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西方学界有关奴隶制社会相关问题的研究在路径上经历了变化的过程。启蒙时期知识界的主流趋势是从法律和经济等角度表达反奴隶制的意识。19世纪受废奴主义思潮影响,西方学者往往将奴隶制视为“道德毒瘤”,从伦理道德角度抨击奴隶制。20世纪前半叶,受冷战影响,奴隶制问题成为意识形态对决的工具,西方学者倾向于否定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普遍存在。20世纪70年代,摩西·芬利构建的概念框架扭转了基于道德判断和意识形态语境下的奴隶制研究路径,成为研究古代奴隶制的基本模型。近年来,西方学界开始倡导奴隶制社会研究的全球转向,出现了以去中心化和动态化研究奴隶制的新倾向。
[关键词]奴隶制;奴隶制社会;芬利模式;全球史观
[中图分类号]K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830214(2025)02012212
关于奴隶制社会相关问题的讨论曾是学界的热点问题之一。自20世纪30年代起,国内学界已经展开了有关奴隶制社会的理论和具体史实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什么是奴隶社会、马克思是否将奴隶社会列为“五种社会形态”之一、奴隶社会是否为人类历史普遍经历的阶段、中国是否存在过奴隶社会阶段、中国哪一阶段属于奴隶社会,这五个问题上陈民镇:《奴隶社会之辩——重审中国奴隶社会阶段论争》,《历史研究》2017年第1期,第159~178页。。虽然以往的研究普遍重视奴隶制社会的相关问题,但在某些方面仍有不足。首先,此前学者的研究普遍局限在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和概念对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定性上。学界往往将“奴隶制社会”视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发明,将“奴隶制社会”当作社会形态问题进行研究。这导致了对奴隶制社会问题的讨论往往局限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和概念的单一模式中,而一旦脱离这种模式,就很容易出现概念的断裂和思考的真空,从而使研究陷入瓶颈。再者,在社会形态理论的影响下,许多学者把精力放到了中西文明的比较之上,围绕古希腊罗马奴隶制社会问题展开的讨论,只是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性质问题的陪衬。受此影响,直到现今还有很多学者认为古希腊罗马是典型的奴隶制社会,或对此问题避而不谈参见沈长云:《关于奴隶制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商讨》,《历史研究》1989年第1期,第37~46页;廖学盛:《从古希腊罗马史看奴隶占有制社会的若干问题》,《历史研究》1995年第5期,第133~145页;廖学盛:《古代世界奴隶占有制社会普遍存在的历史必然性》,《求是学刊》2007年第3期,第124~126页;李学功:《闻道与问道:中国古代社会形态问题研究的思考》,《史学理论研究》2021年第2期,第31~35页;等等。。此外,国内学者对西方学界有关奴隶制社会的研究关注较少,且集中在摩西·芬利(M.I.Finley)关于奴隶制社会的研究方法上有一些学者注意到了摩西·芬利的古代史研究,其中涉及到了芬利关于奴隶制社会的研究方法。参见郭小凌:《西方奴隶制认识的历史考察》,《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第39~43页;郭小凌:《古代世界的奴隶制和近现代人的诠释》,《世界历史》1999年第6期,第85~99页;晏绍祥:《摩西·芬利与古代罗马史研究》,《世界历史》2013年第5期,第109~122页;晏绍祥:《芬利的古史研究》,《历史教学问题》2014年第2期,第34~42页;陈民镇:《文明比较视野中的奴隶制与奴隶社会》,《中国史研究动态》2021年第3期,第56~61页;等等。。这导致了许多研究仅仅是举例性地归纳芬利或某一西方学者的学术观点,不同时期西方学者对奴隶制社会研究的进展和特点往往被忽略不计。较少有学者从史学史的角度梳理西方学者关于奴隶制社会研究相关成果之间的传承和争论,更遑论将这些研究与更广泛的历史语境相联系,来讨论它与20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古史学影响的扩大、西方中心主义的辐射加深,以及全球史范式之间的关系。因而,在西方学界关于奴隶制社会研究的进程,以及研究路径变迁的来龙去脉等问题上,仍有许多尚未解答的宏观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系统地考察不同时期西方学界对奴隶制社会的研究,提取出西方学界关于奴隶制社会问题研究的路径和趋势。同中国学界一样,西方学者对奴隶制社会问题的研究也曾普遍受某种观念或倾向左右。从历史来看,或受启蒙思想影响,从法律和经济等角度表达反奴隶制的意识;或在反奴思潮的影响下从基督教伦理道德角度抨击奴隶制,否定奴隶制存在的意义;或在意识形态的语境下,弱化奴隶制在古代社会的意义。20世纪70年代,芬利提出了奴隶制社会的概念,并进行“有奴隶的社会”(societies with slaves)和“真正的奴隶制社会”(genuine slave societies)的区分,改变了以往道德倾向和意识形态语境下的奴隶制书写。此后,芬利的研究方法成为了西方学界研究奴隶制相关问题的主要工具。但随着全球化进程,历史学家开始了从全球视角来探索奴隶制问题的尝试。在此背景下,芬利模式下的奴隶制社会的书写备受质疑,奴隶制社会研究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通过分析这种研究路径的转变,本文旨在说明不同时期关于奴隶制社会的研究之间并不存在单纯的“范式”转移,而是相互叠加、暗流涌动。西方学界对奴隶制社会研究的路径变迁,不仅是学术方法的演变,更体现了奴隶制作为历史现象在不断变化的时代和意识形态背景下的复杂性。
一 道德倾向和意识形态语境下的奴隶制研究
在现代英语国家,“奴隶”的对应词汇“slave”起源于拜占庭时期希腊语中“sklabos”一词的转喻。实际上,该词在多种语言中都可以找到与之对应的词汇:在古巴比伦语中,奴隶的对应词为“wardum”;在古希伯来语中对应词为“eved”;古希腊语中对应词为“doulos”;中世纪拉丁语中的对应词为“servus”。虽然奴隶制曾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但中西学界将奴隶制作为划分人类历史阶段进程的标志,却是在近代才出现。西方学界有关奴隶制研究起源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奴隶制伴随着古典文化进入人文主义者的视野之中,但人文主义者出于对古典文化的敬意和崇拜,往往不自觉地为奴隶制辩护。如莫尔在其代表作《乌托邦》中就视奴隶制为构建理想社会的必要成分。根据德国古史学家约瑟夫·沃格特的考证,在文艺复兴时期“反对将蛮族人当作天生奴隶的学者只是极个别的存在”约瑟夫·沃格特:《古代奴隶制与人的理想》(Joseph Vogt,Ancient Slavery and the Ideal of Man),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75年版,第198页。。
到了启蒙时代,与民主、平等、自由、法制等理念相悖的奴隶制,自然成为了启蒙主义者攻击的对象,反对奴隶制是当时的主流趋势。启蒙时期的历史学受“科学革命”的深刻影响,史学思想和历史写作向世俗化转变,对“历史学家必须忠于‘事实’这一点达成了广泛的共识”格奥尔格·伊格尔斯、王晴佳、苏普里娅·穆赫吉著,杨豫、王晴佳译:《全球史学史:从18世纪至当代》,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9页。。因而,有学者开始着手在历史著述中对古典时期的奴隶制进行还原和阐述的工作,其中不得不提的便是英国史学家大卫·休谟。休谟将奴隶制实践看作是区别古代家庭经济与现代家庭经济的主要因素,并以此作为其论证古代和现代人口问题的出发点。他对古典文献中记载的人口数据特别是奴隶的数量进行了批判性地考证,阐述了奴隶制对国家人口数量的影响,认为奴隶制的存在总体上对人类的幸福和人口数量都是不利的大卫·休谟:“论古代国家的人口数量”(David Hume,“Of the Populousness of Ancient Nations”),休谟论文在线(Hume Texts Online),Hume Texts Online (davidhume.org),2022—11—04/2023—05—14。。休谟的奴隶制研究是奴隶制首次被当作划分古代经济阶段进程的标志。遗憾的是,休谟的研究并未引起当时学界的关注。
