核通过后,由受托人代表信

    市场研究 2018年6期2018-07-11

  • 银登中心信贷资产流转业务的交易模式分析
    业银行信贷资产收益权的模式进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只有信托计划才能对接信贷资产收益权,信托公司在银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上渠道具有独占性。信托公司可以作为信贷资产转让服务商,出现了以下几种主要业务模式。1 存量信贷资产流转如图1所示,存量信贷资产流转交易模式中,资产行将原先持有的信托收益权、定向资管计划收益权等基础资产打包在银登中心登记挂牌登记,由信托公司成立财产权信托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让该资产包,同时进行结构化分级,将收益权同步转让给信托计划各个级别的

    中国商论 2018年14期2018-05-22

  • 公租房收益权资产证券化定价研究
    要:对公租房的收益权进行资产证券化,能够较好地解决了在公租房运营阶段的成本回收和运营管理问题。基于资产证券化的定价原理和方法,在考虑公租房特有属性的基础上,选择和构建符合公租房收益权的资产证券化定价模型和利率路径模型。通过实际案例以验证其适用性与有效性,为未来公租房资产证券化定价提供借鉴,为未来同类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价值评价提供参考。Abstract: The asset securitization of the right of income of

    价值工程 2018年14期2018-05-03

  • 资产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的适格性研究
    出现了涉及资产收益权的信托产品。在号称“信托第一案”的安信信托诉昆山纯高案①中,虽然该案最终认定信托合同有效,但是推理过程过于简单,法官将案件定性为营业信托纠纷案件。从其裁判理由来看仍然是按照一般民事案件的审判思维进行裁判,对于资产收益权的界定、信托财产的确定性及其作为信托财产的合法性等备受瞩目的焦点问题都没有触及,甚至连信托的成立要件都未进行分析,而是对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进行分析,难免有避重就轻之嫌,这也能够体现出法官在审理日益创新的营业信托的案件中缺少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4期2018-04-02

  • 土地收益权质押:一个虚幻的担保
    文简称为“土地收益权担保”)是指在不改变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土地的未来收益作为担保财产,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的模式[2]。该模式优势在于,它合理规避了《物权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限制[3],且一旦债务届期未能清偿,担保权人也仅能就土地收益权优先受偿,避免了失地风险。因此,这一举措被誉为“一项稳定而兼具突破性意义的`破冰之举”[4]。诚然,土地收益权(土地收益权、土地未来收益权、土地上的未来收益这几个概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6期2018-02-11

  • PPP项目收益权质押的裁判实践及风控建议
    读】PPP项目收益权质押问题始终是解决PPP项目融资难的首要问题。PPP项目收益权能否质押,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2015年11月19日,最高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第53号指导性案例明确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可以质押以及质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方式。近日,江苏高院民一庭发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法律疑难问题研究》 ,明确提出应比照第53号指导性案例,认可PPP项目收益权质押的效力,且PPP项目收益权质押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应收账款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 2018年1期2018-02-05

  • PPP资产证券化中收益权的转让与破产隔离问题 ——以首批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
    P项目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信建投-网新建投庆春路隧道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信证券-首创股份污水处理PPP项目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及“广发恒进-广晟东江虎门绿源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的确定是为关键。可以发现,首批4个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除了“庆春路隧道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合同债权外,其余3个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均为PPP项目中的收益权。由此而生的问题便是——P

    证券市场导报 2017年10期2017-12-10

  • 资产收益权的法律属性分析
    资产收益权的法律属性分析李玉峰伴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资产的重要手段,资产收益权一度成为金融市场中的热门词汇。尤其在银监会和银登中心相继出台规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业务文件之后,资产收益权的法律属性成为金融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资产收益权作为金融资产交易的重要方式,虽然依赖于基础资产或者基础交易,但是却是在超越基础资产或基础交易之上形成的概括式权利,对于金融实践的开展和法学理论的丰富都具有全新的意义。收益;收益权;资产收益

    金融经济 2017年20期2017-12-09

  • 浅析其他类型的担保物权
    词:担保物权;收益权;质押从改革开放到亚投行的建立,再到一带一路项目的实施,中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经济的发展背后离不开一批中小企业的革新。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尽管我国部分银行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相应的贷款政策,但由于审核严格,依然满足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传统的担保类型抵押、质押、留置已不能满足其生产经营,于是市场中自发的出现了非典型性担保的形式。这一类意定担保物权的设立能否得到认可,是否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如何进行公示,能否对抗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0期2017-09-23

  • 关于产权处置收益权交易的探索
    务关于产权处置收益权交易的探索◎ 常玉春(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哈尔滨15002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明确了产权市场的资本市场地位,这意味着产权市场当前应着力研究自身有哪些资本市场功能,如何发挥这些功能以及怎么做好具体工作等问题。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已经与国际资本市场完全接轨,资本市场的意义也已经超出了原始概念和内涵,而成为社会资源配置和各种经济互换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因此,按照该文件精神和产权市

