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社会流动性;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农业转移人口的主要部分,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9753万人。随着农民工数量持续扩大,其内部代际异质性也逐步显现,作为现代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力量[1]。然而,尽管城市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但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并不高[2]。从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角度看,由农民工身份转为市民身份是一种社会阶层的向上流动。新生代农民工之所以没有表现出市民化意愿的热情,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其社会流动能力不足。因此,本文关注的问题是,社会流动性是否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若影响,其作用机制如何?深入研究上述问题,不仅有助于更加全面地认识社会流动性的社会经济效应,还可为加速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提供政策启示。
社会流动性是影响经济长期增长的核心要素[3],已成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重要研究话题。收入[4]、社会地位[5]、教育[6−7]、职业地位[8]的代际关联系数或代内的变化常用于测度社会流动性。关于社会流动性的影响,宏观层面的研究发现,良好的社会流动性可为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有效配置提供激励来促进经济增长[9];微观层面的研究发现,社会流动性能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10]、降低居民间健康不平等[11]以及提高居民的幸福感[12]。
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研究主要从其内涵与决定因素两个方面展开。就其内涵而言,考虑到中国目前实施户籍改革与居住证制度,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居留是一种事实上的市民化行为,因此农民工的市民化应包括应“户籍化市民化”与“常住化市民化”两条路径[13],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也分为转户意愿和居留意愿[14]。关于其决定因素,已有文献表明职业自我效能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15],工作时间越短、收入水平越高,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越高[16];家庭非农劳动力数量越多、家庭和家乡经济水平越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越强[2]。此外,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也受居住类型[17]、土地处置方式、参加社保数量和月消费水平等因素的影响[18]。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第一,丰富社会流动性影响结果方面的文献。尽管现有文献讨论了社会流动性的经济增长、企业生产率、健康不平等、居民幸福感等效应,但鲜有文献关注社会流动性的市民化意愿效应。本文借鉴世界经济论坛构建的社会流动理论框架,从健康、教育、职业地位、工作条件、社会保护5个维度测度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性,并且发现社会流动性能够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丰富了社会流动性影响结果方面的文献。第二,拓展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决定因素的文献。既有文献主要从职业自我效能、工作时间、收入水平、居住类型角度探究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本文则从社会流动性的视角探究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拓展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决定因素的文献。第三,本文发现社会流动性可通过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对自身城市人身份认同、增加与城市居民的社会交往、推动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属随迁从而提高其市民化意愿,识别了社会流动性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作用机制。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看,由农民变为农民工以及由农民工变为市民均是一种社会阶层的向上流动[19]。新生代农民工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就业,通过劳动报酬的不断提高获得了自身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上升,实现了由农民变为农民工这一社会阶层的向上流动,但其进一步向市民身份转换受到阻碍。农民工这一身份向市民身份转变的前提是其具有市民化意愿,但不论是选择户籍身份改变还是选择仅在当前城市居留,都需要农民工在当前城市具有较强的社会流动的能力。新生代农民工若缺乏足够的向上社会流动能力意味着其很难依靠自身力量和努力攀登“社会阶梯”改变阶层位置,这对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其收入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使其难以融入城市,进而会降低其市民化意愿。因此新生代农民工之所以没有表现出市民化意愿的热情,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其社会流动能力不足。社会流动性水平上升可能会通过以下3条途径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永久迁移意愿。
(一)城市人身份认同提升效应
既有研究表明,对城市人的身份认同感的提升会正向影响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20]。社会流动性水平上升,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当前城市中对健康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的可获性较高,这有助于缩小其与城市居民在城市人身份上的差距感知;同时,也表明当前城市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高、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机会获得方面受歧视较小,即当前城市为新生代农民工向上社会流动提供了较好的社会环境。上述因素会促使新生代农民工突破先赋性的农民户籍身份认知,促进其在心理层面建立起对自身城市人的身份认同,从而具有较高的市民化意愿。
(二)社会交往效应
现有研究指出,城市融入是影响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重要因素[21]。社会流动性水平的上升,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和进步。这些成就和进步不仅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还增强了其自信心和自尊心,这会促使新生代农民工以更加自信的心态面对城市生活,更加积极地参与城市的社会活动,与城市居民建立起社交网络。随着社会交往的深入,无论是在行为还是心理层面,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水平均会得以提高,从而市民化意愿得以提高。
(三)家属随迁效应
社会流动性水平的上升,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作条件、职业地位获得方面具有更大的提升空间,这会增强其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从而改变传统的“半工半耕”的家庭内部成员配置模式,降低家属留守乡村的可能性,提高家属随迁程度。家属随迁会降低新生代农民工在流入地和流出地频繁地候鸟式迁移,促进农民工与流入地城市的深度融合,逐渐淡化对乡村的归属感,转而提高对城市的归属感[22],从而提高市民化意愿。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