在18世纪的知识界,更多的是从法律和经济等角度表达反奴隶制的意识。卢梭认为奴隶制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4页。;孟德斯鸠更是用了大量笔墨批评奴隶制违反了自然法和民法,是应该消除的弊端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41~256页。;由此可见这些启蒙学者的观点大多带有当代的眼光,站在道义的角度强调奴隶制的罪恶。这一时期的经济学家也大多强调奴隶制的弊端,从经济学角度考察奴隶制的存在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如亚当·斯密、约翰·米勒、本杰明·富兰克林等都从经济学角度对奴隶制进行了价值评估。芬利总结了他们的核心观点,即“都认为奴隶劳动比自由劳动效率低,往往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⑥ 摩西·芬利:《古代奴隶制与现代意识形态》(M.I.Finley,Ancient Slavery and Modern Ideology),纽约:维京出版社1980年版,第28、14页。。而代价相对昂贵的奴隶制的持续存在是因为“人们习惯于横行霸道(斯密的观点)、人们的习惯使然以及缺乏长远的考虑(米勒的观点)、土地的价格低廉(富兰克林的观点)”参见亚当·斯密:《国富论》(Adam Smith,Wealth of Nations);约翰·米勒:《关于社会等级差别的考察》(John Millar,Observations Concerning the Distinction of Ranks in Society);本杰明·富兰克林:“有关人类增长的观察”(Franklin,“Observations Concerning the Increase of Mankind”),转引自摩西·芬利:《古代奴隶制与现代意识形态》,第28页。。但他们对奴隶制进行经济上的考量,最重要的判断因素是奴隶制能否促进贸易取得进步,且认为贸易的进步是从游牧社会到城市商业社会转变进程中的重要推动力,往往缺少具体历史的分析。
“启蒙时代的反奴隶制的思想在18世纪后期转化为社会政治领域的废奴主义运动。”郭小凌:《古代世界的奴隶制和近现代人的诠释》,《世界历史》1999年第6期,第88页。受废奴主义运动浪潮的影响,古代奴隶制成为了研究古典史学的基本内容之一。废奴主义者将启蒙主义思想当作思想工具,猛烈地抨击与民主、平等、自由、法制等启蒙主义思想相悖的奴隶制。在这种将奴隶制视为“道德毒瘤”的语境下,学者们倾向于使用其它的名称来描述奴隶和奴隶制,如“抵押劳工”(bonded labour)或者“强迫劳动”(forced labour)安德里亚·梅杰:《印度的奴隶制、废除和帝国(1772—1843)》(Andrea Major,Slavery,Abolition and Empire in India,1772—1843),利物浦:利物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8~38页。。当时对奴隶制研究的取向是弱化奴隶制在古典社会的存在。欧洲第一部系统研究奴隶制问题的著作是享利·亚历山大·瓦龙的《古典世界的奴隶制史》,该书就充分地体现了这种倾向,并将以伦理道德因素分析奴隶制的方法推向高潮。同时,瓦龙的巨著在史料的收集规模上达到了西方古代奴隶制研究的顶峰,他对奴隶制的起源,奴隶的来源、种类、价格、数量,以及奴隶在社会上的地位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察。瓦龙认为奴隶制的存在本质上是错误的;奴隶制破坏了工作伦理,使自由人特别是自由的穷人陷入懒惰和罪恶。他尖锐地批评奴隶制是造成古典文明衰落的根源亨利·亚历山大·瓦龙:《古典世界的奴隶制史》(Henri Alexandre Wallon,Histoire de l’esclavage dans l’antiquité),巴黎:哈切特出版社1847年版,第12~35页。。英国史学家乔治·芬利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瓦龙有关奴隶制研究的问题所在。瓦龙“承认了奴隶制的存在比之其为古典文明所作的贡献,其实代价不算太大;但同时他又深受伦理道德的束缚,认为奴隶制严重违反了基督教的本质,为它辩护是罪恶的”⑥。这种矛盾的心态正是当时大多数学者所面临的困境。芬利在撰写《希腊史:从罗马征服至今(公元前146年至公元1864年)》的过程中也是尽其所能地否认奴隶制在古希腊社会所发挥的作用。他从基督教伦理的角度抨击奴隶制在古典文明衰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认为奴隶制使“希腊地区的公民沉溺享乐,而非努力补救本地区的财富流失”,而财富的流失使得大批贫困公民出现:“贫困使得奴隶制变得罕见,阻碍了促成奴隶贸易的多重渠道……奴隶和公民之间的壁垒已经破除,自由人中的贫困阶层和奴隶的境地一样,也要为了生存而劳动。基督教正是在这种有利的背景下出现,阻止了贪欲再次取代仁慈的趋势。”乔治·芬利:《希腊史:从罗马征服至今(公元前146年至公元1864年)》第1卷(George Finlay,From Its Conquest by the Romans to the Present Time,B.C.146 to A.D.1864,Vol.1),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81页。在乔治·芬利眼中,奴隶制是必须消除的罪恶,以至于即便痛心古典文明的衰亡,但奴隶制的随之消亡令人庆幸。此后大半个世纪里,西方学界关于奴隶制的研究都受制于道德伦理因素。
直到19世纪中后期,西方各国已经普遍废除了奴隶制,学界从伦理道德角度抨击奴隶制的热情才随之冷却。奴隶制经过历史的轮回再次进入到经济学家的视野之内。他们在构建经济史演化模型时,普遍把奴隶制作为研究经济形态分类的重要工具之一,试图通过研究奴隶制找到古代经济模式同中世纪、近代经济模式的不同之处。受此风气影响,有史学家开始研究奴隶制在古代社会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其中不得不提的便是爱德华·迈耶。迈耶堪称德国古史研究的代表人物,其代表著作五卷本的《古代史》中关于古代经济性质的论述,引发了在19、20世纪之交经济学家与历史学家之间的大论战。迈耶认为,奴隶劳动在生产中并不普及,只是古代社会中众多劳动形式中的一种。奴隶制的出现是城邦政治发展的副产品,它的重要性在古代社会不同时期的表现不同。近代早期的欧洲和古代社会的发展脉络有许多的相似之处,区别就在于近代欧洲没有使用奴隶劳动,当奴隶数量无法满足需要,而自由劳动的代价过于高昂时,资本家会重新回到奴隶制(或农奴制),历史经过循环又回到起点。因而奴隶制不是解释古代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主要经济因素爱德华·迈耶:《古代世界史第1卷:东方史直至波斯帝国建立》(Eduard Meyer,Geschichte des Altentums,Bd.1:Geschichte des Orients bis zur Begründung des Perserreichs),转引自摩西·芬利:《古代奴隶制与现代意识形态》,第46~48页。。
