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山东省是中国农业第一大省,2015年率先发布了一系列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山东省美丽乡村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标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本文对山东省美丽乡村主管部门、基层农村地区进行实地调查,在广泛查阅文献的基础上,分析总结标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到的作用,为生态宜居乡村标准化建设提供实际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美丽乡村,乡村振兴,标准实施效果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8.023
0 引 言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使农村生态环境好转、村民素质提高、乡风文明有序,协调解决农村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建设目标。如何建设美丽乡村是个复杂的问题。美丽乡村建设既涉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又涉及“生产、生活、生态”问题,还涉及“民居、民生、民俗”问题,同时还要兼顾农村硬件设施建设以及管理服务等软要求。美丽乡村建设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中又面临着乡村景观消失、工业化污染等诸多问题。因此,美丽乡村的建设既要解决“千村一面”的问题,又要突出“生产、生活、生态”的协调发展。
美丽乡村理应同时具备洁净的自然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优越的人类环境,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和研究了生态宜居乡村的建设。我国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美丽村庄建设中的乡村外观和环境卫生问题,而对农民素质教育、资金使用效果、土地利用和管理民主程度研究欠缺。关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研究在我国有很多,涉及不同的研究对象和领域,主要关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缺乏政策和制度创新的建议,美丽乡村建设的研究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很少有高水平的成果,很少有核心期刊的出版物。研究对象相对单一,长期关注的学者不多。研究成果的集中度不够,不利于深入系统的后续研究[1]。
1 山东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系列标准实施情况介绍
《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系列标准的出台,借鉴了国内外有关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有关标准[2],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住建厅等部门共同起草。美丽乡村系列标准提出了山东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具体技术路径,使得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有标可依、乡村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有章可循、建设成果有据可考[3]。
《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指出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4],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深化提升,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育文明新风,推进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全面建成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对照DB37/T 2737《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系列标准查漏补缺、精准建设,改造升级、规范管理,突出特色、分类施策,常抓不懈、持续推进,把山东省农村建成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5-6]。
2 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1 美丽乡村建设目标
坚持用标准化的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化、公共服务功能标准化、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化、长效管护机制标准化,全面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科学化水平[7]。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依据资源禀赋,体现区域差异,丰富文化内涵,彰显地方特色,分类推进各类村庄建设,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坚决避免千村一面、千篇一律[8-9]。
2.1.1 基础设施完善
村内道路布局合理,主次街道硬化率100%,排水沟渠完整通畅;村内主次街道和公共场所实现亮化,路灯安装率100%,小巷胡同、宅间道路合理设置路灯,满足照明要求;自然村动力电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水质达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实现全覆盖。
2.1.2 村容村貌美观
村庄建设规范有序,房屋建筑美观大方,庭院墙体洁净完整,村庄环境干净卫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倒塌破败房屋。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健全、运行正常。畜禽养殖布局合理,总量控制科学,粪污处理有效。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及时收集,妥善处理。河沟池塘得到治理,洁净美观。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宅院周边宜绿化空地全部绿化,村庄绿化率山区>80%、丘陵>50%、平原>35%。
2.1.3 公共服务健全
合理布局和建设集便民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建有农村文化广场,广播电视“户户通”,基本实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全覆盖。乡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办学条件符合要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养老设施配套齐全。根据需要建设公共墓地或骨灰堂。
2.1.4 产业发展高效
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培育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农业功能得到拓展,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逐年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贫困人口发生率不超过1%。
2.1.5 乡村管理民主