假说H1:社会流动性水平上升可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
假说H2:社会流动性水平上升可通过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对自身城市人的身份认同、与本地人社会交往的概率以及家属随迁程度,从而提高其市民化意愿。
二、数据来源、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流动性测度
(一)数据说明
本文所用微观数据来自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中的C卷(流动人口问卷)和D卷(户籍人口问卷)。宏观城市特征数据主要来自于对应8个城市下辖各县(区、市)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房价数据取自安居客房屋交易平台。由于本文研究内容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因而只保留了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以及出生年份为1980年及以后的流动人口,同时剔除了流动原因为投亲靠友、学习培训、参军、出生及其他的样本。去掉数据缺失严重的县(区、市)后,最终使用了青岛、苏州、长沙及郑州4个城市下辖的25个县(区、市)的数据。
(二)社会流动性测度方法
本文借鉴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0年全球社会流动报告》中社会流动性指数的测度方法测度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性。主要思路为:首先,刻画新生代农民工在每一个指标上的社会流动性;其次,令各维度和维度内各指标等权重,加总每一指标的权重与各指标社会流动性的乘积,刻画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性。具体测度方法如下。
1.第一步,单一指标社会流动性的计算
2.第二步,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流动性的计算
(三)测度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借鉴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0年全球社会流动报告》中社会流动性指数测度所采用的指标,同时结合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中相关数据的可得性,选择健康、教育、职业地位、工作条件、社会保护5个维度共10个指标测度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性。
1.健康维度
健康是新生代农民工赖以生存的重要人力资本之一,维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况和体力劳动能力是其在城市就业的基本条件[23]。较好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更充分地享有城市提供的健康服务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补齐健康“短板”,提升其劳动供给能力和向上社会流动的能力。该维度包括“健康状况”“健康档案”“健康教育”3项指标。
2.教育维度
教育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流动性最主要的“后致性”因素,是提升其知识、技能、素质的重要渠道,影响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选择及收入水平。新生代农民工会因人力资本存量的差异而处在不同社会阶层中,阶层地位较低的成员可以通过接受教育的方式来获取文化资本,这能够有效缓解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身份歧视,从而有助于其实现向上社会流动。该维度包括“受教育程度”1项指标。
3.职业地位维度
较好的职业有助于新生代农民工获取更高的经济收入,是新生代农民工扎根城市的关键,也是影响其社会流动的重要因素。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层次越高,表明社会存在一个向上流动的渠道,处于较低职业层次的新生代农民工就有机会通过自身努力走向更高的职业。研究表明职业流动是农民工向上社会流动的主要途径[24]。该维度包括“现在主要的职业”1项指标。
4.工作条件维度
良好的工作条件有助于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性。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多面临工作强度大、无组织保障、工作不稳定等问题,制约了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质量的提高以及工资收入的增长。工作条件的改善可缓解新生代农民工因工作强度过大、缺乏组织保障而不断转换工作的焦虑,使其有更强的意愿向上攀登“社会阶梯”,提高向上社会流动的能力。该维度包括“工作强度”“组织保障”和“工作稳定性”3项指标。
5.社会保护维度
社会保护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代表了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所享有的基本权益,不但使新生代农民工有更多的储备金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还能为那些正处于向下流动或在职业转型中遭遇困境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生存支持。完备的社会保护体系有助于新生代农民工向上攀登“社会阶梯”。该维度包括“社保卡”和“医疗保险”2项指标。
表1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流动性水平测度指标体系的具体说明。
三、计量模型及变量选择
(一)模型设置
为了探究社会流动性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采用模型估计如下模型:
式(3)中表示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取值为1表示具有市民化意愿,取值为0表示不具有市民化意愿);核心解释变量表示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性,表示控制变量集合,、为待估参数,为控制变量待估参数集合,表示随机扰动项。
(二)变量选择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参考宁光杰等人[14]的研究,将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分为户籍市民化意愿和常住市民化意愿。只要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户籍市民化意愿或者具有常住市民化意愿,则被视为具有市民化意愿。核心解释变量为社会流动性,包括新生代农民工总体的社会流动性以及健康、教育、职业地位、工作条件及社会保护5个维度的社会流动性。
本文的机制变量分别为身份认同、社会交往、家属随迁。为控制其他因素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参照已有研究[25-26],选取包括年龄、年龄的平方、婚姻、性别、收入、流入时间、流动范围、老家地理位置、居住证、共同居住人数、承包地、宅基地、固定资产投资、人均GDP、产业结构、房价、城市工资水平等个体、家庭以及城市特征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变量度量方式及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所示。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社会流动性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
表3(1)列是核心解释变量社会流动性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结果显示社会流动性可以显著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假说H1得以验证。社会流动性上升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得以提升,这提高了其市民化意愿。