20世纪中叶,受冷战的影响,意识形态主导着学界的研究,大多数学者的研究已经演变成一种政治符号。当时西方学界出于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目的而完全否定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奴隶制社会的判断。这一时期的西方学者对奴隶制在古代社会的普遍意义基本持反对态度,奴隶制问题的研究“已经超出了历史范畴,变成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之间的政治对决”摩西·芬利:《古代奴隶制与现代意识形态》,第69页。。在此语境下,奴隶制研究出现了新的趋势。威廉·威斯特曼(William Westermann)的《古希腊罗马奴隶制》最能代表这一倾向。该书是“继瓦龙的著作之后的第二部大型古典奴隶制史”郭小凌:《古代世界的奴隶制和近现代人的诠释》,《世界历史》1999年第6期,第95页。。威斯特曼考察了自荷马时代到查士丁尼时代的奴隶制的兴起、发展以及没落。他从宏观层面对古希腊、罗马的社会性质做出新的判断,认为奴隶制的存在与古代民主的兴起也不直接相关,对古代经济的作用也不大,否定奴隶制在古希腊罗马社会发挥的作用,弱化奴隶制在古典世界的意义。威斯特曼认为古代文明并非建立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之上,奴隶制度与其他劳动关系并存。强制劳动是古代社会劳动政策的组成部分,奴隶制和其他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一样,只是国家机器的一个分支,统治者通过维护和扩大奴隶制度以强化对整个社会的控制。他认为“雅典的奴隶有他们自己的生活,而且在不断改善,他们也有自己的娱乐”,并强调奴隶主对奴隶有“明显的温和”,在整个雅典和希腊文明中,奴隶的待遇都是宽大的,从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都有改善的趋势。这种待遇增强了奴隶对奴隶主的忠诚以及他们最终获得解放的希望。因而,除了罗马共和国后期这个特殊时刻,古代社会并不存在大规模的奴隶起义。此外,鉴于奴隶之间存在着的巨大差异,他们很难构成一个阶级或通过阶级斗争塑造古代社会。因而古代世界的衰亡不应归因于奴隶制参见威廉·威斯特曼著,邢颖译:《古希腊罗马奴隶制》,郑州:大象出版社2011年版。。
威斯特曼的结论更多地受意识形态的驱使,试图切断奴隶制与西方文明源头的联系。因为古希腊和古罗马是西方“自由”“民主”精神的发源地,古典社会需要与带有“压迫”“残暴”“非人道”等特征的奴隶制社会撇清关系。这一时期,在英美史学界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不在少数。斯塔尔、琼斯等都认为“奴隶制在古代社会中不占主导地位,否认古代社会是奴隶制社会”C.斯塔尔:“奴隶制的过量”(C.Starr,“An overdose on Slavery”),《经济史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第18卷第1期(1950年),第17~32页;A.H.M.琼斯:“古代世界的奴隶制”(A.H.M.Jones,“Slavery in the Ancient World”),《经济史评论》(Economic History Review)第9卷第2期(1956年),第185~199页。。对一些学者来说,古典文化的成就减轻了奴隶制的罪恶,如沃格特的著名论断,“奴隶制和随之而来的人性丧失是为这一成就必须付出的牺牲的一部分”约瑟夫·沃格特:《古代奴隶制与人的理想》,第25页。。但是,在古典文明中奴隶制的存在是无法否认的,一旦大众普遍接受了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扮演的角色无足轻重,那么如何将对古典文化的崇拜与对奴隶制的谴责结合起来的困境就出现了。无法忽视的是,西方学者普遍否认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所起的主导作用的观念被不少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认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挑战。奴隶制问题成为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与非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进行意识形态对决的工具,束缚在政治磁场下的奴隶制问题研究陷入困境。
二 芬利模式下奴隶制社会研究的新路径
基于道德判断和意识形态语境下的奴隶制研究被芬利构建的理论框架扭转。他创造的“芬利模式”(Finley’s model)从根本上重塑了对奴隶制和奴隶制社会的研究2012年,为纪念芬利诞辰一百周年以及表彰他的成就举办了两次会议并出版文集,参见威廉·V.哈里斯编:《摩西·芬利与政治》(William V.Harris,ed.,Moses Finley and Politics),莱顿:布里尔2013年版;丹尼尔·朱、罗宾·奥斯本和迈克尔·斯科特编:《摩西·芬利:一位古代历史学家及其影响》(Daniel Jew,Robin Osborne,and Michael Scott,eds.,M.I.Finley:An Ancient Historian and His Impact),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时至今日,西方学界对古代奴隶制的研究仍然受到芬利模式的影响,“西方学者对古代奴隶制的讨论,基本都是基于对芬利观点的回顾与回应”陈民镇:《文明比较视野中的奴隶制与奴隶社会》,《中国史研究动态》2021年第3期,第57页。。
芬利在进行奴隶制研究之初,就敏锐地察觉到了束缚奴隶制研究的问题所在。1959年,芬利发表了以《希腊文明是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吗?》(Was Greek civilisation based on slave labour?)为题的论文。他并没有直接回答其在文章标题中提出的问题,而是试图提供一种有别于以往的研究路径。他直截了当地指出了束缚在奴隶制研究上的幽灵:“现代社会(对奴隶制的研究)强加了两个外来因素。首先是奴隶制的历史研究与道德判断的混淆。我们谴责奴隶制,我们为自己如此崇敬的希腊人感到难堪;因此,我们倾向于低估它在他们生活中的作用,或者完全忽略它,希望它会悄无声息地消失。第二个因素更具有政治性,它至少可以追溯到1848年,当时的《共产党宣言》‘迄今为止所有现存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从那时起,古老的奴隶制就一直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之间进行斗争的问题,但它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不是一个历史现象。”摩西·芬利:“希腊文明是建立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的吗?”(M.I.Finley,“Was Greek Civilization Based on Slave Labour?”),《历史:古代史杂志》(Historia:Zeitschrift Für Alte Geschichte)第8卷第2期(1959年),第146页。