    产权导刊 2017年6期2017-07-07

  • 我国融资租赁与信托的合作模式研究
    赁信托租赁资产收益权信托一、融资租赁制度与信托制度融资租赁在实质上为融资与融物的集合,在西方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与银行信贷、证券同被称为三大金融工具。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租赁物件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

    商情 2017年7期2017-04-14

  • 让绿色园区改造不再难
    海市“节能减排收益权”质押500亿绿色融资合作备忘录》,启动了一个总额达500亿元的融资计划,以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在园区内建设绿色照明、光伏发电、废气治理等绿色项目。节能减排收益权作质押。通过政府协调,参与这一计划的10家银行全都同意,500亿元绿色信贷将主要靠无形的“绿色标的物”——节能减排收益权作质押,既促进了绿色产业园区的创建,又有望大大促进环保服务业态的发展。绿色收益权带来贷款。上海一家节能环保服务公司与某家大厂签订合同,将进行一个节能改造项目。18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31期2016-11-27

  • 三类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分析
    类是“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模式。三类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法律关系三类模式虽然只有只字之差,但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有很大区别。而且在实务中我们发现有很多企业和投资者根本分不清这三类模式的区别,我们在本文中将对其逐一分析:一、“应收账款转让”模式“应收账款转让”模式指的是转让人将对原始债务人的应收账款通过互联网理财平台转让给投资人(受让人)的融资方式。应收账款的实质是卖方对买方的债权,应收账款转让的法律基础来源于我国《合同法》第79条中对债权的转让的规定:

    决策与信息 2016年21期2016-11-27

  • 互联网平台拆分销售私募债问题探析
    作,通过拆分、收益权转让等方式销售企业私募债。然而2015年9月,这种互联网平台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销售私募债的模式被证监会突然叫停,证监会整顿办在向地方各级政府金融办下发的《关于请加强对区域性股权市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销售企业私募债行为监管的函》(下称“监管函”)中列明了这类模式的主要风险,其中最为突出的两大问题是变相公募(将私募债拆分为多期进行销售,销售的实质上仍是一个产品。从实际情况看,多期投资者人数相加往往超过了200人,存在变相突破私募债发行人数限

    证券市场导报 2016年5期2016-11-21

  • 浅谈土地流转收益权保证贷款的政策引导调控
    从推进土地流转收益权保证贷款健康快速发展进行阐述,分析了影响农村土地流转价格的因素、土地流转收益权保证贷款需要的引导政策等,为土地流转工作提供参考。[关键词]土地流转;收益权;保证贷款[Abstract] This article expounded the healthy and rapid development from promoting land circulation earnings guarantee loans, analyzed the

    现代农业研究 2016年7期2016-08-16

  • 上海启动绿色产业园区创建 获500亿元“节能减排收益权”质押融资额
    海市“节能减排收益权”质押500亿绿色融资合作备忘录》,10家银行承诺在“十三五”期间以“节能减排收益权”模式提供500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这是目前国内参与银行最多、资金规模最大、针对绿色产业园区创建的节能减排投融资新模式。影响:作为企业绿色制造、园区智慧管理、环境宜业宜居的产业集聚区,绿色产业园区的建设面临着来自资金的挑战。“节能减排收益权”质押贷款为突破资金短缺瓶颈、破解绿色融资难题开拓了一条新路:节能减排改造企业能获得大额资金支持,银行的绿色金融贷款

    WTO经济导刊 2016年7期2016-08-02

  • 收益权众筹走入农业
    约记者 林笑收益权众筹走入农业文|《农经》特约记者林笑新型回报投资风口监管规范随着收益权众筹这种新型众筹回报模式的出现,为亟待破解融资难问题的农业产业提供了新的视角。将收益权众筹引入农业将为众筹创业者在进行众筹融资时多了一种可操作的模式。“互联网+”风潮正热,再加上经济下行背景下融资难度的持续加大,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后起之秀——“众筹”一度成为网络热词,众筹拍电影,众筹买车、买房,众筹3C类创意产品,众筹农产品……可以说“众筹”已经渗入各行各业。两年来,这

    农经 2016年5期2016-06-02

  • 银行资产腾挪受限
    文规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控制不良假出表利于银行真实风险暴露。尽管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之路被堵,但非标投资、私募证券化和信贷资产债权转让之门仍未完全关闭。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2016年82号文,下称“82号文”),进一步强化对信贷资产出表的管理。具体要求为:出让方银行在信贷资产受益权转让后按照原信贷资产全额计提资本;开展不良资产受益权转让的,在继续涉入情形下,计算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和拨备覆盖率等指标时应

