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员之死

2025-01-22 00:00:00陆其国
检察风云 2025年1期
关键词:绞刑塾师刑部

清代刑法规定,强奸未遂但导致受害者出于羞愤而自杀的,案犯应处绞刑。根据案情,犯人可判“死刑”,也可以判“死缓”。清代改良主义政论家、思想家薛福成,在其《庸盦笔记》一书中,就记录了他从友人处得知的两个“其事相似,而其情实不相同”的相关案例。

案例一:有一男子在路边解决内急,恰遇一女子经过,男子不仅不规避,反而还露出下体朝她嘻笑。女子遭此调戏,羞愤不已,回家后便寻了短见。该猥琐男遂被女方家人告上官府。负责审理这起诉讼案的刑部有司(官吏),“以其人(猥琐男)既无语言调戏,又非手足勾引,拟入缓决(缓期执行)”。但同为刑部官吏的司员反驳道,猥琐男虽然没有用言语调戏受害女子,但性质恶劣,其行为甚于动手动脚,因此导致女子自戕。结果,司员意见被认可,猥琐男得到了应有惩罚。

案例二:有个湘籍私塾老师,有一天在外同样也因内急,便寻了个僻静处解决。解手至一半,塾师偶一抬头,忽见前面房子窗前竟出现一少女。塾师规避不及,遂“莞然一笑”。结果就是这“莞然一笑”笑出了大祸:少女无意间撞见塾师在她家窗下解手,“即变色闭窗”。接着,也因出于羞愤,“雉经(自缢)而死”。少女家人知道事情原委后,即以“调戏勾引”罪起诉塾师。当地官府派员调查侦讯后,“以为(塾师)调戏勾引,均无实事,亦拟入缓决”。这时候,在案例一中曾出现过的刑部司员又站出来反驳道:“虽无实事,其(塾师)心可诛。”

明明“官(方)研讯得实”,说塾师“调戏勾引,均无实事”,可这名刑部司员一句“虽无实事,其心可诛”,着实堪比秦桧诬陷岳飞时所说的——“莫须有”。在这个司员看来,这“莞然一笑”不是调戏,胜似调戏。叙事至此,薛福成不由写道:“则岂惟笑出无心,抑且有自悔之意,其与调戏者有间矣。”显然,薛福成觉得,塾师这“无心”一笑,说不定就是尴尬一笑——后悔解决内急没有找对地方。这与案例一中猥琐男的有意调戏,不可同日而语。但遗憾的是,这个司员一句“其心可诛”,不仅一锤定音判了塾师死刑,而且还“遂绞决焉”——立即执行。

塾师死后一年,有一天,这个司员闲暇时正与几个同事玩打牌和掷骰子游戏,忽然就见他猛地推开椅子站起身,对着空中惊恐道:“冤鬼至矣!”大家还没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又见这个从来不会说湖南话的司员,突然用一口纯正的湖南话继续说道:“汝以刀笔杀人,吾已诉于上帝,不汝宥也。”这下轮到同事们大惊失色了:这口音、这嗓音,不活脱脱就是一年前被处死的那个湖南塾师吗!可还没等大家缓过神,就见司员一下子倒在地上。大家正要上前抢救,只见他“气已绝矣”。从这个司员嘴里冒出来的“冤鬼”,显然就是那个塾师的冤魂。薛福成联系起发生在一年前的那两起案子,不由写道,判处那个猥琐男绞刑,立刻执行,于他并不冤;但同样因司员一句话,判处塾师绞刑,立刻执行,这就有“深文周内(纳)”之嫌——罔顾事实,硬加罪名。因为塾师“罪不当死而死,故其鬼(魂)得索命于既死之后”。此案例虽说有点离奇,但薛福成不外是想借此指出:“大抵谳狱虽依律例,不外情理。”综上,审判定罪,除了依法办事,还必须合情合理。

图:付业兴"编辑:黄灵""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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