芬利认为奴隶制在古代发挥了非常重要的经济作用,但奴隶制所发挥的经济作用应该从不同于以往的角度进行理解,不必纠缠于奴隶制是否是古代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以及奴隶制是否阻碍了技术进步或导致经济停滞。芬利以整个古典世界为研究对象,研究奴隶的来源,奴隶制与政治的关系。20世纪60年代,芬利在论文《奴隶制》中首次提出了关于“有奴隶的社会”和“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概念区分⑤ 摩西·芬利:“奴隶制”(M.I.Finley,“Slavery”),大卫·L.希尔斯编:《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David L.Sills,ed.,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纽约:麦克米伦公司和自由出版社1968年版,第307~313、310页。。在1973年出版的《古代经济》和1980年出版的《古代奴隶制与现代意识形态》两部重要专著中,芬利对这种奴隶制社会二分法的理论进一步进行了阐述。芬利认为,奴隶制自古以来就存在于不同的社会中,这些有奴隶制存在的社会被泛化地称为奴隶制社会。但实际上,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只有少量的“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存在。因而芬利在构建其奴隶制社会二分法的理论框架的过程中,将奴隶制在社会中的“结构性位置”作为划分奴隶制社会的决定性因素。芬利认为:“评估奴隶制在任何社会中的地位,重要的不是绝对的数量或比例,而是位置和功能。如果经济和政治精英主要依靠奴隶劳动进行基本生产,那么我们就可以称之为真正的奴隶制社会。”⑤在“真正的奴隶制社会”中,奴隶制不仅仅是众多经济关系中的一种,而且是达到了其最大的功能和数量的意义。芬利解释道:“奴隶是古典时期经济的基础。真正的奴隶制社会与有奴隶的社会不同,因为在前者中,奴隶受雇于生产,特别是农业和手工业,而不仅仅是作为仆人和妻妾,而且奴隶制为统治阶级提供了主要的收入来源。真正的奴隶制社会是在奴隶制取代其他形式的依附劳动,如债务奴役或农奴制,成为统治精英榨取剩余价值的主要手段时出现的。”⑦ 摩西·芬利:《古代奴隶制与现代意识形态》,第79、79~82页。
芬利还总结出了“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典型特征及判定标准。他认为“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产生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土地私有制产生且土地足够集中,需要额外的劳动力补充;二是有充分发展的商品生产和市场;三是社会内部缺乏必需的劳动力。只有奴隶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超过四分之一,且奴隶制成为占社会主导地位的剥削形式时,才可称之“真正的奴隶制社会”⑦。不能满足这些条件,即便有奴隶制存在也只能称为“有奴隶的社会”。芬利认为,符合“真正的奴隶制社会”标准的只有五个,即古希腊(不包括斯巴达)、古罗马、现代巴西、美国南部以及加勒比地区。
芬利探讨了古代社会存在的各类奴隶群体,反对将他们视为一个单一的阶级。芬利认为,雅典的动产奴隶、斯巴达的农奴、克里特的沃伊科斯和债务奴隶之间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差异。而这些差异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历史后果:动产奴隶没有反抗,所以动产奴隶制从未被废除;而债务奴役在古代雅典和罗马被废除是因为下层阶级起义并设法废除了债务奴隶制② 摩西·芬利:《古代奴隶制与现代意识形态》,第135~139、148页。。芬利批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利用阶级分析法对自由人、奴隶和农奴之间进行严格的区分。他认为自由人和依附人应被置于从绝对自由到绝对奴役的地位动态范围中,“任何特定的地位,或任何个人的地位的定义,都是以个人在集体中的占有比例和所处的位置为依据”②。
芬利用二分法的理论,有差别地肯定了奴隶制在古代社会的不同时期所起的重要作用,避免将整个古代社会描述为依托奴隶制生产方式的社会。在“真正的奴隶制社会”中,就统治阶层如何获得奴隶的剩余价值而言,奴隶制发挥了基本的经济作用。因此,奴隶制也深刻地塑造了“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社会、政治和文化方面。在“有奴隶的社会”中,奴隶制仅作为一个经济因素存在,即奴隶制只是为统治阶层解决劳动力和保证收入的办法。芬利认为决定“有奴隶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因素不是奴隶制,而是统治阶层的食利者心态以及古代城市的消费者角色这两个因素。这两个因素在“有奴隶的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且独立于奴隶制而存在。在此社会中奴隶制作为解决劳动力问题的一种手段,不能发挥一个独立的经济因素的作用,在“有奴隶的社会”的兴起和衰落中起到的作用也微乎其微。“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出现是自由人阶层与统治阶层斗争的副产品,而“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衰落同样是统治阶层与自由下层阶级之间结构变化的结果。
芬利的方法对西方学界,尤其对英语学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芬利关于奴隶制社会的二分法理论被其他研究希腊和罗马历史的学者广泛采用,成为研究古代奴隶制的基本模型,“在现代历史学家中广为流传,芬利模式的影响甚至已经超出了西方历史研究的范围,以至于影响了迄今为止许多跨学科奴隶制研究的话语和方法”诺埃尔·伦斯基等编:《什么是奴隶社会?全球视角下的奴隶制实践》(Noel Lenski and Catherine M.Cameron,eds.,What is a Slave Society?The Practice of Slavery in Global Perspective),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页。。在芬利研究的基础之上,众多学者对他的观点或验证或质疑。1981年,意大利期刊《古代经济和社会史国际杂志》就刊登了一整卷关于研究芬利奴隶制社会二分法理论的论文。芬利关于奴隶制社会的研究方法在近来著作中的运用仍然屡见不鲜。毫不夸张地说,他对古代奴隶制社会的研究,到目前为止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这一领域。基思·布拉德利(Keith Bradley)在他被广泛使用的教科书《罗马的奴隶制和社会》中详尽地阐述了芬利的理论,认同了芬利总结出的五个“真正的奴隶制社会”,并用了整整一章来讨论“罗马的奴隶制社会”。“奴隶制社会是‘一个奴隶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占人口很大比例(比如说超过20%)的社会’。根据这一标准,人类历史上只有五个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现代的巴西、加勒比地区和美国,古典时期的雅典和罗马意大利(不是整个罗马帝国)。”基思·布拉德利:《罗马的奴隶制和社会》(Keith Bradley,Slavery and Society at Rome),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页。特雷西·里尔(Tracey Rihll)尽管与芬利在奴隶制是如何形成的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在论述希腊奴隶制起源时,仍然认为“古希腊……第一个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特雷西·里尔:“古希腊奴隶制的起源和建立”(Tracey Rihll,“The Origin and Establishment of Ancient Greek Slavery”),M.L.布什编:《农奴制与奴隶制:法律奴役研究》(M.L Bush,ed.,Serfdom and Slavery:Studies in Legal Bondage),伦敦:朗文出版社1996年版,第89页。。剑桥大学于2010年出版的关于罗马奴隶制的教科书《罗马世界的奴隶制》也是如此。该书作者桑德拉·乔谢尔也将芬利总结的五个国家列为真正的奴隶制社会。“同样重要的是‘奴隶制社会’这个术语以及它与有奴隶的社会的区别……如果奴隶的比例设定在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以上,那么人类历史上只存在过五个奴隶制社会:古希腊、古意大利,以及现代的美国、巴西和加勒比海诸岛。”桑德拉·乔谢尔:《罗马世界的奴隶制》(Sandra Joshel,Slavery in the Roman World),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8页。