村“两委”班子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普遍推行,村民民主权利得到保障。“一约四会”(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移风易俗推进有力,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社会风气积极向上。农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入推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2 评价指标体系
利用层次分析法的确定指标权重,通过结合计算出的单因素隶属度数据,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根据专家打分,计算准则层和指标层各指标的得分,计算结果见表1。
3 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
3.1 综合数据分析
根据山东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系列标准实施评价指标,细化调查问卷,面向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村委、村民发放问卷,覆盖山东省16地市,共收回问卷5351份。根据问卷调查数据,总得分为90.4,计算得分见表2。
为了更直观地对比分析,将上述得分率值绘制成条形图,如图1所示。《山东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系列标准实施的整体评分为90.4,评价等级处在优秀等级,这说明标准在过去的7年中,确实发挥了较好的指导作用,标准的技术内容、实施过程及实施综合效益得到了美丽乡村建设相关人员的认可。特别是实施效益在这个二级指标的得分率最高,说明相关部门在制定标准时考虑的比较全面,标准自发布以来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方面成效较为显著标准,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域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但同时也可以看到,在3个准则层指标的评分中,技术内容评价的得分率为84.9%,实施情况得分率与实施效益评价得分率均超过90%,这说明标准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技术内容得分率较低,这反映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标准的技术内容与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存在一定的差距,标准的技术内容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标准的落地实施不仅与宣传推广、培训指导的力度有关,也与标准技术内容有关。标准的技术内容得分率为84.9%,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标准指标设置的科学性、适应性有待提升,与目前的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3.2 标准技术内容评分情况
技术内容评价相关指标综合评分图如图2所示,对于该标准的技术内容评价指标中,标准结构清晰、条文准确度以及被评价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方便可行得分最高,分别为88.2和90.45。但标准的适用性和先进性则相对较低,尤其是标准的先进程度分数仅有80.15分,这也与我们专家访谈和调研的结果一致:虽然标准的状态是现行有效,但指标内容及要求相对落后,标准已经与实际生产活动不相适应。由此可见,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是制约该系列标准继续使用实施的关键因素。
3.3 标准实施过程评价分析
实施过程评价相关指标综合评分图如图3所示,对于该标准的实施过程评价指标中,分数最高的是被政策文件引用、被地方标准引用和被文献论文引用,得分为100分。《山东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系列标准被纳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鲁办发〔2016〕47号)的纲领性文件中,同时,在以青岛市为代表的《青岛市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市级政策文件中也提出“对照山东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DB 37),提高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水平”等部署要求。标准作为政策依据,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山东省美丽乡村建设的亮点工作。同时,标准也被相关市级地方标准、文献论文广泛引用。
标准在认知、乡村建设采用、政府部门采用等指标上,均取得了较好的得分,说明在政策引导下,标准应用在实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同时,标准被印刷成册,并出版了标准解读专著,在标准宣传、推广、传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村民与村委的调研中,也反映出标准的培训和宣贯也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3.4 标准实施效益评价分析
实施效益评价相关目标层得分率图、相关指标得分图如图4~5所示,对于该标准的实施效益评价,各项指标得分率均较高,这也可以反映该标准在发布当时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较为显著的效益。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经济效益的提升,得分率为94.2%。
在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时,对村集体经济效益提升的得分最高,得分为94.82,说明美丽乡村建设引导产业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绿色化发展,生产水平大幅提高。在社会影响的评价得分中,对村民生活满意度提升作用的得分为98.59,说明通过标准的实施,提高了农村生活生产整体技术水平。在生态环境的评估中,对基础设施与村容环境提升作用得分94.2,说明标准对村容村貌有很大的提升。
4 结 语
通过对DB37/T 2737《山东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系列标准实施效果的评估和分析,认为该系列标准自发布以来对于经济、生态及社会效益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标准技术内容及要求与当前政策文件要求已存在差距,不能更好地满足目前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已成为制约该系列标准推广和实施的关键因素。因此,建议应尽快对该系列标准进行修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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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文旭,郑艺强.漳州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的实践与思考[C]// 第十七届中国标准化论坛.2020.
作者简介
安洁,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标准化研究与标准评审。
汪明,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标准评审。
杜健,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化学工程与技术。
赵星宇,硕士研究生,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物理海洋技术。
张明状,通信作者,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数字乡村、智慧城市及标准化。
(责任编辑:袁文静)