表3(2)列、(3)列分别为社会流动性对新生代农民工户籍市民化意愿和常住市民化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社会流动性水平上升对新生代农民工户籍市民化意愿和常住市民化意愿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表3(4)列为不同维度社会流动性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的估计结果。结果表明,教育维度、健康维度、职业地位和社会保护维度社会流动性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作为两项重要人力资本,教育维度和健康维度社会流动性的上升有助于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在当前职业上的经济回报,进而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职业地位维度社会流动性的上升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能够获得更好的就业质量,以就业质量的上升促进市民化意愿的提高。社会保护维度社会流动性的上升可以增强新生代农民工风险抵御能力、降低其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因此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工作条件维度社会流动性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具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原因可能是,虽然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所上升,但由于其频繁更换岗位、就业稳定性较差,劳动合同无法在当前市场竞争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个人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从而其市民化意愿未能显著提高。
(二)机制检验
由本文的理论分析可知,社会流动性可能会通过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对自身城市人的身份认同、与本地人社会交往的概率以及家属随迁程度3条路径来提高其市民化意愿,本文对以上潜在机制依次进行检验。表4为检验结果,从中可以发现以下内容。表4(1)列估计结果表明,社会流动性能够促使新生代农民工产生城市人身份认同,而新生代农民工城市人身份认同的产生对其市民化意愿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表4(2)列估计结果表明,社会流动性能够促使新生代农民工与本地人的社会交往,社会交往水平上升会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表4(3)列估计结果表明,社会流动性显著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家属随迁的程度,同时家属随迁又显著促进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至此,假说H2得以验证。
(三)异质性分析
本文从流动范围、宅基地、居住证3个方面出发,考察社会流动性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的异质性,表5为估计结果。
表5列(1)显示,社会流动性与流动范围交叉项前面系数显著为负,表明社会流动性对省内流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促进作用更强。相较于省内流动,跨省流动距离家乡远、地域文化差异大,这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陌生的社会环境中可能面临较高的心理调整成本,建立起城市人身份认同的难度较大,也难以有效融入城市与流入地城市居民展开有效的社会交往。上述因素使得社会流动性上升对跨省流动新生代农民工身份认同和社会交往提升的作用较小,从而使得社会流动性更能提高省内流动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
表5列(2)估计结果显示,社会流动性对有居住证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促进作用更强。居住证制度的引入淡化了以户籍身份为基准进行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分配的既有制度安排,为农民工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有效凭证。拥有居住证意味着农民工市民权利的提升,有利于缓解农民工因户籍身份所带来的自卑感,既有助于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对自身城市人的身份认同,也能促使农民工积极主动地和城市居民进行社会交往以更好地融入城市。因此,社会流动性更能提高有居住证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
表5列(3)估计结果表明,社会流动性与宅基地交叉项前面系数显著为负,表明社会流动性对无宅基地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促进作用更强。宅基地在农村具有家的归属意义,为新生代农民工返乡生存提供了依托,无宅基地农民工可能与农村脱离得更彻底,这使得社会流动性上升对无宅基地的新生代农民工建立起城市人身份认同的促进作用更强,从而对其市民化意愿的促进作用较强。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举措。本文利用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专题调查数据,从健康、教育、职业地位、工作条件、社会保护5个维度构建了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流动性测度指标体系,并探究了社会流动性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结果表明,第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显著提高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户籍市民化意愿、常住市民化意愿;第二,健康、教育、职业地位和社会保护4个维度社会流动性水平上升可显著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工作条件维度社会流动性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无显著影响;第三,身份认同、社会交往、家属随迁是社会流动性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作用机制;第四,相较于跨省流动、无居住证、有宅基地的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流动性水平上升更能提高省内流动、有居住证、无宅基地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
(二)建议
新生代农民工能否向市民转变关乎城镇化的推进速度和质量。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社会流动性水平较低,导致其向上社会流动的能力不足。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认为,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需注重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性水平,以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流动能力的上升支撑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具体而言,第一,亟须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技能培训、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方面的公共投入,提升其人力资本水平以及生存发展能力,增强其在职场中的竞争力与向上流动的能力;第二,降低新生代农民工因户籍歧视所导致的职业进入壁垒,促进其职业向上流动;第三,为新生代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高向上社会流动的能力。此外,由于跨省流动、无居住证制约了社会流动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的促进作用,因此,流入地城市应积极为跨省流动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化迁移创造良好的条件,并提高居住证的覆盖率以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最后,要切实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对其家乡宅基地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担心宅基地权益受损而制约社会流动性水平上升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