由于上述所列的书籍近年来出版的专著中,芬利的奴隶制社会二分法的理论仍是研究古代奴隶制社会的重要起点,参见基思·布拉德利、保罗·卡特利奇编:《剑桥世界奴隶制史(第1卷)》(K.Bradley and P.Cartledge,eds.,The Cambridge World History of Slavery,Volume Ⅰ),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M.皮钦编:《罗马世界社会关系牛津手册》(M.Peachin,ed,The Oxford Handbook of Social Relations in the Roman World),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A.巴基耶西、W.谢德尔编:《牛津罗马研究手册》(A.Barchiesi and W.Scheidel,eds.,The Oxford Handbook of Roman Studies),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赫尔曼奥托:《希腊罗马世界的奴隶制和解放》(HerrmannOtto,Sklaverei und Freilassung in der griechischrmischen Welt),希尔德斯海姆:格奥尔姆斯2009年版。都是教科书或手册,因此可以认为它们只是传播知识,而不是用来挑战既定的理论模式。然而,在一些旨在拓展古代奴隶研究领域的著作中也显示出对芬利理论明显的路径依赖。恩里科·达尔湖和康斯坦丁娜·卡特萨里在他们著作的导言中也对芬利的理论给予了肯定:“在某些方面,‘奴隶制’的概念依赖于摩西·芬利首先提出的对‘奴隶制社会’的定义。”恩里科·达尔湖、康斯坦丁娜·卡特萨里:《古代和现代的奴隶制度》(Enrico Dal Lago and Constantina Katsari,Slave Systems:Ancient and Modern),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同样,美国历史学家大卫·布莱恩·戴维斯在他的《非人的奴役:新世界奴隶制的兴衰》中也采用了芬利的方法,试图在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和跨大西洋奴隶制之间建立联系。戴维斯认为“希腊可能是第一个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现代奴隶主根据希腊和罗马的原则构建了他们的意识形态大卫·布莱恩·戴维斯:《非人的奴役:新世界奴隶制的兴衰》(David Brion Davis,Inhuman Bondage:The Rise and Fall of Slavery in the New World),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7~47页。。
但是,西方学界也存在着质疑芬利奴隶制社会二分法理论的声音。首先必须承认芬利奴隶制社会二分法的理论是在西方社会、政治、法律和经济结构之上构建的符合西方参数的模型。芬利强调奴隶制对古希腊和罗马的自由理想以及公民平等权利所作的贡献,“希腊历史进步的一个方面就是自由与奴役携手并进”摩西·芬利:“希腊文明是建立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的吗?”,第162页。。在芬利看来,政治自由是奴隶制社会产生的先决条件:“希腊的‘奴隶制社会’,以及在较小程度上的罗马的‘奴隶制社会’,产生在一个高度重视个人‘自由’的政治背景之下;‘自由’公民必须履行对国家的政治和军事义务,因此被迫依赖奴隶劳动产生维持这些非生产性努力所必需的经济剩余。”摩西·芬利:“奴隶制与自由之间”(M.I.Finley,“Between Slavery and Freedom”),《社会与历史比较研究》(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第6卷第3期(1964年),第236页。在对古代社会奴隶地位的研究中,芬利指出各种形式的依附关系最好设置在两个极端之间,即纯粹的自由和纯粹的奴役,“依附关系有各种形式,沿着自由和不自由的光谱下降”摩西·芬利:“古希腊的奴役地位”(M.I.Finley,“The Servile Statuses of Ancient Greece”),芬利:《古希腊的经济与社会》(Finley,Economy and Society in Ancient Greece),伦敦:查托和温杜斯1981年版,第133页。。但他也承认这两种理想类型从未真正存在,通往纯粹自由的道路是通过奴隶的“彻底商品化”实现的,“把奴隶变成财产,变成生产资料,只有在真正的奴隶制社会中才能实现,只有真正的奴隶制社会才能把处于两个极端地位的奴隶和自由人捆绑在一起”⑧ 摩西·芬利:《古代奴隶制与现代意识形态》,第77、70页。。而在不能充分实现土地和动产私有制的社会中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奴隶制,“‘真正的奴隶制社会’只能出现在商品市场上,通过商品市场可以购买奴隶,出售剩余产品”⑧。这使其理论在以资本主义市场交换为基础的西方社会中更容易被验证,但同时也招致了许多批评。研究非西方奴隶制社会的学者对芬利的二分法理论不太满意。随着奴隶制研究的地域范围的扩展,不少学者逐渐认识到奴隶制社会在世界历史上并不罕见,认为他们所研究的特定社会符合芬利“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标准,但却经常被西方学者所忽略。近来的研究表明,在非洲地区参见肖恩·史迪威:《非洲历史中的奴隶制和奴隶制》(Sean Stilwell,Slavery and Slaving in African History),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美洲原住民中
参见兰德·唐纳德:《北美西北海岸的原住民奴隶制》(Leland Donald,Aboriginal Slavery on the Northwest Coast of North America),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以及东南亚地区参见安东尼·里德编:《东南亚的奴隶制、束缚和依赖》(Anthony Reid,ed.,Slavery,Bondage and Dependency in Southeast Asia),纽约:帕尔格雷夫1983年版。也存在符合芬利模式的“真正的奴隶制社会”;更为重要的是,这些非西方奴隶制社会被剥夺“真正的奴隶制社会”资格的依据是其社会结构与芬利归纳出的五个典型的真正的奴隶制社会之间存在着根本差异。
有不少学者给芬利扣上西方中心主义者的帽子,认为其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概念“建立在一种对西方社会结构的假设之上,即在满足政治自由和参与式治理的原则、资本主义形式的私有财产持有、发达的商品市场,以及雇佣劳动力的短缺的情况下出现,而这些制度自动地将广泛而密集的奴隶制排除在西方之外”诺埃尔·伦斯基:“提出问题:什么是奴隶社会?”(Noel Lenski,“Framing the Question:What Is a Slave Society?”),诺埃尔·伦斯基等编:《什么是奴隶社会?全球视角下的奴隶制实践》,第46页。。关于芬利是西方中心主义者的指控主要集中在其将政治自由作为古希腊和罗马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前提,真正的奴隶制社会不会在未充分实现土地和动产私有制的社会中出现的表述,以及芬利总结出的“五个典型的奴隶制社会”只属于西方社会。但这种批评其实过于勉强。芬利的二分法理论客观上解释了帕特森悖论(Patterson’s paradox),即奴隶制反而在那些通常被认为是文明进步的社会中十分盛行,如古希腊和罗马。尽管付出了人类生命和自由的巨大代价,但古希腊和罗马在历史进程中能如此早地将奴隶制的使用系统化并使之成为社会和经济的驱动力,在历史上应该占有特殊的地位。客观地讲,芬利关于奴隶制社会的批判性分析中包含着西方中心主义的分析框架,但其批判性分析本身是出于反对将奴隶制泛化,要揭示奴隶制社会生成的历史条件,避免了将奴隶制归咎于古代东方和近代文明上。囿于时代语境,要求芬利能敏锐地察觉其理论建构可能受到了全球整合进程的影响显然太过苛刻。