    证券市场周刊 2016年19期2016-05-17

  • 互联网行业人力资本产权的不确定性与知识隐藏的关系*
    发现,人力资本收益权的不确定性、人力资本支配权的不确定性、人力资本使用权的不确定性对人们的知识隐藏行为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人力资本支配权的不确定性在人力资本收益权与知识隐藏之间起到完全中介作用;人力资本收益权的不确定性在人力资本使用权的不确定性与知识隐藏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因而,企业管理者可通过给知识贡献者提供相应补偿、提高知识贡献者的形象、加强培训以提高知识寻求者的吸收能力、提高员工的互惠意识及通过团队合作建立利益共同体等途径,以期减少员工的知识隐藏行

    广东社会科学 2016年2期2016-04-16

  • 资产收益权能否成为信托财产
    西 西安)资产收益权能否成为信托财产陈媛媛(710063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近年来,随着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的鼓励,信托产品在短时间内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这种繁荣的背后却存在法律方面的隐忧,资产收益权的特殊性使其能否成为信托资产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明确资产收益权的性质,确定其能否成为信托财产显得尤为必要。资产收益权;信托;性质;权能一、资产收益权不是一种物权资产收益权不属于所有权。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8期2016-02-01

  • 论商业银行资金业务创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资产,前有票据收益权,信用证项下收益权,最新的创新试点是保理业务项下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即自营资金投资保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由于保理的既有属性(保理行对于销售商的坏账担保),故可以确保应收账款具备较为稳定的现金流;但根据《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此类坏账担保的前提是买卖双方基础交易“无商业纠纷”。二、收益权及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收益,即指“使用物而产生的孳息”,而收益权,顾名思义,“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

    消费导刊 2016年10期2016-01-27

  • 股权收益权信托制度研究
    0872)股权收益权信托制度涉及公司法律制度、信托制度、金融制度,自身理论上存在诸多模糊之处。但基于社会经济金融环境的客观需要,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作为收益权信托项目类型之一已在实践中采用。目前,国内学界关于股权信托法律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信托基本制度、表决权信托方面。而在实务领域,由于股东有融资需求又不想放弃公司股权,金融机构已着手研发股权收益权信托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或信托产品,并已经问世,仅2010年融资规模达数千亿元。与此相应,法律与相关制度缺位或滞后

    晋中学院学报 2015年2期2015-04-18

  • 电费收益权质押中的问题及防范措施研究
    郭念念电费收益权质押中的问题及防范措施研究郭念念(山东大学,山东 济南 250100)从相关核心概念及权利属性和电费收益权质押有别于其他权利质押方式2个方面阐述了电费收益权质押的基本理论;论述了当前我国电费收益权质押权的实施办法及其登记系统的缺陷,从对出质人增加限制性条件、登记缺陷补救措施、坚持审慎性原则、加强电费收入监管4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加强管理、防止电费收益权质押过程中发生违约事件。电费收益权;电费收费权;防范措施;限制出质人;补救登记缺陷;审慎原则0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3期2015-03-27

  • 关于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现状与对策的思考
    并享有相对对立收益权和投资决策权的经济组织。目前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开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endprint一、当前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问题民营企业是指非国有成分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自有资本、租赁资本、借贷资本为主从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享有相对对立收益权和投资决策权的经济组织。目前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开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endprint一、当前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问题民营企业是指非国有成分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自有资本、

    消费导刊 2014年12期2015-02-13

  • 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法律实务操作
    鹏飞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法律实务操作◎王鹏飞融资租赁“融资”与“融物”集于一身的特征,使得融资企业在实现设备设施使用权的同时,也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有助于促进研发型、生产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山东半岛建设“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重要金融手段。但是与其他投资主体不同,融资租赁公司在项目中的角色通常既是投资方,也是融资方,由于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单一,在承办大标的的融资项目时,通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在山东半岛建设“蓝色经济区”和“黄河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5年49期2015-01-03

  • 基础设施收益权质押法律制度研究
    20)基础设施收益权质押法律制度研究崔明亮(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 401120)孕育于实践中的基础设施收益权质押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担保方式,对于解决实践中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蓬勃发展的基础设施收益权质押却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之困境。鉴于上述背景,有必要重新梳理与检讨我国现行立法,从民法与经济法二元视角为进路展开论证与架构,以期对我国基础设施收益权质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能有所裨益。基础设施收益权质押;二重性;价值;立法检讨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6期2014-03-30

  •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收益权主体制度研究
    130012)收益权是指利用财产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权利[1](P402)。收益权是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它可以基于所有权人的意志和利益,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所有权人为他人设立用益物权以后,用益物权人就享有收益权[1](P404)。农村集体土地收益权是指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主体依据自己享有的相应权能而获得一定收益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土地收益权的权利来源,我国目前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不可能直接并完全地行使对集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2期201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