再者,芬利研究路径下的奴隶制社会普遍存在着区域化的倾向,学者们往往倾向于研究某一特定时期,或着眼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奴隶制或奴隶制社会问题,研究兴趣更多地集中在古希腊和罗马。而且芬利关于奴隶制社会二分法的理论,将世界历史中的文化、政治和社会结构简单地折叠成两个类别有很大的不精确性。有学者批评芬利把真正的奴隶制社会定义得过窄,“容易忽视不符合模型的存在,并否定了奴隶制社会在当今社会仍然存在的可能性”克里斯蒂娜·斯奈德:“全球背景下的美洲原住民奴隶制”(Christina Snyder,“Native American Slavery in Global Context”),诺埃尔·伦斯基等编:《什么是奴隶社会?全球视角下的奴隶制实践》,第190页。。更难忽视的是,芬利对奴隶制社会的区分是描述性而非解释性的,难以说明奴隶制社会内部分化的动力,或者解释两个奴隶制社会的差异是如何产生、扩大或减少的等问题。尽管此后有学者在如何确切定义奴隶制和奴隶制社会及其本质上存在分歧,但大多数都采用自上而下的观点对古代奴隶制历史作静态化叙述。古代奴隶制的研究局限于从古典世界奴隶制的角度来思考,回避了从更广泛的互动的角度来解答问题的可能性。虽然奴隶制可以在不同时间和空间的不同位置中找到,但就像用于调味的盐和糖一样,奴隶制总是保持其本质,只是在不同的组合之下出现不同的味道。此外,“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概念是为了强调奴隶制在某些社会中的重要性而产生的,但在研究奴隶制社会的实践中将无可避免地面临如何评估奴隶制在它没有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的影响的问题。有学者探索了早已灭绝的奴隶制在社会中的重要性。比如在现代早期的英国,尽管奴隶制已经废除,但它在英国人的生活和思想中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英国人在他们的全球扩张运动中使用了奴役方式,在他们的宗教和政治文本中融合了奴隶制的语言,而且某种形式的奴隶方式对维持社会秩序的形式仍然至关重要迈克尔·瓜斯科:《奴隶和英国人:早期现代大西洋世界中的人性束缚》(Michael Guasco,Slaves and Englishmen:Human Bondage in the Early Modern Atlantic World),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出版社2014版,第5~27页。。
在此背景下,一些学者开始倡导奴隶制社会研究的全球转向。以去中心化和动态化研究奴隶制的新倾向,不是为了追赶学术新潮,而是奴隶制社会问题研究已经进入瓶颈期,亟需更新研究路径。全球史范式下的奴隶制社会研究,放弃仅将奴隶制视为一种社会现象,不再进行“有奴隶的社会”和“真正的奴隶制社会”的区分,也放弃对希腊和罗马奴隶制的重点关注,而将奴隶制理解为纠缠的时间和空间变化的历史过程,在空间上采取一个更广泛的框架,将地中海、黑海、欧洲、亚洲和北非等地区联系在一起,探讨奴隶制与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进程之间的纠葛。
值得注意的是,时至今日芬利奴隶制社会二分法的理论作为一种概念工具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全球史并非天生就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也绝非是解决关于奴隶制问题争论的唯一路径。纯粹用一种研究路径代替另一种研究路径的方式只能将论题的探讨停留在话语和表述层面,很难有实质性的进展。应避免主观夸大芬利的理论框架与全球奴隶制史研究之间的差异。相反,在不同取径下的全球奴隶制史的研究范畴有所不同,可能会与芬利研究路径下的奴隶制存在共性与交叠。此外,还需要强调的是,作为视角的全球史并不一定要囊括全球,也可能会出现因强调奴隶制中的特定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的情况。只不过全球史作为一种方法,为关于奴隶制这个命题的争论提供了一种置于全球脉络中的历史分析路径,可能提出新问题,给出新答案。
三 走向全球奴隶制史书写
全球史的引入使得奴隶制社会的研究更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奴隶制史和全球史的交集拓展出了跨越国别和地区的新领域,并表现在将宏大的全球史观落实到奴隶制的书写实践中。西方学界有关全球奴隶制书写的著作不断出现,成果颇丰。有关奴隶制的研究在空间上向亚洲、非洲和美洲本土社会等地区扩展;在时间上,研究的视野也不断向史前奴隶制史以及现代奴隶制社会研究转移。在近来出版的全球奴隶制著作中,作者大都较为明显地展现了摒弃传统奴隶制社会研究中的西方中心主义的视角的意图和决心,特别突出全球史研究中的“互动”概念,对传统范式下奴隶制社会的静态化研究趋势进行了纠偏,试图消除传统研究路径下单向的、自上而下的研究倾向,从全球视角探索奴隶制随着时间推移和空间转变而发生的动态历史变化的过程。学者们热衷于通过更广泛的视角来看待奴隶制,研究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的学者也积极地展开协同合作和思想交流,这种开放的思想碰撞的成果在越来越多的全球史奴隶制的专著中不断得到检验。
凯尔·哈珀尝试改变传统范式下奴隶制社会的静态化研究趋势,将罗马社会晚期的奴隶制作为不断变化的一个历史进程,放在具有不同发展趋势的不同时间段和多个空间的过程之中进行理解。在其所著的《罗马世界晚期的奴隶制(275—425)》中,阐释了“奴隶制是一种不对称的权力争夺过程”的观点,在权力争夺的过程中,使以往被迫在历史进程中隐身的奴隶主、奴隶和其他团体及利益集团等群体重新发挥塑造历史的作用,他从这个角度出发,探讨了奴隶主使用奴隶的不同目的以及奴隶主实现这些目的的手段,并给予城市中的资产阶级、农村中的农民阶级、特别是奴隶阶级更多的重视,探究这些历史上看似独立的单位怎样通过互动并缠结在一起,对奴隶制社会的塑造及转变发挥作用凯尔·哈珀:《罗马世界晚期的奴隶制(275—425)》(K.Harper,Slavery in the Late Roman World,AD 275—425),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32页。。约瑟夫·米勒进一步将哈珀对奴隶制社会的动态研究扩大化,并在理论上运用全球史的“互动”概念挑战那些将奴隶制在时间和空间上固化为一种制度的传统观念,尝试改变传统奴隶制研究囿于国家、宗教和经济制度等范围内,试图更为合理地重塑中心与边缘、统治阶层与大众、主流与非主流之间的关系,体现全球史下奴隶制社会的全貌。米勒在其专著中指出,“奴隶制作为一种制度出现,是一种已经完成的既定事实,已成定局且完全静止”约瑟夫·米勒:《作为历史的奴隶制问题:全球方法》(Joseph C.Miller,The Problem of Slavery as History:A Global Approach),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9~33页。,但奴隶制的发展都产生在与社会环境的互动之中。奴隶制是人类为了适应社会环境而创新的策略。人类如何通过制造奴隶制改变社会面貌是米勒奴隶制研究的主题。他提出用动词“奴役”(Slaving)来代替名词“奴隶制”(Slavery)概念,分别论述“作为历史的奴隶制问题”“作为奴隶制问题的历史”“作为非洲问题的奴隶制和历史”以及“作为历史的美洲奴隶制问题”。科斯塔斯·弗拉索普洛斯也力图破除“西方中心主义”,避免古代奴隶制社会研究中的区域化倾向,尝试在全球范围内的空间和时间中探求主奴关系,奴隶和自由社会的关系,以及奴隶制社会内部的关系,从而将奴隶制的“历史化”进程纳入更为宏大的全球视野中。在其所著的《古代奴隶制的历史化》中,他指出了古代奴隶制社会研究的缺憾:沉迷于奴隶制社会的定义,导致在自上而下的视角下对奴隶本身所起的作用不够警觉;不愿意走出芬利的“真正的奴隶制社会”和“有奴隶的社会”的二元结构,因此缺乏对历史变化进程的关注。为了代替传统研究路径,他将奴隶视为财产、奴隶地位和剥削的方式这三个概念体系的重叠,其中“财产的定义可以被视为整个体系的骨架,而其他两个概念是软组织”科斯塔斯·弗拉索普洛斯:《古代奴隶制的历史化》(Kostas Vlassopoulos,Historicising Ancient Slavery),爱丁堡:爱丁堡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57页。。财产定义下的奴隶制在跨文化的进程中保持相对稳定,而奴隶的地位和被剥削方式则会随着空间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在这种重叠的概念体系下,探讨奴隶被剥削的多种方式进而显现古代社会的空间或环境。奴隶制的出现不仅是经济目的,也有性、感官和心理目的。通过这些著作,我们可以窥见到全球奴隶制史书写的一些新动向:力图打破芬利关于奴隶制社会二分法的研究路径;基于动态性过程的全球视角,打破时间、语言和政治的边界,把对奴隶、奴隶制和奴隶制社会的研究重新纳入古代社会、经济、政治的更广泛的历史进程中;扩大古代奴隶制研究时间和空间上多样性,更加平衡地看待奴隶制在不同民族发展过程中各自的独特作用。
除了学术专著不断出现,一些致力于跨学科的奴隶制研究的新的研究中心也不断成立,强调对奴隶制的全球视角研究的国际会议也相继召开。2013年9月,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组织了以“什么是奴隶制社会:关于奴隶制作为全球历史现象的性质”为主题的国际会议,力图从全球史角度探讨奴隶制问题。研究不同历史时期(古代奴隶制、中世纪奴隶制以及现代奴隶制)和不同地域(欧美地区、非洲、亚洲)的来自世界各地的18位学者出席了会议。学者们的讨论内容涉及非洲、韩国、巴西、希腊、中东和美国南部等古代和现代奴隶制,对奴隶制的定义、奴隶制社会的定义以及奴隶制是普遍存在还是仅限于个别文化等问题进行论争。2018年,该会议论文被汇编成论文集出版。编者认为要想将宏大的全球史观落实到奴隶制的书写实践中就必须把奴隶制作为一种历史性变化的动态集合体,在不同的空间和时间里对奴隶制进行更全面、更灵活的定义诺埃尔·伦斯基等编:《什么是奴隶社会?全球视角下的奴隶制实践》,第15~77页。。基于此设想,文集划分四个研究主题:古代和晚期西方社会、非西方小规模社会、现代西方社会,以及非西方国家社会,并对不同历史时期,以及全球各地奴隶制的多种表现形式进行考察。除了频繁召开的国际会议,2016年,《全球奴隶制杂志》(Journal of Global Slavery)创办,为从跨国、跨区域和全球视角的奴隶制研究提供了平台。种种趋势表明,在全球史视角下奴隶制的研究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无可否认,全球奴隶制研究发展到今天取得了斐然的成就。全球奴隶制研究在理论和其体系建设上解构了关于世界现代化的线性叙事,颠覆性地发现了资本主义现代性与奴隶制之间出人意料的联系,这是其进步之所在。许多全球奴隶制著作将奴隶制理解为非自愿劳动中的一种形式,与契约奴和农奴制并列。在这种知识背景下出现了新的概念。例如,由戴尔·托米奇和迈克尔·泽斯克提出的“二次奴隶制”(second slavery)的概念,指代发生在19世纪前期的奴隶劳动组织的变化,以及在殖民地区日益融入世界经济的背景下奴隶劳动的扩张和强化戴尔·托米奇、迈克尔·泽斯克:“第二次奴隶制:大规模奴隶制、世界经济和比较微观历史”(Dale Tomich and Michael Zeuske,“The Second Slavery:Mass Slavery,WorldEconomy and Comparative Microhistories”),《评论:费尔南德·布罗代尔中心》(Review:Fernand Braudel Center)第2卷第2期(2008年),第91~100页。。保罗·洛夫乔伊近来的研究也表明非洲内陆地区的奴隶制也适用于此概念保罗·洛夫乔伊:“圣战与第二次奴隶制时代”(Paul Lovejoy,“Jihad and the Era of the Second Slavery”),《全球奴隶制杂志》(Journal of Global Slavery)第1卷第1期(2016年),第28页。。从这个角度来看,奴隶制似乎不再是一个在根本上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经济中殖民地特有的现象,相反,它甚至被重新定位为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核心。
毋庸讳言,全球奴隶制研究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总体上仍处在起步阶段。从研究内容来看,当前的全球奴隶制研究的大多数著作往往聚焦于殖民征服美洲后出现的不同形式的奴隶制,围绕早期现代殖民地和当今美洲奴役的新模式,相对忽视了古代和中世纪奴隶制等方面的内容。从研究区域来看,全球奴隶制研究区域分布仍然很不均衡。仅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全球奴隶制研究更多地集中在大西洋世界。例如,虽然近几年有关非洲地区、穆斯林世界的研究不断增多,但是“大西洋地区是大部分文章的焦点。从1981年到2015年,超过80%的刊物刊登的都是关于殖民时期的美洲世界(加勒比、巴西和美国)”保林·伊斯玛德:“在比较主义和全球历史之间书写奴隶制的历史”(Paulin Ismard,“Writing the History of Slavery Between Comparatism and Global History”),《历史》(Histoire)第72卷第1期(2017年),第11页。。
虽然许多学者声称全球史的方法在奴隶制研究上,提供了更为准确的历史解读,可以摒弃西方中心主义,但实际在全球奴隶制的书写中反对“西方中心论”既不彻底,也有缺憾。平心而论,语言关卡是书写全球类著作的先天障碍,这不仅关乎着学者对资料的收集程度,更关系着学者能否直接地接收某一区域的信息。但是目前全球史奴隶制的书写大多集中在英语语系内,其他语言撰写的全球奴隶制书目即使取得过开创性的成果,也会被逐步降级为文献背景而被英语参考文献所取代。例如,1986年由克洛德·梅亚苏(Claude Meillassoux)编辑出版的《非洲奴隶制》(L’esclavage en Afrique Précoloniale)为非洲内陆奴隶制的研究提供了最为基础的学术背景,但是此书被排除在大多数参考书目之外。直到1991年此书被翻译为英文出版才被列为非洲奴隶制研究无法绕开的文献,但是如果它未被译为英语,那么离它消失在大众学术圈也不会太久。正如奥斯特哈默(Jürgen Osterhammel)所言,学者很难摆脱特定的文化视角,“假如一位欧洲(德国)学者的书写对象是欧洲(德国)读者,其文字必然会流露出相应的特点”于尔根·奥斯特哈默著,强朝晖、刘凤译:《世界的演变:19世纪史》第1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9页。。那么建筑在二手文献的基础之上的全球奴隶制叙事会不会导致新的学术霸权,是否会陷入另一种层面的西方主义叙事,值得我们深思。
全球奴隶制书写同样无可回避观察尺度的问题。从全球奴隶制书写的实践看,虽然它力图在宏观和微观的观察尺度上运作,更新对奴隶制社会的理解,但是事实上,由于选择了宏观尺度对社会的整体进行对比,不同空间和时间内的奴隶制的历史往往会在这种过于概括性的比较中迷失,得到的仍然是我们已知社会的问题,难以对每个奴隶制社会的独特方面有新的认识。另外,宏观的观察尺度也未必是宏大叙事,全球视野下材料的增多并不能增添历史的真实性或者直接窥探社会运行规律,将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奴隶制简单串联起来的全球奴隶制史,也会无可避免地给读者带来结构混乱和杂乱无序之感。这也是全球奴隶制书写在理论建构和方法选择上还需要完善的地方。
四 结" 语
奴隶制作为一种深刻影响古代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结构的现象,自古希腊罗马时期起,就被纳入到了思想家和学者的讨论之中。西方学界关于奴隶制社会研究的路径转换与时代语境和学术思潮的更迭紧密相关。在一定意义上,奴隶制社会的研究可以说是考察西方学术与政治互动、学术思潮变迁等问题的重要视角。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兴起,西方学者开始以道德和伦理视角审视奴隶制,并在社会、法律和经济方面形成了批评与辩护的不同观点。进入19世纪后,受废奴主义思潮的影响,学界进一步加深了从道德立场上对奴隶制的批判。而随着奴隶制的废除,学者对古代奴隶制的关注又从伦理道德转向经济功能和历史发展的分析中。到了20世纪中叶,受意识形态影响,西方学界再度激发了对奴隶制社会探讨的热情。一些学者试图切断奴隶制与西方文明起源之间的联系,淡化其对古希腊罗马社会的影响。道德判断和意识形态视角的奴隶制研究,为理解古代社会提供了伦理反思,但却难以揭示奴隶制在古代经济和社会结构中的本质作用。因此,芬利对这一趋势提出质疑,通过创建“芬利模式”试图突破道德和意识形态对古代奴隶制研究的限制。芬利的贡献在于将奴隶制置于古代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形态中重新审视,超越了道德的桎梏,不仅为理解古代奴隶制度提供了更为客观的框架,也为当代奴隶制研究领域带来了新的视角和方法。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现阶段的奴隶制研究呈现出更为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特征。全球史视角赋予了奴隶制社会研究更宽广的视野和多元化的分析路径,全球奴隶制史书写已迈入一个新的阶段。越来越多的著作不仅关注奴隶制在西方社会的演变,也将目光延伸至亚洲、非洲、美洲等地,对不同时间和空间中的奴隶制展开更全面的研究。以全球互动为核心,学者们尝试摒弃传统的西方中心主义,将奴隶制社会的研究从静态的制度描述中解放出来,赋予其动态的历史变化视角,探索奴隶制在不同文化背景和权力结构中的多样表现。这些研究不仅推动了全球史研究的创新,也为理解奴隶制在全球经济、社会和文化中的作用提供了新的洞见。但如同其它研究路径一样,全球史取径并非灵丹妙药,全球奴隶制史研究也会受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学术和文化环境影响,而呈现出在概念以及诠释模式上的差异。全球奴隶制史研究仍面临一些挑战:其一,当前研究依旧较为集中在大西洋世界,对非洲、亚洲和中东等地的关注仍有不足;其二,由于语言和资料的限制,全球奴隶制史书写中可能会形成新的学术偏见甚至学术霸权;其三,宏观视角的叙事在带来整体视野的同时,也可能忽视各地奴隶制的独特性。尽管如此,全球奴隶制研究在短期内似乎看不到放缓的迹象,仍开展得热火朝天。此外,纵观全球奴隶制史的书写,中国这一重要的研究对象却意外缺席。这与以往中国学界长期激烈探讨奴隶制社会问题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全球奴隶制史的书写缺少中国古代文明显然是不完整的,不利于文明互鉴的深入开展。
现今,在中国学者构建中国本土化史学的决心中,“中国是否存在奴隶制社会”这一吸引了几代人的命题似乎失去了其政治和文化的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回避奴隶制社会相关问题的倾向。这引起了一些学者的警觉:“我国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呈现出一种逐步弱化的趋势。”隽鸿飞:《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困境与出路》,《学术交流》2014年第11期,第5页。而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想要提出主体性和原创性的理论对抗西方强势的史学叙事体系,既需要立足本体从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文化进程中构建本土化的叙事话语,又要将视野打开向国际移,避免闭门造车。我们不仅需要借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建构中国史学的原创性概念和命题,还需要借鉴西方学者的研究方法以及“全球视野”。借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因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已经融入到中国史学的骨血之中,“人们思考重大学术问题的时候,支配历史学家思维的基本要素,却仍然是马克思所给予的”李振宏:《六十年中国古代史研究的思想进程》,李振宏:《当代史学平议》,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05页。。在构建中国主体性史学叙事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社会形态理论重在探讨社会性质问题,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话语的核心理论问题,社会性质问题在当代中国史学‘多元’发展的语境中,依然是最为有力的理论支点”张越:《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特点与发展趋向》,《史学月刊》2022年第7期,第34页。。而引入全球史视角可以改变观察历史的视野和维度,有助于对以往中国奴隶制社会阶段论争中所涉及到的诸多问题重新审视,推动奴隶制社会研究的深入。
Paths and Trends in the Study of Slavery Society in Western Academia
Guo Yufei
Abstract:The study of issues related to slavery society in Western academia has undergone a process of change in its path.During the Enlightenment,the dominant intellectual trend was to express antislavery consciousness from legal and economic perspectives.In the 19th century,influenced by abolitionist thinking,scholars tended to view slavery as a “moral cancer” and attacked it from an ethical and moral perspective.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20th century,influenced by the Cold War,the issue of slavery became a tool for ideological dueling,and Western scholars tended to deny that slavery existed universally in ancient societies.In the 1970s,the conceptual framework constructed by Moses Finley reversed the path of slavery studies based on moral judgments and ideological contexts,and became the basic model for the study of ancient slavery.In recent years,Western academia has begun to advocate a global turn in the study of slavery societies,with a new tendency to study slavery in a decentered and dynamic manner.
Keywords:Slavery;Slavery Society;Finley’s Model;Global Historical View
【责任编校 李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